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前妻

天然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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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玉的心也跟着咚咚紧张的跳了起来,她似乎有种预感,这二愣子看见了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把玉如意憨笑着献宝似的送给她!

    电光火石间,就在安西侯爷目光如炬,强力搜索到她这边时,明玉立刻躲到了傅乐梅身后,心惊胆战,低着头跑到了人群背后。好在她个头娇小,躲在后面根本看不到她。

    司马宏左看右看,怎么也找不到心尖尖上的那抹清丽的影子,失望之下,把玉如意又揣进了怀里,打定主意过两天想办法见明玉一面,当礼物送给她。

    校场上含羞带怯,期盼已久的千金小姐们看到司马宏的动作,一个个比他还失望。

    傅乐梅看的感慨唏嘘不已,头也不回,对旁边说道:“哎,明玉,看这安西侯爷是个不错的啊,你当初为何要同他……”她一直对这事好奇的要抓狂了,可徐家人对此讳莫如深,她心里头打心眼里不愿意得罪明玉,更不愿意说错了话让徐明烨对她不满,一直忍着不问,如今实在憋不住了,看着这司马侯爷长的人模人样,又有一身好武艺,十足的有担当的少年英雄,怎么徐家要和他和离了呢?还是说,是侯府要和离的?

    等傅乐梅头转了过去,却发现周围没了明玉的影子。等她挤出了人群,才在人群后冷清处瞧见了明玉,“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傅乐梅笑嘻嘻的问道,“叫我好找!”

    明玉看这姑娘没心没肺的笑脸,暗中叹了口气,直肠子的人想到什么就是什么,没那么多烦恼,也是好事。

    “里面太闷了,我出来透透气。”明玉笑道。

    反正献俘仪式已经完了,精彩的骑射比试也看了过瘾,傅乐梅觉得此行不虚,便拉着明玉往校场外走,笑道:“你不舒服我们就回去吧。明日腊月二十九,我大哥召集了一帮子人到城西兰熏亭给百姓写对联,你要不要来?”

    未等明玉回答,傅乐梅笑的讨好谄媚,“你一定要来啊,我都跟我大哥说了,要带个字写的特别特别好的人过去的!”

    “写对联?”明玉有些诧异。

    傅乐梅见明玉没有立刻反对,心里松了口气,解释道:“你知道的嘛,我大哥是京畿内省少监,每年都得来这么一次……百姓得了好处,心里也念着官员的好不是?”

    明玉听明白了,这类似于现代过年,领导带着年礼去探望困难群众……不管是真心念着百姓还是做面子活,都得免不了来这么一回。

    “都谁去啊?”明玉问道,要是一群大老爷们写,她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傅乐梅掰着手指头数,“男的嘛就不说了,女的吧,我大嫂和大嫂的妹妹去,还有我大哥几个同窗的夫人也会去,当然了,我也去!”

    明玉点头,一口答应,“好啊,我去!”写春联不过是动动笔而已,对她来说不是难事,既能帮到人,又能帮到傅乐梅,何乐而不为,况且待在家里也没什么事,除了在炭火盆前枯坐着,还是枯坐着。

    傅乐梅没想到明玉毫不迟疑的满口就答应了,喜的一把抱住了明玉的胳膊,笑嘻嘻的说道:“明玉你最好了!我最喜欢你了!你跟那些就知道扭捏做作的小姐们不一样!”

    对于傅大小姐的甜言蜜语,明玉嗤之以鼻,毫不犹豫的学了徐明烨的模样,伸手在傅乐梅额头上就是一个弹指,“你啊!这话留给你未来的夫君讲吧!”

    第二天一早,傅家的马车就停在了明玉家门口。徐长谦本来是不喜妻女过于抛头露面的,然而知道明玉是在傅乐莘的组织下给百姓写春联,一点反对都没有。

    等到了城西的兰熏亭,傅乐梅的大哥大嫂一群人早就到了,亭子周围站满了来求春联的百姓,其中不乏一些穿着打扮不错的人,根本不像是家里穷的买不起春联的。

    傅乐梅见明玉盯着那些人看,以为明玉心里膈应,便贴着明玉耳朵说道:“那些人也是来求字的,大部分都是做生意的,求大哥他们的字,图个脸面吉利!放心,他们不会要咱们写的春联的。”

    明玉笑着点点头,她又不是什么知名人物,也不需要担心会有人恶意抢她写的春联。傅乐梅领着明玉进了亭子,见过了傅乐梅的大哥大嫂,两个人穿着素净,都是和善好相处之人,先是谢过了明玉肯来义务写春联,接着给明玉分配了桌子和笔墨。

    这会上,司马宏领着白毫在京城里到处转悠,家里置办年货什么的没有他什么事,行动惯了的他一旦闲下来,浑身不舒坦,实在是坐不下来,便带着白毫出来转。看到前面亭子处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水泄不通的,便起了好奇。

    白毫问旁边的人,“这位大哥,前面这是干什么啊?围了这么多人。”

    那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了然道:“你是刚来京城的吧?亭子里头不少官老爷官太太给咱们写春联,只要在这等着,就能领上一份,省了**联的钱!”

    司马宏在旁边竖着耳朵听的仔细,他那日押解俘虏进京,带了头盔穿了银甲,如今换上寻常的锦袍玉带,那些围观过他的百姓,居然没一个人认得他,他也乐得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

    就在这会上,司马宏眼尖的瞧见,自己日思夜想的人跟在一个姑娘身后进了亭子。情急之下,司马宏也赶紧挤进了人群。白毫搭讪完扭头,发现主子已经火急火燎的死命往人群里挤,急的他大叫:“二爷,咱家已经贴了春联啦!”

    司马宏装作没听到白毫扯着喉咙的叫喊,心里着急,一个劲的往前挤,他本来就生的高大健壮,仗着自己肩宽背阔,左一推右一挤,把挡在他前面的人都挤开来,自己跑到了前面,惹得旁边的人对他直翻白眼,心里头把这个锦衣公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很快,司马宏就挤到了前面,明玉就在他前方不过三四米处,小姑娘低着头认真的泼墨挥毫,那模样分外的可爱。他忍不住想起两年前,他趴在安西侯府的祠堂窗前,第一次看到小丫头认真写字的样子,面容白皙精致,真好看!他只看了一眼,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如今好几个月未见她了,小姑娘好像比上次见她又长开了一点,白皙莹润的脸颊,浮着淡淡的粉色红晕,红润的唇色,好像三月里艳丽的桃花。司马宏咽了咽口水,贪婪的看着。明玉今日穿了件湖蓝色的小袄,深蓝色百褶高腰绣花裙子,满头乌黑柔亮的头发绾成了一个发髻,插着一支说不上来是什么花的簪子,随着她动作微微晃动,簪子上明黄的花蕊也跟着细细的颤动,叫他的心也跟着颤动起来。

    周围的女子中,比明玉更漂亮的不是没有,然而一眼望去,他眼里只能看到她一个人,清丽动人,像是他心尖尖上起舞的美丽蝴蝶。

    阳光斜斜的照在明玉白皙的侧脸上,她低垂着头,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了影子,司马宏在心中描摹着明玉的眉眼,认真写字中的明玉,神情专注严肃。漂亮的女孩安静宁谧的写着漂亮的书法,本身就是一幅美好的画。

    他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每一次匆匆看到她,又要离去,还不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能见到她,还不知道有没有再次见到她的机会。而她,可能随时都会嫁人,不管是给人做妾还是给人做正妻,那都不再属于他了。

    明玉的字体娟秀工整,又不失大气,刚写完一副春联,墨迹未干就被挤在最前面的人给抢去了。司马宏只顾着欣赏美人,手慢了一步没抢到,气的心肝肺都跟着冒火了,那是他媳妇儿的字,旁人凭什么拿?

    “哎呀,这字儿写的真好看!”拿到了明玉写的春联的人向周围人啧啧称赞道,虽然他不认字,但不妨碍他觉得这字写的好看。

    周围还没拿到春联的人也跟着赞叹,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字写的不错,有模有样,到底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从小就教育得当,他们这些穷苦人是没法比的。

    司马宏也挤到前面,隔了几个人看那人手里的春联,果然字写的还是一如既往的娟秀漂亮,听着那些人的交口称赞,司马宏也仿佛与有荣焉,恨不得站到高处大声嚷嚷,嘿,那是我媳妇儿写的!

    这么想着,他忍不住激动起来,情急之下,随手拉住了旁边人的衣袖,激动的说道:“看到没?那个长的最好看的,写字也是最好看的,是我媳妇儿!”

    一道凉凉的声音在司马宏耳边响了起来,“一年未见,没想到侯爷记性变的这么差,需要下官提醒下侯爷您已经和离的事实吗?”

    司马宏听着声音分外耳熟,转头一看,自己情急之下拉住的人居然是老熟人,自己的前大舅子徐明烨!理亏之下,司马宏的表情立刻变得讪讪然了,松开了拉住徐明烨袖子的手,“哎,话不能这么说,前媳妇儿……也是媳妇儿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