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莫里的特殊训练

iceRS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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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里原本是个奴隶,从小就是奴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都是,当莫里记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全家都是奴隶,永远无法翻身,在大陆上,奴隶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好主人,一天给两顿饱饭,那就是最幸运的奴隶,从小莫里就知道自己的家庭从一个地方被运送到另外一个地方,被卖个一个贵族后,安定了10年,后来这个贵族破产了,只能变卖家产,因为养奴隶还要浪费粮食,莫里一家又被变卖了。

    在奴隶商人那里,奴隶的遭遇往往是最凄惨的,每天只能吃一顿饭,而且无法吃饱,据说这样是防止奴隶有力气逃跑。

    从小,莫里就很聪明,知道大陆的各个地方,当然这也是听其他的奴隶们说的,直到有一天,莫里的家庭和其他大多数奴隶被一个贵族购买了。

    大陆上有不少贵族从事奴隶贸易,莫里一家想到这下又不知道被卖到什么地方去了,一路上,奴隶们也只能吃一顿饭,好在这个贵族还算不错,能让吃饱,最起码粮食不在是那种发霉的粮食,而是芬丹帝国新产的面粉。

    一个月后,莫里根据自己的判断,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芬丹帝国,而芬丹帝国法律上是不允许奴隶存在的,但那也仅仅是法律上,私下里,帝国对奴隶交易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在芬丹帝国内,那个购买了自己一家的贵族商人终于接手自己这帮奴隶了,这个贵族商人似乎很有钱,这下子连同自己一共有500名奴隶,而且,自从被这个芬丹帝国的商人接手后,自己和家里人每人每天可以吃两顿饭了,而且每次都能吃饱,还什么活都不用干,只不过要坐在囚车里,毕竟自己是奴隶嘛。

    十几天后,运送奴隶的车队到了芬丹帝国的最西南方向了,这里离大海很近,自从莫里懂事起,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大海了,不过无所谓,这个地方只是有海岸线而已,莫里想到。

    在这里待了5天,莫里知道了这个地方是属于芬丹帝国的一个贵族的领地,好像是叫德里克家族,还是个子爵,不过那有怎样呢?从一个地方来到另外一个地方,自己还是奴隶,身份没有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是待遇,来到这里每个奴隶得到了一套衣服,从上衣到裤子还有鞋子,每天可以吃两顿饱饭,这对奴隶来说实在是太好了,简直就像到了天堂一样。

    5天后,所有的奴隶被告知要送他们去另外一个地方,走海路,一时间不安,恐慌的情绪在奴隶们中蔓延,不过看到周围的贵族兵士们严酷的眼神,奴隶们还是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因为逃跑就是死,还是服从命运的安排吧。

    大多数奴隶都认为自己很可能要被贩卖到北方了,走海路嘛,只有这条路最快,不是奥特帝国就是兽人帝国,又或者是自由大陆上,怪不得每天都让自己吃两顿饱饭,还发给一套衣服,原来是把自己养好了,能卖高价啊,哎,黑心的奴隶商人啊!

    就这样,莫里一家和其他奴隶被送上了运输船,船里面有不少干草,可以躺在上面睡觉,饿了会有水手送吃的和喝的来。

    在海上待了天后,所有的奴隶发现待遇似乎更好了,每天可以吃三顿饱饭,不止这样,还有汤可以喝,而且是新鲜的鱼汤,里面还有鱼肉呢,更加让奴隶们开心的是,不用在船舱里成天呆着了,可以到甲板上走动走动,吹吹海风,晒晒太阳,看着船上的船员们忙忙碌碌的,打渔、控制方向、扬风帆,还有些船员好像拿着什么东西,一会儿对准太阳,一会儿又对准行驶的前方,然后用一只自己从来没见过的笔写着什么。

    那些船员自从到了海上以后,对自己这帮奴隶的态度好像发生了变化,显得非常的友善,没错就是友善,自己可以和他们聊天,谈话,甚至向他们虚心的请教新鲜事物,他们也没有显的不耐烦,而是用自己能听得懂的方式告诉自己有些东西都是干什么用的。

    就这样在海上一直待了1个月,按理说应该到达北方了,莫里和所有的奴隶一样,知道自己不是去北方,而是去一个叫做维京群岛的地方,那里离大陆比较远,去了以后则是开垦荒地,不过这没什么,船员们说在维京群岛上可以天天吃饱饭,只要肯付出劳动,并且忠于德里克家族。

    对这些要求,奴隶们当然愿意遵守,想想那一天三顿饱饭,不光是饭,还有菜和肉,甚至是汤,饭后每人都可以吃些水果,这简直是贵族们才能享受的到的待遇啊。而这一切在维京群岛上只是最普通的了,船员们说,到了那里,奴隶也是有人权的,不过人权到底是什么,莫里根本弄不清楚,最让人动心的是,只要在岛上肯踏踏实实的工作,不但能享受到一天三餐的待遇,还能有工钱拿。神啊,这不是在做梦吧。

    在海上又走了8天,终于到了目的地——维京群岛。船员们要求所有的奴隶们待会儿按照顺序下船,不要走远,就在一个指定的区域里呆着,会有人告诉他们该怎样做。

    莫里从小到大已经习惯了服从,虽然脑子里也会有很多自由的想法,但是自己毕竟是奴隶,不过奴隶又怎样,维京群岛只要能让自己吃饱饭,穿暖和,还有工钱拿,就是效忠于德里克家族又怎样。

    船只靠岸了,莫里从其他的奴隶的惊呼中得知,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港口,不止是这样,港口里还停放着两艘特殊的船,船上没有风帆,船身全部由金属构成,而且船身上还没有伸放船桨的孔洞,不知道这样的船如何航行,船上有不少圆圆的筒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莫里和其他奴隶按照要求一个一个的下船,然后排好队到了一个很大的空场上,这时,莫里发现,除了自己这帮人以外,还有其他的种族,有矮人,有地精,还有精灵族人,他们和自己一样都是被贩卖来的奴隶,此外里面还有十几个牛头人,看来兽人帝国的奴隶也有啊。

    等船上所有的奴隶都来了,场子的周围被不少士兵看守住了,那些士兵的气质和大陆上的都不一样,没有命令,他们在那里站的很笔挺,一动不动的,眼睛目视前方,表情肃穆,一身黑色的军装也和大陆上不一样,这些士兵的军装是自己从来没有见到过的那种,衣服和裤子还有靴子,天那,真的是靴子,并且擦的锃亮。每个士兵都背着武器,不过这武器真的挺奇怪的,黑色的金属圆筒,后面是暗红色并且发黄的木头,这是一种自己从来没见过的武器。

    “各位,请听好!”这个声音是在场子边上的一个台子上发出来的,说话的人也是和士兵一样身着军装,只不过他的军装有点不一样,像是军官,“欢迎大家来到美丽的维京群岛,你们之前或是奴隶,或是受到迫害的人,待会儿请按照顺序进行身份登记,登记完身份后,你不再是奴隶,也就是说,现在你们已经脱离了奴隶的身份了……”还没等这位军官说完,所有的在场的奴隶已经欢呼起来,各种溢美之词不断的发出,不要钱的扔向维京群岛的领主,德里克家族。

    “安静,大家安静,听我说完,虽然你们已经不是奴隶了,但是你们也不是平民,现在你们的身份只能是难民!只有在维京群岛或者德里克家族的领地上待够年,才能正式成为平民……”又是一阵欢呼声,不过比刚才小了一点儿,军官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接着讲到:“在大家成为难民期间,可以享受到领地内的服务,同时也要去工作,当然了,孩子们必须统一接受学校教育,不识字的人,则由专门的人员教你们认字,和简单的算术,只要你们肯遵守领地的法律,每个人都能过的很好,好了,去那边登记身份信息吧。”说完,军官抬起手向大门口附近的一溜桌子那里指了指。

    紧接着,大部分奴隶,现在已经是难民了,涌向身份登记处,当然,他们都是排着队的。莫里一家人从此脱离了奴隶的身份,虽然现在是难民,不过总好过奴隶了,而且维京群岛对难民的待遇似乎不差,比奴隶还要好一些,剩下的时间就是待够两年就行了,两年后自己就是平民了。

    年后,维京群岛的一处森林茂密的岛上,一群身着迷彩服的军人在这里训练,这个岛屿只是个中型岛屿,除了地形比较复杂,植被覆盖比较多以外,没有什么太特殊的地方,而正是这样的原因,这处岛屿被开发为军事训练场,至于迷彩服,那是威廉根据卡尔的要求弄的,数量并不多,目前只有不超过00人在军队中可以穿迷彩服,这00人分成了10个小队,在第六小队中,有一个队员正紧张的跟着队友穿梭密林,虽然是训练,但是这是他第一次参加这种训练,想起半年前的一天,长官告诉自己,经过各方面考核,被抽调到另外一个部队中去,具体是什么,长官没有说,只是告诉自己,那个地方自己曾经梦寐以求,只是考核的不过关,没有被录用。

    “所有人跟上,莫里,紧张吗?呵呵,第一次参加这种演习训练吧,放心啦,只要小心些是不会受伤的。”一个叫杰夫的士官这样对年轻的士兵说道。

    这个士兵就是莫里,莫里来到维京群岛快年了,当年莫里成为难民后,一家人开始还在岛上不知道如何是好,没有住的地方,没有提供吃的喝的,身上也没什么钱。不过就在莫里一家迷茫的时候,一位自称是政务署工作人员的人领着自己到了一处比较高的建筑物那里,分配给自己家里钥匙,然后是一些各种文件,说一定要保管好,然后告诉自己家里人到旁边的地方领取食品和饮用水。

    莫里一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房子,结实,干净,由于自己家里人比较多,政务署给自己家里安排了一个房间数比较多的房子,他们说这叫公寓,自己的公寓里有一个大厅,一个厨房,还有厕所,房间共有5个,天那,就是贵族也没有这样的待遇啊,莫里一家感动中,不过家里人实在是太多点了,5个房间还是有点拥挤,不过即便是这样,莫里一家也是感天谢地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莫里一家都开始找工作,可以说工作挺好找的,当然了,由于是新来的难民,要一边工作,一边上学。莫里的年龄刚刚超过了强制上学的年龄,而为了给家里节省点空间,并且多赚点钱,莫里去了军营,报名参加军队,因为军队给的待遇是很高的,并且吃饭穿衣住宿都不用花钱,还能得到教育。

    刚开始参军的莫里非常紧张,由于自己没有文化,看不懂各种规章条例,经常还闹出了笑话,不过这并没有使莫里感到自卑,因为他发现,周围的战友们都很热情的帮助自己,教给自己认字,看书,和数学运算。

    经过4个月的训练,莫里终于被分配到了常备军中,之前的4个月里,莫里知道了自己使用的武器叫做步枪,这是一种大陆上没出现过的武器,看着不怎么好看,但是威力强大,使用简单,只不过要带上不少子弹,别看步枪不好看,而且还比较长,但是枪前面可以装上刺刀,用来冲锋杀敌,据说近战的时候非常好用,只不过莫里不认为装备了这样的武器的军队会有近战的机会。

    刚开始,莫里对新分配到的地方很陌生,只知道是另外一个岛屿,自己家住的地方是维京群岛的主要岛屿之一,现在自己从军的地方是另外一个主岛,只不过这个岛上人不多,就驻扎着自己所在的这么一只不到100人的军队。

    从军一年后,莫里被告知要和战友们一起去参加集训,然后考核合格的将获得更高的待遇……

    集训个月,这三个月里,莫里比别人流的汗都多,手里步枪发射的子弹也比别人多一倍,由于自己的出色表现,莫里自己所在的队伍也都受到了通报嘉奖。

    两个月后,莫里被自己的长官告知,自己要被调走了,因为莫里考核过关,另外一只军队把自己抽调过去了,当然,待遇是现在的倍。

    莫里到了报道的军营后,接着被送上了一艘小船,然后坐船来到了自己演习的岛屿上,自己的信任长官告诉自己,从现在开始要进行为期1年的封闭训练,训练结束后要进行演习……

    莫里有一点儿感到奇怪,这个岛上只有自己这00多人的军队,不像别的军队一样有自己的番号,如第一步兵旅,第二步兵旅,这样的番号,好像自己所在的这支小部队没有番号一样,只有一个代号——军刀!

    而自己这支叫做军刀的小部队是刚刚成立的,军服也和其他连队的不一样,花花绿绿的,当然了,绿色多,还有点土黄,其他颜色非常少。除了军刀这个代号以外,还有一个名字称呼自己所在的军队,那就是特种部队!

    对于名字,莫里显的无所谓,只不过这支部队里平时的训练量真是大的惊人,使用武器也比其他连队的先进许多,原先自己所在的部队里使用的步枪,必须发射一颗子弹,拉一下枪栓,现在不用,只要把一个满满的弹夹装好,拉一下枪栓,后面只需要扣动扳机就行了,而发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半自动,叩一下扳机发射一颗子弹,另一种是自动,叩一下扳机,子弹就会源源不断的发射出去,直到子弹打完或者松开扳机为止。

    对于这种先进的武器,莫里从来没有见过,不过现在却成了使用者,并且自己所在的这个叫做军刀的特种部队里,每人一只连发步枪,长官叫它突击步枪,此外还配有一支体积比较小的连发枪,别人都叫冲锋枪,然后没人一把手枪,一把匕首。如果说里面莫里最喜欢什么,那就是匕首了,这把匕首做工精良,质地坚硬,并且还有韧性,最主要的是用途很多,可以进行简单的切割和锯的功能。

    加入特种部队后,没人发了顶帽子,这个帽子也挺有意思的,质地和原先连队的锅盖帽子一样,只不过上面弄了一层布,也是迷彩布,队友们称呼它为头盔。

    在特种部队里,莫里学会了擒拿格斗,学会了使用各种枪支,学会了使用炸药爆破和炸弹攻击,当然了,还学会了父母不敢想象的技能——开车,至于攀爬岩壁,游泳什么的,就不算什么了。

    就在莫里加入特种部队快一年的时候,他们接到了新的训练命令,训练跳跃,没错就是跳跃,从一个一人多高的地方向下跳跃,并且每人还要栓几根绳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不过长官说以后要从更高的地方跳下来,并且这几根绳子就是救命用的……

    莫里在经过了几天的训练后,终于身心疲惫,这一天晚上,莫里给家里写了封平安信,然后就沉沉的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