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陌生的峰林

破烂儿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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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吧老板,是个大便肚肚的抠脚油腻大汉,他自己手上玩的是一款游戏,是由昱泉科技旗下发布的‘款流星蝴蝶剑’。

    立冬的日子里,老板,依然还是穿着一双凉拖鞋。当然了,网吧里面因为人多,倒也不冷反而一点闷热。

    “小兄弟,你轻点,啪啪啪啪的,别把我的键盘弄坏了”网吧老板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朝着峰林这边的方向说道。

    农村的网吧,不像城里面正规网吧,有空调,有通风系统。

    峰林所在的网吧,就像是城里面的黑网吧,在一个十多平米的地方,开着十几台电脑,里面不卖香烟,不卖可乐,什么都不卖。因为本根没有地方放下这些东西。

    “老板,你这说什么话啊?打字打的快也会坏键盘,你家键盘是泥巴做的吗?放心啦,如果破了,我赔你”峰林一边打字键盘,一边怼了过去。

    “哼”

    只见老板点燃了一根香烟哼了口气,就不在说话了。安心的玩起来了他的游戏。他倒不是真的担心峰林把键盘弄坏,只是烦峰林打键盘的声音太吵。

    最关键还是,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啊!自己是个网吧老板,打字还是在抠键盘,速度没得比啊!

    对于老板的态度,峰林并没有心思去计较什么,只能说老板还不是做商人的料,顾客是上帝啊!催顾客还想不想开店了。

    赚钱要紧。打字打的快,打的响也有错吗?还是自己有电脑方便啊!等拿到了稿酬一定给自己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峰林想到。

    在后世,即便有台手机都能随时随地的写稿子。对了也该买一台手机了,貌似现在还没有智能机,真的是大大的不方便啊!峰林内心狠狠吐槽着。

    “阿峰,你什么时候打字这么快啦?我记得上次来网吧,你还是看着键盘一个字一个字的扣键盘啊?怎么现在不看键盘这么快了?”胡膘眼中满是震惊。

    “那是当初不熟悉键盘,现在我都记住键盘上所有字母了!打字肯定快啊。”峰林对他道。

    他觉得最近的峰林越来越奇怪了,以前讨厌的英语课,现在也不逃课了,他居然能安心的在英语老师课堂背单词。

    上个星期,英语试卷发下来时,峰林居然考及格了!把当时的同班同学都惊呆了,大家都以为峰林是写小抄了。

    私下里都评论峰林没人品,用下三滥的办法考试。

    就连老师自己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试卷提前被峰林看过了!不然怎么解释峰林的成绩会突然好了起来?

    当时老师,还当着全班学生,质问着峰林,是不是提前看答案了或者是有小抄。即便是峰林一口否认。可全班还是没有人信。

    尤其是上

    次布置的背诵英语作文的任务,峰林既然也通关了。一口不落背完了。

    反正胡膘当时就没有背诵过关,还被英语老师批评了。

    还有,每次早上第一堂英语课,老师都会给学生准备的听力测试,峰林居然也能答对大一大半。简直惊呆了。

    要知道,就算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同学,也不过是听对三分之二左右。

    后来英语老师依旧怀疑,是不是,自己买的英语听力磁带,峰林也买了。以至于他能答对这么多的听力单词。

    因为怀疑,英语老师便自己讲听力题,不用收音机播放单,然后让峰林在黑板上写出来。

    刚开始的几个英语单词,确实没错,如大家所想的一样,峰林一个没有写答案,但是,后面老师讲的听力题,峰林又全部答对,这是什么概念,这不就是在讽刺老师和全班同学吗?

    最后连英语老师都开始自闭了,久久不能自语了,太打击人了。

    还有就是上次,峰林居然把自己最喜欢的学生会也辞了,他以前一直都比较喜欢学生会的,好吧!尤其喜欢,拿学生会的名头到新生面前狐假虎威,太奇怪了!

    然后就是最近,峰林居然还学会了写小说了,他哪来的这个技能?以前的战五渣,瞬间变成了超凡大神?

    想到那本小说,胡膘当初从同学嘴角里,听见峰林写小说的事情时,还哈哈哈大笑的说:“不可能的,他的作文水平还不如我胡膘呢!看他写的,还不如看看我写的呢!”胡膘就有点脸红。

    吹牛吹过头了。

    峰林写的小说,胡膘自己已经看过了,刚开始,也是怀着准备奚落峰林的心思去看的。只要峰林写的不好就会去嘲笑他一番的,毕竟打击好哥们,是所有好哥们都喜欢做的事情

    但是看着,看着,胡膘就开始迷失在小说的故事情节里面去了。成功的被峰林小说里面的仙侠世界吸引住。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想到这些,峰林在胡膘眼里,突然间的,变得陌生了起来。

    他以前不这样的,逃课,上网,开小差哪一样都有他的份,这不是他认识的峰林。

    摇了摇头,胡膘突然间觉得,似乎手里的游戏索然无味。

    他准备弄清楚峰林的异常,也准备看看峰林是怎么在网络上发表小说的。胡膘的八卦之火熊熊燃起。

    峰林正沉浸在快乐的码字海洋里,丝毫没有看见,自己的好友突然站在了他椅子后面。

    现在的峰林,平均每分钟能打120--150字,这个速度,在任何码虫人群里面,算是非常的快了,反正峰林感觉,键盘跟不上他打字的节奏。

    峰林的小说属于正常的一章300

    0文的字数。按照手上稿子数量,除非峰林通宵一晚上,才能发完所以章节。

    峰林想了想并不打算通宵。他还要会外婆家。等到了晚上十点,峰林会招呼胡膘一起回去。

    打字的时候 时间总是过的非常的快速。

    三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峰林赶紧催胡膘加了一个小时的网费。然后和他一起看小说的评论。

    三个小时,一共码了九个章节的字数,峰林并没有打算一口气把上传的章节全部发出来,而放在了电脑存稿箱内。然后在起点系统,设置成每天自动发两章。这样读者每天都能看见有更新了。是的,峰林准备做一个佛系两更党。

    峰林打开了评论区,准备看一下,书友的留言。

    没有意外的是,自从前台晚上峰林在留言区写了留言,下面已经跟了无数评论:

    “作者真的是新人吗?”

    “守护新人,这本书我收了,”

    “给你加油,新人写的这么好,坚持啊!别太监了,我猜宫里不需要你这个太监”

    “话说你要推荐票吗,你要是要的话,你开金口,只要你开金口,我就给你送去。”

    峰林看见这些热情的书友也开始一个一个的回复了起来,“是的 我是新人一枚,求收藏,求推荐票,月票无所谓,反正不打算冲榜”

    “谢谢,”“我要推荐票的,那你送过来吧!”峰林回复完所以的书友评论,扫了一眼推荐位。

    此刻峰林的《谪天》,已经在新书推荐位前五十名了!尽管峰林写书的时间不久,但是胜在峰林每次一发都是两三万字起步发。

    这些天总共发的章节比很多新人写手,一个月的量都还多。

    大多数新人写手,一天能更新一章都算厉害的,不是那些大神。毕竟第一次做写手都会特别容易卡文,有的新人一卡就是两三天,因为没灵感,常常就是停更不前。

    峰林就不一样了,不论大纲,或者细纲都是已经了然于胸。月票102,推荐票501,收藏3000+。

    08年的写手,作家是幸福的,不论去哪个小说网发文,只要写的不太差劲,都是比较容易出头的。

    不像后世,写手一大把,很多在校学生和无业游民都开始了写小说了。

    后世的启点中文网已经变成了,那些大神的养老院了,新人特别难出头。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很多白金大神写的文,都开始越来越水了,完全就是在吃以前的老本,没有太多的开创性了。

    峰林现在就是享受着08年的红利,这个年份,起点大神这不算多,新人写手更新慢。在加上《遮天》这部小说也比较优质。现在峰林的小说已经算是新人榜里面比较有潜力的优质写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