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道_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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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

    送大军出征后, 程彦的心思便大部分放在种植红薯上面。

    杨奇文与薛妃的事情,由李斯年在那看着。

    李斯年在三清殿,精通各种阴谋算计、天家阴私,比她一个半路出家被迫参与夺嫡的人看问题要一针见血。

    把这些事情交给李斯年,她放心得很。

    尤其是,在与李斯年吵完架和好之后, 她与李斯年的关系越发亲密了。

    许是怕二人再闹矛盾, 李斯年没再与以前一样, 心中存着自己的小九九,时不时坑她一把, 而是全心去做她的事情,把她的事情当做自己最为重要的事情去做。

    这种态度让程彦对李斯年改观许多。

    改观只余, 又觉得颇为奇怪——旁人都是越吵越生分, 她与李斯年倒好,越吵架,便越亲密无间, 设身处地为彼此着想。

    想到这, 程彦忍不住笑了笑。

    这也算另一种形式的不打不骂不交心吧。

    这样也好, 李斯年有经天纬地之才,有他在一旁保驾护航, 她的路会好走许多。

    当然, 李斯年待她如此,她也会努力达成李斯年的愿望——认祖归宗,恢复天家宗室的身份, 而不是做凌虚子的徒子徒孙。

    这日程彦看荒地上种的番薯,番薯涨势良好,再等一个多月,便能丰收了。

    临近隆冬,大夏冬季多雪灾,今年的粮草虽然丰收了,可到底不能让大军全部带走,要留一部分作为赈灾用,免得关外的北狄还未打跑,关内的百姓便先乱了起来。

    北伐大军的粮草只够用三个月,她的红薯丰收的正是季节。

    程彦看完红薯,便去找李斯年。

    李斯年虽未完全恢复自由,但也能在皇城内走动了,而不是像以前那般,被幽禁在三清殿不得外出。

    这种一定程度的自由给李斯年行了许多方便,比如说,他能主动找程彦了,而非只能在三清殿等着程彦上门。

    李斯年见程彦过来,便道:“好巧,我正准备去找小翁主。”

    程彦好奇道:“杨奇文那里有新消息了?”

    李斯年轻轻一笑,眼底是潋滟的桃花色,道:“没有消息,我便不能去找小翁主吗?”

    “我可没这么说,”

    程彦看了看他身/下/的轮椅,道:“我这不是看你不方便么?”

    在梁州的水下宫殿时,李斯年长身而立,如玉树倾倒,别提有多好看了,可从梁王宫出来后,他便又坐上了轮椅,好似自己天生残疾,离了轮椅便不能过一般。

    她一直挺想不明白的,李斯年的身子骨虽然没有李夜城与李承瑛那般强壮英武,可也是个健康的大活人,弄什么不好,天天在轮椅上坐着,难道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虽说他坐轮椅时也颇为好看,病弱缥缈若谪仙一般,可坐在轮椅上,到底不如正常人那般矫健随意,也不知道他图个什么。

    想了想,程彦觉得他大抵是图个坐在轮椅上有人推着,自己省得走路吧。

    似是看出了她的疑惑,李斯年笑笑道:“小翁主莫看我行走不便,可我的行动不便,才能给我带来更多方便。”

    李斯年这般说,程彦也不多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癖好,她没有干涉旁人的爱好。

    更何况,就李斯年那种较真性子,她纵然干涉了,他也不会做出改变,指不定还会嫌她多事。

    既然如此,她何必多言,给自己、给李斯年找不痛快?

    本着这种心理,程彦道:“你开心就好。”

    反正不方便的人不是她。

    坐的腿脚发麻腰/肢/酸/软的人更不是她。

    李斯年笑了笑,与程彦闲聊几句,才与程彦说起正事:“吴皇后被废后,天子虽未要她的性命,可对她的情分到底淡了,薛妃又年轻貌美,贤良知礼,最是贴心,天子便去昭阳殿去的越发勤了。”

    不知道是不是程彦的错觉,她总觉得,李斯年夸赞薛妃的话里,总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讥讽在里面——贤良知礼,最是贴心,那是面上的,薛妃心里的算计,一百个她舅舅也比不上。

    听李斯年说舅舅宠爱薛妃,程彦不以为然道:“男人么,不都是喜新厌旧的?”

    不是她被这个世界男人一妻多妾制的生活同化了,而是这个时代就是这种法则,她的舅舅又是天子,根本不可能一直钟情一个人。

    更何况,她的舅舅算是好的了,先帝才是将喜新厌旧发挥到极致的人,她的外祖母为先帝生下了几对儿女,先帝却连她外祖母的名字都叫不上。

    她丝毫不怀疑,若不是谢元貌美强势,谢家树大根深,只怕依着先帝那种性子,早就厌弃了谢元,转头捧了旁的宫妃为后了。

    在先帝薄凉寡情的对比下,她的舅舅简直是绝世好男人——吴皇后做的那些事,换成其他天子早就株连九族了,舅舅却只将吴皇后废去皇后之位,幽禁在长秋宫,并未要她的性命,甚至连她家人的封号都不曾收回。

    李斯年抬眼瞧了瞧程彦,轻笑道:“也不尽然。”

    他就不喜新厌旧。

    眼前这个明艳张扬的少女,他怎么瞧都瞧不够。

    程彦没听出他的画外音,随口接道:“也是,三哥便是个有情有义的。”

    “平日里那般莽撞的一个人,居然能喜欢庄姐姐喜欢了这么多年,若不是庄姐姐被杨家二郎退了婚,只怕他还会藏在心里继续喜欢下去。”

    “如今他得偿所愿,心里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舅舅赐下的两个侍妾,他见也未见便找借口推了。”

    天家的规矩,在皇子王爷们大婚之前,天子会赐给他们两个侍妾。这侍妾需是良家子出身,不同于宫女,以后正妻入了门,也不能随意打杀她们。

    李斯年笑了笑,道:“敬王也是有情有义的,他也不曾要侍妾。”

    李承瑾喜欢的一直是程彦,可惜程彦对他无意,此次又是天子赐婚,他推脱不得,只得应承下来,但天子赐下的侍妾,却是说什么都不要了。

    李承瑾的未婚妻是郑孟君,郑孟君之前在钧山离宫时救过程彦的命,是个爱憎分明的女子,程彦如今只盼着李承瑾早日收了对她的心思,好好待郑孟君,故而关于李承璋的事情,她避而不谈。

    李斯年见程彦不多说,便转了话题,道:“这两位王爷虽洁身自好,可咱们还有一位王爷,他就不这般推辞了。一个谢诗蕴,一个林家女,他院子里还养着一个吴宝儿,待杨丞相的孙女嫁过去,他院子里怕是热闹得很。”

    程彦有些意外,道:“舅舅怎么放了谢诗蕴?”

    凌虚子天命在谢不在李的预言,让李泓心中很是不安,为此与隐瞒此事的长姐产生了隔阂不说,还一度下令要处死谢诗蕴。

    程彦这几日不是忙着催促炼制精钢,便是一头扎在荒山上,看红薯的涨势如何,没怎么留意谢诗蕴的事情,哪曾想,没过几日,舅舅一改前非,非但不杀谢诗蕴了,还把谢诗蕴赐给李承璋做侍妾。

    舅舅的态度让程彦有些不解,转念一想,又颇为理解。

    舅舅如今要扶持李承璋与母亲打擂台,便不好打杀李承璋所喜欢的人,为此放了谢诗蕴,也在情理之中。

    李斯年眸光轻闪,道:“天子怎会放过谢家人?”

    “听人讲,谢诗蕴被赐给四皇子之前,被宫人灌了一碗红花,她日后生不出来孩子,自然也翻不出什么风浪来。”

    程彦秀眉微蹙,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

    她不是原来的书中的恶毒女配,对李承璋情根深种,嫉恨谢诗蕴,她不爱李承璋,自然也不会恨夺走李承璋的谢诗蕴,只是谢诗蕴扮可怜里间她与李承璋关系的那些事,还是让她所不喜。

    虽然不喜,可到底没甚么刻骨恨意,只觉得两个人此生不相见便好,偏造化弄人,她与谢诗蕴的命运总是纠缠在一起,如今谢诗蕴又成了李承璋的侍妾,李承璋又颇为喜欢谢诗蕴,以后天家的大小宴会,她与谢诗蕴总避免不了见面。

    谢诗蕴又被她舅舅灌了一碗红花,这辈子都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谢诗蕴性子看似柔弱,实则偏激,依着谢诗蕴往日的行事作风,只怕又会将此事扣在她头上,未来会明里暗里给她使绊子。

    想想谢诗蕴梨花带雨蛊惑人心的模样,程彦只觉得头疼。

    谢诗蕴再不能生小孩,在这个时代,是比死还要残酷的事情,谢诗蕴如此,她自然不好再与之前那般寸步不让她了。

    程彦揉了揉眉心,道:“舅舅此事做的糊涂。”

    她明白舅舅想拉拢扶持李承璋的心情,所以才把谢诗蕴赐给李承璋做侍妾,可赐都赐了,又灌人一碗红花,这不是招人恨么?

    若想拉拢李承璋,便坦坦荡荡不计前嫌,善待谢诗蕴,若担心谢家人起复,那便斩草除根,李承璋一门心思在权势上,纵然喜欢谢诗蕴,也不会因为谢诗蕴与舅舅撕破脸皮,撑死是大权在握时让舅舅尽早归天。

    偏她舅舅哪个都没选,两者折中,吃力不讨好。

    想到这,她突然又有些担心——李斯年也是谢家人,舅舅能对谢诗蕴下手,自然也不会少了李斯年。

    程彦看了看李斯年。

    李斯年道:“天子的手段,到底浅薄了些。”

    给谢诗蕴灌了红花不说,还在他的吃食里动手脚,又怕被他发觉,用的都是□□,初服用时,自己感觉不出什么,天长日久,身体便坏了。

    只是可惜,他一个自小便用毒的人,岂会看不出这些伎俩?

    略施小计,便隐瞒了过去。

    这些事他不好与程彦说,在程彦心里,天子仍是那个有些仁弱但待她极好的亲舅舅,他说了,只会给程彦徒增烦恼。

    左右那些毒他能应付。

    在三清殿生活了这么多年,他最为精通的,不是天文地理,更不是阴谋诡计,而是如何活下去。

    程彦试探道:“你身上也流着谢家人的血,舅舅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阳光剪着竹影,落在她眼底,斑驳了她眉眼间的艳色,留下的,是不安的关心。

    李斯年便笑了起来,道:“没有。”

    程彦再三追问,李斯年只说没有,他的神色不似作伪,程彦颇为意外。

    李斯年便道:“许是天下看我还有几分用处,便暂时留了我的性命,他日我若与谢诗蕴一般,只怕天子便不肯留我了。”

    程彦道:“舅舅不留你,我留你。”

    李斯年的神色不似作伪,程彦才松了一口气。

    或许她的舅舅没有目光短浅到那种程度,对李斯年动了惜才之心。

    李斯年笑了笑,又道:“如今薛妃得宠,日日在天子面前里间天子与翁主的关系,天子虽宠爱翁主,但日久天长,只怕也会被薛妃说动了心。”

    “以我之见,不若送一良家子入宫,分一分天子的心。”

    程彦摇头道:“舅舅不是贪花好色之人,况这本是我们与薛妃的事情,何苦将旁人牵扯进来?”

    她上一世没少看宫斗小说,这一世又在宫廷中长大,知道女人在后宫的不容易,更何况,薛妃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只怕送来的良家子还没把李泓的宠爱分了去,便悄无声息死在后宫里。

    李斯年见她态度坚定,便也不多说。

    有些事,她不愿意做,他便替她做了。

    左右他的手早已满是鲜血。

    李斯年道:“杨奇文近日不大安分,似乎在寻找什么人,翁主要小心一些。”

    杨奇文将此事瞒得死死的,他的人打听不出来,只能先提醒一下程彦。

    程彦点头,李斯年又道:“大长秋的家人被杨奇文灭口,我将他们救了下来,安置在城南,小翁主若无事,可去那里走一遭,或许能得到一些意外之喜。”

    程彦便笑道:“有了你,我省了许多事。”

    大长秋死后,她便想着去找大长秋的家人,但那几日大军即将出征,她忙着催盔甲与粮草,便顾不得此事了。

    还好,李斯年心细如发,早将这件事办妥了,她只需要去大长秋家人那了解情况便好。

    李斯年眉头微动:“小翁主喜欢省心么?”

    “自是喜欢的。”程彦想也不想便道。

    “喜欢便好。”李斯年含笑,目光悠悠。

    入了秋,天气转凉,微风拂动,竹林便萧萧生响。

    然而程彦总觉得,李斯年的目光有些烫,比六月的骄阳还要灼人。

    可当她再去瞧,李斯年仍是旧日里的风轻云淡模样,眸光如水,潋滟不可方物,半点不灼热。

    .......见了鬼。

    当真是个千年的妖精化成的人,总能给人似是而非的错觉。

    程彦腹诽着,起身离开竹林——大军已经远征,虽然有精钢做成的盔甲,可粮草仍是不丰,大夏入冬便有雪灾,国库要留下赈灾的粮草,不能将所有的粮草都让军队带走。

    以至于军队们随行带着的军粮,只够用三个月的,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她要尽快把红薯种出来,解大军燃眉之急。

    故而她与李斯年谈完正事,便不多待,急匆匆去看自己种下的红薯如何了。

    李斯年知道她近日事多,也不留她,送她出竹林。

    程彦一路出了皇宫,没有去看红薯,先去了李斯年说过的地址找大长秋的家人。

    红薯种在华京城外的荒山上,她去荒山的路中拐个弯,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

    大长秋并非自幼净的身,没净身之前,有一个相好,还生了一个女儿,但生活实在艰难,便狠下心净身进了宫。

    后来大长秋飞黄腾达了,便将那个相好钱氏接了过来,过起了表面夫妻的日子。

    大长秋虽有好色的毛病,可对钱氏不离不弃,又待钱氏的女儿也颇好,甚至钱氏与旁人生的孩子,他也视若己出。

    钱氏见此,便对他的那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左右他是个阉人,也不可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丁太后虽然恨极了大长秋,但没有钱氏,大长秋被凌迟处死后,钱氏惶惶不可终日,生怕丁太后一时兴起再追究,便去找杨奇文求助。

    出了克扣皇子吃穿用度的那种事,丁太后又在气头上,杨奇文跟大长秋划清界限还来不及呢,怎会帮助大长秋的家人?

    又加上大长秋没少帮他敛财,手上有不少他的把柄,杨奇文便一不做二不休,对钱氏下了杀手。

    李斯年早就猜到杨奇文会这般做,在钱氏濒死之时将他们救了下来,钱氏死里逃生,看清了杨奇文的真面目,不用程彦花费心思去劝说,便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什么大长秋的金银财宝全部进了杨奇文的口袋,什么杨奇文的小儿子强抢民女打死民夫,什么杨奇文的女儿借势卖官卖爵——

    程彦听得眼皮子直跳,便问:“杨奇文虽为丞相,但眼下三公分权,他在华京城并非一手遮天,为何这些事情我从未听说过?”

    钱氏便道:“左冯翊杨淞,是杨奇文的族中侄子,他管华京内政,许多事情还未传出去,便被他想办法压了下来,故而翁主不知情也是有的。”

    程彦颔首,心里琢磨着改日会一会杨淞。

    “杨淞可有什么弱点?”程彦又问。

    “杨淞虽给杨奇文办了许多事,但并不是杨奇文那种良心坏透了的人,他有一小妾,名唤胡姨娘,与妾有些来往,胡姨娘极得杨淞的宠爱,但他的正妻是杨奇文夫人的内侄女,性格跋扈,眼底揉不得沙子,他不好将胡姨娘安置在府中,便将胡姨娘做了外室。翁主可从这位胡姨娘身上入手。”

    程彦记了下来,与钱氏约好一起去见胡姨娘的日子。

    这便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大长秋倒了,便能顺藤摸瓜扳倒更多人。

    大长秋只是帮助杨奇文敛财,便知道这么多事情,杨淞给杨奇文擦了这么多年屁股,想来知道的会更多。

    等她策反了杨淞,杨奇文离死也不远了,杨奇文一死,李承璋与薛妃孤掌难鸣,她的日子才算真正好起来。

    程彦心中高兴,哼着歌,坐上了去往种植红薯的荒山。

    天子脚下,土地寸土寸金,红梅山庄土壤虽好,可用来种植红薯,实在浪费,更何况,红梅山庄早就种上了其他粮食,隆冬将至,雪灾紧接着而来,她也不可能把粮食拔了,换成红薯。

    找不到合适的土地,她便派人找了没人认领的荒山,用来试着种红薯。

    左右红薯不挑土壤,无论在哪都能生存。

    算一算时间,她种下红薯也有一段时间了,再过一两月,便是丰收的季节了,正好能赶在大军粮草用尽之前,把红薯送过去。

    红薯的营养虽然不如其他谷物高,但总比让战士们饿肚子强。

    马车离荒山越来越近,程彦忽然听到一阵遭杂的马蹄声,马蹄声在靠近她的马车时停止了,紧接着,是她派去看守荒山的卫士们惊慌的声音:“翁主,大事不好了,咱们种下的番薯被人拔了。”

    程彦心头一惊。

    她种番薯的事情不是什么秘密,世家们虽然对她种出来的粮食造成自家的高价粮卖不出去的事情极为不满,但她的种苗培育好了,还会与世家们交易,世家们看在她的种苗能翻倍好几翻的面子上,并不在她培育种苗的事情上给她添堵,更有那等眼光长远的,还会给她行方便。

    再加上荒山无主,没有人烟,再打着她安宁翁主的名号,宵小之辈根本不敢来捣乱,故而她无需放太多的兵力看护荒山,毕竟番薯不同其他谷物,需要施肥小心呵护。

    尽管如此,她还是留了个心眼,在荒山下驻扎了千余人把守,这种情况下,除非对方派了个军队过来,否则不可能越过她的人将她种的红薯拔了去。

    边关的粮草只够用三个月,红薯若毁,她拿什么让将士们填饱肚子?

    程彦越想越着急,连忙挑起轿帘,怒道:“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拔去了多少?如今还剩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