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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警告过我后,王少爷手一挥,衣袍一摆,就转身离去,只留给了我一个很潇洒的背影。
我却望着手上的桃心砚发起愁来:这么大个东西,又是个值钱的宝贝,我怎么拿出去啊。藏又没地方藏,有地方我也不敢藏。万一被人发现了,说我是小偷,那我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要命的是,那家伙还不准我告诉别人这是我们打赌的彩头。也就是说,即使我被诬赖成小偷了,也决不能牵扯出他王少爷,因为,少爷的面子高于一切。
要是我不拿回去呢?也不行!少爷看得起我,才赏我这个机会跟他打赌比赛,要是我不听他的话把砚台拿回去,那不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再去求他。于是我在他后面追着喊道:“少爷,王七少爷,请您等一一下。”
还好他没出大门。看我走近,他不高兴地说:“你以后,要么喊我七少爷,要么喊我王少爷,就是千万不要喊什么王七少爷。幸亏我没弟弟,要不然,照这样喊下去,那不成了……”说到这里他猛地住了口,懊恼地向四周看了看。
来不及了,已经有两个下人捂着嘴跑掉了。
他恼羞成怒,对我说话的口气自然很不好了:“你鬼喊鬼叫,又出什么事了?”
我低声下气地恳求道;“少爷,刚刚您给我的那个东西,我实在没办法拿出去,怕人家当我是小偷。”
“怎么会呢?”他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知道,站在他的身份立场上,是没法理解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悲哀的,我只好耐心地解释给他听:“要是少爷您,无论拿什么东西出去,都没人会这样想。可桃叶只是书塾里打杂的小婢女,如果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的,除非,”我看着他说:“您能出面帮我作证,说这个是您给我的。”
他皱起了眉头。我就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的。
“那,可不可以请您先帮我拿出去,在门外再给我?”这是我想得起来的唯一办法了。
“真麻烦!”他一边抱怨,一边还是把砚台接了过去。
这时,我突然想到书塾的门还没锁呢,不好意思地向他致歉后,我飞快跑回去锁好门。
等终于跨出门时,天已经快黑了。
他把砚台递给我,我则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他。
他不肯要,嘴里还说:“你把这个拿出来干嘛?”
这是他家里给他准备的点心篮子,每天早上由他的仆人送过来,在门**给这里的仆人提进去。晚上一般就由他自己拿走了。今天他不知道怎么给忘了,我锁门的时候便顺手带了出来。
可是他坚决不肯接,理由是:“我家的佣人已经被我打发走了,我自己提呀?我才懒得提呢。”
我哄劝着说:“您家就在这个巷子里,又不远,一会儿就到了。又不是要您拎到大街上去,怕什么?再说了,就算拎到大街上,也不会破坏大少爷的光彩形象的。”
“不拿。”他还是坚决拒绝。
这又让我犯愁了:“那怎么办?又放回书塾去?这可是吃的东西,久了,是会变坏了。”
“那你拿回去吧,”他指着我手里的砚台说,“正好把这个东西放在里面。不然你一个女孩子,手里光秃秃地拿着这个砚台走夜路,我也不放心。”
我心里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他嘴巴是不饶人,脾气也坏,但人其实不坏,偶尔表现出来的温柔细致,更让人惊喜。
可惜,对他的好感总是只能维持片刻,就被雨打风吹去。因为他很快又说;“这些吃的东西要是你不拿回去,明天我就拿出来喂狗了。我家拿来的点心,大部分都进了大毛的嘴。”
我气结。
懒得再理他,我掉头就走。
他还楞在原地呢,大概还在想:我没说什么呀,这个死丫头怎么变成这幅德性?
等我下船回家时,时辰比昨天更晚了。桃根大概又在胡大娘家睡着了吧。
走在幽暗的巷子里,手里拎着满满的食物篮子,我的心里是欢喜的——喂狗就喂狗吧,能跟卫夫人家的大毛吃一样的东西,是许多人享受不到的待遇呢。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念着:“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我和颜回的际遇真的很像哦,我也是在陋巷,箪食瓢饮,我也没有“不堪其忧”,这会儿还在没事偷着乐。那岂不就是,我已经和颜回一个境界了?自己打嘴,呵呵。
快步走到胡大娘家,还没推开门,门已经自动开了,一张笑脸迎了出来:“桃叶,你回来了?累不累,饿不饿?”
“胡二哥?”没见到胡大娘,却见到了胡二哥。
胡二哥是胡大娘的小儿子,在一间皮货店里做活计。这次,据说是跟大掌柜一起去北边收货去了,所以一个多月没有回来。
再看床上,小妹妹已经睡着了,估计又在胡家吃过了吧。这一家人,对我真的好得没话说。
其实,我也有想过,索性带着妹妹一起住到河那边去,免得我每天上船下船提心吊胆,还耽误很多时间。可是离开了胡大娘一家,我就彻底失去了依傍。不先给妹妹找到可靠的人带,我哪儿也不能去。
胡二哥跑到灶下,小心翼翼地端出了一个罐子。一股香味扑鼻而至,居然是鸡汤。
“桃叶,快趁热喝,煨了一天了哦。”胡二哥把罐子放在桌上,用小碗添出一碗,送到我手边说。
已经多久没喝过鸡汤了?似乎都已经忘了那是什么滋味。可如今,看着那碗香喷喷的鸡汤,我却喝不下去。
“胡二哥,这鸡汤,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喝吧,我已经吃过了。”
“吃过了也喝汤啊,这汤可是专门为你熬的。这一个月,你辛苦了。”
“胡二哥……”,看着手里的鸡汤,我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他走到床边,一边给小妹妹盖上被单,一边对我说,“我昨天晚上回得很晚,当时你已经睡了,没敢打扰。早上等我起来,你又已经走了。我就去菜场买了一只鸡,放在灶里慢慢煨着。还有,你的米缸我也给你装满了,柴也劈了一堆。”
我住的房子是租的他家的,我妹妹也在他家,他娘手里有我的房门钥匙。他随时可以在我屋子里进出。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有时候,别人对你凶,可能还好对付一点——不理就完了。别人对你太好,你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尤其当这个人是男人,而你是个女人的时候。
“趁热喝啊”,他把我已经放到桌上的汤碗又送到我手里,“这段日子真是难为你了,人都瘦了一圈,我又偏偏不在家。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跟老板去了。”他一脸的自责,看我的眼光里满是歉疚和怜惜。
“好,我喝。”我端起碗送到嘴边。既然他钱也花了,汤也熬了,我不喝不是不领情了?
鸡汤真好喝啊。这两天中午在卫夫人家吃的伙食也还不错,只是鸡汤是不可能有的。
“妹妹晚上也喝了这么一碗呢,小家伙好像挺喜欢喝的。以后,我隔几天就买只鸡给你们煨汤喝。”
“隔几天就买只”?他一个在店里当小伙计的,每月能有几个钱?我忙说:“不用的胡二哥,鸡汤这种东西也不是我们这种贫寒人家吃得起的。一年能喝上一次两次打打牙祭,我就很满足了。”
胡二哥却笑道;“你是怕我买不起吧?不会了,桃叶,那种苦日子以后都不会过了,现在我有钱了。”他笑得好得意。男人,好像非要荷包里饱满了,脸上才会神采飞扬。不然总是有点抬不起头的样子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有点吹牛夸口的劲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是说我变成大富豪了,只是比以前,确实好了很多。这次陪大掌柜去北边,我事先借了一点钱,随船带了一些货去,结果在那边俏得不得了,让我猛赚了一笔。大掌柜说我有眼光,回来就升为我二掌柜,工钱也提高了很多。”
我由衷地替他高兴。据说他家本来也是个殷实人家,家里有房产有店面。只可惜父亲死得早,胡大娘一个人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慢慢地把店面卖掉了,房子也只剩下了这一座小四合院。
我恭贺他说:“胡二哥这么年轻就能当上了二掌柜,将来说不定能重振家业,把以前的店铺和房产都赎回来,重现胡家昔日的光荣。”
他自信满满地说:“会的。即使只为了你,我也要重振家业。桃叶你放心,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他重振家业,关我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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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很抱歉,激动了一天(BS自己先)。结果只码了一章。
今天争取3更,或更多。以答谢朋友们的支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