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路途艰辛

南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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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舒服服洗了一个澡,吃饭的时候,王朗好似无意的随口问道:“最近咱们这里有没有来什么外人啊。”

    阿木热布扒着饭,回道:“你啊。”

    王朗一头黑线,还真是淳朴的彝族小伙子。王朗又问道:“除了我之外呢?还有其他陌生人吗?”阿木热布想了一下说:“没了?”

    没了?怎么可能,不是说还有不少人吗?难道他们迷路了,还是自己走错地方了?王朗满脑子雾水,但没再问了,再问下去,再淳朴的小伙子都会起疑心的。两个小伙子吃了足足半锅米饭,阿木惹布的母亲还要上来添饭,王朗赶紧说够了,他就是头猪他也吃不下去了。

    阿木热布的母亲就作罢了,不再强求。饭后,阿木热布带着王朗前往他们寨子里唯一的一部电话处,相当于内地村庄村长的家里。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大叔家里,大叔一口答应。乐于助人可是我们彝族人民的传统美德,热布小伙子不错啊。话是夸人的,但语气很冷淡。

    电话被保护在里屋,王朗说了声谢谢,进去打电话,阿木热布这时却扭捏着说:“你自己进去吧,我还有事情。”他还有什么事情?王朗撇撇扭捏的好像女孩子的阿木热布,心说怎么风格骤变啊,之前你可不是这个样子的。阿木热布扭捏,王朗疑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明白了,主房子旁边的小房子,那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少女。原来这小子想去偷腥啊,看来他也不是那么淳朴嘛。

    王朗嘿嘿一笑,阿木热布更加不好意思了,颠颠的跑走了。王朗也不去关他,打同叶文的电话后,王朗开口就是抱怨,我这么辛苦跑过来,一个接头的人都没看到,你是不是在逗我?

    叶文那边安静了一会,隐约能听见他在向别人咨询的声音,没一会,叶文说道:“没错,接头的地方就是你那里,但是其他人走错了,你也必须赶往他们所在的位置。”随后叶文也不管王朗的反应怎么样,噼里啪啦把其他人的位置报给王朗,然后立马挂了电话。

    王朗惊呆了,这老家伙,和我玩这一手?

    省城军区,叶文办公室。叶文迅速挂了电话,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心说挂的快,不然他可没脸面对王朗的质问,还有那几个笨蛋,连个地方都找不搭配,人家后出发的比你们先出发的先到。叶文抱怨的同时有为王朗的能力感到骄傲,看看我手下的兵,比你们强多了。

    恼怒的挂了电话,王朗摊开地图,找到叶文所说的位置,骂了一句,随后合上地图,好在他们的位置离他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很远,三四十里地而已,但是一想到这三四十里地的蛇虫鼠蚁,王朗就不禁小腿肚子打颤。他洗澡的时候抹了阿木热布送过来的药水,感觉好多了,但身上的红点还没有消失。挠痒的时候顺便想到了那群家伙在丛林里被蚊子咬,王朗的心里就舒服了一点,这才是一群笨蛋应该有的待遇。

    谢过村长之后,王朗没看见阿木热布的人影,心说他不会和人家小姑娘滚草地去了吧,这可有点大胆啊,他还真不怕人家爸爸拿刀把他阉了。独自回去,天色已经黑了下来,黑夜里在丛林中赶路可不是一个好主意,蛇虫鼠蚁虽然咬的人心烦,但总之还有办法对付他们,但要是遇见食肉野兽什么的,那可就不是烦躁的事情了,而是丢命了。

    陪着阿木热布的父母聊了一会天,三个人成功诠释了什么是鸡同鸭讲,王朗对彝语一窍不通,而阿木热布父母的汉语说的可是让人泪流,但这三个人却能说的开怀大笑,也算是奇葩事情一件。三个人笑过之后都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发笑,好奇怪哦。

    天终于完全黑了,阿木热布也终于回来了,王郎默不作声,过去悄悄把他夹在头上草拿下来,肯定滚草地去了,这种环境下打野战是不是有点冒险啊。

    阿木热布没发觉王朗的动作,和父母笑笑,道过晚安之后便和王朗去他的房间睡觉了。一路上的兴奋掩盖不住,就好像一只成功偷食的小猫咪。王朗瞥瞥他说:“你就不怕被她爸发现啊。”

    “啊,你知道啦?”

    ……

    真是可爱的小伙子,你就差没把那件事情写在脸上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王朗无语,阿木热布却兴奋起来,但有极力掩饰,搞得整个人有点不伦不类,他压制兴奋,说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怕说出来会打击你的自尊心,真话不能说,王朗编了一个瞎话,说道:“我一看就知道你和那姑娘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脸的夫妻样,你们在一起最合适不过了。”

    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阿木热布虽然不懂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意思,和夫妻放在一起说,那就肯定是好话了。他顿时乐不可支,摇头晃脑,乐得连嘴都闭不上了,嘿嘿傻笑着,就和一个傻小子似的。

    王朗边走边问:“你们既然相互喜欢,为什么不结婚啊。”

    阿木热布眼眸中的神光黯淡了一下说:“她阿爹不同意。”

    “为啥不同意啊,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他凭啥不同意啊。”王朗愤愤问道,其实心里很好奇,看过村子的大致情况后,王朗看出来阿木热布家里一点都不穷,绝对算得上是小康,阿木热布这小伙子长得又不差,两个人有是在一起长大的,感情也有,为啥不让在一起呢?

    阿木热布低下头,很是羞愧的说:“这个怪我,我刚和阿卓确定关系的时候打坏了阿叔最喜欢的古董,他气的当着全村人的面说绝不让女儿嫁给我,所以……”

    敢情那老爷子是个古董痴啊,这也算是一个理由。王朗没仔细问,你把人家女儿都搞到床上了,结不结婚其实也就是一个形式,实际的到手了不是吗?这事情不用管。

    第二天,王朗早早的起床,阿木热布起得更早,王朗向他要了一瓶防蚊虫的药水,出了村子,阿木热布极力要送一程,王朗也只好让他跟着。

    两个人说说笑笑,走出了两里多地,到了是该分手的时候了,分别在即,阿木热布忽然说:“你不是来探险的吧。”

    被他看出来了?王朗瞬间捏紧了袖子里的匕首,阿木热布一点也没差距到自己的生死就在王朗的一念之间,他继续说道:“你应该是军人吧。”

    王朗冷着脸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阿木热布咧开嘴一笑,喜道:“你真是军人啊,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昨天你来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穿的是作战服,看我的眼神也和其他人不一样,我有点害怕,我一开始以为你是坏人,但你不是坏人,所以你就是军人。”

    这憨直的孩子还有从聪明的时候,王朗放开了匕首说:“我是来执行秘密任务的,希望你不要把这件事情和别人说,任何人。”

    “我懂,不能和别人说,一说就没了性命。”憨直孩子狠狠点点头,王朗心说这傻孩子也就是呆在他们寨子里,要是出去,肯定被人吃死了。王朗上前,和阿木热布抱了抱语重心长的说:“以后遇到从外面来的人,千万不要再这么厚实了,外面的人也不都是像我这样好心的。”

    “我知道,以前我们这里就有毒贩子过来,还差点杀人呢。”

    云南多毒贩子,王朗知道,他不说什么。看着阿木热布淳朴的脸,从包里拿出叶文给他的手枪,塞到他的手里说:“这个给你防身,有人欺负你,你就用这个打他,不要千万不要逞能,保命是最要紧的。”

    阿木热布哪里敢接这个,但从他热切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很想要。王朗不由他推辞,把手枪塞到他手里,然后把手枪的操作办法教给他,开枪是哪个,保险是哪个,又给了他两个弹夹。以后遇到人贩子,王朗不指望阿木热布能用枪杀了他们,但出其不意开个冷枪是可以的。

    和阿木热布道别后,王朗背着包,手里拿着用匕首削出来的简易长矛,预防野兽,要是碰到拿着枪的呢,王郎早已把膝盖准备好,大神,不要杀我,请接受我的膝盖。

    按照叶文给出的路线,王朗慢慢向前摸索,但是越往里面丛林走,空气中的湿度越重,没一会王朗的衣服就潮潮的。身上湿了,抹在皮肤上的药水便失去了效果,王朗蹲下身子把裤脚勒住,这里有吸血的蚂蝗,很厉害。阿木热布给的药水对他们不管用,王朗身上又没有带盐,只能这样预防了。

    不过湿气重也有好处,蚊子没有了,他们的翅膀被打湿了,在这里飞不起来。

    沿着路线又走了一段,湿气渐渐散去,蚊子又多了起来,王朗开始在身上抹防蚊药水,扒开裤腿的绳子后,王郎惊叫了一声,他娘的,这么大的一只蚂蝗,刚才怎么没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