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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无事,对前面的几章,再次修饰了一下,虽然还是粗糙,但老亮以后有空,就做些修改,希望若干年后,能把本书,整体都修改好吧。)
(这是老亮的第一本书,当中的问题,估计是要用车载斗量来形容,因此发现不对的地方,漫骂我就好了,千万别累及家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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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无名烈士
公元2010年十月,驻我国西北某边防部队发生了一起大事。
这天傍晚,陈明来到往常静坐的山坡上看夕阳,然而想起心事,却让他心中充满了纷乱,回想起自己在部队这几年的经历,这让他自豪之余,又有些惭愧。
陈明所在的部队是一支专们与各种走私团伙等打交道的边防部队。
因此人人都有副强健的体魄,还有精准的枪法,陈明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荣获过好几次军区的嘉奖令。
但这些似乎都不能解决陈明此刻的烦心事,因为中午家乡的女友打来电话,要求他汇五万元钱回去,作为他们定亲的彩礼,否则女友的父亲,就要让自己女友,重新寻找对象,可陈明毕竟是个兵,那里有什么钱,更别说五万这样巨大的数目了。
正在陈明烦躁的想着心事时,营地方向,忽然响起了集合的警铃,把他给惊醒了,因为那是紧急集合的哨音,肯定是有要重大的事情发生了,陈明边往营地跑边想着哨音的原因。
刚到集合地的陈明就见全连战士都已到齐,连长和指导员也都来了。连长见人到齐后,喊了下口号,就把紧急集合的原因说了出来,原来连部刚接到命令,有消息说今晚10点左右,将有一伙十余人组成的贩毒团伙潜入连部的防区内,而他们连的目的就是阻击并抓获这个团伙的成员。
任务清楚后的,连长拿出早准备好的地势图,指着地图说:“根据情报分析,这股犯罪团伙最有可能潜入的两线路,分别是离营区46公里外的苗乌山半崖上的小路,和37公里外黑水沟水路。”
连长在把情况说清楚之后,目光扫了眼陈明,很明显连长是想让代理一排长的陈明担任这次突击任务的队长。意识到连长的意思后,陈明毫不犹豫的出列请战,说:“连长我排愿意担任前往苗乌山的防守任务。”
三排长这时出列说:“我排请求前往黑水沟布防。”连长见自己手下的两大得力干将,都主动请战,自是高兴的说:“很好,就这么安排;二排做为这次预备队,现在对表,现在是7点15分,给你们15分钟准备。”
15分钟后陈明带领一个班的士兵骑着军马先前出发了,因时间紧迫的原因,加上此去一路都是山路,汽车无法行驶,部队的马又不齐备,陈明也只有自己带一班士兵,先行前去布防。
陈明带着一班士兵,连自己共9人,一路紧赶到达苗乌下山下时,已经是夜里10点,看了眼时间,陈明内心不由有些焦急起来,但平面上仍然冷静的吩咐战友们下马,开始步行往山上前进。
这时天公却不作美,原本乌黑的夜空,在呼啸的西南风吹刮下,漫天顿起雷电,一场山雨铺天盖地的洒了下来,顿使阴暗的夜色,更加的黑暗起来。
这场大雨无疑给部队登山增加很大的困难,然而时间紧迫,陈明自是不能等待,当下说:“我们9人分3人一组,每队带打一个电筒,由三个方向上山,在山顶会合,如遇情况,放信号弹通知。”
全班战士沉声答:“明白!”陈明点头说:“出发。”他自己率先朝右边山道爬去,经过半小时的攀爬,陈明三人已来到山腰之上,偶尔回头望着身后乌黑的深崖,在这茫茫的雨夜之中,让人有一种对无知领域的恐惧。
就在陈明几个刚准备继续攀爬之时,一梭火星迎面而来,走在陈明前面的战友,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倒在了血泊之中,这一突然的事件,让陈明和另一名士兵,在悲伤惊慌之下,急忙卧到在地上。
这时“哒哒”的枪声,依然朝他们藏身之处,密集的扫射着,陈明和战友小何看着倒在自己身前的战友,听着敌人猛烈的枪声时,他们都意识到此次任务的艰巨性。
因为错估敌人的实力,最起码不知道匪徒手中有机枪,而现在自己这方兵力又不足,根本无法与敌人交火,现在唯一的希望也就是其他战友在听到枪声后,能够组织好火力,前来救援了。
上面的机枪又是一阵扫射,小何这时在敌人的机枪扫射中,手臂中了一枪。陈明见连敌人的影子都还没看见,自己身旁的战友就一死一伤,心中不由的起满腔的怒火,但他这时只能拉着受伤的小何往峭壁下退去,准备先避开待援。
为了不再暴露行踪,陈明一手拉着小何,一手往崖边爬着。就在这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把整个山腰照的有如白昼,陈明还来不及诅咒这该死的闪电,后面的机枪声就追着他们扫射而来,听到到再次响起的枪声时,陈明知道自己已经暴露在机枪的枪口之下。
来不及多想,他赶忙抱着小何往边上一滚,但无情的子弹却依然飞射而来,大腿传来的疼痛,使陈明知道自己的大腿被击中了。
陈明见自己受伤,知道这样下去,他们肯定都要死,不由无奈的看了眼身后的悬崖,他对小何点了点头,把身上唯一的一颗防备用的手雷朝上面扔了过去。
丧心病狂的匪徒,手中的机枪的此时又朝他们俩藏身处扫射过来了。
陈明拼着自己会掉下悬崖的危险,用力把小何推开了,自己也随着推人的回力往崖下跌落了下去。
山上一声“轰”的手雷爆炸声响起后,一切似乎又归于了平静。
在昏迷之前,陈明看着自己坠落的身体,陈明知道自己是完了,接着又是一道闪电从天而下
,朝着陈明的身体向崖底而去
第二章重获新生
东汉末年,汉恒帝延熹十三年(既公元170年)夏季,吴郡吴县境内当地一大士族沈府,这时府主沈云正在自己夫人生产的房门前急的团团转。
听着屋内夫人的喊叫声,沈云只感觉向是坐在火炉上烤着般,心中充满烦躁。
沈云想着与妻子结婚十余年,因自己忙于生意,很少在家,也没有娶过其他妻妾,好不容易才盼到妻子怀孕临产,却想不到现在妻子在生产时,竟然如此痛苦,这让他自是分外担心,就连稳婆也说恐怕会有危险,面对这本该大喜之事,却出现这样的情况,沈云这个久经商场的人,依然只有焦急与无奈。
这时的江东地面,也有一个多月没有下过雨水了,到处都是一片干旱,眼看禾苗都要枯萎了,全吴郡的百姓,都在祈祷老天降雨之中。
似乎老天也收到了百姓的祈祷,忽然晴空之中,响起一道惊雷,紧接着就是一道闪电从天空劈下,刚才还是炎热的天气,转眼就东风呼啸,闷热的天气也随之凉快了起来。
天空之中也是乌云盖地,紧接着又是数道天雷响起,其中一道雷电在沈家屋顶上空响起,接着漫天大雨接踵而来。
站在屋檐下的沈云,望着这漂泊的大雨,心情也好了不少,不由感慨的道:“真是一场及时雨啊,今年吴郡百姓的庄稼有望收成了!”
就在沈云心情舒展之时,屋内也传来了稳婆高兴的喊叫声:“生了,生了。”
沈云听到生了时,当场就跪倒在地,朝老天爷磕了几个头,方才兴奋的推门走进了房间。
丫鬟见老爷进来了,忙抱着婴儿朝沈云喊道:“老爷,是个小少爷。”沈云就听到是个男孩,忙从丫鬟手中接过婴儿,看了眼,确认后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沈云见是母子平安,自无比的高兴,又看着自己手中的孩儿,全身上下红通通的,像小猴子似的,双眼紧闭着,小小的鼻头粉嘟嘟的,嘴巴正在眨巴眨巴的张合着,非常的可爱。
陈明感觉自己好像似在梦里,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孩,正高兴的叫着
数天之后,陈明感觉自己好像快要醒了,眼睛拼命的想睁开,但却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卡着似的,就是睁不开双眼。而自己的耳旁,总是经常传来一阵阵的说笑声,但他却怎么也听不懂,只能从笑声中分辨是有人在说话。
这几天当中,陈明每次感觉饥饿时,自己口中就会灌入一种纯纯的香甜的液体,但却不知道是什么,虽然他很努力的想睁开眼睛,看看自己身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却依然无法办到。
不知道又过了几天,陈明终于看到了一丝光线,慢慢的他的眼睛全睁开了,一眼看到的却是一张大大的血盆大嘴正朝自己亲来,慌忙中的陈明忙喊道:“不要啊!你个死人妖,快滚开啊!”但传出的声音却是婴儿的哭叫声,陈明突然间发现了自己不能说话了,喊出来的话竟然成了哭声。
陈明先是一愣,此时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而刚才想亲他的那张大嘴,在听到他的哭声后,也没有再继续侵犯他,因为陈明的哭叫声,其实也把沈云给镇住了,原来当时陈明出生的时候,怎么弄都没有哭出来,本还以为他不会哭,却不料在自己的一亲之下给弄哭了。
正在沉思中的陈明,此时又听见一女声,但她说着的话,完全是一些自己听不懂的方言,然后自己躺着的身体被抱了起来。这时陈明才想起,自己该看看自己的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之中,首先让他惊讶的是,他的身体竟然成了一个婴儿,接着自己是被一个妇人抱了起来,房内还有一个中年男子,但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在电视上才看过的,而且自己正处在于一个古式的房子里。
这一切的一切让陈明感到了陌生,但看着抱着自己的妇人一脸慈祥的看着自己时,陈明不由想起了母亲的目光,让他产生了有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妇人嘴中轻轻的哼着陈明听不懂的语音,但陈明却明白的知道那一定是在哄着自己。
安下心的陈明又想着自己的现在的环境,一定是古人才应该有的东西,这时陈明突然想起自己看过的玄幻小说,想起寻秦记里的项少龙回到古代的事情,不由让他有些激动起来,因为陈明现在想到自己一定是在古代重生了。
一向乐观的陈明想着自己回到了古代,心里隐隐的高兴起来了。看看自己现在待的房间,是一间非常豪华的房间,里面布满各种各样的花瓶,还有各色花纹雕刻的木装饰,这让陈明意识到,自己一定是出生在一个比较富有的家庭了,不然房里不会这样奢侈的设施。
想到这意外的重生,陈明终于笑了起来,想着自己终于可以完成自己的愿望,那就是在前世没有完成的泡尽美眉的愿望,他自是得意的大笑了起来。
房里的沈云和抱着的他妇人,看着一脸坏笑的陈明时,在惊奇之余,也分外不解。
陈明发觉自己得意忘形,忙收敛起笑脸,偷偷的看了看自己现在父母的表情,装着想睡觉似的闭上了双眼,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一转眼春去秋来,这时的陈明已经能听懂这个时代的口语,也知道自己回到东汉末年,来到一个中国古代最伟大的王朝,也是一个最黑暗的时代。
陈明凭着自己前世历史知识,和喜欢的三国演义,想到大汉王朝的命运就将走向灭亡,紧接着中华大地战乱四起,一个个王朝崛起与衰落。
想着汉灭后的三国并立,紧接着两晋南北朝相继而存,五胡乱华的时代硝烟燃起,那时的华夏大地,到处是白骨,百姓居无定所,忍不住生出一丝感慨,再想着自己这次来到这个战乱的时代,或许也是一种天意呢
第3章沈氏家族
汉延熹十八年(公元172)冬,已经快两岁的陈明,终于学会说古代的语言和走路。也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古代的名字,姓沈名鹰,字未立要到行弱冠之礼后才有字。(以后沈鹰这个名字代替陈明)。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家族成员,分别是父亲沈云,字明兴,母亲董兰、字华屏。(古时女子一般取字较少然董兰是名门之后,后面将会说明)。
有一小叔好舞枪弄棒,喜好游历;姓沈名勇,字明起。
沈家历代经商,虽不能说是富可敌国,但是也可以说是富甲一方。单家丁就有三百人,其中管家潘仁更是枪法精熟,家丁个个都是好手。
潘仁因当年吃官司外逃,被沈云所救,经沈云上下打点才免去官司,因感恩投靠沈家担任总管一职,上月潘总管的妻子刚刚生下一个男孩,取名叫潘璋。
当时沈鹰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忍不住的哈哈大笑了起来,激动的院子里满院子乱跑,一边回想着潘璋这个熟悉的名字,这个人在三国历史中,那可是吴国的名将啊,能从小与名将一起长大,也难怪沈鹰会如此的兴奋。
沈鹰如今每天都要学习这时代的文化,因沈鹰知道母亲文化很深厚,自己也想多了解一些这个时代的事情,因此一有空就缠着母亲教自己知识。
沈云本想请个先生教沈鹰,但沈鹰却不肯,非要母亲教,沈母在儿子的要求下,自然也就接下这个任务。
只从有了这个新的身体后,沈鹰学习东西特别快,记忆力也强的可怕,每当自己学过的字和读过的书,只要几遍就能背下,并能够很好的理解。这点连沈鹰自己也觉的奇怪,府里的丫鬟仆人,都称沈鹰为神童。
这天沈鹰刚刚跟着母亲读着论语时,就听见走廊外面的丫鬟,在外边喊道:“夫人,夫人有客人来了。”
沈鹰和母亲忙停下来,看着跑进来的丫鬟,沈母亲切的问道:“小琳,是什么客人,让你如此焦急”丫鬟小琳见夫人问话,这才站着答道:“门外有一个老爷,说是夫人您父亲。”
“你没听错么?”董兰闻言,疑惑的问道。
“夫人,没错,他说他姓董。”董蓝在确认之后,忙抱起沈鹰就往大厅走,一边又高兴的对沈鹰说道:“儿子,姥爷来看你了,你高兴吗?”
沈母兴奋的望着沈鹰,期待着他的回答,沈鹰虽说是小孩的身体,但他的思想还是成熟的,当下装着深成的道:“当然高兴了,难道母亲不高兴吗?”
沈鹰那稚嫩的声音,引的董蓝满脸微笑,沈鹰见着已经三十多岁的母亲,看起来还是那么的美丽,尤其是她那慈祥的微笑和对沈鹰那无私的关爱,让沈鹰感动之余,又庆幸自己遇上了一个好母亲。
来到大厅的之时,沈鹰就从董蓝怀中爬了下来。沈鹰一眼就看到正在厅中坐着的两个老人,他们那副风姿,给沈鹰一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这时厅中那个鹤发长须的的老人见董蓝到来之时,起身笑道:“兰儿,为父来看你了。”
董蓝见果是父亲,不由激动的跑了过去,跪地行礼道:“父亲,真是想死女儿了,您终于来看望女儿啦。”
沈鹰这时知道这个就是外公,再看了旁边的老头,心中不由想着这个不知道是什么人。董蓝这时朝沈鹰喊道:“鹰儿快过来见过你外公。”沈鹰仰头看了眼自己的外公,这才大方的走到外公身前,行礼道:“孙儿见过外公。”
沈鹰大方得体形态,显然让老者很满意,当下就伸手抱起沈鹰,慈祥的笑道:“好,好孩子真乖”不知道是不是身体重生的影响,沈鹰有时总会情不自禁的做着一些小孩才有的动作和思维。
这时坐在一旁的哪个清瘦老头笑道:“董老头你可真是好福气,竟然有个如此乖巧的外孙。”
这时沈鹰的外公得意的笑道:“现在我终于能胜你一场了,比了这么多年,我比什么都比不过你,但这次你该认输了吧?”
清瘦的老者笑着答道:“这次算你赢了。”听到对方认输,沈鹰的外公不由高兴的大笑起来,似乎无比的兴奋。
沈鹰见外公和那老者斗嘴,想道一定是外公和他比赛输多赢少,这次既然自己成了制胜的法宝,心里不由的说了一句,原来是两个老顽童。
这时沈鹰听到母亲走到清瘦的老者身旁,施礼道:“张伯伯您老体态康健,还和十年前一样,真让蓝儿羡慕。”
沈鹰见母亲前去行礼,自是也跟走了过去,恭敬的喊道:“张爷爷您好。”
沈鹰乖巧的模样,顿时让那张老者高兴的点头笑了起来,外公也抚须一阵开怀大笑。沈鹰见他们如此高兴,心中也得意的想道:看来嘴甜就是好啊!
张老者在收住笑容后,说道:“兰丫头真是好福气,有个如此乖巧的儿子啊。”
在重新入坐之后,外公又问起沈云的近况,董蓝书是去建业谈生意了,要过一些日子才能回来。
三人坐下后,开始聊起了一些往事,沈鹰从他们谈话中,加上自己的推测,知道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往事,原来是沈鹰的外公和那个张姓老者,都是三国时代的名医,有着“建安三神医“之称的董奉和张仲景,华佗也是其中之一。
沈鹰根据谈话的内容推测出这些结果时,自时心中一阵喜悦,暗想道这下算是赚到了。同时他也明白是为什么这些年外公在外游历,主要是为百姓治病。
这次回来也是听到女儿生下孩子,而特意赶来看看女儿和外孙。在来的途中碰到世交的张仲景就相约而来。这次董奉回江东,主要是因感年老体弱了,想找一个隐修的地方炼制丹药。
经过考虑之后,沈鹰觉的自己,应当学一些医术,也让外公收一些徒弟,将来必有大用。于是跑到董奉身边,说道:“外公你在这里多住一些时间吧!我也想学医术。”
为了能留下董奉,沈鹰爬到外公身上,用小手抓着长长的胡须弄了起来,用上了耍赖的功。
其实沈鹰就算不留,董奉和张仲景也会留下的,因为他们早在路上就约好了,要在沈府共同研制一些药方。
张仲景见沈鹰竟然小小年纪就会用刷懒,不由的笑道:“小鹰儿难道只留外公而不留张爷爷吗?”
沈鹰自是明白张仲景这是在跟自己闹着玩,那当就仰头道:“谁说不留了,我要留张爷爷一辈子住在我家,好教我医术。”沈鹰一说完,大伙就笑了起来。张仲景也笑道:“那就好咯,我也可以享一下清福喽。”
董蓝见父亲愿意留下,也是十分高兴,在后堂的独立小院中,安排了两位老人住了下来,因为那边比较清静。
住下后的董奉和张仲景就商量起如何为沈鹰培养强健的身体,这道艰苦的历程随即就要开始了。
而这时沈鹰还高兴的想着自己就要可以学医术了呢?
经过三天的准备,董奉和张仲景在后院架起了水缸。沈鹰和母亲来到后院时,就见到满地都是药材,架起的水缸下也生起了火堆。沈鹰虽说是见多识广,可也没看过要用一口水缸来熬药的,不由的好奇的问道:“外公,那是干什么用的啊!”董奉摇头一笑,神秘的道:“等会你就知道了。”说完后就继续收拾着草药。沈鹰见得不到答案,就朝屋里的走去,进了屋只见张仲景在数着一些细小的银针,于是又好奇问道:“张爷爷这些针莫非是治病用的?”
张仲景点头道:“不错,小鹰还真是聪明。”
沈鹰得意的一笑,就在桌子上看起了人体穴位的书简起来了,凭着超强的记忆力,沈鹰很快就记下了里面的内容。
看完书的沈鹰见张仲景已经收拾好了银针,于是跟他一起来到了院子里,沈鹰来到院子里的药缸前,董奉就说道:“这个药缸是为你准备的,我和你张爷爷是想让你泡在药缸里面,然后用银针刺穴,这样就可以激发人体的潜在能力和增强抵抗能力,也可以使你的身体更加强壮,但是一开始会很痛的,你能坚持住么?”
沈鹰听后,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并表示自己能行的。母亲听后忙叮嘱要是不愿意就不要逞强,她这可是怕儿子抵抗不住,沈鹰却拍胸膛说道:“我一定可以的。”
沈鹰心中想道,如此好的机会岂能放过,那怕是脱层皮也要熬下去。因为沈鹰知道,乱世之中,力量才是保命的唯一方法。
就这样沈鹰开始了人生的第一个苦熬,每天泡药缸三个时辰,其余时间读书写字,学习医术,童年的生涯就在这样的时光下度过的。
第4章乱世之期
汉中平元年(既公元184年);沈鹰已有十四岁了,经过了这些年的药水浸泡,沈鹰的身高已经超过同龄人的身高,个头足有五尺有余,算是长成一个年轻小伙子。
身穿一身白衣的沈鹰,长发散乱的飘逸在肩头,给风一吹,有若女子一般,再加上一张完美无暇的脸,就是女人也没有那样的美丽,尤其是那双迥然有神的眼睛,给人一种睿智英明的感觉。
这时的沈鹰站在山头,迎风而立,望着遥远的中原方向,想起此刻中原正是英雄四起,战火纷飞的时刻,而自己却只能在山顶远远的望上一眼,不由忍不住暗叹道:真是英雄不逢其时啊!
想着一月前传来的,黄巾起义的消息,让沈鹰不由的热血沸腾。但一个十几岁的身体,让他只有忘而兴叹了。再说近年来沈鹰因读书学医,泡药、根本是没有学到什么功夫,也就跟总管潘仁学了一点基本的架势而已。
一旁的潘璋见都站了半天了,忍不住开口道:“鹰少别在那站了,我们回去吧!这里有什么好看的。”
沈鹰对着自己从小的玩伴笑道:“潘爷你急什么吗?多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有什么不好,回去你教我练枪么!”
潘璋苦笑道:“鹰少别取笑我了,我那几下那能教你啊!还是让我爹教好了。”沈鹰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沈鹰这时又想起自己在这个时代生活了十几年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然而偶尔想起前世的亲人,心中还是有些感慨。
再想到这个时代的母亲,沈鹰也不由暗想,母亲永远是伟大的,她仿佛充满女人的一切优点,温柔、善良、美丽大方;将来一定要好好的报答她。
想起这个时代的英雄人物,关羽、张飞、赵云、张辽等等时,沈鹰充满豪气的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好好会会他们。黄巾起义是注定是失败的,这个时期自己没有赶到,但下一个时期,自己一定要走出去,要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
五年之内,首先要提高的是武艺。
沈鹰从思考中回到现实时,已经是夕阳西下之时,
几天后,在沈府住了十几年的董奉要走了。张仲景已经在几年前就云游去了,沈鹰还真有点舍不的,一再挽留不果下,沈鹰提出了一个要求。因为董奉现在准备退隐庐山,沈鹰的条件就是希望外公能在街上找一些比较聪明的孤儿收为徒弟,沈鹰当时的理由就是,现今天下瘟疫四起,百姓困苦,应当多收一些穷人的弟子为徒,好为将来的百姓多做一些事情。
董奉本想隐退山林,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但听了沈鹰的话后,也觉的自己的外孙,说的有理自己应当为百姓做一些事情。当下就说自己再留三天,亲自选一些孤儿带往庐山教习医术。
第四天一早,沈鹰就起来了,因为今天将是外公前往庐山的日子。早饭后一家人亲自送着外公出了吴县,看着外公带着十几个男孩和两个自己选的女孩子,渐渐消失的车辆。沈鹰又想起了外公离别时的话语,鹰儿你要记住,做事要谨慎,不要鲁莽行事。你要的这些医师为你将来所用,外公都知道,我也会把他们教的好好的。
沈鹰想着外公说的话,突然间既然产生一种茫然,感觉自己真是太不理解外公,原来自己所想的事情,外公都知道了。只不过是没有明说罢了,而是在离别时说了,但也说明了外公是疼爱自己的。也是支持自己在这乱世中,做出一番作为的。
回到家的沈鹰,感觉这个家现在真的是一点也没劲了。也幸好知道小叔就要回家了,要不然真想离家出走,去中原闯荡得了。
两天后沈鹰盼到小叔的归来,同时小叔也他带来一份惊喜。
沈鹰看着小叔为自己介绍的朋友,是一对父子。父亲姓凌名操、还有个和自己一样大的儿子,姓凌名统、字公绩。原来凌统自幼和父亲游历各地,所以就早早的取了字。
沈鹰见小叔竟然带来两个大将之才,自是高兴极了。
沈鹰也很快就和凌统成为了好朋友,再假上个潘璋,三人在一起,到也热闹,经常在一起舞枪弄棒的,生活到也自在。
阳春三月,天气晴朗。沈鹰和凌统约好拉着小叔和凌操今日去大街游玩一下。沈鹰、潘璋、凌统、沈勇、凌操五人在城中转了一圈后,发现大街上难民无数,到处都是拖家带口之人。
沈鹰看着满街凄凉的情景再也没有了逛街的兴趣,只好找了一家客栈坐了下来。一行五人坐在客栈的大厅中,沈鹰看着厅中宾客满堂,跟大街上比起,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这时沈鹰打量了一下大厅,其中有一桌两个儒生打扮的青年人,在这喧闹的大厅之中,正在温语交谈,给人的感觉并非是普通之人。
沈鹰在主意一番后,点了一些酒菜吃了起来,这时大厅中的喧闹声却因一个大汉说的话给吓的静了下来;只听那大汉说道:“黄巾起义现在声势浩大,说明了大汉气数已尽,我等何不投靠天公将军,必能有一番作为。”沈鹰见发话的大汉,身高大约七尺左右,短须、约三十来岁,腰挎一把大刀。
沈鹰见其装扮当是一条汉子,故不想他去投奔黄巾。当下站了起来道:“这位兄台,所言差矣。现投黄巾乃明珠暗投,只会浪费时间罢了,我观黄巾贼军,已经到了日暮西山之时,不出三月,必被朝廷大军扑灭。”沈鹰话一说完,客栈中的人都争相朝沈鹰望来,想看看究竟是何方高人。
这时刚才的那大汉开口反驳道:“现今黄巾拥兵百万,占据青州、翼州州、豫州、徐州、扬州等地大部分领土,又岂是你所说的日暮西山的景象。”大汉话音刚落,大厅中的众人,纷纷的议论开了。”
沈鹰接口道:“现今黄巾虽拥兵百万,占地千里。但其内部不稳,军纪败坏,百万大军真正能打仗的恐怕只有三成*人数吧!而以此军队去抗衡朝廷精锐大军,有如鸡蛋碰石头。又怎么能胜,现今又有消息传出,张角病重,将不久于人世了,若此事属实,黄巾瓦解必将在三月之内。”
沈鹰的一番话,不但引的客栈其他酒客动容,就连做在那喝酒的两个文人都面露惊容。
那大汉闻言,也是暗疑,当下作揖道:“听兄弟所说有理,我不投黄巾就是了。”然后又道:“在下吴郡严白虎,不知兄弟如何称呼。”
沈鹰一听这名字,当下便想起了三国演义里的吴郡大盗严白虎,在后悔答话之余,还是作揖道:“在下沈鹰字浩天;也是吴郡人氏。”沈鹰临时为自己取了字,也表明自己的心迹。
沈鹰这时想道,早知这个人是严白虎,就应该让他去投靠黄巾军,以免将来大乱吴郡境内;但现在也只有想办法拉拢他了。沈鹰为了做说服工作,当下道:“严兄何不过来痛饮一番。”
严白虎也不客气的来到沈鹰桌前,沈鹰见严白虎果有豪侠之风,不愧是做强盗头的人,当下把自己一行几个一一做了介绍。
沈鹰举杯向严白虎敬了一杯,严白虎也豪爽的饮了下去,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了,六人你来我往的喝了起来。彼此之间也投机了很多,酒过三旬后,严白虎见时候不早,便起身道:“今日能认识各位兄弟,实是某之荣幸,今日还有其他事情,过几日必当登门拜访。”
沈鹰也豪爽的把自家的地址,告诉了他,并表示随时恭候大驾,严白虎也就向沈鹰众人告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