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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杜莎买着颠簸的脚步,缓缓走到弗兰基米尔近前,把“钢铁疣猪”约定午夜来此,同他们见面的事情,深情款款的告诉了弗兰基米尔。
美杜莎的语气中,充满了挑逗的以为,这让弗兰基米尔,有些把持不住,谁都无法拒绝,这样美轮美奂的女人。
弗兰基米尔若有所思的,把自己的目光从美杜莎有人的胴*体上移开,他不断告诉自己,这是个狼心狗肺的可怕女人,如果自己对他动了欲念,很有可能到头来会吃大亏。
将弗兰基米尔,把目光转向了其他地方,美杜莎也便在没有继续往下说,双手平放在吧台上,就这样静悄悄的,凝视着弗兰基米尔。
弗兰基米尔,还真是个帅气的小伙,他是鞑靼人的后裔,所以属于典型的东方人,不过他的块头和身高,可以点也不必冰原上的俄罗斯人差。
与轮廓分明的白种人,所带来的粗糙感完全不同,弗兰基米尔的五官相貌,由于具有东方的特征,因此显得格外的清秀与精致。走到哪他都不失为,一个帅气的小伙,如此英俊帅气的男人,还真是不容多见,就好像做过准们的整容手术一样,没有一处不是完美的。
弗兰基米尔是不折不扣的美男子,而且他的美,不是那种娇柔的艳丽的偏女性化的美,而是那种纯粹的阳刚之美,充满了男性的力量和激情之美。
美杜莎可不是什么贞洁烈女,她从记事开始,就在学习怎样勾引男人。这些年来,她每年同男人发生的关系,比绝大多数女人,一辈子同男人发生关系的次数还多。这对她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就像每一天一日三餐那样,是最正常也是最不可或缺的事情。
由于太过于频繁,再加上还不得不去迎合那些,如同“钢铁疣猪”那样,看见就令人恶心的家伙,这样从很大程度上,在提高了美杜莎口味的同时,也是其更加的欲求不满。
她也想要给自己找几个小帅哥,毕竟她是如此的美丽,又是如此的年轻,整天名对的都是上了年岁的糟老头,美杜莎心中自然很是感到委屈。
早在美杜莎第一次,看见弗兰基米尔的时候,就已经对他动了春*心,这样的帅小伙,确实够招惹女人喜欢的,如若不然,当时身负重伤,脑子里又一片混乱的弗兰基米尔,怎么可能逃得出,有备而来的,美杜莎的手掌。
美杜莎并不想这么快,就把这个英俊的小伙,给“钢铁疣猪”送去,好歹也该自己消受几天,然后在交给“钢铁疣猪”不迟,这才让弗兰基米尔有了逃跑的机会。
在弗兰基米尔逃走的时候,美杜莎并没有立刻追击,那通用是的她的故意而为。既然这小帅哥逃走了,那就索性让他逃走好了。反正“钢铁疣猪”手眼通天,用不了几天就能找到他的下落,到时候两个在继续也不迟,如果现在非要将他抓回去,自己不仅没有便宜可占,还将因此错过那么好的一个小帅哥。
只可惜此后美杜莎自己也没有想到,弗兰基米尔竟然会自己找上门,落到了“钢铁疣猪”的手里,老实说她还真觉得可惜。弗兰基米尔和“钢铁疣猪”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恩怨过去,这对美杜莎来说毫无意义,因此弗兰基米尔要是能好好活着,在美杜莎看来,是一件好事,而不是一件坏事。
这些年来,美杜莎阅人无数,什么样的男人她没见过,可是能有弗兰基米尔这般俊美的,美杜莎还真是头回遇上。
克格勃里有不少的“乌鸦”,他们每一个都相貌堂堂,英俊潇洒,而且精通取悦女人之术,只可惜这些人同弗兰基米尔相比,还是差的太远了,几乎不可能有人,至少在外貌上,可以长的比弗兰基米尔,更加的完美无缺。
那个小宋的小娃娃,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不过要是同弗兰基米尔相比,多少还是欠缺了那么几分。无论如何,美杜莎都不想,错过这块到口的肥肉。她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却希望,能够找到机会,同弗朗基米尔进行接触。
只可惜但他找到71的时候,哪里已经发生了意外,美杜莎心如死灰,没想到这么好的男人,她最终还是得不到。
当美杜莎在66得知,那个叫做乔治的日裔美国人,竟然就是她朝思暮想的弗兰基米尔之时,她心中的喜悦,远远超越了被弗兰基米尔劫持的恐惧。
如今美杜莎已算是在海生崴站稳了脚,再也不用去为自己的生计发愁,自然也渐渐开始有了别的想法,她是个放纵于情*欲之中的女人,远比那些本分的良家妇女,更加渴望得到身强力壮的男人。
特别是弗兰基米尔这样,不仅是是身强力壮,而且还俊美帅气的男人。至少在美杜莎认为,这是每个女人共同的心愿,因此她之所以如此的配合,甚至不惜帮助弗兰基米尔,来陷害“钢铁疣猪”,全是为了想要得到,这位小帅哥的欢心。
美杜莎对自己很有信心,只要能够化解之前的误会,她就能够把弗兰基米尔,牢牢地我在自己手心之中,任由自己玩弄于与摆布。美杜莎的美丽,就是她最好的武器。任何男人都无法抗拒,她毋庸置疑的美丽,弗兰基米尔也不例外。因为弗兰基米尔也是男人,而只要是是男人就甘愿对美杜莎俯首帖耳,就好像个自视甚高的“钢铁疣猪”那样。
美杜莎脉脉含情的看着弗兰基米尔,弗兰基米尔虽说一心想要不去注意美杜莎,可是上天注定的异性相吸,却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打破的自然法则。
弗兰基米尔只觉得自己心跳加速,整个人也变得极度焦躁不安,心中不断翻滚着火热的冲动,身体也在微微抽搐,似乎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
这时候美杜莎不慌不忙的,给弗兰基米尔倒了一杯威士忌,嗲声嗲气的说道:“来杯威士忌吧,也许能帮你定一定神,你看上欺负很急躁。”
“不!我不许这个,这是美国佬和英国佬的东西,也许你该给我一杯伏特加。”弗兰基米尔吞咽了一口唾沫说道。
“真遗憾,我们这里不卖伏特加。既然这里没有伏特加,为什么不换换口味呢?这样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听惯了海燕的吟唱,为什么不试试,林间的呦呦鹿鸣。”美杜莎摆弄妩媚的酒红色头发说道。
弗兰基米尔迟疑了一会,目不转睛的的盯着美杜莎,随即端起了酒杯,将没有掺水和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一口全喝到了肚子里去。
这是弗兰基米尔,生平第一次喝威士忌,充满麦香的浓烈烧炭味,同淡雅的伏特加截然不同。
这琥珀色的液体,瞬间让弗兰基米尔血脉沸腾,他只感到心头发热,全身的血管都在膨胀,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默不作声的,猛然抱起了美杜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