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杀手花木兰

心之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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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颜雍哈哈一笑:“就是那个汉人女人吧?”

    扎木合只得点头:“是。”

    完颜雍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觉查的讥讽之意:“你居然为了一个汉人女人在门外站岗?”

    “。。。。。。这里很好。”扎木合无话可答,只能强辩。

    完颜雍哼了一声,突然迈步向屋门走去。一步,两步,三步。

    扎木合的呼吸停顿了。

    难道王爷想硬闯进去?

    如果换了任何一个其他的汉人女子,王爷这样做扎木合都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只有高兴。但现在。。。。。。他不知道王爷闯进屋子后他应当怎么办,如果王爷强行按倒赵月如,他是不是应当阻止?扎木合的心中一片纷乱。

    完颜雍在屋门前停住,手轻轻的摸了一下门,突然转身向院落外走去,嘴里说道:“扎木合,你最好让她快一点洗,因为汉军就快发起攻击了。”

    屋外,扎木合松了一口气。

    屋内,赵月如也松了一口气,但不知为什么,她好象感觉着心中隐隐有一些失望。

    城外,呐喊声响起,汉军开始攻击了。

    十天后,晨,四更将尽。

    汉军的营内一片寂静,正是人们睡的最熟的时候。连哨兵都垂着脑袋。

    这十天里大家都实在是太累了。十天,每天一战,打了十战,却始终无法击败敌人。他们的对面是一万金军的“不死之师”和三万此前大败的金军,合计四万人。但“不死之师”的战斗力真不是浪得虚名,仅凭一万人马,硬生生顶了汉军五天的攻势,第六天开始,已经休整完毕的三万金军也加入战斗,如此一来,汉军就更难取胜了。

    一股焦虑正悄悄的在汉军营内蔓延。

    一些将领在私底下悄悄的说,跟随卫将军作战这么久,这是第一次以优势对劣势,却打了十天都不胜。有传言说大司马已经两次下令要卫将军尽快击败敌人以策应中路了。

    花木兰在自己的帐内,睡的正香。她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胸口一起一伏。

    她正在做梦。

    王老板的第三间绸缎铺开张了。

    店门上方高高悬挂着“王记绸缎”的大排匾,四个鎏金大字十分气派,要知道,这不但是王老板的第三间绸缎铺,也是知府大人亲自题写的排匾。前两间店,都是知县大人题字,含金量可是绝对的不一样。

    当然,代价也绝对不一样。

    知县大人题字,四个字,五百两纹银,知府大人嘛,后面就得加个零了,整整五千两。

    但这钱花的值!既然王记绸缎是知县和知府大人亲自题写的排匾,还有哪个不开眼的敢上这里收税?这万一有个纷争,比如有人要告王老板以次充好啦,尺寸不足啦,王老板手眼通天人人皆知,又有谁敢老虎头上拍苍蝇?

    所以王老板十分的得意。他正在幻想着有朝一日皇帝也能给他题个字。如果皇帝愿意,他王德顺花上五万两也认。

    他站在店门口,不断的微笑、拱手,来贺他的人可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花花轿子人抬人,王老板黑白两道通吃,上下打点精明,谁敢不卖他的面子?这小小城里的乡绅名流,基本都到齐了。

    “王老板,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严老板,改天我请你喝茶!”

    “唉哟王兄,恭喜发财啊!”

    “哈哈李兄,有财大家发。”

    王老板站在那里春风得意的应酬着,虽然站的腰酸腿软,脸上直冒油汗,但他心里那个舒坦,比躺在太师椅上喝冰茶还爽。

    “你是王老板吗?”一个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

    王德顺一愣。在这城里还有不认识他王德顺的人?但这声音清脆的如同银铃一般,绝对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王老板虽然向来眼里不揉沙子,但对年轻女人嘛,则很有宽大的胸怀,特别是,如果这女人再漂亮一些,风骚一些,那么王老板不但胸怀宽大,手面上也大,当然,顺带的,下面的某个东西也会变大。

    他转头看去,一个年轻的女人就站在他身边。这女人弯弯的眉毛,一双眼睛活泼水灵,粉嫩的脸蛋上正绽放着可爱的笑容。

    王德顺的眼睛一扫,就把这女人看了个通透。那高高的胸脯,纤细的腰肢,浑圆的屁股,修长的双腿,两只白白嫩嫩的小手向下垂着。唉呀!这是谁啊?王德顺这几年来把城里的女人几乎看了个遍,怎么就没发现有这样的一个绝色美女呢?

    他下面的某个东西开始变大。

    “请问小姐是。。。”

    那女人没有理会他的问题,而是继续在问:“你是王记绸缎的王德顺王老板?”

    王老板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

    现在还有哪个人敢当他面直呼其名的?这小妞儿条儿是够顺,但也太野了点儿吧?没关系,现在野味难寻呐,野味吃起来才别有风味儿。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对啊,我就是。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不妨到里面谈。”

    他很得意自己的这句双关语,里面,嘿嘿,里面,这个里面嘛,既可以说是门外的另一面,也可以说是屋子中更隐秘的一间,或者,是这漂亮小妞儿的某个部位。

    那女人再次绽放开她可爱的笑容:“不必了,我只是想弄清楚你究竟是不是我要找的王老板。”

    “为什么?”王德顺大感奇怪。

    剑光一闪!那女人的袖子里飞出一把短剑,一下刺穿王德顺的胸膛:“因为我想确定我没杀错人。”

    王老板的笑容奇怪的扭曲着,嘴里发出如同母鸡下蛋一样的咯咯声,胸口流出的血是黑的。

    没什么可奇怪的。此前她已经用十斤乌钱子酒把剑浸泡了七天七夜。

    既然要杀人,那么,就要用一切手段保证能够杀死。所以她的信誉一向是优秀。

    四周一片惊叫。场面乱的如同官府突然派人来收税一样。

    她收剑,身形一展,一下子冲进了王记绸缎的店铺里。

    她已经观察了七天,王老板肥肥胖胖,头脑虽然精明,但身上却没有一点的功夫。他的功夫在嘴上、手上和床上。所以杀他是很容易的。

    但想逃跑却不容易。

    王记绸缎三号店开在主干大街上,两侧百多丈内都是一间挨着一间的各种店铺,根本没有小巷可供逃走,而且左边不远处就是县衙所在,右边还有一间武馆。如果从主干大街逃走,一定会被人纠缠住。

    然而主干大街的后面,却是一片贫民窟。她必须从那里出逃。

    当王记绸缎三号店开张时,王老板一定会站在门口应酬,而那时也是人最多、最容易不引人注目的接近他的时候,那是杀他的最好时机。同时,绸缎铺里也一定有许多人,只要人一多,就会乱,一乱,就有机可乘。所以,最好的逃生路线是:王记绸缎铺三号店内!

    她一冲进店门,立刻一把拉过一个正在挑绸缎的女人,只一下,这女人的衣服就被撕开,一对丰满的*立刻跳了出来。她手一震,这女人被摔倒在地上,大声嚎叫起来。

    她立刻向左侧冲去。

    身后一片大乱,女人们尖叫着四下躲藏,男人纷纷冲到店门边去救那个被撕开衣服的女人,奇怪的是几个男人、好几双手在那女人身上上下起劲儿的帮助,那女人的*却一直露着,而且很明显,几个男人的眼睛根本没有看这女人的脸,而是一直盯着她的胸口。

    门外,几个带剑的人想冲进来追她,但被门口那一群热心救美的英雄给挡住了,急的大声乱叫。

    她已经冲到了店铺最左侧,向右一转,那里是一面墙,一扇缕花木窗关着。

    她一把拉开木窗,头一低,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窗后,就是大片的贫民窟。

    她向前狂奔!污水四溅,她的鞋上、腿上、身上都溅满肮脏的泥水,但她毫不在乎,十几丈外,一个更窄的小巷出现,她一闪身,消失在小巷里。

    巨大的喧哗声从打开的木窗传到贫民窟。低婑的茅草房里,露出一双双混沌的眼睛,胆怯的向外窥视着。

    过了好一会儿,几个差役才吃力的从木窗钻过来,四下吆喝着寻找杀手。他们不是一定要找到杀手,但必须要找一找,而且一定要找的惊天动地才行。不然,他们怎么回去交差?

    天已黄昏。

    城外,一片乱坟岗,风不时的吹起一些纸钱。

    没有纸人纸马,没有果品供奉,只有一些纸钱。

    葬在这里的人,家人是不会有钱去买纸人纸马的,能够买一些纸钱都已经是很奢侈的了。

    不远处,乌鸦哇哇的叫着,风吹得树叶哗哗直响。

    她就坐在一块碑前。已经坐了半个时辰。

    这里很不错,很安静。没有人需要她杀,也没有人会杀她。虽然她仍然感觉身后总是有一些奇怪的声音,虽然后背总有凉嗖嗖的感觉,但她没有回头,至于为什么,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