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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舟站在夜总会门口,双手背在背后,腰杆挺得笔直,保安制服十分挺括,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还颇有几分俊朗。
这是陶德明要求的。
想在冠军夜总会当保安混饭吃,如今就必须要守陶德明的规矩,否则的话,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现在已经不是叶勇军当家了。
叶舟一开始也很不习惯,觉得十分受拘束。不过很快就适应了,这样也挺好的,至少好几个姑娘都开始用正眼看他了,让他心里美滋滋的。
燕总说过,只要好好干,就给他转正,让他做保安队长。
今儿重新开业第一天,叶舟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果然看到了燕总,和老板娘的女儿一起来的。虽然按照族谱来说,叶舟可以称周丹青为五嫂,不过他也知道,这东西越来越没人在意了。
老板娘就是老板娘,打工仔就是打工仔,不可混为一谈。
燕总身边的美女真不少,除了老板娘的女儿,还有两位美女,也是好看得不得了。
好艳福啊!
当燕飞扬一行人走近的时候,叶舟就努力挺直了身子,敬了一个礼,大声喊道:“燕总好!”
燕飞扬顿时就愣了一下。
谁是“燕总”?
其实燕总这个称呼,是叶舟“封”的,除了他,没人这么称呼燕飞扬。但叶舟知道,燕飞扬有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而且老板娘对他言听计从,这不是老总是什么?
一般的老总,还没这样的待遇呢。
跟在后边的陶德明也愣了一下,不过随即就回过神来,微笑着对叶舟说道:“叶舟,你领燕总他们去三零六号房间。”
觉得叶舟这声“燕总”还真是神来之笔,不然,连他都不好怎么称呼燕飞扬。
燕飞扬轻轻摇头,知道从今往后,只要在冠军夜总会,这“燕总”算是跟定自己了,甩都甩不掉。
但很显然,燕总还忘了一个人。
“燕总,请!”
萧潇似笑非笑地望着他,还伸手做了个里面请的姿势。
燕飞扬恨得手痒痒的,终于忍耐不住,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个爆栗。
萧潇便笑嘻嘻的,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在学校的时候,要顾忌个影响,萧潇也不好太出格,如今到了校外,虽然身边同学不少,甚至还有一位老师,萧潇却也无所谓。反正学校里谁都知道她和燕飞扬之间的关系,早将他们当成一对儿了。
而且在萧潇心里,恐怕就是想要向别人宣示自己的主权,尤其是公孙兰和叶小桐。
这样的小动作自然瞒不过众人的眼睛,其他同学倒是无所谓,嘻嘻哈哈地笑个不了,叶小桐脸色微微一变,扭过了头,不向他们那边多看。
公孙兰嘴角浮起一抹淡淡的笑意,有些意味深长。
在等待重新开业的这段时间内,冠军夜总会也趁机进行了必要的修补,家具和用品也进行了部分更新,卫生打扫得干净彻底,倒也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
虽然叶小桐邀请的大多数都是城里学生,但不少同学也还是头一回来到这种娱乐场所,一个个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东张西望,充满好奇之意。
夜总会占据了整个三楼四楼两层楼面,四楼全部是包厢,三楼有一个很大的大厅,即可以作为迪士高舞厅,也可以作为节目表演大厅,夜总会请来的歌舞演员,会在这个大厅里表演各种歌舞。当然,歌舞表演是有一定时间段的,并不是整晚表演,否则就会影响到包厢里客人的兴致了。
歌舞大厅右侧有一排包厢,叶舟领着燕总一行,去往三零六。
歌舞大厅里,早已有不少人在随着节奏摇摆,雷射灯闪耀,舞厅中央群魔乱舞,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今天晚上,陶德明是这样安排的,年轻人尽量安排在三楼,热闹。四楼的包厢,则主要安排有一定身份地位的要紧人物。这些人通常都不太年轻了,一般不喜欢太过吵闹的环境。四楼相对来说要清静些。
王局长和他们单位的同事,就安排在四楼的一个大包厢。
眼下王局长可是成了燕医生最忠实的粉丝,但凡单位上或者家里有什么大的举措,都要打电话向燕医生请教一番,这么做是否合适。
既然冠军夜总会有燕飞扬的股份,王局长非来捧场不可。
三零六是个大包厢,十来个人坐进去,一点不显拥挤,叶舟殷勤备至,跑前跑后的,让服务员赶紧上水果拼盘,上酒水。
公孙兰打量了一下这个包厢,发现还带卫生间,不由微微颔首。
在卫周,有这样的水平就算很不错了。
难怪当初连萧雄都觊觎,这冠军夜总会经营得当的话,就是棵摇钱树,除了部分单位是签单消费,大多数客人都是付现金,也算得是一头现金奶牛。
在公孙家操控的产业之中,就有不少娱乐业的场子,现如今省城最有名的夜总会和歌舞厅,其实都由公孙家控股。
江湖上的朋友都很自觉地将益东省看作是公孙家的主场,其他门派想要到益东搞大动作,通常都会和公孙家打个招呼,省得发生什么误会。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和公孙家抢市场,通常公孙家都不会得罪同道朋友。
然而这样的规矩,也不见得人人都遵守,最强大的几家势力,就不怎么将公孙家放在眼里。主要因为益东是个穷省,没多大油水,所以多数强大势力,都对益东这边不屑一顾,公孙家算是保住了自己的传统“势力范围”,但想要走出去,大发展,难度却是不小。
想从人家锅里抢饭吃,也要人家答应才行。
尤其是燕家,凤家,巴蜀唐门这些庞然大物,早已将触手伸到各个利润高的行业之中,纵算公孙家也不弱,想要和这些庞然大物争夺利益,那还差得远。
除非,能和其中的一个庞然大物攀上关系,而且还必须是非同一般的密切关系。
一念及此,公孙兰禁不住望了不远处的燕飞扬一眼。
不知道自己这步棋,到底走对了还是走错了?
“我们唱歌吧……”
叶小桐站起身来,娇声提议。
看到大家进门之后都有点拘谨,只是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叶小桐身为东道主,就必须要主动站出来了。
“孙老师,你要唱个什么歌?我给你点……点歌单就在茶几上……”
叶小桐尊师重道,第一个就问公孙兰。
这当儿的卡拉ok,远远不如后世那么先进,还得用点歌单点歌,然后交给服务生,由服务生找到歌碟,再放进vcd机,手续相当繁琐。偏偏大家却乐此不疲,将唱卡拉ok当成是上等人才有的享受。
“好啊,点一首同桌的你吧。”
公孙兰微笑说道。
这也算是首新歌,前几年才出的,非常流行,而且曲调婉转,虽然原唱是老狼,但由女生来唱,也一样好听。
萧潇就扁了扁嘴。
这首歌本来是她打算要唱的,还要叫燕飞扬一起唱,谁知却被孙老师抢了先。
很快,婉转的音乐响了起来,公孙兰拿起麦克风开始演唱,果然声音美妙,一开口就博得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燕飞扬同学,和我一起唱吧。”
唱过一段之后,公孙兰向燕飞扬发出了邀请。
很正式的称呼,很正式的邀请。
“啊,好……”
燕飞扬有点走神,愣了一下才拿起了麦克风。今天上午在公孙兰的单人宿舍外边,公孙兰忽然拉住他的手,虽然是故意做给靳云涛看的,一转过楼梯口就放开了,依旧在燕飞扬心里激起了一阵阵的涟漪。
这样的事情,他真的经历得太少,而且也从来都没有人传授给他相关的经验。不像江湖中的种种规矩,爷爷和李叔他们,都给他反反复复讲过很多次,非常的详细。
唯独这男女之事,得靠他自己去悟。
燕飞扬原以为还要等很久才会发生这种事,至少也得在上大学之后吧,谁知道刚刚进入高二,“桃花运”就接踵而来。
早知道这样,上次在家里的时候,就该让阿昌伯好好给自己算一算,看看这两年是不是命犯桃花。
萧潇和叶小桐还则罢了,都是同学,彼此间又发生了这么多故事,渐渐拉近距离,也说得过去,不算多离谱,公孙兰却真的是突如其来,燕飞扬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当然,应该是自己多想了,就是想要气一气靳云涛而已……
一阵掌声打断了燕飞扬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思绪。
“唱得真好……”
叶小桐率先鼓掌,同学们掌声一片。这首歌虽然不是男女二重唱,也不是情歌对唱,两个人却唱得十分合拍,尤其公孙兰飘逸,燕飞扬剑眉朗目,当真是郎才女貌。
萧潇也跟着鼓掌叫好,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不过小丫头接下来,点唱了一首《滚滚红尘》,也拉着燕飞扬一起唱,终究还是漏了底。
任何一个女孩,碰到这样的情形,都不可能真的没心没肺。
不过这暗地里的较劲,丝毫也不影响包厢里的气氛,很快就变得十分热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