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就快逮着你了!(求推荐票)

不如安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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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人区,周末站在围着黄线、已经被封锁的炸鸡店门口,脑海里全是这名杀手怎么进入炸鸡店旁边的小巷就彻底消失的难题,这一点让他觉得不可思议。昨天,周末已经把警察局内调去的监控录像看了个遍,看到两眼发花也没在屏幕上找到任何一个人,这可是从案发前一小时一直到案发后下午五点的监控录像,拍摄镜头为正对着巷口的一家小超市门口监视器。

    按理说,这样的拍摄角度不可能拍不到任何东西……

    周末从炸鸡店门口顺着小巷一直走到另一条公路上,最后,穿过公路抬头看着超市底下的摄像头,思索了好一会,最终他选择回去。

    这条路是抓住那个职业杀手的唯一线索,即便他最讨厌这种在明明知道对手是谁却找不到对方的局面也不得不重来。

    重新走回巷口,周末最先思考的是这名杀手的心态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首先,杀手是一名拥有特种兵背景的人,这种人不管办什么事都会有一种惯性,这种惯性100%是简单、高效。

    他在干掉目标的之前对目标进行了大量观察,这就是一个高效行为,通过观察,杀手可以了解神父在整个黑人区的活动轨迹,从而制定完善的计划。

    周末甚至都知道杀手为什么选择群敌环绕的炸鸡店动手而不是在更容易下手的教堂,因为墨西哥是一个全民信教的国家,他们不会向教堂内开枪,有些墨西哥黑帮还有礼拜日不杀人的规定,就连最靠近墨西哥的德州都有将近90%的人保持着礼拜日去教堂的习惯。

    既然杀手选择了最有难度的地点,那么必须要调走埃文身边的保护者,所以,两个对埃文进行自杀式攻击的墨西哥人出现,这就是计划的第一步。

    第二步,杀手以世界第一怂的姿态龟缩在他们身边(炸鸡店监视器拍到的画面,而且炸鸡店内只有吧台、门口有监视器,其他位置没有),于自杀式攻击者逃跑后引走那些混混的时刻起身攻击,如此一来,埃文在没有外力的帮助下,必死。

    至于第三步应该是逃跑。

    想到这,周末的思绪断了,按理说这么一个随便都能查出他是谁、具体身份的人该不在乎露脸才对,在炸鸡店门口的攻击方式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他为什么就没有在对面胡同口安排一辆车呢?这不才是逃跑最便捷的方式么?

    上车,逃跑,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下车,然后趁着黑夜潜回蒙泰克准备下一次暗杀,这才符合一个特种兵的风格和习惯。

    可是,周末无论如何也没在摄像头内看到有关这个杀手逃跑的任何路线,所有录像中,就没有一辆车在胡同口停过,这也是一件巧事,弄的连车牌都无法追踪,杀手还消失了。

    他能去哪?

    鉴证科的报告上写明了周围根本就没有翻墙的痕迹,在黑人区这种满是涂鸦的墙壁上翻过去只要脚一蹬马上会留下印记,除非这名杀手会传说中的轻功,能在双手触碰到墙头的一瞬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将全身支撑起来,以后空翻的姿势翻过去。可那是电影里的桥段,即便是真的,有专门练跑酷或者轻功的人可以办到,这么做不等于脱了裤子放屁么?翻过这一道墙,就不会出现在对面的那条街上了?莫非要一直横着窜出去?

    不可能啊,墨西哥人或许可以在黑人区买通一两个或者一两户乃至几户黑人,要想让这么庞大规模的黑人保护一个要杀埃文的墨西哥杀手顺着墙头横穿,简直就是个笑话。那还不如直接花大价钱直接买通黑人干掉埃文来的划算,否则这些黑人一定会在枪战后墨西哥人闯入自己家有所反应,没准冲动的还会给他一枪,谁知道他是干嘛的。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发生,走访取证的记录上,对此并未提及半句。

    周末暂时选择先思考杀手为什么不让同伙开车接应自己,他估计这个家伙很可能是在保护什么,他在保护的应该是自己的落脚点,找车接应,会暴露车牌和司机,这种事情多一个人都是一种危险。

    顺着小巷内的道路,周末走向了另外一边,这边并非是小巷两头的出口,而是直接通向炸鸡店的后门,在这里,还摆放着四个垃圾桶。一家门前摆放着垃圾桶的餐厅毕竟不太好,总不能端着厨余垃圾在餐厅正门进进出出,将那些恶心的玩意儿全都呈现于顾客眼前。

    周末放弃了垃圾桶伸手去摸炸鸡店的后门,他不认为杀手会躲在垃圾桶里,躲在那一定会碰见鉴证科,这可是杀手的逃跑路线,鉴证科没理由不去看垃圾桶有没有被踩过的痕迹,万一杀手要翻墙呢?一旦鉴证科去看了垃圾桶,那肯定要打开,鉴证科的工作永远是做多少都不嫌多,越全面越好。

    吱。

    后门被周末拉开了,拉开后门那一秒周末并没有多想,走进厨房时,他看见的是从后厨望向门口的视角,这个时候,周末突然扭头看向了后门!

    刚开始从后门进来时,周末脑子里想的是同事询问笔录有可能会从后门进进出出的寻找在这里工作的人员,那么,既然警察可以从后门进进出出,杀手能不能?

    墨西哥人会不会只是买通了一个在炸鸡店工作的人,为他在后厨留了一道十分危险的门?

    这个想法出现那一秒,周末在所有线索都被堵死情况下,选择了最不可能的那个,因为杀手要不是在警察将这里彻底包围以前躲进后厨,监控录像里就不应该没有任何痕迹。

    关键是时间对的上!

    周末追逐杀手的时候,和这个家伙相聚四十米。

    杀手进入巷子一段时间后,周末才赶到炸鸡店门口,第一个动作是往胡同里看,那时,他认为杀手跑掉了,同时认为自己追上去也是送死。

    在周末没追上他这段期间内,只要杀手想,他就有足够没人关注的时间进入后厨。

    周末看了一下后厨,脑海中出现了无数个对这个想法的质疑,当时可是枪战刚刚结束,后厨里有多少人还不清楚,万一后厨内有两个以上的人,杀手进来就等于告诉警察他藏在这。

    想到这,周末立刻回忆起了当天发生的所有事,当时他并没有对现场做更多的勘察,而是急于和德瑞克去老时光家里找埃文-巴斯戴尔的犯罪证据,甚至当时周末都没拿这个犯罪现场当回事,不就是有个要干掉埃文的家伙从巷子跑了么?满大街的监控他还能消失不成?

    还真就消失了,这才有了周末在查了一天监控都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第二次返回现场。

    他马上掏出手机,拨通了海森堡的电话:“喂,我是周末。”

    “行了,你不管有多少话都等下再说,现在回答我的问题,炸鸡店门口的帮派火拼案发当天,你们肯定对炸鸡店内所有人都录了口供,对吧?现在告诉我案发当时,炸鸡店里都有谁。”

    “什么!!”

    周末瞪大了眼睛,伸手将电话慢慢挪离了耳朵,电话中海森堡还在啰嗦着:“我怎么可能骗你,当时神父正在和西语区准备一场战争,不可能让炸鸡店继续营业,这里就是一个陷阱,那些混混在听到枪响以后开始躲子弹,枪响停止就杀了出去,只留了一个看店的混混,根本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连服务员都没有!”

    “我还怀疑呢,为什么现场都打烂了还有人看店……可我又没有怀疑的理由……”

    “你们在哪呢?”

    周末又一次将电话挪回到耳朵边上时,瞬间想通了一切:“你马上和艾华德汇报,说我需要你们的帮助,我现在就要你们过来黑人区,把那天唯一在炸鸡店看店的人抓起来,要快!”

    杀手进入厨房后厨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人被买通了,不然埃文被枪击,店里跟着埃文讨生活的黑人还顾得上店?说吓傻周末或许还信,说留下一个人看店纯属胡扯!

    挂掉电话,周末在快餐店的后厨四下查看着,他在查看鉴证科与警方最容易遗漏的地点。

    只是,这一次周末并没有看出任何异常,直到他用了老方法,检查完各处又蹲下看地面的时候,才发现卧式冰柜的插销被拔了。

    这不符合常理,哪怕卧式冰柜并不大,埃文又打算在与西语区开战期间暂停营业,他总不缺那几个电钱吧?冰柜里总有点剩下的鸡肉吧?不插冰柜电源,在可以达到华氏100°(摄氏38°)高温的德州,这是要养一些恶心的东西当宠物么?

    电源肯定是被收买的黑人拔或者杀手亲自拔掉的,周末要做的就是证明杀手曾经躲避在冰柜之内。

    碰。

    周末打开了冰柜,由于冰柜一直密封、时间又短,并没有让冰柜内的半小半柜鸡肉产生腐化,也没有那么大的异味,冰柜柜壁上倒是有不少没化干净的冰霜,就在这些冰霜中,周末找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是一个不完整的鞋印,鞋印大半已经随着化掉的冰霜被摧毁,可剩下的这一块还能看出脚外侧的鞋印痕迹。

    看到这,周末举起一只手扶着冰柜柜门,用另外一只手用手机拍照留下证据,为了让角度更全面,他连续拍了好几张。

    拍完照片,周末第二个动作就是迅速插好冰箱插销,紧接着拨通了海森堡的电话。

    “兄弟,你必须回忆起来当时你审讯那名黑人的位置,你是在那里审讯的,是在后厨,还是在快餐店吧台外边?”米国并不是所有快餐店都是kfc模式,而且周末必须要问这个问题,这是他最后一个疑问。

    “我想想……”海森堡停顿了片刻,又大骂了几声‘fuck’,总算喊了一句:“我想起来了,当时我冲着炸鸡店正门,黑人冲着炸鸡店的后厨。”

    “让局里通知鉴证科到炸鸡店重新取证。”

    全对上了!

    周末这么问不是要知道海森堡有没有看见杀手钻进冰箱的过程,是冰箱的密封会耽误杀手在里边的呼吸,必要时,杀手必须打开冰箱盖,哪怕只有一点点缝隙。这是最让人起疑心的地方,海森堡不管怎么说也是一名警察,要是看见冰箱有一条缝隙,产生怀疑必定会成为第一反应。

    这才是黑人要面向后厨的原因,他不能给海森堡任何看到这一幕的机会,至于其他进进出出的人只不过是收集证物和查看现场,对于根本没有必要查看的地方一般会选择走马观花,鉴证科的任务就是证明这里发生过枪击案、犯人已经逃跑、有没有翻墙,警察的任务是给在场的所有人录口供,第一时间询问现场状况以及走访,没人会在意冰箱,这又不是变--态杀人案或者缺少证据的案件。

    周末继续在现场寻找时,发现了几个不太容易让人注意到的脚印,是水印混合脚底的土滓印下的半全不全的脚印,不多。这些脚印肯定是凶手从冰箱里出来后,在鞋底沾水的情况下留的,那水一定是冰箱内冰霜化的。

    或许连黑人如何调整德瑞克的录口供位置这一点都是那名杀手事先交代好的,杀手根本就没在杀人后打算逃跑!

    能制定出如此完美计划的人,他究竟在掩藏什么呢?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名杀手宁愿放弃简单、高效的逃跑方式,弃用汽车接送,将他送到没有摄像头的位置在潜回小镇,要选择躲在冰箱里?

    周末站在炸鸡店后厨骂了一句地道京骂:“孙子,有能耐别跑,我就快逮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