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绯孑

赤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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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出生的孩子们到了十岁便出现六性属性之一:金、木、水、火、土与罕见的风。其属性可由发根的颜色观测到,金则金,木则绿,水为蓝,火为红,土为黄,风为银。或是观测其擅长的事物与何属性相关。

    江老头在初见婴儿之时就已定下了那个字:绯。那鲜血浸染的发丝如天生一般,像是暗夜中红霞,让老头过目难忘。孩子名为绯孑,意为红火,又意并非孤单一人。

    本应十岁才出现的属性,为什么才两岁的绯孑就已发根带红,江老头认为这是大难不死被提早激发出的潜能。此后凡是起灶,江老头都会让绯孑学着生火添火,尽量多的接触火源。

    “爷爷,什么时候带我去雨集城啊,我已经5岁了,不会麻烦爷爷背着我的。”绯孑从没去过大的城镇里,小村子倒是在江老头背上兜兜转转过好几个,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呆在溪边小屋附近。听着别的村子里的小孩高高兴兴讲着大城镇的趣事,心痒痒的很。

    “孑儿真的真的真的很想去城里看看,爷爷答应过等我到了5岁就带我去的。”

    老头想想,虽然衣食不愁,但孩子终究会长大,会走出这小木屋。既然孩子已到了懂事的年纪,带着去大城镇见见世面也是理所当然。“行,带你出去玩玩,就当是孑儿这么乖的奖励。”

    “那,我们明天就去!”

    “哈哈哈,孑儿说明天,就明天!”

    绯孑高兴得在屋里直转圈,这边捣鼓捣鼓,那边捣鼓捣鼓,把自己的小背囊塞得满满后,?便美滋滋地睡了过去。

    时隔两日,辗转了三趟马车,傍晚时分终于到达雨集城,望着衣着破旧的绯孑,江老头打算先给孩子买些新衣服再找地方解决晚餐。

    商街左拐一个小巷,有家不起眼的服装店,虽款式有些老旧,但价格便宜,江老头手头上没多少大钱,就打算在这家店给绯孑随便买一件好点的。

    “请问您老要给谁买衣服呢?”老板问道。

    “喏,给这孩子买件新衣服,你看什么样的合适。”江老头轻轻拍了拍绯孑的头。

    “哟,这孩子长得这么俊,穿着这身脏衣服都浪费了,要不您看看这黑褂棉衣,搭上扎腿的黄麻裤,方便又好看,您说怎么样?”

    “嗯……有红绸裙子吗?”江老头摸了摸下巴说道。

    “裙子?可……”

    “孑儿是女孩子噢。”绯孑看着一脸疑惑的老板应道。“但我不想穿裙子,那个跑起来不方便又不暖和,还是裤子好。”

    自绯孑能下地走路以来,江老头便带着她捞鱼打猎摘果子,并没有因为是女孩就叫她贤淑文静,而是当小男孩一般养活。等绯孑长大了点也有试过给她穿裙子,但那孩子跑跑就被绊倒,于是还是换回了裤子。头发也是,老头嫌洗着麻烦,便一直给她剪着参差不齐的短发。小绯孑并不在意这些,她只对水里的哪种鱼好吃和怎样才能猎到小鹿感兴趣。

    最后,江老头还是买下了老板一开始推荐的那套衣服,肚子早就开始咕噜叫的绯孑一直催促老头去吃饭。

    在找馆子的路上,绯孑好奇的看着一些背着大行囊带着武器,看起来有点危险的路人,他们三五成群,有的谈笑风生,有的神情落寞灰头土脸。他们身上的气息不同与常人,这让绯孑很是新奇。

    “我从没见过那些人,他们是干什么的啊爷爷?”绯孑啃着猪肘子问道。

    这红烧猪肘子显然没有那些人的身份来的有吸引力,好不容易来城里吃饭,本来小孑儿想点个没吃过的菜,谁知来的太迟,大荤大肉的菜都卖完了,只剩下这肘子和一些绯孑常吃的菜式。虽说是吃过,但这油汁的色泽,这浓厚的茴蜜的香味,这有嚼劲又不肥腻的厚皮儿,是自家猎的野猪拿火上干烤所不能比及的。

    爷孙两狼吞虎咽了好久才开始了对话。“那是狩猎人。”

    “狩猎人?……是专门猎动物的人?”绯孑歪了歪头问道。

    “不,他们是以险为生的人。”江老头猛灌了一口茶水。“他们会去一些鲜有人去的地方,处理一些危险的事,然后拿到报酬。狩猎人只是从以前就传下来的称呼罢了。”

    “那为什么我觉得他们的氛围与别人不同呢?”

    “是因为他们的属性强度比一般人高,对周围的影响要大,虽等到16岁便能注册,但只有体内属性强度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成为一名狩猎人。”

    “就是很厉害的意思咯?能去好多好多地方,见常人不曾见过的事物?”

    “没错,但每一次的冒险,总会伴随着生命的危险,一个不小心就没了小命。”江老头脸上一闪而过的落寞绯孑并没发现,老头知道好奇心重的绯孑有了小心思,但他还是想让这孩子当个普通人安安稳稳过日子。

    “唔,孑儿虽然喜欢冒险,但更喜欢爷爷,孑儿陪着爷爷就够了!”

    江老头没想到绯孑会这么说,自是欣慰,“哈哈哈好,就陪着爷爷捞捞鱼猎小鹿!”

    此时的江老头不曾想过不能陪伴绯孑到成年,到结婚生子。可人算不如天算,就算是晚年依旧身强体壮的江老头也抵抗不了命运。

    时光如梭,十岁的绯孑头上已长出绯红的小绒毛,不细看倒是发觉不出。同先前一样,今天也是跟着江老头外出打猎,只不过今天比平时多走了几个时辰,江老头想着今天猎头大点的毛色好看的花斑鹿给孑儿做件皮衬。

    “爷爷!,你看前面的树后面!”绯孑似乎发现了猎物。

    “你在这瞄着,爷爷去旁边一点,若是我的箭射偏了,你便补射。”

    “好,”绯孑慢慢拉弓,等着江老头的第一箭,突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让绯孑有种不好的预感,她望向江老头的位置。

    “爷爷小心!”一条鬃毛狼张着满嘴獠牙的大口腾空向老头扑去,绯孑下意识的把拉满的弓向狼头瞄准。

    “啊。”老头一声大叫,在狼中箭前,老头的小腿已被狼牙死死咬住,随后那匹鬃毛狼便中箭死亡。

    绯孑快步跑到老头身边,老头提起库管,血肉模糊的腿上四处深深的牙洞正往外冒血,绯孑割下衣摆的布缠在伤处,扶起老头,“爷爷快回去,得快点找医师治疗。”

    绯孑搭着一瘸一拐的江老头走了两个时辰找到了一个小屋,小屋主人答应让他们进屋疗伤,但需要找专业的医师处理伤口。绯孑将老头拜托给了屋主便风急火燎地跑向邻近的小村。

    等到夜色即将来临的时候,绯孑才带回气喘吁吁的老医师。

    医师仔细的查看着老头的症状,老头脸色苍白,嘴唇稍稍发紫,气息浑乱,伤口处皮肉连着布条,出血量虽不大,但整条小腿发青发紫。

    “唉,来不及了。”医师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怎么来不及了?”绯孑看着老医师,声音微微颤抖,握着老头的手也颤抖了起来。

    “咬伤倒不致命,致命的是他伤口处沾了毒。”

    “毒?”

    “应该是你们出深林的路上蹭上了孟邑蛇草,猛毒的孟邑蛇有时会吃些蛇草清理一下入肚不能消化的杂物,若伤口碰到了沾染了蛇毒液的蛇草,毒液便与血相融,如不及时处理排毒,最多半日毒发全身而亡。”

    “怎么会,就这样?,就因为恰恰好碰到了带毒液的蛇草我爷爷就要死了?”

    “只能说,天命如此,如若再早两三个时辰说不定还有救。唉,孩子,乘他还有意识,好好道别吧。”医师起身,将位置让给绯孑。

    绯孑本还处于懵圈儿的状态,突然江老头痛苦的呻吟声停了下来。

    “爷爷,爷爷,爷爷你别睡啊。”绯孑将老头的手紧紧揣在手上,眼眶湿润泛红呼唤着。

    江老头微微睁开眼睛,吃力地挤出了几个字,“孑……儿……”

    “孑儿在这,孑儿一直在这。”绯孑轻轻拂开了老头额头上的白发。

    “听……着……我,是在天灾那天。。捡到你的。”老头虚弱的说着曾不忍说出口的话。“等你长大了……去燎……和裕州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你的家人。”

    其实绯孑早已知晓自己可能并非江老头的亲孙女,问起父母,江老头只说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问起小时候包裹自己留下的兽皮和绒布,江老头只说是从行商人那里换来的,但绯孑从未在渊国的各种商铺里见过同样的。

    绯孑也不像老头和邻村的孩子们那样擅长捕鱼,在水中游动自如。游水是学了好久才能勉强游到小河对岸,并不是绯孑笨,如果比跑步,比射箭,同龄的孩子绝没人能胜过她。

    所以如今听到老头亲口说出来,绯孑并不惊讶。

    “爷爷……希望你能平平安安的,但你若下定决心……出去闯荡。将爷爷床底长木箱里……那支三叉戟拿去,……找雨集武器铺……的姜涟老头,卖了……能换几年的粮食吧,”

    老头稍稍停顿后继续说道:“这么早……就丢下你……对不起啊孩子……”

    “没有对不起这回事!爷爷养我我感谢还来不及,我连恩都没报,又怎能听爷爷说对不起。”

    绯孑早已泪流如雨,如果不缠着爷爷猎鹿,如果做个乖巧文静的女孩子会不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她此时心如刀绞后悔万分。

    “呵呵……才短短十年,不够活啊!”说罢,江老头的手便软了下来,眼角的泪还在流,可心脏却不再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