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好妹子,我此生绝不负你!

月神镰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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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转了一圈,很轻松的把陈府的情况摸清了,又很轻松的避过了老仆人等人的眼线顺走了一百两银子,以及熟鸡一对儿,熟牛肉十来斤,跳墙离了陈府。

    他们没有伤害陈府任何人,因为他们都是有底线的人,不肯对老幼下手。

    他们快马加鞭,一路狂奔,半日间,又跑出五十余里。

    二人依旧专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落脚,这也符合他们的“猎户”身份。

    转眼又逃了十多天,路遇盘查金兵,稍有金国暗语对不上来,便要拨刀相向。所幸金兵人数不多,不是他们的对手,白白的被他们杀了好几拨。

    二人擦干兵器上的血迹,执手相握,便什么危险也不怕了,彼此相伴在身侧,更不觉得孤单。

    此时粘没喝大元帅已经退兵了。

    打也打不赢,还把大元帅宝贵的屁股打坏了,坐卧不安,换你你也退兵。

    金国将士的前途算个屁!大金国是胜是败算个屁!这些哪有老子的屁股值钱!当年要是没有老子,能灭掉大宋吗?

    粘没喝大元帅中箭那晚,刚一醒过来,立即遍寻军中良医为他疗毒,治不好便立即处斩。

    这些名医还算有点道行,另外他们也足够幸运,多亏大元帅中箭的地方不是致命伤,及时刮毒,再内服秘制解毒丸,外敷驱毒药,总算保住了性命。不过,也留下终生难愈的后遗症。

    这场战争最终虽然以和局收场,然而梁军的痛苦却远胜金军:打掉无数钱粮兵马,还把梁王和明教教主打丢了!

    梁军内部,只有萧嘉穗、闻焕章、王寅等寥寥数人知道梁王和方教主去干什么以及为什么突然失踪,为了稳定军心,他们及时封锁了消息。

    刘锜、岳飞、韩世忠等人来与梁王道别,萧嘉穗等人瞒不下去,只得如实以告,岳飞得知王兄失踪,急的满头是汗。

    刘锜寒暄几句,便带着众人辞出,岳飞无奈,只得随主帅班师离去。

    萧嘉穗和闻焕章心急火燎,王寅却一脸自信的拍着胸脯打保票:“二位大人放心,方教主能驱飞禽走兽为战,定可保梁王无恙!”

    闻焕章道:“粘没喝虽然撤军,然宋金前线己布下重兵,他二人决然无法从那里撤回。”

    王寅道:“以梁王之才智,此节定然不难想通,如王某所料不差,他二人极有可能逃往蒙古,绕过金军防线方归!”

    萧嘉穗道:“但愿如王将军所言!”

    闻焕章道:“且留下时迁派人打探梁王的行踪,大军且先撤回济州。”

    萧嘉穗道:“此论正当!我军粮草消耗极多,士卒亦需要回城休整。”

    梁军饱餐一顿,萧嘉穗下令班师。临行前,他对时迁道:“一有消息,立即通传!”

    时迁颔首道:“卑职领命!”

    此时的武松正和方百花来到溪边饮水,喝完水,武松痛痛快快洗了把脸,这时一队金国商人也来溪边饮水。

    武松便假借买皮货之机询问前往蒙古和大金国上京皇城的路径,那商人见他出手大方,而且还不讨价还价,便简略给他们绘了一张图。

    事后证明,就是这张图,救了武松和方百花的命。

    那张图画了个大圈,表示大家现在所在的位置,大圈西边是个戈壁滩(用三角代替),再往西边,又绘了三个偏僻的市镇,只要过了这三个地方,前面便是绵延百里的塔塔尔大草原了,而那里直通蒙古。而大金国上京皇城(图中用大方块代替)则在北方,它的旁边全是大城(图中用小方块代替,密密麻麻的一大堆方块)。

    商队走后,武松指着北边说:“妹子,你看这图。大金国重镇尽在北边,尤其是上京皇城,集结着重兵。而蒙古在西边,咱们想要离开金境,根本无须与金国重兵打交道,只摆脱西边的守卫即可。”

    方百花喜道:“甚好!只要到了蒙古,咱们就安全了!走吧!”

    “站住!”

    一声暴喝从南面传来,打断了二人的惊喜。

    随后是急促的马蹄声,马队中有一百余骑,全是金国骑兵,二人还未来的及上马,便己被飞奔而来的众骑兵团团围住。

    武松心里没来由一阵惊慌:即使能杀出去,也无法杀光他们,只要有一个金兵跑了,他二人的行踪可就泄露了。

    领头的骑兵统领打量了二人一番,喝道:“哪个部落的?”

    二人根本答不上来,强作镇定的武松只好现场直编:“大不列颠部落的。”

    领头的大骂道:“放屁,我大金国哪有这个部落?抓起来!”

    武松微一弓身,出快刀砍断骑兵统领的马蹄,那马倒下之际,武松再补一刀,割下了骑兵统领的首级!

    “反了!反了!杀了他们!”

    众骑兵围攻二人,方百花不慌不忙,从怀中取出秘药,迅速洒出。方百花身形如电,这边洒完,又飞快的奔到另一边洒药。

    那马群闻到药味,全部兴奋人立,把一众骑兵巅了下来。

    方百花又吹了几声极其混杂的口哨,马群受到鼓舞,来回奔跑,狠命的往他们的主人身上踩踏,可怜金国骑兵,筋骨尽断,一时没能死透的,二人迅速补刀,一一了帐。

    “妹子,真厉害!”武松赞道:“是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受不了你那药末?”

    方百花摇头道:“非也。狼和雕,就不怕这药末,明教厉代高人研习百年,也控制不了这两种动物。”

    二人又拣偏僻小路逃了几天,路遇少队敌兵,一举歼之。有一次路遇大队金兵,所幸前方有个猎场,养着二十多只大狼狗,方百花以明教独门秘药驱众狗咬人脖颈,再配合毒针,毒钉,倒也杀翻了这堆金兵。只是有几个金兵逃跑,还大声叫嚷着:“快去叫来大队人马!”二人惊骇之极,骑上马一路狂奔,追了好久,方百花才得以暗器击杀之。

    在战斗过程中,二人的食物和水全部遗失,他们奔出半日之后方才发觉,也不敢回头去找。

    逃了一昼夜,逃至戈壁滩,总算没有金兵了,却也没有水和食物了。

    他们一刻也不敢停,疯狂的抽着马鞭,一定要逃出戈壁滩方肯歇脚,二马又奔袭数十里,再也支撑不住,口吐白沫,累毙在地上。

    二人割了马腿,继续步行。

    “妹子,快,无论如何也得走出戈壁滩!不然咱们都得死!”

    “恩!”

    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强撑着行出二十余里,武松再也坚持不住,倒在了地上。

    自开战以来,每日殚精竭虑的与金军厮杀,再加上逃难以来每天挥之不去的惊慌、焦虑、劳累、饥饿,武松终于病倒了。

    他发起了高烧,还开始说胡话。

    他的嘴唇干裂,两眼深陷,再无往日打虎英雄的神采。

    方百花把他搂在怀里,流着泪,自言自语道:“大梁国的英雄,此时和个孩子有什么区别?这些年来总是以弱击强,也真是难为你了。”

    他在方百花怀里睡熟了,睡梦中仍在剧烈的咳嗽。

    方百花不敢停留,使足全身的力气背着他前行,实在背不动了,就连拽带拉。

    真是个坚强的姑娘,任眼泪流了一道,却始终不向命运屈服。

    此时本是天寒之时,白天的戈壁滩上却有着一股令人生厌的干热。

    这个瘦弱的姑娘咬紧牙,越走越慢。

    “我渴……我……我要喝水。”武松终于眨了下微闭的双目,却怎么也睁不开,茫然道:“我的喉咙像火在烧……我要喝水……我要渴死了……”

    方百花爱怜的看着他,轻轻的把他放平,撸起自己的袖子,然后拨出佩剑,割伤了自己的左腕。

    “喝吧!”方百花忍着痛,把血滴进武松的喉咙里。

    口干舌燥的武松,喉咙里涌进了红色的液体,终于渐渐恢复了神智。

    当他睁开眼睛,看到身边那个瘦弱之极的女孩子一脸疲惫的弯腰蹲在那给自己吮血,这个铁汉子的眼泪唰的一下就流出来了。

    “好妹子,我武松,今生决不负你!”捡回一条命的武松,简直对这个蒙着面纱的姑娘爱到了极限!

    “你终于醒了。”方百花微微一笑,再也支撑不住,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