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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魏早苗办完了父亲的丧礼,决定与菲尔一同前往法国。
“小姐,我总觉得这样的决定很”很不妥当!
季嫂站在早苗身旁,愁著脸,心里担忧得不得了。
能让小姐跟著一个陌生男人走吗?她怎么想,怎么不妥当,何况,要去的地方又是遥远的法国,若发生了什么事,会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
唉若不是为了魏家的产业,也不会
“季嫂。”见到季嫂愁著脸,早苗知道她担心。“啊!季嫂,你该染发了,瞧瞧你前额这几丝白发,看起来不知多苍老厂几岁。”
挤眉弄眼的,说不出有多么调皮的模样,这是标准魏早苗式的安慰法。
她虽生在有钱家庭,个性古灵精怪,有时不好伺候,但体贴下人的心是有的,尤其季嫂又是将她给带大的人。
“小姐”她安慰人的方式实在太逊,偶尔还会教人吐血,然而,季嫂却相当感动。“我知道你是拚命的希望我放心,但是眼看你就要到法国去,而且又跟个外国人,我实实在”
话没说完,季嫂就再也说不下去,开始抽抽噎噎地低头掩面而泣。
“季嫂。”早苗上前,张开双臂一把抱住她。
“我知道你担心我,因为你从小就疼我嘛!但是我这么机灵,平常也挺强悍的,我不去整人、刁难人就不错了,谁能欺负我呢?”
“了解你吗?这么多年来,哪有什么刁难?你照顾我们还比较多。像上回,司机老吴的女儿生急病住院开刀,医葯费还是小姐先垫付的。”
“嘘都过去了,还提这些做什么?”早苗又用力抱了季嫂一下,几秒后略退开一步。
“我承认我不喜欢爸爸所留下来的股权,我不喜欢去接魏氏的工作,我有我想去做的事,我希望能照著自己的理想去走属于自己的将来,但那毕竟是爸爸所留下的呀!何况魏氏还有那么多的员工,若真收起来,或倒闭了,那些员工的生计怎么办?”
季嫂无言,仅能用渐蓄满泪水的双眼望着她。早苗朝她笑笑,笑容里有些许的无奈。
“我无法看着魏氏倒闭、无法看着员工因失业而陷入恐慌,所以,我应该跟他合作,我相信如果爸爸仍然健在,也不会反对我的决定。”
“小姐”季嫂抖动著双唇,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
“我会不会把自己说得太伟大了些?”昂起脸来,早苗的笑容里沁著一贯的倔强。
这个冷笑话,听在季嫂的心里一点也不冷,她甚至被逗笑了。
“怎么会?在我的眼中,小姐一直是很善良、很伟大的人。”这次换季嫂上前,张开双臂抱住魏早苗。
两人互相安慰了一会儿,早苗将脸倚在她的肩上,就像小时候一样。
“季嫂,你放心吧!到了法国,我会像妈妈一样坚强,她也是独自一人由香港到台湾来生活,然后才嫁给了爸爸。”
虽然在她五岁那一年,母亲就过世,但小小的早苗脑海里始终没忘记母亲恬静温和的脸蛋。
“你一定能的。”季嫂吸吸鼻子,带著浓浓鼻音道:“我相信,小姐你一定能和夫人一样坚强的。”
两万五千英尺的高空,豪华的私人飞机无声息地划过天际,穿梭在云层和云层之间,以著乎稳的速度掠过亚洲上空,依照航线的指示,慢慢接近欧洲大陆。
“你还没说,我跟你回到法国之后,要为你做什么?”坐在舒适宽阔的座椅上,早苗有点不自在地看着与她面对面而坐的菲尔。
再一次见到他,她的心又不试曝制地狂跳著,很难不去回想起那天的吻。
极缓地,菲尔放下手中文件,微微勾起嘴角。
“你会做什么?”他笑了,哪怕笑容在他的脸上一向不多见。
他动了心,对于她,非常地,他知道。
“如果我说我什么都不会呢?”他瞧她的眼神,火热得让她不敢呼吸,就怕心脏会由嘴里蹦出。
“不可能。”菲尔摇摇头。
他看着她,眸光加深了几分,嘴角的笑意突然消失,炙烈的眸光晕上一层蛊惑人心的光芒。“至少我觉得有件事,你做起来一定会分外称职。”
当他的女人,她绝对会百分之百称职,因为不需忸怩矫作,她已非常吸引他,甚至轻而易举就引起他的兴趣。
“瞧你说得这么肯定,你又不了解我,怎会知道什么工作让我做起来会称职?”早苗噘著嘴说,脸上表情丰富。
想了下,她又接著说:“我觉得,还是先谈好你到底要我做什么,听说你有一大片望也望不到尽头的葡萄园,我想,我该先表明,我不是农夫,不懂得什么耕作的事,所以,别要我下田去耕种。”
从他一整天的谈话中,她偷偷听到了关于他拥有著一大片一望无际的葡萄田,和酿造最顶级气泡香槟酒的酒厂的事。
菲尔的双眼略眯了眯。
“我看起来像是这么残忍的人吗?”让她下田去耕作?不,他怎么舍得?
“这可很难说喽!”总之,她的前途茫茫,这是她唯一脑葡定的。
菲尔望了她一会儿,突然笑出声来。
“怎么了?你对自己突然没厂信心吗?还是总算变得务实、认真起来?”
早苗觑了他一眼,转过头去一阵嘀嘀咕咕,听不真切她说了些什么,一会儿后,才将脸又转了回来。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有虐待狂?”她绷著脸,尽量让自己的神情看起来非常严肃。“何况,我们中国话里行一句讲得非常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什么意思?”菲尔微眯起眼。
“就是说世界上没有那么好的事,如果有,也跟被雷给劈中的机率差不多!”
“是吗?”瞄了她一眼,笑容重新回到菲尔脸上。
懊告诉她,就是有这么好的事吗?
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当他告诉她,他想娶她当妻子,要她当他的女人时,她脸上会有何表情?惊讶?惶然?兴奋?抑或是被吓傻了?
总之,不管是哪一样,菲尔都觉得,应该是非常有趣。
天晴晴,风轻轻,阳光、草原和花香,蝶儿飞、鸟儿唱,人间仙境,诱人徜徉。
不料
“啊!”突来的呵欠声,破坏了这一切的美感。
低著头拚命地刷呀刷的人,早已无心欣赏这一大片美景,手中每刷一下,她的小嘴里就吐出一声叹息来。
“就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果然!果然!”早苗拉高一边袖子,转向一旁,继续滔滔不绝地叨念著:“你的命还真好!绝对是上一辈子烧了奸香,才能在这一辈子让本大小姐亲自动手帮你刷身子。”
一边刷,她一边轻抚著,就怕摸错了地方,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没错!她在替马洗澡、帮马匹刷鬃毛。
也没错!她已到了法国,到了以盛产葡萄闻名的艾贝内,到了这个绿意盎然、诗情画意的城市,住进了菲尔亚丁罕的大宅子里,当起了宅子里的女佣。
被可恶吧?那个男人居然要她当个清理马房、照顾马匹的女佣!
“好了、奸了,你的嘴里别老是呜呜呜呜的叫,我不比你好到哪儿去,好歹你也得原谅我是个生手,新手上路,总得给我一点点适应的时间吧!”早苗继续唠叨,卷起的衣袖因刷动的关系,早已湿了一大半。
包该死的是,那个拽得要死的男人,居然在抵家的第一天,将她丢给管家雷诺后,就到酒厂里去住了一星期。
据雷诺的口述,帮马匹洗澡刷鬃毛这份差事,还是他亲自指派的。
一想到这儿,早苗就忍不住压低脸,朝著地上恨恨地咒駡了声。
一该死的男人!臭男人!死男人!总有一天,我—定要让你去洗马桶。一想起了整整一星期没儿到的人,早苗心头忍不住忿忿然,手发泄似的一使儿,奋力一刷的同时,她这才想起自己是在刷马鬃。
或许是被扯痛了鬃毛,马儿一阵嘶鸣,反射性的跃起前足踢蹭,魏早苗吓呆了,根本连反应都来不及,更别说是闪开。
“你在搞什么!”千钧一发之际,一双行力的臂膀倏地由后往前一探,将她给拉进怀里。
是菲尔。
由于在台湾滞留了一段时间,一回到法国,他就在酒厂里忙到今早,一回到庄园,第一个就想起她,想看看她在庄园里生活适应得如何。
谁知,他才一踏进马房,见到的就是这足以让他心跳停止的画面!
“就算你不喜欢我分配给你的工作,也别不要命地故意去做些自杀的行为。”
想到方才马儿跃起的前足,要是真踢踏上她的胸口,不死恐怕也只剩半条命,菲尔心口的跳动,差点因此停止。
“我、我”早苗一时无言以对,不仅因为被吓着,还有难以适应他的突然出现,他的手甚至还掌在她腰间!
“嘘没事、没事了,黑雾。”硬是压下心口的恐惧感,菲尔深深瞅了早苗一眼,腾出一手来落到马匹的颈背上,安抚著躁动的马匹。
没多久,马匹很快静了下来,双脚不再踢蹭,乖乖地任由菲尔轻抚马鬃,并且摆动著马头轻触著他的手臂。
这一幕让早苗看傻了眼,虽然嘴硬,但她的确更加佩服起这个高高在上、羁傲不凡的男人了。
“你的刷子扯痛了它的鬃毛。”
早苗咬著嫩嫩的红唇,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脸越压越低,视线落到手上的凶器,是柄木梳,专梳马鬃用的。
当然,罪过并不在梳子上,而是在她,因她的分心。
菲尔本想奸好的训她一顿,然而在见到她一脸愧疚,将小脸压得低低的同时,他还开得了口吗?
于是,他轻轻一叹。
“黑雾是匹名驹,它有著不凡的出生背景,父母亲都是赫赫有名的冠军马,只要你跟它相处久了,就能知道它的灵性,它喜欢人家轻抚它的马鬃,但却不能扯痛它,否则只要它轻轻扬蹄一踢,被踹中的人就算好运不死,恐怕也只剩半条命。”
他说著,声音低沉好听,让早苗忍不住抬起头来。
望向他,她喉间咕咕哝哝了许久,仿佛是空气卡在喉头,再深吸了一口气,终于,她让声音挤出了咽喉
“我不知道,也不是故意的。”她明明很气他的,却低头了。
解释干嘛?魏早苗有点气自己,然而,当她的眸光落在他的黑发上,见到了他脑后随意扎著的宝蓝色发带时,她却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很快地,她又赶紧抬起手来,捣住自己的嘴,隐忍得很难过,为不能好好地开怀大笑。
她发觉了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足以让她开心上好几天!
黑雾是匹名驹,它有著不凡的出生背景,父母亲都是赫赫有名的冠军马,只要你跟它相处久了,就能知道它的灵性,它喜欢人家轻抚它的马鬃,但却不能扯痛它菲尔的话不断地在她的脑海中盘桓回绕。
他也有著一头及肩的长发不是吗?不凡的出生背景、赫赫有名的家世、倨傲的神情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过,他和黑雾好像呀!
思若是不小心扯痛了他的黑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会抬脚踢人?
茱儿是早苗到了艾贝内第一个交到的朋友,虽然她同样在亚丁罕家里工作,不过负责的是厨房里的杂事,而她的父亲则是厨房里的大厨。
“早苗,你看我偷偷的帮你拿了什么东西来。”茱儿的英文不是很好,但还能沟通,因为她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不像其他人总是一口哩噜哩噜,听来浪漫却难懂的法语。
“又是什么好吃的吗?”停下手上的工作,早苗抬起头来,用戴著塑胶手套的手抹去额角的汗滴。
这一星期来,她在庄园里生活得快乐吗?
当然不!她连最基本的沟通都很困难,因为她—句法语都不会说,偏偏这庄园里的人又有著该死的法国人的骄傲,大家都不说英语,所以
唉还好有茱儿在,她们年龄相仿,又能用英语沟通,所以几天下来,她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你刚离开马厩吗?”看着她浑身湿了一半,茱儿先抽出放在腰带里的一包面纸,递给她。
早苗伸手接过。“谢谢。”抽出几张往脸十擦了擦。“你还没说,你带了什么东西给我?”
还好茱儿三不五时拿东西喂她,否则她都快要饿死了。
菲尔不在的这几天,她都跟大家一同用餐,餐桌上的传统菜肴,通常是一大锻一大锅的炖牛肉,光想到就忍不住要吐,她哪还吃得下?
“喔,对喔!你看我差点就忘了。”茱儿神秘兮兮地抖抖袖子,将藏于宽大袖子里用白色手帕包著的东西拿出来,递给她。“是刚烤好的香酥南瓜派喔!因为这一两天爵爷都在家里,所以爸爸特别做的,听爸爸说,爵爷从小就很喜欢吃这种南瓜派,尤其是他做的。”
“喔。”原来他还在呀!
早苗的心忽地一跳,从那天发生马厩的事情之后,时间不知不觉地又过了两天,这两天,不管从早到晚、还是从晚到早,她都没再见到他,害她以为他又到酒厂去了。
“什么喔,你应该要赶紧吃吃看呀!”茱儿催促著,用一对蓝得发亮的眼瞳期待地望着早苗,不用说,当然是希望从她的口中听到赞美,虽然不是赞赏她,但做派的人是她的爸爸,就算仅是沾沾光,她也同样开心。
不用说她期待的眼神了,光是她的贴心和善良,早苗就不得不赶紧张口,好好的品尝—下手中的南瓜派。
“恩,真的很好吃耶!”咬了一口,她的双眼立即发亮。
“就说吧、就说吧!”茱儿骄傲地昂起胸膛。“爵爷每次吃都赞不绝口呢!”
“喔。”早苗应了声,没再搭腔。
茱儿突然靠了过来,提肘顶了顶她。“说真的,早苗,你觉得爵爷帅不帅?”
早苗差点让南瓜派给噎著,掹拍胸口,咳了好几声,差点咳出泪水来。“你干嘛没头没尾问这种问题?”要吓死她吗?
不过老实说来,他确实很有看头,撇开他的能力和足以让人折服的财富不说,光那一身皮相,就足够让许多女人目不转睛,视线随著他打转。
他高壮挺拔,他风姿卓越,他威信自然流露,他眸光深炯迷人,他俨然是个男人中的男人。
“人家想知道你们东方人的眼光与我们一不一样嘛!”双手撑起了圆圆的脸蛋,茱儿笑得天真无邪。
早苗三两口将手里剩余的南瓜派一占脑儿的全往嘴里塞。“怎样?他是你心目中的英雄吗?”
她猜,应该是,因为茱儿的神情,已说明了—切。
“难道你不是吗?”由于嘴里塞满了东西,早苗的声音听来不清不楚,呜呜咿咿的,但是茱儿大抵上还是能猜得出她说了些什么,答道。
“为什么我也要是呢?”她终于将嘴里的东西完全咽下。
早苗在欺骗自己,事实上,早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将他的身影给烙进了心坎里,更别说他那令她脸红心跳的一吻。
“你们东方人的眼光果然是与我们不同的。”茱儿将早苗的话曲解成另一个意思。“你不知道,在法国,迷恋爵爷的女人可多著呢!”
“喔?这样不足很好吗?不用他主动出击,就行投怀送抱的女人,不过我还是不得不怀疑,她们喜欢的是他的人,还是因为他很有钱。”
全是酸味,若她肯用点心思,更认真的扪心自问,便不难发觉自己翻倒了心里的醋缸,酸得足以呛死人。
早苗的话让茱儿忽地一怔,随后,她突然伸过于来,猛地—把拉住她。
“你这些话最好尽量别说,万一让其他人听见的话,就”
仿佛她说了什么大不敬的话,茱儿翘著嘴,脸色不好看。
“怎么了?”说说也不行吗?难道,菲尔这个名字在艾贝内这块土地上,真如神祗一样,让人尊敬得连说句气话都不行?
“总之,在这里,大家都是非常非常尊敬爵爷的!”若不是因为这阵子的相处,知道早苗爽朗直言的性子,莱儿可能会因她的这席话而不与她来往。
在艾贝内,有一半的人部是靠亚丁罕家族养,有一部分的人在酒厂里工作,另外一大部分则是配合著种葡萄,菲尔可以说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但,这并不是菲尔真正受到尊重的原因,而是因为他真的对这里的人很好,不仅每年分派给大家可观的盈余,还在这里盖医院、建学校,开路、铺桥,真正照顾这块土地,爱著这个家乡。
望着茱儿,早苗一时找不到话应答。
“爵爷喜欢的人绝对能在这里生活下去,换句话说,若是他不喜欢的人,也绝对无法在这里生存。”茱儿加重补充,眸光一飘,正好落在远处一个壮挺的身影上。
早苗随著她的目光移动,微微地蹙起了眉结。
是他!那个她们正谈论著的人菲尔亚丁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