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你太小看我的天赋了

贫道爱烫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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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勇斗狠,有什么意思?”

    孙小红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吕云澄对孙天机说的话,除了那句“一诺千金”,可以说是一句人话没有。

    现在她终于相信,吕云澄真的能把人活活骂死。

    “我家乡有一位熊大师说过,混江湖,就要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你家乡的这位大师,和你一样,都不是什么正经人。”

    “这位大师诗酒风流,潇洒一生,方才那几句话是他形容一位侠女的,要不然,以他的浪子性格,还会加上一句‘睡最美的女人’。”

    “哼,你虽然不是大魔头,但你也绝不是什么好人。”

    “这一点我从不否认,当好人实在是太累,我能做的,就是尽量当一个不坏的人。”

    “你杀了那么多人,还不算是坏人么?”

    “那是他们找死,事实上,如果没人招惹,我连家门都懒得出。”

    孙天机叹道:“现在的你,出不出门,又有什么区别。”

    “有啊,江湖每天都会发生变化,不需要太久,我只需要离开三个月,江湖便会恢复原本的样子,甚至更加血腥残酷。”

    “你想去哪儿?”

    “回家。”

    “归云庄不是你家么?”

    “那里原本是李园,后来是归云庄,都是别人的宅子,我只是暂住。”

    “你家在哪儿?”

    “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你会离开多久?”

    “三年左右。”

    “如果我在这段时间内,被上官金虹杀死了呢?”

    “那就只能算你倒霉了。”

    “你有把握在三年内练成《先天罡气》?”

    “哪儿用得了那么长时间,你太小看我的天赋了。”

    “秘籍在这儿,你先看看,别吹牛,我当年入门,可是用了足足五年。”

    吕云澄翻看了一下孙天机递过来的心法秘籍,但见开篇写着:

    大道初修通九窍,又窍原在尾闾穴。先从涌泉脚底冲,涌泉冲起渐至膝。

    过膝徐徐至尾闾,泥丸顶上回旋急。金锁关穿下鹊桥,重楼十二降宫室。

    ”呦,全真大道歌,这竟然是全真道统,那就更简单了,一月之内必然小成。”

    炼体护身类的心法,以佛道两家为最,区分起来也很容易。

    名字中带有“金刚”、“金身”、“龙象”字样的,多出自佛门,求龙象大力,罗汉金身。

    名字中带有“先天”、“太清”、“罡气”字样的,多出自道门,求无拘无束,仙肌玉骨。

    不管是哪个世界的先天罡气,都一定是道门绝学,只不过出自于哪一脉,那就不一定了。

    毕竟,道门每一支脉都有先天后天之分,也都有罡气清气之法。

    吕云澄练的紫霞神功、先天无极罡气,都来自于全真道统,只看了开篇的“全真大道歌”,便知道这本先天罡气来自于全真一脉。

    再往后翻,除了心法口诀,字里行间还有孙天机的批注,显然是他毕生心血。

    带着毕生心血到归云庄边上的酒楼说书,故意显露踪迹,若说不是为了施恩,那是绝不可能。

    “你练过全真道的武功?”

    其实孙天机想问你练了道家武功,咋没修身养性,杀性都比得上纵横沙场、百死余生的大将军了。

    但这话实在问不出口,只能换了个更加委婉的说法。

    吕云澄好似没听懂,笑道:“练过,对于相关思想有几分理解。”

    “那就好,我还怕你看不懂那些道家词汇,练得南辕北辙。”

    “不劳前辈担心,来,喝酒。”

    吃过饭,孙天机带着孙小红离去。

    吕云澄性子太烈,树敌太多,答应帮忙出手一次即可,直接托付是脑子被驴踢了。

    最关键的是,孙小红是人,有主见、有性格的人,不是傀儡,不可能任凭别人安排自己的人生,哪怕是孙天机也不行。

    ……

    秋,木叶萧萧。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已到了将近凋落的时候。

    大门的朱漆是一个月前刷的,门上的铜环锃光瓦亮,只从外表看,这座大宅和“凋落”这个词汇没有任何关系。

    但宅院有没有“凋落”,看的不是大门,而是人。

    这座大宅已经有三年无人居住,只不过每隔一个月,便有人登门打扫,街头的青皮混子,也因此不敢打这座宅子的主意。

    大宅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尘土飞扬,下雨时泥泞没足。

    高墙挡住了阳光,弄堂几乎终年都是阴暗潮湿的。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的活着!

    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感到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也不愿意踏足红尘。

    这样一处地方,自然是做不得大生意的,只有一家小小的鸡毛店。

    鸡毛店不是卖鸡毛的,而是非常破旧非常小的客栈,一般有一两间客房,以及一个大通铺。

    大通铺是没有铺盖的。

    找一大片薄薄的木板,然后在木板上沾鸡毛,薄的一两寸,厚的三五寸。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通铺上的人挨个躺好,把木板放下来,就当是被子。

    木板沉重,若是不提前放好卡子,很容易把人压死,而且只能保持一个姿势睡觉,不能翻身,再加上鸡毛的腥臭以及人的汗臭脚臭,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这样的店铺,当然不可能赚到很多钱。

    可店老板孙驼子却甘之如饴,因为他早就已经想明白,无论有多少荣誉、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孙驼子觉得自己的一生本该就这样过去,但他万万没想到,即便隐藏在这样一处破地方,麻烦事还是接踵而来。

    就在这天晚上,小店内来了几批怪客。

    最先来的是两人,样貌一模一样,满面虬髯,腰悬钢刀;

    随后来了四人,一高一矮两个汉子,一个扛着银枪的紫面少年郎,一个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女子;

    再然后又来了一个瘦得出奇,高得出奇,脸长的出奇,且面上有巴掌大的青色胎记的中年汉子;

    最后来的是一个俊朗不凡,雄姿英发,背上背着长刀的少年刀客。

    孙驼子正感叹自己这店要开不下去了,忽见门外又来了两人。

    一个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和一个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的漂亮姑娘。

    正是孙天机和孙小红。

    没有一个人讲话,众人都在默默地喝酒。

    半晌,少年刀客终于受不了这沉郁的气氛,又或许是看上了孙小红,大步走过去,笑道:“敢问姑娘芳名?”

    “看你也是世家子弟,怎的不懂礼数?问人名字之前,应该先自报姓名才是。”

    “姑娘教训的是,我叫,白天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