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任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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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点上,庄恒倒是像极了父亲。虽说他表面上并不如父亲那般的抵触西方文化,一口英文更是说得地道。但我知道,他骨子里的那份身为华夏民族子孙的骄傲和自豪比之父亲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在我们家里,庄宇庄楠所受的中文教育更甚于我当年。家中那个可媲美小型图书馆的藏书室就已经是包罗万象了,庄宇庄楠从小就是在里面找着古籍长大的。每回有机会到内地去,我们也都是尽量把他们带在身边。庄恒是从来不允许庄宇庄楠叫他一声“爹地”的。说是听着就别扭。于是儿子女儿也就从善如流的只喊他“爸爸”,偶尔也戏称他一句“父亲大人”。我不知道孩子们是不是也如我幼年那般在背后暗暗腹诽,可我希望他们有一天能真正明白我们的苦心,能真正和他们的父辈一样拥有做中国人的骄傲。

    记得大概在80年代末,庄氏终在香港稳占一席,称霸金融地产业。在那之后,庄恒向董事局提出议案,要投资发展中国内地市场。按理说,庄氏的股权我与庄恒共占百分之70,他绝对有一言堂的资本。可他甚少这样做。那次是个例外。当时庄恒的议案一提出,庄氏内部纷争不断。反对的呼声明显占多数。要知道,那个时候大陆的市场经济体制一片混乱,国家局势又不甚明了。在这个时候进军内地市场投资房地产开发,不能不说是有极大的风险的。然而庄恒拍板定案。

    那次是我少有的上中环的庄氏总部去,以大股东的身份列席董事局会议。我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我的丈夫对着满堂的董事股东们,清清楚楚地宣布,“我决定进军大陆市场。原因很简单,我是个中国人。”望着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他,我有着沉沉的义无反顾的感动。也许就是这份不为岁月所磨灭的坦荡与豪情,让我自始自终都无法放手,无法转身离开。

    那是后话了,且说回我碰见庄恒的那天晚上。我早早的就候在主屋里那个与饭厅相连的小偏厅里,好容易把大哥给等了回来。于是乎我堆上一脸自己想起来就寒战的谄媚的笑容,央着他将庄恒的事情跟我说了个大概。

    我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名动香江的福云门庄绮的弟弟。前一阵子在上流社会闹得最沸沸扬扬的莫过于黎家大少爷和这位庄大小姐喜结良缘的事情了。只不过他们大宴宾客的时候我恰巧随母亲在大屿山小住,母亲是向来不愿意在这等热闹的场合露面的,是以我们并没有赶回来,终究错失了喜筵盛况。不过光是看报纸的大肆渲染,以及听着施蕴晴充满向往的描述,想也见得那是何等的风光无限。据大哥说,庄恒是正正经经的香港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现在更是在黎氏如鱼得水,很受黎家的器重。

    我不禁喜忧参半。喜的是,凭着黎家和施家的世交关系,再见到庄恒绝非难事;然,忧的却是,有像庄绮那样的姐姐,他庄大少爷还会将什么样的美人放进眼里?又哪里会看上我这么个青涩的小女孩儿?!我虽没见过庄绮本人,也没胆子跑到福云门那等地方去开眼界长见识。可光看家里的容姨就知道了,花国名帜,那一举手一投足间都是钩人心魂的万种风情。正失落间,忽又想起今天下午在院子里,我那么狼狈的一身,偏偏又给他撞见,不禁又悔又恨。结果,好好的一顿晚饭,就在我这种又好过又难过的情绪里度过了。至于吃了什么,父亲说了什么,都是一片模糊。就连施蕴晴几次有意无意的挑衅我都没有回声,直引得一桌子人诧异不已。连母亲都开口问道:“蕴茹,没什么吧?病了?”我只能摇头。

    没出口的一句话却是,是病了,心病。

    日子就在这样的患得患失中一天天的过着。我是少女怀春,正应了那句话,满腹心事无从寄。直到5月底,我15岁的生日正式来到了。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父亲将会在我15岁那天为我举行一个正式正交派对,邀请所有的亲朋好友出席,见证我长大成人。而在这个派对之后,便正式预示着我再不是可以任性妄为,天真无忧的孩子了。从此之后我的一举一动将更加直接的代表着我的家族。我的肩头从此将负上我的家族的使命责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我的婚姻将无条件的成为一种家族之间巩固利益的筹码和纽带。想当然的,在这场即将到来的宴会上,父亲和那起世故的伯父伯母们将会各自打起算盘,一方面成就世人眼中门当户对,才子佳人的一段佳话;另一方面用亲情结成更加稳固的利益同盟,图个双赢的局面。

    我很早就明白这番道理,也并没有太多的反感和叛逆,自栎斌走后,快7年了吧,我更加持着无所谓的态度。我并不觉得门当户对有什么不妥。对我们这帮自小顺风顺水养尊处优的人来说,真要嫁了个一清二白的穷光蛋,每天去学着当那明知无米还应要为炊的巧妇,从此之后人生最大的追求便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真是光想想就不寒而栗。爱情和面包之间要我去选,我看还是面包好了。毕竟,留得青山在才是最重要的嘛。

    倒是母亲,一反平日不问世事的态度,对我还遥远着的婚姻关心异常。有一次,她握着我的手郑重地告诉我,“蕴茹,你的婚姻你可以自己掌握。真的,妈妈可以保证,你绝对有权去选择那个你想携手终生的人。你用心去找,找到了,告诉妈妈,妈妈可以给你做这个主的。”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母亲许给我的是一个多大的获得幸福的权利。后来想想,母亲大概为了给我这项权利,不知费了多少心思,做了多少妥协。

    命中注定的,让我在十五岁生日之前遇见了庄恒。这让我对即将到来的那场派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原因无它,我可以在能力范围内自行选择官式舞伴。对这样绝对的美差,世家子弟们也是断断不会拒绝的。

    我去敲了父亲的门,清清楚楚地告诉他,我希望庄恒做我的舞伴。话终是由大哥去跟庄恒说的,听大哥回来后的答复,庄恒同意了。我暗自欣喜不已。

    到了我15岁生日的当天,位于浅水湾的大宅来了好多好多的客人。我一袭粉色拼象牙白色的贴身长礼服出场,如云般的长发在头上编起一顶小小皇冠,星星点缀上十几颗母亲送我的小碎钻。端的是古典优雅,高贵大方。我从那长长的台阶上盈盈走下,一眼就看见立在台阶尽头处等我的庄恒。只见他一身湖蓝锦绸的ChristianDior西装,蓝得绅士,内里的白衬衣又配的温情。看我走近,他上前来迎我,我清清楚楚地在他眼中看到了荡漾的情愫。我把手顺势圈入他的臂弯,嫣然一笑。刚刚寂然无声的大厅此时才如梦初醒一般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无人不赞叹,无人不喝彩。

    那一整个晚上,庄恒伴在我身边。在一曲慢三的旋律下,他轻轻在我耳边问,“怎么选我做舞伴了?你不是应该选个年龄相当的帅小伙才是吗?”我不答话,只专注的盯着他,良久,他笑了,将我更紧地搂进了他的怀里。然后带着我在舞池里旋出了一道又一道迷人的弧线。后来想想,那个晚上是我们竟是我们漫长的携手岁月中唯一的一次为舞而舞,舞得纯洁,舞得恣意,舞得浪漫。15岁的生日,是我过的最美丽最迷人最难以忘怀的生日。

    接下来,我们之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会在我学校的门口等着我下学;我会在空闲时跑上黎氏去陪他加班。我们会一起在某个宴会中以眼神忽视对方,然后一起从那一堆的应酬寒暄中溜掉,并称之为胜利大逃亡。可是我们谁也没有向对方开口,说一句“喜欢你”之类的话。这于我,是女孩儿的矜持;于他则不知道为了什么。我无奈却也只能故作迷糊,又不敢把话给挑明了。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很有做鸵鸟的天赋;我才知道自己是个那么胆小懦弱的丫头片子。我一向是个干脆利落的人,如此这般暧昧不明实在是让我极不舒服。

    这样不明不白的暧昧日子过了足足5个月,直到冬天来了的时候。香港的冬季虽不下雪,可也寒的刺骨。栎斌是在我7岁那年冬天走的,此后的每一年的那个日子,我总会到跑马地他的墓前去坐坐,看看他,告诉他这一年都发生了什么事。今年我照例买了一大簇他最喜欢的白百合去看他。我放下花,习惯性的拿帕子轻轻地是擦着他的墓碑,全身都放松下来,就像对着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其实这里很干净,韩伯父韩伯母一直请了专人打理着。我喃喃的对他说,“斌哥哥,在那边还好吗?我可不怎么样呢,怪怪的。难道让他先说一句喜欢我就这么难?罢罢罢,好女孩是不应该要求的太多的对不对?可我怎么还这么难受呢。”一行泪就这么留了下来,我赌气的擦去,可复又流下,止都止不住一般。我索性不再忍耐,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蕴茹?”一道熟悉又困惑地声音传来。泪眼婆娑中,我看见了庄恒熟悉的身影。一身黑色呢子大风衣,给他整个人罩上了一股威严和肃穆。我转头不再理他,都怪这个家伙让我在栎斌面前大哭这么一场。他看我不睬他,便亲自走近前来,略略使力扶起了我,用手指托起了我的下巴,让我直直的对上他的眼。奇怪的是,那双眸子里藏抑了那么多的痛苦,他也认识栎斌吗?不可能,栎斌走的时候才12岁,又怎么可能和庄恒认识。那他怎么会到这里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