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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小急了,也不喊哥,“秋少侠,你怎么不打了?”
“受不了,恶心死了!”
秋堂心里不说,还是抱着美女舒服。
苏小小算是明白了,原来秋堂就是这样对女孩子好的,这样保护女孩子,这算什么呀,分明就是在调戏人家嘛。
秋堂发现苏小小的身子软在自己怀里,暗中得意,回到一看,发现三怪从后面追上来了,此人轻功非常了得,长得瘦,却像个大袋鼠一样蹦跃过来。
这些人真恶心,估计几个月没有洗澡换衣服了,幸好不是夏天,否则他们身上的味也能熏死人。
秋堂现在知道江湖中没有人愿意招惹川蛮四怪的原因,原来不仅毒和武功能杀人,那种顶风臭十里的馊味也能要人的命。
三怪纵身飞掠而来,在半空中挥着长剑,那架势想将他从后背一剑穿心。
秋堂见三怪离他不及一丈远,挥手拍出一掌,他要试试一甲子的内力对于像三怪这样一个至少有三四十载内力的人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
砰!
强大的内力撞到人身上,出了一声强大的闷响,三怪在半空中如被飓风狂跑的麻杆一般,惨叫一声,喷出一口血箭。
靠!
一甲子内力果然强大,秋堂还是从后世的力学分析了一番,两个相反力道的相撞,其受到的作用力是飞身纵来的冲力和打出去内力的总和,如果不是这样,像麻杆这样的高手也不会伤成这样,最多就是吐口血,不至于被迫压的口喷血箭。
苏小小回过头不,看到这一幕,感到很惊心,原来他没有骗她,无尚大师真得将内力传给了他,那么他说的这个故事就是真的,他也是真心在保护她。
那一刻,她的心有些醉了。
江湖中拥有一甲子内力的人并不是常有,即使是上了年纪的人也未必会有这样强悍的内力,毕竟是那是苦修得来的,一般人吃不了这种苦,受不了这种苦修。
大怪二怪和四怪不是傻子,知道遇上了高手,并没有追下去,也没有进入小镇,只是大怪抱起受伤的三怪,发疯地向树林里跑去。
苏小小看到川蛮四怪很快消失在视线之中,扭头看了秋堂一眼,“你那只大手还不打算移开吗?”
“啊!啊!手误,手误。”
“你搂着姑娘之后,这是习惯性的动作吗?你不是说要待我好嘛,那么现在你下马,还是我下马?”
秋堂面对苏小小一连串的问号,搞得有些措手不及,她比沙丽雅还要刁蛮,还要有心机,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陷饼,被女人咬了一口,尝了尝味道,然后丢在一边了。
他耸了耸肩,很无耐地跳下马来,这是他第一次为女人牵马。
“小小,让男人替你牵马有什么感觉?”
苏小小有些得意的笑了,“我觉得你还不如一个仆人,至少仆人不会这么多话。”
秋堂知道像苏小小这种人不比吴美琳和吴美柯,她们可以主动求爱,而她显得很有韧性,不是那么容易被诱惑。
“小小,今后跟着个哥吧,好照顾你。”
苏小小知道跟川蛮四怪这仇结大了,“当然要跟着你了,至少你得摆平四怪,我才可以放心的离开。对了,秋少侠,你要到哪里去?”
“小丫的,救你后,连声哥都不喊了。”秋堂嘀咕了一句,“想回大宁镇,希望能看到冰冰能在那里。”
苏小小冷冷一笑,“哼,还冰冰呢,叫得这么亲热,就像人家是你的小娘子一样,我看你是单相思吧?”
秋堂毫无忌讳的点了点,他一点也不否认,不但想玉冰心,而且还很想念林小凤、冷雪绫、金莲、叶紫衣、笑笑、程梓媚和芙蓉,甚至是乐心花,至于月季、吴美柯和美琳,他没有什么奢望,最多会成为炮友,抑或是情人。
在后世一个成功或是花心的男人,是不会缺少这些类型的美女,而在大明朝,他想除了炮友和情人,都将心爱的女人娶了,这个年头不违法,何不在群芳斗艳中生活一辈子,一个爽字了得!
苏小小能从这一点看出秋堂不虚伪,只是有点好色,他也算是个英雄。
“好啊,看在你今天帮我忙的面子上,我就喊一声哥。”
“嘿嘿,小小,喊一声听听。”
“小色哥!”
“你再敢喊一声,我就把你推倒在马背上,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在马上入洞房,嘿嘿……”
苏小小看着秋堂明亮的大眼睛开始发出奇怪的目光,她不敢招惹他,柔声道:“好了,人家怕你了,就喊你一声小哥,不过吃喝住,你得替小妹付银两哟!”
“没问题,小哥我陪吃陪喝吃住,你要是寂寞了,小哥无偿献身。”秋堂信口说出这些话来,心想老子岂不是成三陪了,算了,给美女做三陪,值了!
苏小小用白眼珠瞅着秋堂,要不是她打不过他,恨不得咬死这货。
秋堂不理苏小小,牵着马,一路哼着《大花轿》来到镇上,歌唱得不怎么样,倒是蛮煽情的,明朝时的歌都是填写宋词,那有后世的大白话歌词琅琅上口,这歌挺粗犷又挺动情,逗得小丫的在马上直乐。
苏小小觉得秋堂虽色,但跟他在一起很开心,仿佛之前的烦恼全没了。
东方平在大街上接着秋堂,进入一家狗肉店,店小二端上六个菜,还一大盆狗肉汤,又上了一壶酒。
秋堂看到酒宴就想起在飞鹰堡跟五个女汉子喝酒的事,不到妓院也一样喝花酒,这样的人生经历可不多,看着苏小小很优雅地吃着菜,给她盛了一碗狗肉。
他瞅了瞅人家的小咪咪,“小小,做女人挺好,多吃点,补一补。”
苏小小不太理解,可是看到秋堂的眼神,都想到他在嫌自己的胸小,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秋堂朝着店小二招了招手,“小二,有什么海参、猪蹄和蹄筋?”
“客爷,这是小镇小店,海参是没有,可有猪蹄和蹄筋,小的马上给您各上一大盘。”店小二见秋堂点头,赶紧地走了。
苏小小不理解了,小声问道:“这么多菜还不够吃的吗?为什么又要加菜。”
秋堂压低了声音,“猪蹄和蹄筋很补。”
苏小小明白秋堂所说的做女人挺好的道理,脸红了,“谁说我要做女人了,我恨男人!”
不会吧?秋堂愣了,难道苏小小又是一个女汉子?唉,可怜的娃,从小被人抛弃,哪有不恨男人之理?
红烧猪蹄,凉拌蹄筋,味道都不错,苏小小朝着秋堂笑了笑,她竟然吃起来,还吃了不少。
秋堂啃着猪蹄,心里正乐着,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和尚走过来,那和尚有三十多岁,身装粗布僧衣,脖子上挂着一大串佛珠,步履稳健,看到店小二,将手一拱,说僧家不带钱财,化顿斋饭,他是食荤僧,不忌口。
店小二不高兴了,抬头见和尚,一脸的晦气,说这年月兵荒马乱,食客又少,哪里有什么剩饭剩菜。
秋堂见那和尚只是笑,也不计较店小二的出言不逊,将手一招,“大师,你要是不嫌弃,就跟我们一起吃。”
那和尚念叨了一声阿弥陀佛,又冲秋堂道了谢,就坐在东方平的身边。东方平也是个穷苦人,赶紧给大师倒了一杯酒。那和尚也不客气,端起酒杯,一口闷进去。
“七分酒,三分水,可惜了这好酒。”
秋堂笑了笑,“大师,和尚不是忌口的嘛,你怎么成了酒肉和尚?”
和尚笑了笑,“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如果不吃酒肉就算信佛,就算功德无量,那是虚话,真正要为天下做点实事,还是锄强扶弱,悬壶济世。”
秋堂之所以让和尚跟他一起吃饭,就是因为他在后世虽然是个杀手,却也见不得吃不上饭的人,见到讨饭的,他往往都是给一张大红票子,所以他不愿意看到僧人恶肚子。
“大师,请问法号,是哪个寺院的高僧?”
“小僧普济,天下皆我寺院。”
苏小小咯咯一笑,“普济大事,刚才听说你悬壶济世,敢问你如何做的这种善事?”
普济啃着猪蹄,“小僧略懂医术,从南到北,不知救过多少的人命,此为普度众人,与佛家所说的普度众人不同,我在十五岁悟透这一点时,便离开少林寺,如今二十个春秋矣,诊治之人不下万余,可谓悬壶济世。”
“我也懂医术,有空我们研究一下。”苏小小的精神头来了,主动给普济斟酒。
秋堂发现这和尚忒有意思,又要了一壶酒,四人喝得酒兴大起,气氛相当高涨。
在喝完酒的时候,普济看着苏小小,“姑娘,小僧略懂相术,你小时虽苦,可苦尽甜来,我劝你放下心结,不要愤世疾俗,做女人挺好,莫要学看破红尘之事。”
做女人挺好,此挺好非挺好。
苏小小的确恨男人,终生不想嫁人,被普济一言说中,心中有所惊触,瞟了一眼在坏笑着的秋堂,也忍不住笑了……秋堂心里明白,像普济这种高人强留在身边是留不住的,可他有办法,那就是投其所好,邀请他一同向大宁方向而去,路上每餐皆是鱼肉好酒,还给他做了几身换洗的僧衣。
普济受人恩惠,也不好意思提出要走,只是无言的跟着三人,与苏小小钻研医术,与秋堂和东方平参习武学,秋堂绝学中不完美之处,就是这高人所指点,尤其是天罡断魂刀法,他将达摩刀法中的招技融合进去,让其刀法变得完美而强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