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三 从睡鞋和缠足陋习说开去

独坐前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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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书第七十话‘定毒计睡鞋嫁祸’中曾提到过去那些缠足的女孩在夜间解开裹脚布后,会在三寸金莲上套一件双层绡布做成的睡鞋。

    “睡鞋”,顾名思义,就是睡觉时穿的鞋。

    除了能防脚趾松弛和使小脚上的恶臭味不易泄露外,睡鞋作为中国古代妇女缠足行为的一种副产物,一直被寄予了比实际功用更多的想象意义。

    一些叙述古代情爱史和关于古代妇女缠足的著作但凡提及睡鞋者,皆提到这双既窄又小的睡鞋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巩固男性的宠爱功用。

    在四大名著《红楼梦》中就提到贾府的丫鬟中晴雯是裹脚的。

    在《红楼梦》第七十回中,宝玉清晨看房中几位服侍他的姑娘嬉闹,见“那晴雯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著头发,将宝玉看得痴了”。

    也许正是晴雯她爱穿旧时只有行院女子才偏爱的红缎睡鞋,这才为王夫人所不喜,处处称晴雯为‘狐媚子’。

    这睡鞋因为是女人晚上睡觉才会穿的鞋,所以极具私密性,甚至要比肚兜小衣这样的内衣还要私密。

    然而鲁迅先生曾提到,中国人“一看到白胳膊……就会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力惟有在这里如此先进”(摘自《鲁迅文集.而已集.小杂感》……没错,这话是先生说)

    不幸被先生一言而中,旧时的中国人在睡鞋这方面,简直将想象力发挥到骇人的地步。

    在清代孤本小说《情梦柝》第19回中,秦小姐掀开锦衾一看,那床里边席下,似有垒起。

    等取出看时,却是一双红睡鞋,尖尖可爱,又是穿过的。

    那(秦小姐)心内惊疑。暗想道:他莫不是娶过了?去冬在我家里,一时却说未娶。

    见到一双穿旧的女人睡鞋就立时疑心意中人背着自己偷娶妻室,全然不顾是不是有人故意拿她人的鞋子栽赃。

    这种事现代人看起来可能觉得滑稽可笑,然而古人却不这么想。

    要是后宅内眷不慎弄丢了睡鞋,被自家夫君疑心偷人都是有可能的。

    套用今天的观点,这睡鞋差不多就相当于今天那种高腰绑带镂空蕾丝的黑丝袜,如果在老公男友床垫底下发现这么一双不是自己的袜子……哇,接下来怕不得有几十万字的家庭情感大戏。

    咳……接着说这个睡鞋。

    在明代那本著名三俗小说当中,潘金莲在嫁给西门庆之后,一日不慎弄丢了自己的睡鞋,竟然用棍子打着几个丫鬟替自己出门寻鞋。

    后来有一个叫陈敬济的闲汉拿着潘金莲的睡鞋上门讹诈,在潘金莲许出一对金圈子(金手镯)的贿赂也不肯交还睡鞋,反而向潘金莲索要那块掖在胸口的汗巾,以此来调戏勾搭。

    从这里可以看出,就算是那位足可称反面典型的潘金莲眼中,弄丢了睡鞋也是天底下第一号的祸事,遑论寻常女子了。

    对了,这睡鞋既是用来遮掩小脚溃烂创口散发出的臭气,自然就要往夹层里填进一些杀菌的药粉和香料。

    如《红楼梦》第22回:彩云接过鞋来细细的看,只是‘咭咭咭’的呷嘴,一面说道:‘真正爱杀人。’

    (彩云)又闻闻说道:‘好香!’

    平儿笑道:‘那你拿去当香包子挂罢!’

    彩云问轻云:‘你家奶奶、姨娘们的鞋子里装的什么香?’

    轻云说:‘我不知道,问她们做的。’

    周妈道:‘咱们做鞋,只道要放白矾粉,那香的方子不肯传人。’”

    这香料的方子没能就此传下来,真是可惜。

    不过除了这香粉的方子,还有一点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同样是在这一回当中,作者借彩云的嘴询问贾府当中专管制造睡鞋的周妈:“咱们府中一年要做多少双这样的鞋子。”

    而周妈的回答则是:“一年当中有个二三十双的鞋子就足够用了!”

    你吃惊吗?

    就连贾家这样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豪富人家,一个住着有名有姓的女眷丫鬟足有上百人的大观园,竟然就只有不到二十个人缠足。

    以至于周妈一年做个二三十双睡鞋来更换就很足够了,最起码上文那个彩云她就不缠足。

    所以才会一边呷嘴,一边夸周妈做的睡鞋说:“真正爱杀人”。

    就连专门拨出来伺候未来贾府第一人贾宝玉贾二爷的几个丫鬟,也只有晴雯是裹小脚的,以至于被王夫人处处针对,暗地里直喝骂:“这狐媚子!”

    不妨爆个猛料吧。

    其实在清代,不光大户女眷不怎么裹脚,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豪门贵妇都不裹小脚。

    这一点是有考古证据佐证的,根据现有墓葬发掘记录,清代全部夫妻合葬墓中,这女性缠足比例不足10%!!

    这是为啥呢?

    答,为了能领受诰命!

    当朝皇帝有时候可能会因为你家老公替皇家办差得力而一高兴赐你一个几品命妇的衔头。

    按照清例,被赐命妇衔头的贵妇要着一身整齐的旗装进宫面圣谢恩(不进宫也得跪谢册封圣旨),而清代宫廷旗装中最特殊的,便是那一对犹如在踩高跷一般的旗盆高底。

    这种旗盆高底连天足的女子踩上去都走不稳当,若是被小脚妇人穿了,那走不了两步就得摔一个嘴啃泥!

    这君前失仪是什么罪过,不妨自家去想吧。

    为了女儿将来的诰命,过去的大户人家一向不支持缠足,比如《聊斋志异》当中,就很有几个当家的男主人不舍自己姑娘因缠足受罪,要求她从此放脚不再缠足的故事。

    其实啊,过去这种裹小脚的缠足行为的确是一种严重伤害妇女同胞身心健康的陋习,确实应当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但缠足实际上是过去人们一种畸形病态审美观的体现,不光古人这样,现代人踩进这个病态审美观坑的也不少,甚至数量有过之无不及!

    试想一下,当一百年后人们再次审视今天那些往脸上打玻尿酸、向胸脯上注射硅胶、往鼻梁上填充塑性材料、冒着感染毁容的风险去割眼皮、削下巴、甚至还要切去部分颔骨之类的高风险整容手术,会不会由衷感叹一声,说一百年前人们的审美观真是畸形病态呢?

    这和我们现在看一百年前那种用铁棍将稚嫩的脚骨敲折后再掰弯后用白布缠绕的缠足陋习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真的很好奇,这些对整容手术趋之若鹜的爱美女孩背后,真的有一个举着刀枪的男人逼迫她们去这样做么?

    我只希望一百年后的人们再谈论起今天那多如牛毛一般的整容手术时,不要再动不动就往上扣什么男权压迫女权,女人在男人压迫下被逼用摧残自己身体的方式来取悦男人的大帽子,而是能以第三方的角度,真正开明公正得看待这件事情。

    一言以弊之,人都是会变的,特别是审美观!

    有可能两百年世俗公认的大美女会吓得现代人晚上做噩梦!这绝不是玩笑!

    好想问大家一句,正捧着手机,读得津津有味的你,又是怎么看待缠足、整容这件事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