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萧重月

青云郡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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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身仿佛在油锅里翻滚。她知道自己在洛水里。

    来之前那个晚上,白清源偷偷摸摸往自己的包裹里塞了个暖炉,说洛水城常年如冰山,洛水经年不化,拿着个暖炉也好暖暖手。

    那时她耻笑他,道:“我宫天歌十六年来没点过一次炭,就是下雪天我也能光脚出去跑两圈,暖炉还是你自己拿着吧,我嫌沉。”她的远古凤凰体质,从来不怕冷,京城熟悉她的都叫她小暖炉。

    白清源还是偷偷给她塞进来了,在她的包裹里。她到洛水城打开时还摇头笑了笑,心想等回去了定要把这暖炉砸在他身上,让他多此一举,害得她背着这么累。

    此刻,折磨她许久的疼痛稍稍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刺骨的寒。

    真后悔!早知道就该把那个暖炉随身揣着!冷死了!

    好冷。

    等宫天歌的意识再次清醒,只觉得自己在一个温暖的地方。不禁心里暗道:“怎么着?这是又要死了?”

    不由得苦笑,爹爹嘱咐的活下去,她做不到了。

    “要醒了。”

    耳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宫天歌猛的睁开眼,只见头顶是黑色的纱幔,意识有一瞬间的空白。随即她便看到了一张俊秀到有些妖异的脸。

    “宫天歌?”那张好看的嘴动了动,发出了好听的声音。

    “我……”宫天歌动了动,喉咙处就发出了艰涩沙哑的声音,干涸得如沙砾摩擦,火烧火燎得疼着。

    萧重月利索地递了杯水,宫天歌无奈撇了他一眼。自己全身散架了似的疼,从身体深处透着冷,僵得手都抬不起来,怎么拿杯子喝水。

    萧重月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只好扶起她来小心翼翼地端着杯子喂水。

    若有旁人在这,定会惊掉下巴。他们这以不近人情活阎王著称的少将军,居然也会如此细心地照顾别人!还是一个女人!传出去这西北的万千少女心都要碎了!

    “别乱动,你心脉受损,我已经用文虚安体丹封住了你体内的毒,好在你身体里有凤凰之火护体,否则光凭那毒,你也撑不到现在了。不过……”

    宫天歌转过头,才看见除了那青年外,还有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在床边。

    叶河读懂了她眼神中的询问之意,半似无奈半似惋惜地道:“唉,那毒,我以前也曾见过。那人没有你这样好运……”

    说着,他站起身来背着手,接着道:“三九腊梅开,幽冥寒霜降。端木家的独门秘术,腊梅开和寒霜降。前者毁人肉体,被下药者皆三日皮肤上开满梅花,九日肉体腐烂化身为泥;后者经脉尽数冰封,如置身幽冥,饱受冰寒之苦,最终会在温暖的虚幻中化作冰尘……”

    宫天歌闻言,惨淡地笑了笑,目光空空地看着房顶。可心里却有一丝疑惑,按理说,她应该已经死了,为何现在却……

    而一旁的萧重月心里却暗自惊讶,宫天歌自小被封为开元第一天才,如今一朝落败,身负重创,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却并未出现意料中的崩溃和癫狂,足以令人敬佩。毕竟军营里,知道自己要断胳膊断腿的铁骨铮铮的汉子,都会痛苦崩溃好一段时间。

    这时,叶河又开口道:“那人想要杀了你,却没有正中心脏,偏了三分,毒被你身体里的凤凰火压制,相对的,寒霜降的毒性也在压制你的凤凰火,若非我的文虚安体丹温养着你全身的经脉,你现在已经是个经脉寸寸结冰的废人了……”

    宫天歌艰难地挤出:“多谢老先生。”

    “唉……你也别谢我,要不是这小子让我来,我也不会来的。”

    宫天歌这才仔细看了看眼前的青年。一身黑衣,袖口和束腰上都用金线绣着精致花纹,勾勒出有力挺拔的腰身和颀长的身段,一眼就能看出衣服下包裹的结实有力的肌肉。视线再往上抬,就是那张剑眉星目,好看得令人发指的脸。

    突然宫天歌心头就有些熟悉之感,似乎自己曾经在哪见过这人。慢慢搜寻自己的记忆,她才眼睛一亮,道:“萧重月!统帅西北三十万铁骑的少将军!”

    萧重月有些惊讶她竟然还记得自己,便点了点头表示承认。

    宫天歌也是暗叹缘分真奇妙。当年自己十岁,江湖上传言上古神兵将在天山出世,爹爹那时正好带着自己在外游历,便一同去看神兵出世之景。

    去了才发现,出世的是妖凰剑,当年自己在仙界断愁山一跃而下,剑有剑灵,也追随主人来到了人界。而神兵出世,她心中也有了感应,待赶到天山,各路人马鱼龙混杂,都想抢到这一神兵。

    她在那时遇到了也在天山脚下的萧重月,那时他十四岁,已经是二星灵宗,据说是自己抢了这人开元第一天才的名号。

    妖凰剑出,万剑归宗,万兵朝拜。

    那凤凰虚影的剑灵伴随一声凤鸣冲上云霄时,宫天歌的灵魂都随着一同震颤了。

    那么熟悉的亲密之感,它就是属于自己的,最适合自己的一把剑。他们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同生共死的挚交。

    呖!——

    众人只看见那万丈宽的凤影展开自己的双翼,随即化作一道赤金色的流光飞驰而下。

    而宫天歌看见的却是妖凰剑化成的凤凰炫耀般地展示了自己的绝代风姿,然后帅气地化作一把通体血红的长剑,唯独剑柄之上镶嵌一颗金色的灵石,然后潇洒地飞向自己。

    萧重月也记得,那日宫天歌一身红衣,墨发飞扬,小手执着一把同样血红的长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旁人一半羡慕一半阴狠地嫉妒,她却只是轻轻一挥剑,剑芒破空,杀意肆漫,尚且幼嫩可爱的脸上尽是与年纪不相符的潇洒和凛然。

    “这剑不错,用着称手。我甚是喜欢!这剑也算聪明,自己挑主人,若是有人能来以血祭剑,它或许会更高兴。”

    话音一落,妖凰剑也轻轻颤动剑身,嗡嗡作响的声音似乎在表达嗜血的兴奋。

    旁人看着她衣襟上的家徽都不敢造次,更何况她身边还站着两个灵圣,剑圣古岚和药圣宫玄。灵圣的威压一出,别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宫天歌将妖凰剑插入剑鞘,挂在自己身侧。

    一眨眼已是六年,两人再见,却是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