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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无数宾客鄙夷的目光,那人竟还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老爹走啦,儿子,你娘以后就要你好好照顾啦。”接着在宾客及宫内仆人们嘲弄的目光中。
那人背着一个包袱,带着秦雨甯最反感的两样东西,一把生锈的破剑,以及那条对他寸步不离的傻狗,施施然地离开。其脸皮之厚,无人可及。那一刻,林子轩只觉若地上有个缝,他甯愿钻进去。
也不愿与那人扯上任何关系。秦雨甯则恨恨地一咬牙,道:“真是个怂包,老娘要找一个比他好上百倍的男人,让他后悔莫及。”不知不觉,离那人被赶走,已经过去三年了。
林子轩翻身上岸,带好装备,便立刻上山,他想起那人,觉得心里有些堵,是因为林子轩虽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但回想起来,他的身上有不少本领,都是是小时候他教他的。云雀的捕捉方法,也是其中之一。三年前,林子轩用他所教的方法,成功得到一枚云雀蛋,送给了他的未婚妻司马瑾儿。
如今,他又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弄一枚去送给闻人婉。林子轩已有三年时间未再踏足龙湖峰,这里的变化与三年前已不太一样,林子轩先是仔细地分辨周围的树种,确定了路线,再小心地前进。
成年云雀极不容易捕捉,林子轩的目标是寻到未孵化的蛋,或者幼年的云雀,那样当它养大之后能通人性,价值要比野生成年云雀高上许多。
而且,成年云雀速度极快,若不能在短距离内将其擒获,一旦它飞上天空,速度只可用迅电流光来形容。陆中铭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整个九洲国武功比他强,轻功比他好的,算下来没多少个。
但是当林子轩问,他能否捉到云雀时,陆中铭哈哈大笑,说了一句:“纵有绝世轻功,也难以捉住飞翔中的云雀。哪怕你陆叔叔我,怕也只能追在它屁股后面吃灰尘。”可想而知,要捉住成年云雀的难度有多大。
林子轩行动的速度很快,他先要观察树木的种类,判断哪些区域有可能是云雀的觅食区,还要寻找到水源,多样结合,便有机会找到云雀的栖身之所。
由于云雀每次筑巢的位置都不相同,因此林子轩必须重新寻找。龙湖峰海拔上千米,很多地方既陡峭又危险,不过林子轩轻身功夫,由秦雨甯和陆中铭亲身教导,轻松一跃便是数丈,攀爬起来并不觉困难。
只是这一次,林子轩没有上回幸运,他足足寻找了近三个时辰,一无所获,毒蛇虫蚁倒是遇见不少。
他寻了一颗干净的大石,歇息起来,并小口地吃着带来的干粮。只要肯动手,山林中食物丰足,但林子轩习惯轻便的口粮,除非东西吃完,否则他是不打算打野味或吃野果。休息了一阵,林子轩继续上山。
傍晚时分,他已经来到了山顶,从山顶鸟瞰而下,下方出现一个蜿蜒曲折的蓝湖,仿似一条蓝色巨龙,蜿蜒入海,那便是龙湖了,忽然,林子轩神情一凝,他看到了湖岸边处,出现一缕炊烟。下面有人!
林子轩有些踌躇,是该继续寻找云雀,还是下去看个究竟,但很快,他便决定下去看看。现在时候不早,一时半会怕是难以寻到云雀的踪迹。干脆下去,看看究竟是何人,竟来这人烟绝迹的大山。
待到下山,太阳半个头已沉入山里,远远的,林子轩便望见湖岸上不远处,正坐着一个人,前方生起篝火,似乎正在烤着东西,那人似乎看见了他,突然一动也不动,林子轩却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待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咧嘴一笑:“哟,儿子。”
如果不是那玩世不恭的熟悉语气,林子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脸上的胡须爬得盖过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又老又旧,裤腿高高地卷起,脚上一双沾满泥土的草鞋,就像在田间刚干完农活的庄稼汉,不,甚至连庄稼汉都不如。林子轩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撞见他,更没有想到,再一次遇见他,他会是这般的落魄。
“儿子,你来得正好,老爹这条鱼刚刚烤好,这口福就让给你了。”男人朝林子轩高声招手。
林子轩望着他,沉默不语。男人连声催促:“过来呀,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老爹我烤的鱼吗?”林子轩盯着他道:“这三年来,你一直躲在这?”
“什么躲,我这是住。”男人纠正他“这儿多好,山明水秀,闲时打打猎,摸摸鱼,生活自由又自在。”林子轩露出鄙夷之色,想要嘲讽他两句。
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开口。好半晌,他才道:“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躲在这里,不出去?”“我都说了,是住,你爹我有什么需要躲的,唔,快烤好了,真香。”
男人悠哉悠哉地烤着鱼,末了,还大力地嗅了一口。凭心而论,男人烤的鱼确实很香,林子轩已不知多久,未闻到这熟悉的香味,然而此刻,他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再香的味道也激不起他半点兴趣。
他冷冷地说道:“对,是住。曾经有着更好的环境,你不觉得珍惜,娘给过你一次又一次机会,你除了让她失望,没有让她开心过哪怕一回。如今像山村野夫一样地在这里生活,我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男人愣了一愣“我们大人的事,你小孩子不懂的啦。”林子轩最恨男人这种语气。当下冷笑:“是啊,我是不懂。我只知道,娘当初一心一意地对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顺从她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又怎会被娘扫地出门。”“人各有志,这不能勉强嘛,你不懂的。”
男人仍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这人到了这种地步,仍没有悔改,林子轩听得气极反笑:“也对,人各有志不能勉强,如今娘有陆叔叔照顾,她过得可比以前舒心多了。
陆叔叔可不比你,人家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由圣上亲封,却对娘千依百顺。”“哦,照顾得好就好。”男人听得点了点头,便再无任何表示。林子轩见他这个模样,脸色铁青,心中那最后一丁点的幻想,终于破灭。
远处传来几声熟悉的犬吠,林子轩朝声音来源望去,一道黑影如影子般一闪而逝,接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大狗扑到了林子轩的身上。
“旺财!”林子轩惊喜地抱住了大狗。旺财吐着大舌头,顶着一张标志性苦大仇深的脸,脑袋兴奋地在林子轩身上拱来拱去,虽然秦雨甯一向不待见这条傻狗,但论起来。
林子轩还未学会走路时,便整日骑在它的身上招摇过市,说它是林子轩小时最好的伙伴并不为过。说起来。
一般的狗少有活到旺财这么久的,如今见到好伙伴,林子轩既惊喜又开心。“对了,儿子,说起来,你跑到龙湖峰来做什么?”男人这时烤好了鱼,不过自己却没有吃,而是向旺财吹了一下口哨,旺财立时跑得撒欢,将鱼叼到了嘴里。
“捉云雀。”林子轩冷淡地道。男人“哦”了一声,接着眉毛一挑,嘿嘿笑了起来:“送给谁?是瑾儿还是婉儿?”“跟你没关系。”林子轩没好气地说。
男人顿时嘿嘿一笑:“当然有关系,因为我手头就有一只,是幼鸟来着,很听话哦。就给你带回去吧,反正跟在我身边也没什么用,龙湖峰近来云雀快要绝迹了,很难找了。”说完,男人嘴里发出一声尖哨,片刻后,树林中窜出一道火红的影子。
一只火红色的小鸟,静静地立在男人的肩头,尾翎长长地垂下,如宝石般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林子轩。男人说了一声“去”这只幼小的云雀,竟然便主动飞到了林子轩的左肩上,好奇地与他对望。
这意外之喜令林子轩有些震惊,他摸着小云雀柔软的羽毛,可以相像当闻人婉见到这美丽的礼物,会是何等的开心。一阵冷风忽然吹来,林子轩回过神来,发现不知何时,湖边起了浓雾。不止如此,刚才明明是晴朗的天气。
忽然间,天空暗了下来,乌云正以极快的速度,在迅速汇聚。林子轩这时候发现,男人的脸色已经变了,脸上的懒散和玩世不恭消失不见,当细微的雨点洒在他脸上时,男人霍然转身。
“跟着我,跑!”或许是男人沉重的语气,林子轩感觉到事不寻常,没有反对。男人跑得很快,在密集的树林中左穿右拐,林子轩紧紧跟在他的身后。秦雨甯曾经告诉过他,说男人的武功是三脚猫水准,但轻功却相当不错。
现在看来,岂止是不错,林子轩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好几次差点跟不上他,终于,一间木制的小房屋,出现在不远处。待到两人进屋,通过屋里的小窗口往外望,外面已是茫茫一片,雾气和雨水混淆在一起,天地都分不清界限。
还好他们跑得快,要是再晚上一点,早就变落汤鸡。木屋十分简洁,一张小桌子,一张竹床,占去了大部分空间。外面开始雷鸣电闪,暴雨倾盆而下,小木屋此时给林子轩的感觉,便像大海里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会支离破碎。
小云雀忽然像受到什么惊吓,上窜下跳个不停,似坐立不安。旺财则身体前倾,露出尖利的獠牙,嘴中更是发出阵阵低沉的吼声。林子轩忽然浑身汗毛直竖,一丝莫名异样的恐惧,从心中滋生,这时,耳边传来男人沉重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