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茶楼

我是曹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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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之谦的出现,证实了曹宁的猜测,这屋人出事了。

    薛之谦本来对曹宁的出现有怀疑,但是,曹宁的身上,没有让他能够怀疑的东西,所以,便与张萍关上大门了。

    曹宁知道,说不定这时候,薛之谦与张萍依然在窗户盯着自己,所以,他继续敲着门,一路走出了扬州街。

    出了扬州街后,曹宁便快速地离开,去了放衣服的那条街,在那个没人住的屋子内,洗了脸,弄干净了头发,穿上了自己的衣服。

    用最快的时间,曹宁出了屋。

    在他离开那条街的时候,曹宁看到了许多人向着扬州街跑去,他们的腰上都是鼓鼓地,不用说,那是枪。

    而那些人,很可能是中统的人。估计是薛之谦怀疑这个收破烂的有问题,所以便召集人去抓那个收破烂的人。

    曹宁坐上了一辆黄包车,在车子起动时,回头看了看后面,心里感到一阵庆幸。如果自已不是用收破烂的形式进去,说不定自已现在是就被抓起来了。

    回到家后,曹宁没有再出去。

    他再一次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检讨。对于自已的应变能力打了八分的评分。

    差分的部分是,自已应该想到,南京的形式,不可能有人不逃,还守在那里。

    这条线索断了。

    现在,剩下的就是最后的那一条线。

    对于是否去见那个人,曹宁犹豫起来。

    如果没有发生张萍的事,他会选择去。但是,对于那位,会不会发生意外情况,曹宁不知道。

    如果那位也出了事,那么自己找上门去,就是送死。

    不去是安全的,但是,就挖不出来那个人了。

    在去与不去的矛盾中,曹宁睡了一个熟觉。

    第二天,曹宁还是出了门,他决定去。

    但是,他不会再去冒险了。

    投石问路。他先试一试对方。

    中午吃完饭后,曹宁去了凌云茶馆。

    凌云茶馆,是广西人喜欢的地方。在这里,你可以听到广西的口音。从伙计,老板到客人,说的都是广西话。

    凌云茶馆,最有名的是两种茶。金花茶与凌云白毫茶。

    金花茶由中国植物学家左景烈于1933年7月29日在广西防城县大菉乡阿泄隘第一次发现,被我国植物学家戚经文正式命名为“itidissima C.W.Chi”。国外称之为神奇的东方魔茶,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茶族皇后”。

    凌云白毫茶有独特的板栗清香,滋味鲜醇回甜,汤色嫩黄清澈,且特别耐冲泡,一杯白毫茶泡饮四五次不减其味,其渣放置数日余香犹存。

    曹宁点了一壸白毫银针,品尝了起来。

    曹宁坐的位置,正在一楼的过道边,所有进出的人,都在他的身边经过。

    到了一点钟的时候,从店外走进来了两个人。走在前面的人,肩扛两颗金星,陆军中将。

    在中将的后面,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兵,左右各挂着一支枪,一双眼睛来回地看着。

    那个中将经过的时候,不但地有人同他打招呼。

    “刘将军好!”

    “刘欢,今天来迟了。”

    中将一边走着,一边向着喝茶的人挥着手,用广西的家乡话,回应着那些打招呼的人。

    不用打听了,曹宁知道了这人就是他的目标。

    王皓向他介绍了刘欢的外貌特征,与这人一模一样。再加上那些茶客的称呼,跑不了了。

    刘欢进入了一楼的包间,包间就在转角处。一楼的大部分人都看不到那间包间。但是曹宁的坐处可以看到包间。

    伙计很快给包间中送上了茶。

    过了五分钟,曹宁看到了守在包间门口的那个警卫员离开了包间。

    可能考虑到这些人都是熟人乡亲,所以警卫员的警惕性不高,他来到了收银台,与一个女孩聊起天来。

    曹宁站起身,向着包间走去。

    包间的前面十米处,正是茅厕,曹宁向那个方向走,没有人怀疑他。谁会怀疑上厕所的人。

    这也是曹宁考虑好的办法。

    慢慢地走着,来到了包间的前面。曹宁从口袋中掏出了一封信,透过包间门的门缝,塞了进去。

    他做的动作很快,信投过去后,他便快速地离开了,但是没有去厕所,转了一圈回来了。

    如果刘欢收到了信,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到投信的人。投信的人,用这种办法来投信,肯定是打着上厕所的借口。只要在厕所的门口堵着,就能堵到这个人。

    所以,曹宁不能在厕所内被人堵着。

    回到了位置,曹宁没有继续喝茶,而是结了帐,离开了凌云茶馆。

    当然,他这样的离开,肯定会被怀疑。但是,曹宁是化装来的,不怕被人记住。只要能安全离开,就是上策。

    再说刘欢坐在包间内喝茶,无意中,看到了地上有一封信。

    正常的情况下,有人找自己,都会直接找警卫员,不会釆取这种办法。所以,这封信有问题。

    刘欢来到了包间门,打开了门,探头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有人,他便走到了厕所。厕所也没有人。

    回到了包间,刘欢从地上拿起信,放到鼻子上闻了闻,没有什么异味。

    刘欢还是将包间门闩了起来。

    有些事情,他不想让人看到。

    拿着信,回到了坐椅前,刘欢抽出一把小刀!将信的封口割开,这样是安全的开信方法。

    内面有一张纸,上面的字,写的歪七扭八的。一看,就知道是写信人用另外的一只手写出来的。

    当刘欢看到信后,脸色都变了。

    “将军,我的朋友认识你。在去年的中秋节前一天,他陪着上司见过你,你那天穿的是便装,戴的是一顶礼帽,礼帽的沿上有湿,还是他帮你抹干的。”

    刘欢一看,马上想起了那天的事。

    那天下雨,刘欢在进屋前,帽子被雨水淋湿。当时,那个日本人的警卫,拿过刘欢的帽子帮忙抹干。

    这么祥细的说明,证实了写信人是那个警卫的朋友。

    混蛋!这个事,不能对外人说的呀,为什么告诉人。

    刘欢心里烦着,继续将信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