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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黑风衣的青秀青年抱着一个破旧的红色电子琴,在一个办公室的门外等候着,他的表情显得很忐忑,来回在门前踱步。
过去半个小时,一个二十几岁浓妆淡抹,衣衫不整的妙龄女子推门而出,这女子整理了一下胸脯前凌乱的绿色小衬衫,将丰满惑人之处遮掩住,顺手关上了身后的那扇门,看到门外之人,神情显得十分骄横,她用讥讽的口吻对面前拿着电子琴的青年说道:“秦小败,你不用等了,李总已经答应了我,星云公司会将我签下,很快我就会出自己的唱片,很遗憾啊,李总没有看上你。”
秦小败忿然骂道:“范雪,你可真够卑鄙,在歌唱比赛上已经输给了我,居然耍这种卑鄙的手段。”
范雪撩了一把芬香柔滑的青丝,噙着鄙夷的笑意,说道:“我就有这个资本,不过,你不服气也有道理,可是这又能改变什么?念在我们在同一个酒吧一起驻唱过,等我的唱片出了,对了,还有我主演的电视剧播了,我会来看望一下你的,呵呵...”
秦小败不屑的‘呸’的一声,说道:“就你那点水平,给你出十张唱片都是废物,今天算你狠,后会有期。”
话罢,他大步流星走出了这个办公楼,看得范雪咬牙切齿,动人的外貌都微微扭曲。
从电梯里走出的秦小败,左手搂住电子琴,右手的拳头紧紧握住,他心里是非常咽不下去这口气的,本来一个星期前他在星云公司举办的歌唱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范雪不过是第三名,按照大会的协定,第一名会被星云公司签下,成为旗下艺人。
“这就是尼玛的潜规则!我的实力比那个婊子好不知多少倍!苦练了五年,居然比不过她那只黑木耳...”
走在大街上的秦小败谩骂着,越想越不甘的他,在商贸广场,人流频密的地方。
他将电子琴放在了一个长形的石桌上面,抬着头望了一眼蔚蓝色的天空,接着就弹了起来。
结束了一段半分钟的前奏,他就唱起了自己创作的一首歌:“清秀的小篆在古石板诵读思念
村庄的青烟寥寥无边染了画卷
伊人又未眠阁楼下着红装梳着辫
夫君在边塞领千军衣铠甲举着剑
北方狼烟怒向天东海水不畏向前
红人无泪因君出类拔萃
红人又醉因君气势俊伟
红人有泪醉了不睡
灯火阑珊是什么打湿了红衫
钟声浑厚颠簸着唤醒了思念
流水涓涓带着旋永恒的向前
度日如年红装不变思念写了一卷一卷
蝴蝶蹁跹浪淘莽川踌躇汹涌一岸一岸
......”
他的歌声浑厚又不缺细腻,声线极具特色,以及带有魅人的磁性,感染力十足。
这一首歌叫做‘红人泪’,主题是古代的妻子思念守卫边疆的丈夫,歌曲节奏很轻慢,清婉煽情,还有不少需要细致转音的地方,很考验歌唱者的实力,秦小败却将这么有难度的自创歌曲唱得毫无瑕疵,醉人动听。
广场的路人很多都被秦小败的歌声吸引,纷纷来到他的周围,很快就将他歌唱的地方围的水泄不通,一些人都拿出了手机拍摄录像。
他们都对秦小败的歌声觉得很震撼,心中普遍生出了惊为天人的感觉,当然,普通人表现出惊人歌唱实力的时候,往往都会对人们心中带来更大的冲击与震动。
“不去当明星真是浪费。”
一旁已经有人在窃窃私语,他的话得到了身边人的普遍认可。
秦小败一直唱着红人泪这首歌,重复到了第三遍的时候,他觉得该结束,沉溺在歌唱环境里面的他回神过来时,才发现周围围着一大团人,他这时才彻底醒悟,众目睽睽下不由有点尴尬,意欲拿琴离去。
就在这时,人群中射出一团绿光将秦小败笼罩起来,这团光束蓦地又绽放出刺眼的光芒,让众人下意识地掩盖住双眼,广场响起一遍尖叫声。
等到纷纷扰扰的杂音降低,秦小败已经消失在人们围拢起来的地方,不见任何踪影。
第二天郑市的**头条是:‘街头音乐达人,瞬间消失!’
秦小败不清楚自己身处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只觉得脑袋很沉,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哽住,说不出话来,眼睛所能看到的都是一遍漆黑。
就在秦小败胡思乱想心慌慌的时候,他的身体霎时没了束缚,回复到了常态,这时的他站立在一栋有三十层高的楼房天台上面,秦小败战战兢兢的环视四周,目光很快停留在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身上,这人身材魁梧,一副国字脸,还有络腮胡子,双瞳的眼珠子冒着诡异的绿光,秦小败不由心神大骇,脊背渗出冷汗,两腿发软。
“你刚才唱歌很好听,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声。”中年人说话了,他的声音很细柔,和他粗犷的外貌极不相符。
秦小败声颤颤的道:“啊...是...是么...”
中年人拍了一下脑袋,恍然大悟的样子,两眼的绿光瞬间消弭,他说道:“自我介绍,我是飞冥星上的人,名字叫哲哲明。”
秦小败瞳孔猛地圆睁,道:“飞冥星人?”
哲哲明笑道:“没错,你也不需要感到奇怪,飞冥星是距离地球一个非常遥远的星球,拥有高度的文明,本来这个宇宙就有很多星球居住着不同的人类,种族;我是来地球旅游的,在街上听到你的歌声,很感动,比你们那些所谓的大歌星还要好太多。”
秦小败前面听得心里巨涛翻江,后面听见对方称赞自己的歌声,不禁得瑟了几分,心情平伏了不少,说道:“不是我吹的,我秦小败的歌唱水平不敢说全国第一第二第三,但绝对不会输给那些什么天王巨星...”说到这里,他的神色黯然了几分,就算我唱得再好,还不是输给了卖肉的女人。
“我非常同意,只可惜呐...”
“可惜什么?”
“我用光眼观察过你的身体,发现你已经有了末期的大脑癌症。”
“神马!!!”秦小败吓得连捧在手上的电子琴都掉落到地面上,嘴唇发着抖,哆哆嗦嗦的道:“你...你是不是开玩笑?”
哲哲明憨然的道:“我有什么必要骗你?你这两年是不是觉得脑袋偶然会很痛,想不清自己做了些什么,手脚不怎么听使唤。”
还真是!本来秦小败已经怀疑自己得了什么怪病,还准备去医院检查,经哲哲明这么一说,他整条脊梁都凉透了,两手抓住哲哲明的肩膀,喊道:“既然你一眼就能看出我的病,一定有方法救我,对不对?”
面对秦小败希冀的目光,哲哲明没有让对方失望,淡笑道:“我确实有医治你这种癌症的药物...”看到秦小败转忧为喜,他又说:“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一百个都答应你,说吧!”秦小败满口答应,这不是他没心机,主要是因为他并没有太多牵挂,父母很早就死了,老婆孩子同样没有,可以说是无牵无挂,了然一身,为了保住性命,还有什么干不出的。
哲哲明弯身捡起了地下的电子琴,缓缓放到秦小败的手上,说道:“我就要你做一名娱乐圈的超级巨星,做你们大中华最耀眼的明星。”
秦小败露出沮丧脸,说道:“这个...我也很想,但是,我刚刚才被唱片公司扫了出来。”
哲哲明连忙摆摆手,解释道:“我不是要你做现在的明星。”
“什么意思?”
“我送你回去十年前,那是另一个的时空,到时你的身份会是一间唱片公司的歌手,身边还会有亲人,从小成长的经历会和现在截然不同,我再在你的大脑移植一套明星培养系统,这样你不仅能自己成为明星,还能培养其他人,当然,能做到什么地步就看你的能力。”
秦小败惊呼道:“小哲哲,你是在忽悠我么?”回到十年前?这岂不是穿越时空,难道飞冥星人的科技真是这样强悍?
哲哲明点了一下右手腕,一道绿光映射在半空中,上面出现了一条条大街小巷的视频,他说道:“这个画面就是十年前的中国,事实上你的癌症就是在这个时候落实,要彻底根除你的病症,还真的需要你回到十年前与别人的身体融合。”
秦小败看着半空的画面很入迷,听到病症的时候,顿时回神,不顾一切的说道:“那好,只要能医好这个病,我答应你,别说穿越到十年前,一百年前也行,至于做超级巨星,这个我唯有尽力而为。”
哲哲明点点头,这一次接连在左手腕点击着,很快四周就盘旋起一道道的绿光,它们并不刺眼,绿光将两人团团罩在里面。
半分钟之后,绿光尽然散去,而这栋高楼的天台,已经没有了两人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