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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夫兰决然的表情,叶天叹息一声,摇头道:“算了,你不需要如此的,虽然我会嫉妒你拥有那么多的女歌迷,可是我嫉妒的东西多了去了,哪能事事如意,你不需要如此委屈自己,我也无法接受你如此大的馈赠。”
听到叶天的话,夫兰断然道:“你不答应也可以,可是这样一来,我是不会上台演出的,现在一共有两种选择,你可以自己选择。”
说到这里,夫兰沉默了一小会,随后断然道:“第一个选择是,让我成为你的奴仆,随身伺候你,第二个选择是,让我成为你的替身,代替你进行歌唱,这是我们昨天晚上的约定,是无法违背的,不然的话,我的信念殿堂将轰然倒塌,就算上到台上,也无法自由的歌唱了。”
“哎”听到夫兰的话,叶天长叹一声,他明白夫兰的意思,毫无疑问,夫兰是骄傲的,甚至比叶天还要骄傲,死也不肯接受失败,就象她死也不肯违背约定一样,这是她的最大缺点,但是与此同时,这也是她最大的优点。
看着夫兰决绝的表情,叶天非常清楚,昨天对决前的赌注,她是无论如何也必须要遵守的,作为胜利者,叶天可以大度的放弃,不再追究,可是作为失败者,作为无比高傲,无比骄傲的夫兰,却绝不会违背约定。事实上,夫兰最希望的,并不是跟随在叶天的身边,这一点上叶天很清楚。她和莱尼等人一样,虽然不讨厌和叶天做任何爱做的事情,但是她们地精神,却是舞台,是歌曲,是舞蹈。是音乐。
现在摆在叶天面前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夫兰只有三个选择,一是代替叶天去歌唱。二是告别歌界,成为叶天的奴仆,三是——死!对比而言,夫兰最希望的,还是代替叶天去歌唱。
作为一个真正的歌者,夫兰其实并不在乎所谓的利益和所谓地名气,她们只是在追求歌的极限。===乐的颠峰,至于其他地一切,并不真的放在心上。那些追名逐利的,注定无法登上颠峰,无法成为真正的,伟大的存在。
事实上。夫兰也没有什么需要证明的了,昨天晚上那一曲光辉的咏叹,已经是她最高地,无可超越的颠峰了。
昨天晚上,她之所以那么笃定自己会获得胜利,其实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她自己非常清楚,那已经超越了人类地极限。就算是她自己。就算她努力一生,也无法超越那首歌曲。没有人可以。甚至是神都不能。
可是她没有想到的是,叶天竟然还有天籁这首超越了光辉的咏叹的歌曲,在这样地歌曲面前,即便是光辉的咏叹,也失去了光芒。
现在,夫兰的问题是,光辉的咏叹她已经完美的演绎出来了,那已经是她无法超越的了,至于叶天的那曲天籁,她却连九转的第一转都无法唱上去,别说这辈子了,就算再有下辈子,她也一样无法达到,何况是超越。
现在,公众间流传最广地,并不是叶天地天籁,毕竟那首歌曲一放,记忆晶石立刻就会粉碎,而夫兰的光辉地咏叹,却没有这个问题,是普通人能够接触到的,最颠峰的歌曲,因此虽然败给了叶天,但是虽败犹荣。
随着这首歌曲的流传,夫兰已经成为了真正的史诗级歌者,当她死去之后,必然会因着和叶天的对决,凭借着光辉的咏叹,踏足神话英雄的领域。
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夫兰却已经走到了职业生涯的尽头,接下来就算再怎么进步,也只是将光辉的咏叹的成功率提升几成而已,可是她既然已经成功的,完美的演绎了那首歌曲,并且广为流传,那么再提升什么成功率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所以,夫兰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跟随在叶天身边,和天籁歌舞团的所有成员一起,将歌舞发挥到极限,让歌声充满整个世界,至于个人得失,那已经不在思考的范围之内了。
面对着决然的夫兰,叶天叹息一声道:“好吧,既然你如此的坚持,那我就答应你好了,不过咱们的面部,以及身材,似乎相差太大了,就算你肯,可是除了歌声外,其他的东西你根本模仿不了啊。”
得意的一笑,夫兰从容的道:“如果光凭我自己的话,确实无法模仿,但是只要找到一个精通幻术的大师,以及一个炼金大师,就可以为我定做一个固定形象的幻像指环,随时可以幻化成你的形象。”
“恩?”皱了皱眉头,叶天担心的道:“幻术大师以及炼金大师倒是可以找到,都是现成的,可是不会被人看破吗?”
断然摇了摇头,夫兰微笑着道:“那肯定是不会的,想要破掉大师级幻像魔法,就必须由大师级破魔师,用能量对我发动攻击,击溃我的幻像光幕,而这是不可能的,有教廷的保护,谁敢攻击台上的我?更何况破魔师早就绝迹了,已经有上万年不曾出现过破魔师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就太美妙了,大师级的幻术,确实是不可破坏的,一切本就是虚幻的,完全不怕物理攻击和魔法攻击,只惧怕破魔师的魔法吞噬能力,可是破魔师,却已经灭绝了。
“好吧!”断然点了点头,叶天微笑着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幻像指环我很快就可以送过来,至于团队内的一切,就交给在座的各位了。”
面对叶天的交代,大家虽然异常的不舍,但是却无话可说,叶天虽然很厉害。^^首发小说5200^^但是他的兴趣却显然不在舞台上,作为一个庞大财团地主人,叶天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更何况叶天本身是一个武者,需要大量的时间去修行,没可能天天守在这里的。
不过。有了夫兰在,叶天虽然离开了,但是毕竟不是永远的离开。歌舞团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不仅仅没受损失,甚至还开拓了很多新地东西。
这个世界最经典,最流行的歌曲,也是有那么十几首的,绝对不比地球上地差,这些都是叶天无法掌握的。而对于夫兰来说,却显然是驾轻就熟,熟的不能再熟。毕竟多少年来,夫兰就练这么几首,想不熟都难。
最为重要的是,夫兰的模仿能力实在太强了。只他一个人,就可以模仿出无数种声线和唱腔,凭借着夫兰本身的天赋和能力,无论用什么声音,都可以将歌曲演绎到极限。
虽然下一场演唱会还没有开始,但是所有女孩都似乎看到了那成功的场面,无论如何,夫兰地加入。对整个舞蹈团队来说。都是无比巨大的推动力。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内,舞台被快速地拆除。与此同时,在坎比亚斯的大竞技场内,另一个舞台已经搭建完毕,为了跟的上一周一场的演出,舞台设备一共准备了三套,如此才可以轮换使用,一旦损坏了,也可以即使地补充更换。
至于广告宣传,整个坎比亚斯早就轰动了,有了第一场成功演出的先例,以及观众之间的互相流传,这场演唱会可谓是一票难求。
考虑到这种情况,叶天已经将票价提高了很多,而且是每天限量发售,可是随着票价一天天提高,却依然是供不应求,很多人都大喊着,只要肯卖一张票,多少钱都不是问题,甚至有人花一钻石币的价格求票。\\\\虽然还没有举办,但是这场演出,却注定了要大获成功。
当然,天籁歌舞团的所有人也都没有闲着,叶天虽然有夫兰做替身,但是暂时却依然无法离开,而是留了下来,将歌曲一一传授给夫兰。
不得不承认,夫兰在歌唱的天赋上,实在是太强横了,一首歌曲只要教上三次,她就可以完整的唱下来,再对照着词曲,很快便可以做到完美无暇。
不过,有些技巧,叶天还需要细心的指点,这可不是随便猜猜就可以掌握地,好在夫兰地基本功太扎实了,基本是一点就透,所以短短一个周时间内,夫兰便掌握了大半的技巧和唱法,完全可以模仿叶天除天籁以外地所有歌曲。
一个周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第二场演出顺利的举行,这一次叶天并没有出场,而是穿上了宽大的斗篷,在台下观看。
演出无疑是顺利的,夫兰的表现已经不是完美可以形容的了,绝对的星光闪耀,最让叶天赞叹的是,她竟然将叶天的神韵和气质模仿的无比神似,就算是叶天自己,都以为是在看自己的mtv了。
最出彩的地方,还是夫兰的情歌,在天赋上,技巧上,能力上,夫兰都绝对不在叶天之下,甚至是超出了一些,如果不是凭借着无法模仿的天籁,说实在的,叶天还真的无法战胜夫兰,甚至连保平都希望渺茫。
配合着对女性需求的理解,凭借着细腻的感情,凭借着夫兰的情歌简直是缠绵悱恻,柔情似水,听的叶天浑身的鸡皮疙瘩一层又一层,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不是恶心的,而是被感染的。
听着那深情的,悠扬的情歌,叶天不由的搓了搓双臂,朝周围看去,所有的女孩都疯狂了,满脸的泪水,手里挥舞着特制的魔法光棒,忘情的呼喊着,痛哭着。**
“叶天!我爱你”正观看间,一声尖锐的呐喊声中,一个无比俏丽的女孩双眼一阵翻白,竟然直接软倒在地,昏厥了过去。
看着那迅速被工作人员抬走的女孩,叶天不由暗暗赞叹,正如夫兰所说的那样,只有女孩才知道女孩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在夫兰全力以赴下,不断有女孩因为情绪过与激动而昏厥。更多的女孩则拼命的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忘情地呐喊着叶天的名字。
无言的靠在椅背上,叶天满脸的苦涩,专业的毕竟比业余的强,以前叶天是凭借着地球上地超级成熟的歌唱技巧和发音方式,和夫兰战成了一团,可是现在。当夫兰掌握了这一切后,说真的,叶天已经不是对手了。
叶天甚至相信。只要他肯将天籁地技巧传授给夫兰,她肯定可以完美的演唱出来,单就歌唱的天赋和能力而言,叶天真的不如她。
不过,男人都是骄傲的,叶天也不例外,他不会把天籁的技巧传授给任何人的。一来是不想被人比下去,二来叶天可不想再承受巨大地损失了,天籁一出。所有水晶制品都要爆碎,现场的所有魔法影象装置,以及其他的水晶制品,都会彻底毁坏。那可都是炼金大师地作品啊,造价太高了,没这么败家的。
不过呢,夫兰也不是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是缺憾,夫兰的歌声确实完美,甚至是无可比拟,但是夫兰只会唱歌。傻傻地站在那里。深情的歌唱,最多加一点手臂的挥舞动作。却是一点舞蹈的基础都没有。
至于叶天,那就完全不同了,舞蹈方面,他可是帝舞街的三连冠王者,无可比拟的舞圣,这是夫兰永远也无法比拟的。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叶天来到这个世界时,不过26岁而已,参加职业游戏也不过十年的时间而已,哪可能学会这么多东西?
其实不然,游戏世界地时间,和现实是不同地,是一比十二,十年时间,足以相当于现实时间120年了,这么长时间艰苦的训练,不会才叫奇怪呢。
无奈地看着夫兰,叶天不得不承认,不会舞蹈,对于她来说真的是一大损失,不过话又说回来,夫兰不会舞蹈,叶天反而暗暗感到侥幸。
这并不是什么幸灾乐祸,试想一个女人就算再怎么装男人,很多男性化的东西,却依然是无法模仿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不对劲,那种阳钢之气,那种男子汉的气魄,那种男人的英雄气概,不是任何模仿者可以模仿出来的。
试想,一旦夫兰会舞蹈,然后很娘的跳着舞,唱着歌,那叶天的形象不完蛋了?
不过,夫兰的缺点确实有,但是优点却更加的突出,那缠绵悱恻的情歌,让周围的女孩子们彻底的疯狂了,此时此刻,台上由夫兰扮演的叶天就是她们的神,她们的主宰,这种感觉是非常刻骨的,为之欲生欲死。
第二场演出也获得了无法想象的成功,由夫兰扮演的叶天,一改上一场的劲暴风格,穿着白色的燕尾服,深情款款的唱起了情歌,风靡了万千的少女。
第一场的时候,叶天的风格很劲爆,冰河时代,以及很多摇滚歌曲,让人热血沸腾的竞技类歌曲——相信自己,以及超男性化的精忠报国,无一不让人热血沸腾,让所有人为之疯狂。
可是第二场,叶天却形象大变,黑色燕尾服变成了白色燕尾服,劲爆的歌曲也换成了深情的情歌,可以说是完全转变了风格。
如果说,第一场演出,叶天征服了所有男性观众的话,那么第二场演出,所有的女孩子都被夫兰的深情倾倒了,直欲拜在其西装裤下。
随着第二场演唱会的成功,时装店再次火爆了起来,所有的女孩子都逼着男朋友,或者是老公去买那白色的燕尾服,在她们看来,那才是真正的男人。
尤其是那些正在追求女孩子的男人,你要是不穿上一套雅致的燕尾服去,人家女孩子根本就不肯跟你出来,用她们自己的话说,实在丢不起那个人,一点都不浪漫。
偶像的力量是无限的,偶像的威力是巨大的,随着两场演唱会,四大服装品牌火了,真的火了,无论怎么加班加点,都供应不上销售的需求。
审美观念,决定着消费的倾向,这句话是毫无疑问的,随着演唱会的成功举行,世人的审美观念一夕之间便彻底的发生了变化,以前亮光闪耀的战甲再不代表着最美,那黑色或者白色的燕尾服,才最能体现出绅士的味道,才使男人更加的潇洒,更加的英俊,风流倜傥。
演出结束的当夜,尽管距离演出结束已经有三个多小时了,可是还是有大量的观众聚集在竞技场周围,呐喊着叶天的名字,固执着不肯离开,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女孩子。
当然,男孩子也是有的,只不过他们喊的可不是叶天的名字,而是莱尼和海蒂的名字,不可否认,虽然因着夫兰的出现,莱尼的光芒被压制了很多,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莱尼是和夫兰同级的歌手,只是在天赋上,技巧上,能力上,尤其是在经验上还有所欠缺而已,但是却并不能剥夺大家对她的喜欢和爱戴。
至于海蒂,那更不可能被忽略了,其魅力绝不在莱尼之下,以海蒂那柔媚的,诱惑的舞姿,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喜欢,恨不能直接将其拖到床上,大肆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