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方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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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莱霓骄傲的说道:“我可是斗皇斗士,这点算什么。”她转过身挺起胸膛,虽然腰部以下沉入水中,但是湿漉漉的上半身上高耸的山峰,鲜红的蓓蕾就足以让任何男性惊心动魄了。

    “除了迷途森林,还有那条路?”

    阿莱霓想了一下说道:“那就要绕路向西走飞燕山了。飞燕山里有大量的兽人存在,它们是食人的野兽,过去容易受到袭击。”

    “你害怕吗?野兽总比大军强。”许文港没有说出另一个担心,那就是匈奴的血狼团斗士会不会追过来。虽然这个女人说会保护自己,但是真要那是撒手不管,让手下谋杀亲夫也不是不可能。

    “你是我丈夫,你到那里我就去那里。”阿莱霓从水中走出来,伏在他的身上:“这一辈子,我跟定你了。”

    天放亮后,阳光照在许文港的脸上,将他惊醒。阿莱霓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的缠着他,阳光照在美丽的面庞上,让人完全无法想象她会是一声令下杀死无数人的恶魔。

    也许,趁现在杀了她比较好?

    许文港举起手,但是看着熟睡如孩子般纯真的面孔,他实在下不了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如果这样杀死一个刚献身给自己的女人,自己算什么男人。无奈的自语道:“算了,我又不是什么好人。再说,这也许是他们匈奴的习俗,总不能对亚马逊河的吃人土著说吃人不道德。那么说她残酷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

    轻轻的拨开她的双臂,远方白狼从河里抓出来几条鱼,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他本来想叫过白狼,但是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如果叫过白狼一定会惊醒她,他决定俏无声息的偷偷溜走。这段旅程,他一个人走就可以了。这个危险的女人,还是不要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好。

    向西的道路是一片翠绿的草原,五颜六色的花点缀在一片碧绿色中。空中不时飞过美丽的鸟儿,兔子们不时从草丛中跳出。许文港找到一棵树,折了一根树枝做为手杖。拨打着草丛前进着,以避免草丛中有蛇的存在。

    渴了就找些野果,也不时有小河出现。饿了,就猎杀一只野兔烤了。这段路程他一直走了三天,当山峰出现在他的眼前时,他确信自己的路并没有走错。

    这座山深入云霄,由一大两小三座山峰组成。看起来就如一只展翅飞翔的燕子。山比紫林城的大树要还要高一些。到处是高数十米,占地数百米的乱石。紫红色的植物生长在乱石之中,高的也有百米。矮的则就如人的手臂一般。

    “这应该就是飞燕山了,不知道霍自强,东心雷他们怎么样了?希望他们可以逃出乱军之中。”

    走进山中,行了不多远,路上一具崩溃的物体吸引了他的注意。走过去一看,是一面十米左右的青色大盾。盾上绘着一串丰盛的葡萄状物体。盾上有多处缺口,显然是经过了激战。

    在许文港的知识中,能够用这么大的盾牌只可能是一种东西,机神。这里难道发生了机神的战争?可是为什么只见到盾牌?难道是战败方,将盾牌都扔了?

    一路继续前行,在前方一个山谷中,许文港找到了原因。一具机神,躺倒在大地之上。暗红色的液体将方圆数百米染的通红,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有些像燃烧的汽油。

    旁边的悬崖上,一件武器深深的插入石壁之中。只有五六米长的一部分柄部留在外面。许文港估计这应该是这个机神的武器。地面上有几个流星撞击一样的大坑,还有一道长达半里,深七八米的沟壑。看来这个机神被人攻击后边打边退,最终在这个山谷被人杀掉。从痕迹上来看,它是经过了全力的奋战。直到最后一息,还将武器掷出,所以才会插在峭壁之上。

    许文港合掌道:“老兄,你也算是一个勇士。希望你下去能早些投胎。只是不知道你们这个世界死后会不会投胎。”

    机神胸口的护甲甲板半开,似乎是一个驾驶舱。许文港爬上机神胸口,一看果然是一个驾驶舱。驾驶舱中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是一个布满各种导线的驾驶舱。导线外联在一具烧焦了的女尸身体上,下层则简单许多。三根导线插在一个男子的颈,背,腰部。

    男子浑身是血,似乎身体的血管全部炸裂了。根本看不出长得甚么样子,他腰间挎着一柄青色剑鞘的长剑,剑柄上镶着和盾牌一样葡萄般徽章。

    “看来你就是这个机神的主人了,人死入土为安,阿莱霓说这座山里面有很多吃人的兽人。万一你被他们发现,说不定会吃掉你的尸体。我就帮你掩埋吧。不过你的剑就算作酬劳了。反正你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处。”一边唠叨着,许文港一边把他的尸体脱出来。他从附近拣了一块大铁片,估计是机神身体被打碎的护甲。当做铁铲挖掘出一个大坑,将男子和女人的尸体放进去。掩埋好后,许文港抽出从男子腰间取下的佩剑,一道寒气扑面而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剑身呈青碧色,阳光照在上面,反射着点点金光。剑身青如碧水,平如明镜。黄金做的握手,拿起来甚是舒适。简直像是为他的手而定做的。

    “好剑,多谢了兄弟。我以后会为你烧座别墅做为谢礼的。”许文港冲着坟墓鞠了一个躬。转身准备离去,却感觉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挪开脚一看,是一串青绿色的腕珠。想来应该是拖动两人尸体时,掉出来的。也不能再把坟墓挖开,他也就顺手将腕珠戴在自己的右手上。

    又前行了二十里地,太阳西沉,天色渐渐的黯淡下来。远方传来不知名野兽的长鸣声,他找到一片树林,寻找了一些枯枝,在一座凹下去的大石下点燃篝火。拿剑破开兔子皮,取出内脏在火上烧烤。

    过了没多久,香气四溢。虽然没有调料,但是在人饿了的时候,这已经是一顿美餐。

    “人生多苦乐,及时放声歌。笑看风云变,天地乃我何。”一串豪迈但非常难听的歌声远远而来。

    许文港抬头皱眉道:“这真难听,真难以想象,这居然是人的声音。我家老头唱得也比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