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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报纸上的报导怎么写,钱名都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嗜好比较奇怪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窃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窃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而钱名的怪癖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地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画面使钱名无比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覆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他从小不知道挨了多少次父母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以后会遗忘幼年时的爱好,但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之后,还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已。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亲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已,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可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个月,钱名再也忍不住了,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冲动会撕裂胸膛,会把血液烤干。
于是,钱名带着工具,匆匆出了门。
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去留意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匆匆忙忙的奔向各自的渴望。钱明知道,自己也是这种人当中的一员,他不知道住在眼前这栋大楼的人们是谁,在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可是今后,钱名将邀请他们参加这次盛宴。
钱名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着,却依旧准确地划亮了小小的火焰,然后在他面前,这团火焰迅速地膨胀起来,那火焰扭曲跳动,欢快地“啪啪”欢腾,仿佛当中有无数奇形怪状的精灵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
钱名眯着眼,贪婪的看着这一切,也期待着高潮上演:楼中的居民应该马上就会发觉窗外这场火焰舞台正在邀请他们加入吧——他们当然会加入的,尖叫、逃跑、呼救、跳楼或跌倒,嚣闹地扑救、飞溅的水花想到这些,钱名的心脏快速跳动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啧,这火放的也太不专业了。”
突然在耳边响起的唠叨,让钱名全身一震,他紧张地四处张望时肩头一沉,肩膀上传来被鸟类的脚爪紧紧抓住的微疼,而一只鸟的轮廓也在他肩上浮现出来:那是一只火焰凝结而成的鸟,他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迷人的光芒,那么地令人迷恋,仿佛要吸走人的灵魂,这正是钱名心中的梦想,是他梦中的精灵,是他的寄托
钱名迷恋地向那只火鸟伸出了手,那是他的,那是应该属于他的,为了得到他,他可以付出一切
“你真是太笨了,放这样的火,用最简单的法术就可以扑灭了。火,应该这样放!”说着,那鸟一挥翅膀,眼前的火焰猛然升腾,直到五层楼的高度。一片鬼哭神嚎般的呼叫声与远远的警笛声,把沉迷于火鸟魅力中的钱名惊醒过来,正当他犹豫着要带这只火鸟往哪个方向逃跑时,火鸟又慢悠悠地说:“哎呀,影居然和那个黑皮员警一起来了,我本来还想帮你打那个讨厌的家伙一顿呢。”说完,他展翅飞向一辆正急驶而来的红色桑塔纳计程车。
钱名正想追过去带这只梦中的精灵一起逃跑,但是火鸟已经飞进了计程车的车窗,那辆计程车在发出刺耳的煞车声后,下来了两个男子,其中一个大喝一声:“我是警察!”然后向钱名扑了过来。
钱名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对方已经越过脚下的障碍来到面前,一下子就把钱名撂倒在地。当钱名被按在地上的瞬间,他看见那只火鸟落在另一个男子头上,用翅膀指着钱名,依稀听见他在大叫:“是他,他干的,不关我的事!”
钱名带着极度的奋怒挣扎着,那只火鸟应该是他的,那是从他梦想中飞出来的精灵,那个男人凭什么把他带走。他要把他夺回来,那应该是他的,可是他怎么可能挣脱眼前这位武艺高强,技巧娴熟的警察;被对方几下就铐住双手,眼睁睁看着他的火鸟跟着那个男人上车走了。
钱名昏昏沉沉地靠着墙闭着眼,因为只有这样,那火焰精灵的身影才能留在他的脑海中,他几乎忘了自己已经身陷囹圄,只渴望着能再次见到那令人迷醉的火焰之鸟。
“喂,喂,纵火犯。”钱名还没分辨出耳边响起的声音是梦是真,头上已经被狠狠打了一下:“我叫你,你还敢睡觉!找死啊,给我起来!”
钱名睁开眼一看,立刻惊喜地跳了起来,那只令他魂萦梦牵的火鸟正拍动着翅膀,悬停在他正上方。“我的梦想,我的精灵”钱名颤抖着向他伸出了手。
火鸟飞下来,一翅膀拍开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他用仅有的一只脚爪轻松地抓着钱名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大模大样地说:“走,我来教教你怎么放火——看见你这样放火我就生气,那点火连地瓜都烤不好,你还想烤人吃!”他咕咕哝哝的往墙壁直直飞撞过去,钱名吓得闭上眼睛,以为这下子必然是头破血流了。谁知等了半天还没有撞墙的感觉,他睁开眼看时,发现已经身在拘留所的走廊上。那只鸟拎着他正摇摇晃晃地从两个警员之间飞过去,而那两个警员依旧聊着天向前走,一副丝毫没发觉越狱行动在他们鼻子底下进行的样子。
钱名被带着穿过大门,飞向天空,速度越来越快,高度越来越高,立新市的万家灯火就在脚下,钱名在呼啸的风中俯望大地,觉得心脏跳动得越来越急,终于失去了知觉。
就好像躺在飘荡的小船上在波浪中轻轻摇晃,船下的大海发出轻柔的波涛声,使人昏昏欲睡。一轮红日跃出海平面,照得暖洋洋的。太阳沿着海浪的方向漂过来,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温暖
“嗷嗷嗷嗷”钱名惨叫着从地板弹起,他迅速的在地上打着滚,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火苗扑灭。火鸟正在他旁边抱着翅膀等着看热闹,见他熄了火才冷笑着说:“我辛苦带着你飞,你居然敢给我睡觉!”
“精灵!我的精灵!”钱名忘记了身上的疼痛,连滚带爬地向火鸟扑过去,想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叫你别动手动脚,你没记性啊!”火鸟举起翅膀,劈头盖脸地就打。他的翅膀就像铁铸的一样,力气又非常大,一下一下地直打到钱名抱头讨饶才停下。这只火鸟的行为和钱名梦中的精灵相差甚远,施暴之后还用一副宽宏大量的口吻说话:“你最好给我记住我的吩咐。以后若再忘了我说过的话,我可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火鸟想起来还没有彼此介绍,用翅膀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火儿。”
钱名正往四下张望,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在郊外,不远处是一大片麦田,在地平线的方向还可以看见立新市的灯火。难怪刚才在风中老是有种快窒息的感觉,原来这只火鸟飞这么快,短短几分钟竟飞出这么远。
“砰!”钱名的头上重重挨了一翅,打得他眼前直冒金星;火儿身上火苗乱窜,怒冲冲地对他叫:“问你名字没听见啊!”“钱名,我叫钱名。”钱名摸着头赶忙回答。
“签名?谁找你签名了?连罗天的签名我都不屑一顾。”火儿对这个人类的名字也十分不屑。“喂,我看你挺喜欢放火的,可是你那技术实在不怎么样啊。”
钱名唯唯诺诺,生怕说错了话他又打过来。
火儿拍拍他的肩:“从今天开始,我来教你放火——说到放火,我可是天下第一,哈哈哈哈”说完,一挥翅膀,就有一头猪不知从哪里落了下来,重重摔在钱名面前:“去把他烤成外焦内嫩的八分熟。”
钱名摸摸身上,却没有火柴也没有打火机,为难地看着火儿。
“看我干什么?快动手!”火儿躺在一棵树上吩咐“记得把猪尾巴留下来,我要带给狐狸吃。”
“我没带火柴!”
“笨蛋,放个火还要火柴,我怎么从来都不用火柴?”他这句话提醒了钱名,他收集了一些柴草把猪堆起来,用一根干树枝伸到火儿身上取了火,终于把猪烤了起来。皮肉被火炙烤时特有的臭味在柴火味中扑鼻而来,薰的钱名连连后退。火儿连眼也不睁就评论道:“什么烂技术,外面都成炭了,里面还没熟,这样算是立新市第一纵火狂吗?”等到火熄灭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猪的外表已经烧成了炭状,但是当钱名用树枝一捅,里面的内脏却流了出来,看得钱名扶树呕吐起来。
“不及格,继续努力!”火儿再次从树上扔下了一头猪。
钱名一头接着一头地烤着猪,烟熏火燎之下,弄得自己都变成了一个黑人;他很怀疑再继续这么烤灼下去,自己也会像那些猪一样发出烤熟的味道。终于在第七头猪时,火儿发出了进入沉睡的鼾声。对钱名来说,这无疑是宣布大赦的声音。他扔掉手里的树枝,颓然坐在地上。遇见火儿之后,他第一次有时间认真思考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己因为纵火被捕,然后又被一只火鸟带着越狱,然后又被逼在荒郊野外烤猪——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是不是自己的精神终于出了问题,一切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哪里会有那么容易的越狱?哪里会有会说话的火鸟?对了,这一切都是出自于自己的臆想看来自己真的快疯了。
钱名认定自己完整的记忆和树上那只火鸟都是幻想之后,决定先回家去好好睡上一觉。也许一觉醒来,自己就恢复正常了。他抬脚踢开眼前的灰烬,蹒跚地往远远的立新市走去。
过了好久,睡梦中的火儿流着口水醒来:“肚子饿扁了,喂,要签名的,你的猪烤好了没?”树下没动静。火儿低头一看,大怒:“竟敢趁我睡着时逃跑!”他展翅飞去,不一会儿就把钱名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摔。火儿踩着钱名,把头伸到他面前,凶恶地问:“猪烤好了吗?”
钱名发现自己幻想中的事物竟然真实到可以一再殴打自己,他茫然摇头,盯着火儿,想知道他是不是很快就会消失在空气中。
“没烤好你就想走?你要上哪儿去啊?”火儿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贴着他的眼睛说话,使钱名有身在火炉边的错觉。
“我,我想回家。”
“谁准你回家了?”火儿咆哮着“给我烤猪,我还等着吃呢!达不到要求,我就亲自动手把你烤来吃!”
幸亏钱名不知道火儿的威胁变成事实的机率有多高,不然他不会有勇气做接下来的事——他抓起那根木棍敲向火儿,企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掉眼前的幻觉。火儿身上的火焰迅速变成了几乎透明的白色,这代表他的忿怒已经到达了极限,接下来要出现的,是足以烧毁整个城市的火焰风暴不等他的翅膀挥出,钱名已经感到自己身上冒出了火苗,那不仅是衣物在燃烧而已,而是从他的肌肤血液里烧出来的火焰自己要死了,要被火烧死了钱名第一次觉得火焰这么可怕,原来火竟然是一种可以把人烧成灰烬的力量那根本不是火的精灵,那是火魔、魔鬼
当钱名在地上打滚嚎叫间,所有的火焰突然都消失了,一只手按在他的身上,仿佛吸走了那些火:“火儿,果然是你干的”这个有些平板的声音在钱名听来却无比美妙,他抱住对方的腿喊:“叫救护车!我快被烧死了!快帮我叫救护车!”
“我听孙剑说纵火犯从看守所莫名奇妙不见了,就知道是你。”来人根本没理钱名,抚摸着落在他肩上的火儿说“你弄他出来干嘛?”
“好玩啊,我喜欢纵火犯。”火儿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我好心教他放火,这家伙不好好学,还敢打我,我要教训他一下!”
“别领着他到处放火啊。还有,瑰儿做了一大桌子饭菜,问你怎么不回去吃?不吃她就要倒掉了。”
火儿怪叫一声:“糟了,我忘记回家吃饭了。都是你这个笨蛋害的,我是为了教你才忘掉时间的!”他虽然急着去吃饭,但是临走前还没忘了扑过来对钱名抓扑几下,再次把钱名打的嗷嗷直叫。
“火儿,这个人怎么办?”火儿迳自飞走前,那个男子问。
火儿头也不回地吩咐:“帮我存在鹿九那哩,咱们冰箱放不下了。”不一会儿,他的身影就变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红点。
钱名好不容易挣扎起来,他现在才开始打量眼前这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男人。钱名试探着问:“你”男子没跟他搭话,一只手抓住他的脖子拎起来,等钱名反应过来,已是又一次身在半空中。钱名挣扎着喊叫:“你要带我去哪?你想干什么?”
“去养猪场里放进冰箱里。”即使在高空的风中,男子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情感变化。
“养猪场冰箱”钱名从这些字眼中得到浓浓的不详资讯,这时男子说的最后几个字也悠悠传进他的耳朵里“火儿喜欢把肉存着慢慢吃。”
“吃人了,妖怪啊,救命”钱名声嘶力竭地吼叫起来,手刨脚蹬想挣脱这个男子,完全没想到如果现在自己从他手中掉下去,命运也比进冰箱好不了多少。
也许是钱名的挣扎起了作用,男子忽然在空中停住。只见他慢慢的把手插进口袋,钱名惊恐的睁大了眼,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样的凶器,谁知这男子最后居然拿出一只手机来:“孙剑,你找我?喔,你请客的事取消?好的,没关系是,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真请客我没取笑你,你说请客十次有五次是我付钱啊你还在找那个越狱的纵火犯?丢也就丢了,不找不行吗?非得找到啊”切断电话后,男子提着钱名,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自己是想去冰箱呢?还是想去监狱?”他无法在朋友和儿子的不同要求中作出抉择,只好民主地询问钱名自己的意见。
“我去监狱,我自首坦白从宽,我自首,不要吃我”钱名声嘶力竭地嚎叫着,然后昏了过去。
几天后,孙剑实践了他请客的诺言。拖着周影去了一家小餐馆,边吃边夸夸其谈:“你说奇怪不奇怪,那个纵火狂不知道是怎么越的狱也就罢了,居然怎么回来的也没人知道,凭空就又出现在看守所里了。”他挥舞着鸡腿,加重语气“而且好好的一个纵火狂,就那么得了火焰恐惧症,看到别人点个打火机,都会吓得上窜下跳的,真是从没见过的怪事。”
“那他现在”周影问。
“送进精神病院了,十年八年出不来了”孙剑惋叹着一代纵火狂人的结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是孙剑什么?死人!在哪?我马上到对,我直接去现场见”他跳起来抓起外套:“有案子我得马上走,回头再聊。”说完就冲了出去。
周影又坐了良久,才醒悟到孙剑又没有付这顿他请客的饭钱,只好慢慢的掏出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