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秘密任务

南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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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文的声音略显焦急,是大事情。王朗风驰电掣回到家里,刚和媳妇老妈说要出差的事情,直升机呜呜的独特声音便出现在房子上面,直升机的声音很大,把周围的人家都吸引出来了。能在华夏调动直升机的人非比一般,这可不是有钱两个字就能办到的,起码得是有钱有权才行。

    “不多说了,我先走了。”王朗披上外套,爬上了直升机。里面的人也没怎么和他打招呼,做了一个ok的手势就走了。饶是坐直升机的速度比汽车要快不少,但到达省城也是在一个半小时后。

    下了直升机,王朗直奔叶文办公室。

    “报告。”

    “进来。”

    进去之后还没说话,叶文扔过来一句话:“情况很紧急,具体的事情我就不和你说了,等你上了飞机,自有人告诉你具体的任务。这是你这次行动的代号,还有需要的东西。”

    叶文一句话说完,王朗就被他赶出了办公室,在指引人员的牵引下,王朗上了飞机,这个时候他还是迷迷糊糊,搞不清楚什么情况,叶文刚才爆竹一般的话吓到他了。到底什么紧急事情,让他连亲自颁布任务的时间都没有?打开叶文扔过来的包,里面是一套作战衣服,一把没有任何标记的手枪,几发弹夹,还有一份说明文件。

    很神秘的感觉,王朗熟练的拆开手枪,没有任何标记,一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被敌方抓住,敌人从武器装备上看出他们的来路。要隐藏身份,看来是秘密任务,见不得光的。扯开作战服的包装,果然,作战服也没有任何标记,看着就好像是学生军训时的衣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材质,带有韧性,可以减少子弹带来的伤害,虽然作用并不是很大。

    把手枪和衣服扔在一边,王朗打开文件,里面只夹了一张纸,纸上写的是接头时间,地点还有暗号。暗号很是别致,王朗嘴角不禁抽了抽,在心里破口大骂,这是哪个脑残设计的暗号,坑爹呢。

    最近天气不错啊。

    是啊,我刚买的衣服都晒干了。

    好吧,虽然我知道暗号设计成这样是为了有人误打误撞,但是两个人这样对话,别人不怀疑就怪了,为了防止被人当作白痴,这个暗号能不说就尽量不说。到达任务地点还有一段时间,现在要休息整顿自身状态,王朗那眼罩遮住眼睛睡觉。

    迷迷糊糊中,小飞机上的乘务员过来提醒王朗,地方到了。王郎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看着窗外,好一片白茫茫的大雾,这是哪里?靠,这他妈还是在天上,你们不会让我跳伞吧。乘务员提起降落伞包,意思很明显了。

    王郎不情不愿的接过,问道:“能告诉这里的位置吗?还在不在国内?”

    乘务员有礼貌地笑道:“我们没有接到要出国的指令,具体的位置您下去就知道了。”我可以说我对你很不爽吗?王朗拿过降落伞包,背好,低头往下看看,我告非,这么高。不过下面绿色成片,是丛林地形,看样子应该是在云南这边。看来是让哥从这边出国了,只是不知道需不需要偷渡。

    整理好姿势和发型,王朗一跃而下,他带着防风眼睛,可以清楚的看到下面的画面,并随时调整一下自己的位置,选择一个适合的地方跳伞,说句实在的,下面的环境并不是很适合跳伞,多树,从下面跳下去百分之八十,降落伞会挂在树上,隐蔽性不好,但是对于跳伞者的安全性来说是可以保障的。不过这个任务既然是隐蔽性质的,降落伞这么扎眼的东西,能隐藏起来还是要尽量藏起来。

    耳边风声阵阵,王朗找到合适的高度,打开降落伞,在那一瞬间,他的身体猛地回升了一小段距离,然后慢慢降下。他在上面就看好下面的一小块空地了,那里最适合降落,安全性高,隐蔽性好。但天有不测风云,在王朗的计算里,只要一切平安,他就可以顺利降落在空地上,但在降落的过程中,一阵妖风突兀的吹过来,把他吹偏离了预定轨道。

    “我***”王朗脸色一变,破口大骂,这他妈的什么鬼,说好的安全降落的呢?不知是不是上面听到了王朗的骂声,又挂来一阵妖风,王朗彻底回不去了。他索性一狠心,继续往前飘,挂在树上,总之自身的安全保证了。

    空地再往前就是一排郁郁葱葱的大树,王朗调整自己的方向和位置,降落伞不出意外的挂在了树上,他半吊在空中,但好在没受什么伤,只是下来的时候被树枝在脸上刮了一小道伤口,还有衣服破破烂烂,好像被一群公牛揉捏过一样,真是惨不忍睹。

    抽出匕首隔断身上的带子,王朗跳了下来。确定周围环境安全后,王朗灵猴一般,两下爬到树上,把挂在树上的降落扯下来,他可没接受过什么专业的跳伞训练,所以王朗只会跳,不会装。随便把降落伞塞到包里,找棵树,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希望我来年回来的时候,你能长出一颗降落伞树。

    自娱自乐将伞包埋好后,王朗就开始诅咒制定好这该死任务的人了,为什么要选在这个地方?云南是亚热带,潮湿多树,所以衍生出众多蚊虫鼠蚁,并且在这个地方的蚊虫鼠蚁和其他地方可不一样,咬起人来那是满满的恶意,王朗没走一会就被叮了好几个大包。

    “该死的。”气急败坏驱走了一群蚊子,没一会又来了一群,真是烦不胜烦。王朗只想离开这个该死的森林,好在叶问给他的背包里有指定路线,虽然跳下来的低点有所偏差,但在多走了两个小时的路后,他终于到了那个神秘的接头地点,一座云南彝族小寨子。

    “亲人啊。”和蚊子大军搏斗过的王朗进了寨子,见到第一个人,立马泪流满面,扑过去死死抱住他,终于可以不用受罪了。

    被王郎抱住的彝族小伙子很是尴尬,想推开推不动,但又不能让他这样抱着,这要是被同乡的误会可就太尴尬了。

    “你先放开我。”这彝族小伙子会说汉语,但听着很别扭,王郎哭够了才闻到这个小伙子身上有股怪怪的味道,不难闻,但是挺刺鼻的,有点像是某种驱虫的药水。

    两个大男人分开,对视一眼,然后不由自主的转开了脸。王朗心说这彝族小伙子长得挺黑啊,彝族小伙子心说这外地人哪来的?怎么长得这么丑?这话还好王朗不知道,不然他恐怕就要当场把这家伙扒光了吊在树上抽皮带了,哥可是号称钢城第一帅的有没有,反正他不知道港城是哪里。

    不过王朗现在的形象确实不敢恭维,他跳下来的时候衣服被划破了,破破烂烂的很不像话。走出丛林的时候,被蚊子和虫子们咬的烦躁了,又把衣服扯下来护住了脸,虽然还是有一些地方被咬到,但还是阻挡了一部分蚊虫,脸的大致轮廓还是在的。

    “你怎么从那里出来?”两人沉默了一下,朴实的彝族小伙子先问道。

    王朗哭丧着脸说:“我是出来探险的,和伙伴们迷路了,不知不觉就走到这里了。”自从探险在年轻人中开始流行后,每年结伴出来旅游,探险的年轻人是一批又一批,而且专门去那人烟罕至的地方,所以经常有一些人失踪,这些事情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加之王朗刚才一出来就哭嚎的样子,这个淳朴的彝族小伙子相信了。

    “看样子你很久没吃过饭了吧,走,我带你先去吃饭,再洗个澡,然后联系你的朋友,或者家人。”彝族小伙子很友好,先为王朗想好了一切,把王朗感动到不行,少数民族兄弟就是淳朴啊,好人啊。不过好人身上的味道不是很好,刺鼻,王朗稍稍远离了他一点。

    进入小寨子,王郎按照他的习惯先环视左右,目的是先预定一条逃跑的路,这是作为一名优秀的雇佣兵必做的事情,进入陌生的环境执行任务,先要搞清楚周围环境如何。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彝族小寨,几乎看不到现代科技产品,已经在城市生活惯了的王朗进入之后很不习惯,心里总感觉缺少点什么。

    “你们城里一般没有这些东西吧。”彝族小伙子说道,语气带着一点骄傲。王朗嗯嗯点头,其实住在城市里有住在城市里的好处,住在下面也有住在下面的好处,这就仁者见人,智者见智了,要是让他选,他还是会选择住在城市里。

    彻底到了寨子深处,人渐渐多了起来,彝族小伙子是见到一个人就打一声招呼,没有一个拉下的,他全都认识,王朗对于这有点惊讶,他连他家邻居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他们说着彝语,王朗不懂这种语言,傻傻的跟在小伙子身后,那形象比在大街上的要饭的都还不如,但人家没有露出任何鄙视的意思,都挺好奇看着他,心说这次来的人穷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