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岳小爷大杀四方

月神镰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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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冲一路北行。

    他行了七十多里路,杀了一百七十四人。

    他最先遇到一名年轻的十夫长,挑了他的脚筋,然后把他扔进一座老林中,爬上树,面无表情的等着各路猛兽登场。很快,一只大熊闻见人肉和鲜血的味道,便循声前来,饱餐了一顿。

    十夫长痛苦的吼叫着,哭嚎着,怒骂着,而岳冲却一直在重复着一句话:“金贼全部该死。”

    十夫长尸骨无存,大熊没吃够人肉,和岳冲对峙很久,他不下来,大熊就用力拍击树躯。待得大熊力泄,岳冲飞身扑下,迅速刺出两枪,大熊两眼皆瞎!

    大熊发了疯的乱扑一阵,岳冲却早就闪身躲到十步开外,然后迅速攀到另一棵树上去了。

    最后大熊彻底失去耐性,更忍不得那疼痛,一步一巅的跑了。

    岳冲下了树,出了林子。

    这时他又遇到一个十夫长,正带着家人赶路。金人服饰上面的彩羽和标记不同,显示出不同的阶级和身份。平民的衣服上是没有装饰的。

    所以官和民非常好认。

    当然,对岳冲来说,金人的这一特征,让他杀起来非常容易。

    这地方的人还不知道“白发魔鬼”的传说,十夫人笑着对夫人说:“你看,这家伙年纪轻轻,竟然长了一头白发……”

    然后他的心脏处,就起了一个大血口子,身子僵硬的倒下了。

    刚才还把别人当成笑料呢,还没笑完,就去阎王殿报道了。

    这位十夫长的夫人和女儿全都吓瘫了,脸色煞白,以手捂脸,连话都说不出了。

    “白发魔鬼”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径自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了。

    第三个被杀的人,是个百夫长。岳冲杀这个的人时候,闹出了连锁反应。

    这个村子里闹蛇灾,有条大蛇出来伤人,已经害了十多条性命。多亏这百夫长和他那勇敢的儿子齐上阵,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总算杀死了大蛇。大金国是个崇拜勇士的国家,众乡里感谢他们为民除害的义举,拿出酒肉相谢。

    百夫长成了人群中的焦点,英雄情结陡生,在篝火晚宴中,他双手高举,大笑着接受着众人的赞赏。

    然后后心上一凉,沥泉蛇矛透心而入。

    他儿子大惊指着行凶的白发少年大惊道:“你……”

    沥泉蛇矛以闪电般的速度从百夫长后心拨出,从百夫长的儿子前胸刺进,又连搅十八下,生怕百夫长的儿子死不绝。

    百夫长的儿子成为今天第四个被岳冲杀死的人。

    两位大英雄就这样死了,在众目睽睽之下,白发刺客明目张胆的将他们残杀了,那不屑的眼神扫过众人,意思是说:“爷根本不把你们金人放在眼里。”

    “乡亲们,杀了这白头恶魔!给百夫长报仇!”

    一位大金国老牧民高喊一声,众人挥起哨棒,大镐齐上。

    岳冲更不打话,把那沥泉蛇矛施展开来,放手大杀!

    岳冲的身子似车灯般旋转腾挪!

    刺!捅!扎!割!

    不管杀到谁,总是一击毙命!

    血花一篷又一篷的向地上溅落。

    众人将他团团围在垓心,久经战阵的他毫无惧色,他轻轻的摸了摸手中他父亲赠下的沥泉蛇矛的矛尖,微笑道:“伙计,现在我要给我爹报仇,你放心,有的是人血给你喝,我会让你喝个够。”

    一瞬间,岳冲的双眼变成了血红色!

    强烈到令人窒息的杀气!

    他像一只展开巨翼的大鸟,扑向人群中,专往人多的地方冲!

    历经多年苦练,岳家枪和杨家枪已经被他使得炉火纯青,他杀了一百多人!越杀越欢!

    他毫发无损。

    他的头发上、脸上、脖子上、衣服上和腿上,全都沾满了金人的鲜血。

    整个身子,就像用鲜血洗过澡一样。

    白发银丝上,渗着鲜血的血滴子,十分疹人。

    “爹!杨家叔叔!你们安息吧!”岳冲的脸上始终挂着招牌式的微笑,他自言自语道:“冲儿帮你们消了这无穷无尽的怨恨!”

    自入金境以来,他始终比狼还精,每次杀人,都是提前做好一切准备。有一次为了杀一位千夫长,为了不打草惊蛇,他竟然在雪地里趴了整整一夜,腿都麻了!最后在次日天明,千夫长只带了两个随从外出的时候,被他成功击杀。

    像今天这样肆无忌惮,不顾一切的杀人,那是从没有过的事。

    今天他彻底杀疯了。

    那根紧绷的神经啊,放开吧,索性快意恩仇!

    每杀一名金人,他在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异样的快感:你们金贼屠杀汉人,是何等的威风啊?可是你们今天竟然被我杀的跟猪狗一样!

    他的斗志越来越强。

    他全神贯注的杀人。

    金人越愤怒,他下手就越狠毒。他把金贼的脑袋削下来,当球踢。他还把金贼的心肝挖出来,冲着愤怒的人群放声狂笑。

    他今天彻底放松了。

    就连金军大股骑兵闻到动静,前来扑杀他,他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

    当他冷不丁反应过来的时候,听着那打鼓一样的齐整的马蹄声,看着那惊涛骇浪一般冲杀过来的大群马队,他心中只剩下一个想法:“坏了,再不跑,命就没了!”

    他迅疾挥枪,捅死一名骑兵,抢了他的战马,飞速遁走。

    他取出身上的弓箭,连续搭箭上弦,从容射杀那些追在最前面的金兵。他这手百步穿杨的箭术,乃是杨再兴亲传,习练多年,早已熟稔娴定,他箭无虚发,转眼间己射倒一十七人。

    他以马鞭,马锥不停的折磨跨下战马,那马吃痛,奔起来撒了疯一样,渐渐将追兵甩开,怎奈这群金兵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击杀他,一边追一边大呼:“杀了白发魔鬼!”

    金兵死光了这堆,那堆又冲上来。

    “噗!”

    一支利箭射穿了的岳冲的右肩,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沥泉蛇矛险些脱手。

    “狗贼中箭了,快扑杀他!”

    追兵越来越多,岳冲的右臂却再也不能从容挥枪,只得以弓箭还击,只是左手射箭,终是失了准头。一连三箭,未能射中一人。

    “嘶!”

    岳冲的坐骑很快就中了两箭,在主人的拼命鞭笞催促下,它不敢停步,只得死命上前飞奔。

    待它奔到一片树林之中,已经身中十四箭,再也奔跑不动,扑地倒了。他的主人再厉害,终是不能替它打落所有的飞箭。

    它的主人自己也身中四箭,忍痛逃进密林。

    一千多名金兵很快冲了进来,惊起了无数鸟雀。

    就在这座密林中,岳冲以惊人的意志力和金兵苦苦周旋了半宿,最终寻了个机会,杀了一名骑兵,抢了他的马匹,飞奔出了林子。

    他生怕金兵追上来,不敢回头,只顾没命价的朝着前方飞奔,也不知奔了多久,恍惚间竟然上了连绵山路。

    他不敢后退,纵马奔到半山腰,山路崎岖难行,马匹己是无用,他以蛇矛狠刺马腹,那马吃痛,泼喇喇的逃下山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