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薄情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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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亲王别看低调,这能耐一点儿不小。

    到了晚上,已经把那卖画书生的祖宗八代给查得一清二楚。

    两夫妻坐在床上,欧阳捧来茶具,给自己沏茶,又让丫头们准备了一点儿小点心,给自家媳妇填肚子,芷云现在怀孕,胃口大开,每天五顿饭不说,点心更是少不了,因为怕孩子个头太大,生产困难,还不得不控制一下食欲,所以,最近都是少吃多餐。

    准备好茶水点心,两夫妻就开始磕牙。

    “他和李氏五百年前还是本家,姓李名敬儒,到确实是恂恂儒雅,状若处子的一个翩翩书生,怪不得竟迷得这王府格格寻死觅活……”

    说着,欧阳摇了摇头,“说起来,这个李敬儒我还认识,四十六年乡试,万岁爷让我和十三做主考官,这人的文章,曾经得了两位副主考的夸赞,却没入我的眼,让他落第了。”

    芷云这下子来了兴致,笑道:“按说,静柔的眼光不差,她能看中的人,不应该连乡试都中不了吧?”

    欧阳点了点头,“李敬儒的字写得不错,一色八分正楷,端丽妩媚,八股文也做得中规中矩,虽然都是套话空话,可这八股文历来是如此,他的套话写的,到比别人还强几分了,可你也知道,我看别人的文章,看得从来不是表面文字……”

    一番话,说得芷云点头,这清朝的八股文确实于世无益,只是起到一个敲门砖的作用,用不着太放在心上,当初康熙初登基的时候,也动过废除八股的心思,皇帝同样不是看不出这八股文章没有大用,可是,想要废除,阻力太大,那么多学子含辛茹苦,十年苦读,钻研八股,你说废就废,哪有那样的道理?

    “他那笔所谓的好字,锋中无骨,别人看不出,我看了却心里不舒服,总觉得里面透着一股子谄媚劲儿,这本也没什么,天底下最容易做得就是官,他纵然是个八面玲珑的小人,没准做起官来,比君子还强上几分,只能算他倒霉,偏偏让我瞧见了,既然我当了这主考,就不愿意让个小人,从我手底下跑出去祸害本来就不清净的官场,于是,他只能落第了。”

    “落第之后,他也没有回乡,就在京城落脚,后来盘缠用尽,凭着他那手挺能糊弄人的字儿,在街上摆摊卖卖字画,这日子到还过得。”

    芷云愣了愣,皱眉道:“如此说来,这人远称不上是什么良配?”

    欧阳点了点头,“你直接去和静柔说,那个李敬儒在家里有妻室,让她死心吧,这人不能做我的女婿,哪怕是便宜女婿也不行。”

    “有妻室?”芷云一愣,见到自家BOSS眼角眉梢间的一抹厌恶之色,迟疑道,“他有妻室了还来勾搭静柔?”

    要真如此,这人得给个教训!

    “……也算不上是妻室。”欧阳皱了皱眉,咽了一口茶水,才道,“李敬儒祖籍安徽,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只是他父母年过五十,才得了他这么一棵独苗,老两口心疼儿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地耕作,挤出钱财来供他去读书。”

    “别说,这小子有几分能耐,会察言观色,脑子灵活,把一位姓宋的大儒哄得高兴,就收了他做入室弟子,苦心教导,还准备把自己的独生爱女许配给他,却不曾想,先生的那个女儿知道了这人的一桩丑事,说什么也不嫁,那李敬儒担心宋家小姐把自己的事儿张扬出去,也不敢多做什么,这门婚事就这般拖延下去了,宋先生只说,等到李敬儒金榜题名,就让两个人完婚。”

    芷云听自家BOSS说了这一堆,最感兴趣的却是他没说到的那一点儿,眼睛眨也不眨地瞅着欧阳,欧阳笑了笑,从善如流地道:“那所谓的丑事,我也打探到了,据说李敬儒十七岁那一年,跟着宋老先生去金陵拜访一位老朋友,文人书生嘛,聚在一起,少不了谈谈风月之事,这李敬儒一到金陵,就与晓月楼的一个叫玉梅的妓女相好上。”

    “那玉梅虽然说是妓女,但因为以前是犯官家的小姐,很有几分见识,这些年来,她小心翼翼地积累钱财,到如今已经差不多凑够了赎身的钱,只是看不清楚前路,一时间,还不知道赎身之后,要怎么生活下去,心里犯难,就在这时,她碰上了翩翩佳公子李敬儒,不得不说,李敬儒的皮相确实极好,还能言善道,很会讨女人的欢心,没几日,玉梅就着了魔,听信了李敬儒的花言巧语,自己给自己赎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本也没想做那正妻,只希望有个名分,能和李敬儒相守,也便是了。”

    “这事到此时,还算不了什么,别管李敬儒是带了玉梅走,还是选择不告而别,都不算大错,他就算自己走人,丢下玉梅,玉梅最多也就为自己识人不明,伤心一段日子,可是,这人的确是个心黑手辣的。”

    “有一天,他碰上几个新结交的狐朋狗友,在一块儿喝醉了酒,说起自己的桃花运,颇有几分显摆得意,结果,那一群人借着酒意,就让李敬儒把他的相好叫出来,让大家伙见识见识,李敬儒竟然答应了,真的去把玉梅给骗了出来,想那玉梅,再也想不到自己的心上人会欺骗自己,根本没有防备,听说李敬儒生病,匆匆赶来,一个娇娇女子,落到几个醉汉混混手里,结果可想而知……”

    “第二天,玉梅羞愤欲绝,给李敬儒留下了一封血书,就撞墙而死,这下子到把李敬儒吓得不轻,烧毁了血书,跟着先生逃回老家去了,说起来,那玉梅毕竟出身青楼,在这样的社会,她是没什么地位的,官府也不曾对她的死亡,深究什么,李敬儒自然也不会把自己的丑事到处张扬,这事儿就给遮掩了过去。”

    “不过,当时跟在李敬儒身边的,有一个宋府的小书童,这小书童隐约了解一些内幕,虽然是一鳞片爪,但知道宋先生有意把小姐许配给李敬儒之后,还是把这事儿说给了自家小姐听,那宋小姐听了之后,别管相信不相信的吧,总不会委身给一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哪怕只是可能。但一来,她没有证据,而且,那小书童知道的并不多,二来,李敬儒毕竟是父亲的得意弟子,这事儿张扬出去,对夫妻的名声同样不好,万一把爹给气出毛病,那可怎么得了,所以,宋小姐就没有多话,只是拖着不肯成亲罢了。”

    芷云听得目瞪口呆,果然艺术源于现实,那些话本小说里会出现的故事,在现实世界也并不罕见啊,那个玉梅也是没出息,你就算要死,好歹也拉着那个害死你的罪魁祸首一起嘛,省得让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祸害人!

    欧阳隐约看出自家媳妇的心思,苦笑道:“玉梅一个弱女子,还是那么个身份,她要不死,那她嘴里说出来的话,绝对没人会相信,她又能把李敬儒怎么样?”

    两夫妻说了一通话,这一晚上翻来覆去的,谁也没有睡好,第二天,芷云天刚一亮就起了身,送走了自家相公出门,见了那群跑来请安的女人,静柔依旧没来,看样子还是起不了床,芷云心里叹了口气,便跑到半位面,去叫自己的宝贝儿子起床。

    昨天晚上乐乐在半位面跟着七月和十月做游戏,时间晚了,就在上面歇了一宿,反正半位面他的房间也是每日收拾,偶尔住一住,也没什么。

    一进自家的小别墅,芷云踢踏着拖鞋,直奔一楼乐乐的房间而去。

    宝贝乐乐的卧房是有些偏冷的蓝色调,即使墙壁是看起来很清澈的淡天蓝色,床单和被子也是有些可爱风的样式,可是,过于规整的房间布置,却还是让房间的整体都有了一种更为冷静的基调。

    以前,儿子卧房的颜色偏于暖色系,乳白与杏黄,但自从乐乐学会说话,开始磕磕绊绊地地吐出自己的意见以来,这房子的颜色就渐渐变了。

    芷云随手带上卧室的门,踩在铺着厚厚的羊绒地毯的卧室里,几乎听不到什么脚步声,她轻轻的坐在了床上,单手拄着下巴,极感兴趣地看着还在熟睡的宝贝儿子。

    乐乐一只小脚丫伸出薄薄的空调被外,脸颊粉红,轻轻地打着小呼噜,嘴边儿还有一个极可爱的白泡泡……

    这般可爱的睡颜,看得芷云蠢蠢欲动,忍不住伸出‘爪子’在宝贝儿子的小脸上拧了一把,结果,乐乐像只小鸟一样扑棱了一下胳膊,扭了扭身子,眉头也蹙起,咂摸了下小嘴儿,到底还是不曾醒。

    芷云乐呵呵地‘骚扰’了许久,乐乐才迷迷糊糊地睁开朦胧的睡眼——

    “额娘。”挣扎着掀开被子,乐乐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睡衣,袖口上面还带着一只毛茸茸的爪子,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家娘亲,“额娘,困,乐乐困……”

    “让你晚上不睡,缠着七月听故事,现在知道困了?” 芷云一笑,让七月拿了儿子的小衣服过来,指挥着他自己穿衣,“快起床,陪额娘去看看你大姐姐。”(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