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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场下车的时候, 叶向东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呢:“走啊,你现在也算化工厂的家属, 去看看咱们在家属区的房子呗, 到时候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生着炉子呢,还有煤, 不限量的煤, 能让你可着劲儿的烧。”
他喊了半天,苏湘玉当然并不回头的,就那么走了。
“是不是我哪儿说错话啦, 惹人女同志不高兴啦?”小王司机有点忐忑的说。
叶向东的手里还捧着一块羊肉呢:“不管他, 我这儿有块肉, 得赶紧带回去给我家穆铁吃。”
“女人得哄,叶工,把新媳妇送回去, 赶紧的。”司机说。
叶向东笑了笑:“没事,都结婚了,有的是时间哄她, 咱走咱的。”
一上车, 他也走了。
今天一早,听说苏湘玉出门之后,冯明逊几乎一整天没有工作的心思,一直没什么心思工作,就是想等苏湘玉回来。
本来以为她回来至少得到晚上, 结果下午才三点过,朱琳就说:“快看,那是不是苏湘玉?”
冯明逊立刻站了起来,一把推开窗子就往外头看。
出门的时候还是胶鞋,就穿着一件大棉袄,回来的时候脚上黑皮鞋,脖子上围着红围巾,一张脸蛋不像别的姑娘们一热起来就红扑扑的,她的脸蛋粉嫩嫩的,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再叫外面的雪光一衬,亮晶晶的。
一看她这样子,估计就是扯结婚证去了。
冯明逊没看着跟苏湘玉一起扯结婚证的那个男人,只看苏湘玉脖子上那条漂亮的红围巾,头发梢子全都竖起来了。
愤怒,委屈,有一瞬间还想哭。
还是坐地上嚎啕大哭那种哭法。
但是,他想吵或者想骂两句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差点犯了诨,苏湘玉可看的清清楚楚着呢,而且,她还当面威胁他,说要给他贴大字报。
“姐夫,要不我去劝劝我姐?”苏湘秀也在办公室里,站在冯明逊的身后,怯生生的说:“我知道你没有坏心思,但我觉得我姐误解咱俩了。”
“算了,不管她,咱们忙咱们的。”
其实要说冯明逊没有坏心吗,他肯定是起了坏心思的,那种卑劣的坏心思从苏湘秀第一天坐上他的吉普车,一直抱着驾驶坐的坐椅,在他耳旁说话,唱歌的时候,喊着让姐夫多多照顾,一定要让她早日立功的哪天就有了。
原本他是个坚定的革命战士,是一个毫无瑕疵的人民公仆,但是在遇到苏湘秀的那一刻,他这颗无缝的鸡蛋就啪一声,裂开了一个口子。
然后那些邪恶的,属于资本主义的靡靡心思,浮夸想法就在他原本坚定的信仰上划开了一道缝子。
要不然,他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的把苏湘秀给推出去,想尽办法给她搞荣誉。
他现在是个有瑕疵的人,但这些瑕疵因为苏湘秀的聪明和通透,居然能瞒天过海。
他只是内里腐烂了,就像一颗看起来完好无缺的鸡蛋,它只是内脏坏了,它的外表还是好的。
只要他自己想要的东西得到了,他依旧能做一个意志坚定的革命战士。
而苏湘秀呢,她不懂得他起的那种坏心思吗?
冯明逊觉得不是。
一个只比苏湘玉小一个月的姑娘,她把什么不懂?
但是,苏湘秀跟这世界上冯明逊接触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她看起来天真,可爱,但是思路非常明确,那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会给对方面子,给对方台阶下。
所以,虽然他犯了诨,但苏湘秀非但不介意,反而光明正大的,会一次一次的帮他把错误给抹平,粉饰的一干二净。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春耕之前,苏湘秀就想早日立劳,返回申城。
而她想要回申城,现在就非得他推她一把不可。
“咱们继续讨论让你上报纸的事情吧。”冯明逊生完了闷气,又说。
苏湘秀在来农场的路上,于路边勇救了一个牧民和一个牧民孩子的事情,只要冯明逊愿意,笔杆子一挥,就能让它上报纸的首版。
只要能上首版,苏湘秀就能立刻调回申城。
至于她苏湘玉,嫁个铁岭来的农村小伙,爹快死了,家里还只有个后妈?
冯明逊相信,她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找他。
猪棚。冯月巴正在给小满烙麦麸饼子,总觉得于磊有点不对劲儿,这小伙子咧着嘴笑了一整天了。
“于磊,吃个麦麸饼子吧,告诉我,你咋这么高兴?”冯月巴说。
于磊咧嘴笑着,咬了一口搀着糖精的麦麸面饼子,由衷的说:“冯大姐,你说是姐亲,还是嫂子亲?”
“那当然是姐亲啦,嫂子有啥亲的?”冯月巴说。
麦麸本来是给猪吃的东西,做成饼子,咬一口就得掉渣。
于磊两手掬着饼子说:“我还是觉得嫂子更亲,毕竟姐要嫁了人,可就不是咱家的人啦,嫂子呀,永远都是咱家的。”
事实上,于磊和叶向东,确实俩人都是从东北出来的孩子,不过人家叶向东有个好爸爸,后来去北京了,他爸去的早,他一直混在铁岭,直到叶向东来边城的时候,他才跟着一起来的边城。
早在苏湘玉还埋头喂鸡的时候,叶向东就跟于磊商量过,准备把苏湘玉也凑到一块儿,大家一起过舒坦日子。
所以,今天苏湘玉出门的时候还是苏大姐,但等回来的时候,就是他的嫂子了。
试问,是让苏湘玉嫁给冯明逊他高兴,还是嫁给叶向东他更高兴。
一阵夸夸的皮鞋声,冯月巴抬头一看,眼睛就亮了:“不愧是进了城的,咱们湘玉今天可真漂亮。”
于磊眼睛都直了,搓着两只手上的麦麸,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咋样,嫂子今天高兴吧,你是不知道,我今儿也贼高兴。”
“于磊,你觉得我亲,还是叶向东更亲一点?”苏湘玉脱了小皮鞋,换上了自己的布鞋。
于磊脖子立刻就拎起来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亲不亲的,你俩对我来说一样亲。”
这就对了,叶向东骗她,这家伙是同伙。
现在再回想,她之所以能碰到叶向东,就是因为于磊,而于磊是叶向东的同乡,也是一直以来悄悄资助他煤、炭,和吃的东西,以及羊皮袄子这些边城知青根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叶向东和于磊,原本就是穿着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
苏湘玉是真想连唬带吓,把于磊给好好收拾,并敲打上一顿。
不过她太忙了,现在顾不上跟他扯这个,她第一重要的任务,还是去看她那几头猪。
公猪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肥,母猪的肚子隐隐约约也有鼓起来的迹象,这才养了二十天,离苏湘玉给自己立军令状的时间,还有十天呢。
猪只需要冯月巴和于磊俩卖命的喂就行了,至于该怎么调理,料全是由她来配,开胃、杀菌,利用化学品强化猪的骨骼,这些东西,也只需要从书包里掏书出来,慢慢的研究就行了。
对于一个曾经考上过清华的女同志来说,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是,苏湘玉不着急,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替她着急啊。
“你没听说吗,咱们养鸡的新闻给冯主任压下来了,他准备把苏湘秀救牧民孩子的那件事情写成稿子,给送到《边城日报》去做年终评选。”朱小洁向来是个吃屎都要吃屎尖尖的性格,当然忍受不了这种事情,一进来就是大呼小叫。
余微微也说:“虽然咱们场好多女知青说你们姐妹俩不经常在一起,肯定是你在闹别扭,但我就说句实话,一个巴掌拍不响,要苏湘秀真有她表面上那么温柔乖巧,怎么从来也不来找你?”
“人家文工团的姑娘,怎么可能来猪棚,不嫌猪粪臭吗?”朱小洁又说。
俩人一唱一和骂了半天,见苏湘玉低头还在看书,朱小洁一把就把书给抓过来了:“甭看了,你没听见吗,你妹要上报纸啦。”
余微微也说:“要你妹上了报纸,她肯定第一个回城,我听说只要能调回城的知青,都能安排特别好的工作,湘玉,我们就算了,你在边城这么辛苦的干了两年,难道眼睁睁的,就看着她比你先回城?”
“行了你们几个,炕盘好了吗,赶紧把炕烧热,就不用总到我这儿来凑热炕了,是不是?”苏湘玉说。
朱小洁撇了撇嘴,余微微也在摇头,几个姑娘凑了一会儿,余微微突然说:“对了,抹了你给的冻疮膏,我手上的冻疮全好了,而且手脚一天到晚的热乎,再有的话,我给你钱,你卖我一瓶行不行?”
手足暖暖霜,一瓶其实也不贵,就五六块钱。
余微微最近为了替苏湘玉争优秀,一点力气都没有的小姑娘,学着男知青的样子提着石墩子打土坯呢,两只手上磨起的全是老茧。
苏湘玉是真想帮帮她,但是苦于现在在系统那儿她已经没钱了呀,她于是说:“你再等等吧,等过两天我给你。”
然后,她喊来高占国和侯勇几个,就准备再把猪称一称,毕竟已经养了二十天了,得看看它们到现在肥了多少。
“这只猪整整肥了120斤,它现在足足有230斤重,苏湘玉,这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肥的猪。”称完一头猪,侯勇咂着舌头说。
高占国从猪棚里跳出来,本来想给苏湘玉一个大大的拥抱的,冲到她跟前,才发现自己两手脏的跟什么似的,再看人苏湘玉,干干净净清清爽爽,那激动之情就变成努力在大腿上搓自己的双手了。
“咱们边城任何知青再对农场有多大的贡献,也比不上苏湘玉的贡献,我今天就得去跟咱们冯主任说说,你的两件先进事迹必须上报纸。”高占国挥舞着拳头说。
侯勇摸了把脑袋,也凑过来说:“苏湘玉,关于余微微的事情,我得托你给她道个歉,是我这人糊涂,以后有啥事情,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保证鞍前马后,谁叫你让咱们能多吃几斤肉呢。”
当然,一帮子男知青就跟请愿似的,跑到冯明逊那儿去讲这件事情了。
他们一致的要求,要冯明逊在写稿子的时候,把苏湘玉的先进事迹给写上去。
养猪能比不过救个牧民重要?
不过,男知青们一到办公室,就给冯明逊泼了一头的冷水。
“苏湘秀勇救牧民,可是能增进民族大团结的,天/安门上挂的那几个字读过吗,民/族大团.结万岁,我们有五十六个民族,我们要的是民族团结,吃肉吃肉,你们一个个的,整天就知道吃肉。”冯明逊拍着桌子说。
大家给他臭骂一通,可是,虽然他说的依然是大道理,但就连王洪明,都觉得他的大道理里带着几分虚伪了。
不过毕竟他是主任,大的方针政策都是由他来主导的,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摸摸脑袋,就又从办公室里出来了。
高占国刚才夸了大口,这会儿再来找苏湘玉,当然就是一副气不过的样子了:“苏知青,你不觉得委屈的慌吗?在我看来,苏湘秀就是救了一个牧民,其功劳可远没你的大。”
“我心里只有给大家喂肥猪,养肥鸡,让大家在边城也能吃上肉,吃上蛋。至于荣誉,跟肚皮相比,那不都是身外之物吗?”苏湘玉捧着书,面无表情的说。
“那你不想争优秀,不想回城啦?”高占国说。
苏湘玉从书中抬起头,认真的说:“你们不走我就不走,等你们全走完了我再走。”
还能有什么再比这种话更叫知青们感动的?
“这回场长选举,我要不选不你,我就是孙子。”高占国说。
侯勇说:“那我就是孙子的孙子。”
【宿主加油,您的好感度又加了2000个哟。宿主现在已经把边城当家了,这种心态非常好,要努力加油哦。】当然,很快,系统就说。
“能鼓动他们造冯明逊的反,还能钱赚,我当然要加油。”苏湘玉说的时候,连头都懒得抬。
……
事实上,苏湘玉只想造反当场长,是真的没想跟苏湘秀争优秀,争上报纸。
因为确实,一个优秀荣誉称号,在边城实在比不上吃饱穿暖更重要。
但是,有时候她不想抢苏湘秀的风头,偏偏,那个风头就得落到她头上,你说气不气人?
今天有点要下雪的样子,苏湘玉给自己从系统那儿要了一杯热乎乎的豆浆喝着,正在翻书呢,于磊来了。
“今天晚上,咱们冯主任要在大礼堂开个会,宣扬苏湘秀的先进事迹呢,嫂子,咱去看看吧。”
“不去,懒得去。”苏湘玉说。
“走嘛,听说冯主任明天就要把苏湘秀的先进事迹,写成稿子发到报社去,咱们也去听听苏湘秀的感受,好不好?”于磊生拉硬扯着说。
反正闲着也没事,要不就去看看?
大礼堂虽然知青们坐的满满儿的,但大家的热情似乎都不怎么高涨啊,尤其是男知青们,虽然苏湘秀坐在上面,但大家对她,明显没了原来那种热情。
冯明逊坐在桌子后面,嘴对着喇叭,正在读自己写好的稿子。
他的文笔,那怕放在将来,那都是只要送给领导,一字不改就能照本宣科的。
总之,非常合乎规范,但是文字里又带着浓浓的人情味儿,把苏湘秀救牧民,并且给了牧民一个保温杯的事情,描述的极为感人。
等他念完稿子,就该到大家鼓掌的时候了。
但是,掌声挺稀疏的呀。
不过就算没掌声也没事,反正这篇稿子明天寄出去,估计在过年前就可以见报了。
可是,就在冯明逊摘了眼镜,准备说一声散会的时候,突然,大礼堂的门口就有个清脆又响亮的孩子在说话:“台上的阿姨,你就是两个月前,给了人贩子一个保温杯的那个阿姨吧?”
“啊?”所有的知青顿时哗然。
苏湘秀一直是端端正正坐着的,突然侧首一看,就见一个孩子正在往讲台上走。
初时,她并没看清楚这个孩子的相貌。
但等孩子走到灯光下,她就看清楚了。
这不她刚到农场的时候,救的那个孩子吗?
“那个人贩子就是你救的吧,阿姨你好,我叫穆铁,你是不知道,当初你把人贩子救活之后,我又多挨了多少打,才从他那儿跑出来呢。”孩子嗓音清脆,但说话可不糊涂,两只小手还背在身后,摇晃着自己的小脑袋呢。
这下,似乎尴尬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叶向东:还觉得意外吗,惊喜吗?
苏湘玉:我的心中只有竞选当场长哟。
作者:下章解锁叶向东的生平吧,毕竟咱们苏场长专注事业,视线是很难落到他身上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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