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心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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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因为他是慕家的独子,他的人生更像是已安排好的,只能照着剧本走。他是家里长辈的傀儡,在疼爱他的背后总夹杂着长辈们自己的爱欲和权利欲,至于他真正在乎的,从没人替他想过,他也从没想要争取饼;遇到子榆之前,他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子榆闯进了他的生命中,纯属一场意外。

    他一个留级生和学校模范生一起离家出走七天;回来后,子榆未婚怀孕,他被子榆的父亲提告,然后他们在一笔巨额交易下和解,条件是二十三岁的他必须娶十八岁的子榆。

    为了他的妻女,他第一次自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有应该负起的责任,所以他同意奶奶的安排到美国读大学。谁知,八个月后,他被告知他的孩子在他家的医院早产过世,老婆离家出走。

    他觉得自己被命运狠狠揍了一拳,为了找出真相,他离开自己的原生家庭,在外公的资助下,建立了汇融集团。

    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子榆的下落,那是因为他心底一直深信,他和子榆之间,应该不只是因为年少轻狂的一场性事所衍生出来的一场人生闹剧。

    可他真的能肯定吗?

    这六年来,他像独自定在幽暗不明的迷雾中,不知道自己曾经相信的是否到头来却骗了自己。

    他知道自己应该和子榆谈一谈,可她的态度夹杂着不安和抵抗,他不知道她到底在怕些什么,即便他知道她心里确实有着恐惧,但他知道,除了躲他,她怕是不会多透露一个字了。

    但他还有子榆的阿嬷。

    那晚,他要从她家离去时,他从阿嬷的眼神里看到深深的无奈;他知道,想要弄清楚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能从阿嬷那里探知了。

    十分钟后,他把车停好,独自按着门铃。

    子榆的阿嬷来开门,抬头看了他一眼。“来啦。”随即让他进屋去。

    茶几上有着花生糖、芝麻糖、腌渍酸梅和一大杯白开水。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东西,不觉笑了起来。

    “阿嬷,你还记得啊。”

    “阿嬷当然记得,这些都是你爱吃的东西。”

    他先尝了一颗酸梅。没错!这是她老人家自己腌渍的酸梅,酸甜软q。

    还透着一股花香。好久没吃到了,真是怀念啊。

    “阿嬷,你还在自己腌酸梅啊?”他随口问问。

    “小欢欢喜欢吃嘛,家里也很少买什么零嘴,所以我就腌个一大罐摆那儿,她想吃就自己夹来吃。”她解释。

    听到女儿跟自己的相似处,他显得很开心。

    来好婶指了指冷气和饮水机,很平静地说:“这些都装好了,谢谢你。”

    “阿嬷,我才应该谢谢你愿意让我帮忙。”

    “听到你这么说,我心里有好多感慨。我只想问你一句,你要她们母女吗?”

    慕风语带保留:“眼下这状况,恐怕不是我一个人的意愿便能成局的,不是吗?”

    “那份离婚协议书,你签字了吗?”

    “没有。”

    “为什么不签?”

    这问题来势汹汹,逼得他不得不说:“我不想糊里糊涂作下决定。”

    “很好。你今日找来,就是为了知道真相,知道真相后,你就可以立即决定要不要签字,是这个意思吗?”

    他是这个意思吗?似乎又不尽然。

    “阿嬷,你很清楚,我有权知道所有的真相。”

    来好婶不喜欢这个答案,可是,她又不能勉强他,只好叹了一口长长的气。

    “唉,好吧,谁叫你有权利呢。”

    来好婶将思绪拉回几年前,娓娓道来子榆刚嫁入慕家、她还在菜市场卖鱼的时候——

    “阿嬷?”子榆穿着孕妇装来到她的摊子旁。

    “唉,你怎么又跑来菜市场了,你明知道慕风他奶奶不喜欢你来。”

    “不管我做什么,她都不喜欢,也不差这一件了。”

    “吃饭没有?”来好婶看着孙女浮肿的眼皮和黑眼圈。“睡不好啊?”

    “昨晚脚抽筋,好痛!”

    “去看医生没有?”

    子榆摇摇头,她一点都不喜欢去慕风家开的医院。

    “不看医生怎么行咧,你看你这么瘦,是不是都没吃饭啊?”

    “我吃不下。”

    她怎么可能吃得下!她每天得刷洗六间厕所的马桶,还必须洗到光可见人的程度,餐桌上每餐都有她不敢吃、不敢闻到味道的羊肉。

    “吃不下也要多少吃一些啊,不然你肚子里的宝宝会长不大耶。”

    她抱住来好婶。“阿嬷,我真的好想死啊!”“唉,阿嬷知道你日子难过,偏偏慕风又远在美国,可是你一定要坚强的把孩子生下来。阿嬷看得出来慕风很喜欢你,我想慕风的奶奶也看出来了,所以才要慕风到国外拿学位当作娶你的条件。她算准了,慕风为了你一定会照做。今天她对你做的所有不合理事情,都是要让你自己知难而退、离开慕风,要是你不忍下来,你们就要被拆散了,那宝宝怎么办?”

    子榆听着阿嬷的话,哭得更伤心了。

    “我知道你不是慕风奶奶口中那种随便的低贱女孩,你是为了离开你那酒鬼兼赌鬼的老爸才会和慕风发生关系。可是子榆啊,有钱人家的饭碗不好端啊。”来好婶摸着孙女的头发。“孩子啊,你是不是后悔了?”

    “不,我不后悔。”

    她不是顾全面子才这么说。十八年来,他的父亲让她的生命有着不可言喻的难堪,虽然她有阿嬷的疼爱和保护,可是她依然觉得活得很痛苦。

    直到高一遇到慕风,他一直对她很好。

    他对她的好,慷慨得像太阳照耀大地一样,从来没指望她回报。他很珍惜她,那是她不曾享受过的感受;他宠她,让她觉得自己真的像什么宝贝一样重要。

    因此,她对慕风的感情一变再变,终至变得很复杂。

    有愧疚,有感激,当然也有日积月累堆砌出来的喜欢,怀了他的孩子,她很意外,可是并不后悔。

    来好婶轻拍着子榆的背,听她继续说。“只是,他的家人不喜欢我,最疼爱他的奶奶更是讨厌我;在他家,除了佣人,大家都忙,没人会和我说话,只有他奶奶每天对我冷言冷语和永无止境的嫌弃,啊,我真的觉得活得好累好累”

    “你爸是不是又到他家去乱了?”

    “上个月五号来找我借钱,我给了他一万,好久没看到人了。”

    “你爸怎么这样!三番两次上慕家去要钱,这样你要怎样在慕家过生活,人家怎么会看得起你!都是阿嬷不好,没把你爸教好,拖累了你。”

    来好婶一想到她那颓废的儿子,不禁悲从中来。也难怪子榆的妈会受不了而离家出走。唉,她不敢,真的不敢再往下想了。

    子榆最怕看见阿嬷掉眼泪,那会让她觉得心被撕扯成两半那样疼痛,却也会激发她的斗志;她发过誓的,她会保护从小照顾她长大的阿嬷,所以她用手擦掉阿嬷的眼泪。“阿嬷,不要哭,我们不要再想这些伤心事了,我会听你的话把宝宝生下来,乖乖等慕风回来。”

    来好婶望着自己苦命的孙女,很是心疼。

    “人家说女人是菜秄命,相信阿嬷,你忍耐下去一定会有代价,慕风一定会回来,等他回来,你的日子就会好过了。”

    “好。”她答应着。

    来好婶从围裙里掏出一百元,递给她。“既然人都出来了,去阿华那里买碗红豆汤来喝,瞧你水肿得多厉害。”

    为了不让阿嬷担心,她接受了阿嬷的好意,去卖汤圆的摊子喝红豆汤,可是喝在嘴里,却是咸的。

    原来眼泪往肚里吞是这么回事,在那一天,她便全懂得了。

    她不能哭!

    因为她要保护阿嬷,还有肚里的宝宝,如果她撑不下去,哭了,便会有三个人哭。

    她不想再过那种哭哭啼啼的日子了。

    所以,喝完红豆汤,她回阿嬷的鱼摊,讲了几个笑话给她听,然后带着笑容和她道再见。

    “唉,我哪里会看不出来她在强颜欢笑,为的就是怕我担心,她真是个贴心的孩子。时光过得真快,这一切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可如今,欢欢都六岁了。”

    慕风听着这些他不知道的事,拿起白开水慢慢喝着。如若不是如此,怎能平复心中对子榆的亏欠。

    来好婶替他续杯,继续说道:“我记得那天她虽笑着回去,可那个晚上,我就接到你妈妈打来的电话,说我们家子榆因为贫血在你家浴室洗马桶的时候昏倒,头撞到地板,已经被送到你家的德昌医院去。我赶过去的时候,孩子早产,剖腹产是个女婴,已经被送到保温箱了。子榆的头上缝了八针,我去看她的时候,她麻药还没退,我看她肚子和头上都是伤口,一个人孤伶伶地躺在床上,你家却没有一个人站在她床边。我忍不住哭了起来,实在很想破口大骂,可是我没有,我忍下了,一直忍到你的爸妈出现,跟我说对不起。”

    说到这个伤心处,来好婶忍不住又掉下泪来。

    我对你的爸妈说:“我等这句对不起等了一个晚上,足足四个钟头,你们对她的忽略也未免太彻底了吧?如果她一直醒不过来,你们要怎么跟我交代?怎么跟慕风交代?”

    你妈妈跟我解释:“亲家阿嬷,你不用担心,我们问过主治医师,子榆打了麻药还没退,才会到现在还没醒来。我们一听到消息就马上从台北赶过来,只是先到医生那里了解状况才过来这边,我们不是不关心。”

    “因为你妈妈看来很着急,所以我相信了她。后来,我接到一通警局打来的电话,听到你爸妈承诺会好好照顾子榆,我就离开医院,赶赴警察局。”来好婶一阵苦笑。“那个晚上真是热闹,子榆剖腹产女,她爸爸却酒驾肇事,把个老人给撞死了。”

    “后来呢?发生什么事了?”慕风问。他直觉后来发生的事一定和他的命运息息相关。

    “后来就是赔偿、打官司这类的事情。其实我当时真傻,就算我赶去警局也没用,我哪有钱和能力去处理他闯下的大祸;就连小榆和你结婚他坚持要收的聘金也被他拿去赌光了,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后来他去求小榆,求慕家所有他认为可以帮他的人。

    最后你奶奶答应出面解决,条件是子榆要答应把孩子留下,签好离婚协议书,编个说辞写封信留给你之后悄悄离开,还要签下保密协定:永远不说出这个秘密。她说她受够了和我们叶家的任何一个人再有任何牵扯。最后子榆同意了,可是她坚持要带孩子走。

    你奶奶考虑了几天,后来也答应了;她也确实遵守了约定,解决了子榆爸爸留下的烂摊子,所以子榆也签下了所有你奶奶要她签的所有文件。走前,你奶奶给子榆两百万,说是让她养孩子用,子榆拿过支票却没有带走,她把支票放在你们家神桌底下的抽屉夹层,然后我们就收拾行李离开了基隆,来到这里。”

    慕风抱着头。

    天啦!真不敢相信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来好婶继续说:“唉,我想,我们走得真是够远了,远到连子榆的爸爸都找不到我们。后来,听说他得了肝硬化,死在你家的医院里。他的后事还是你妈妈偷偷帮忙处理的。唉,说到底,我们终归母子一场,有机会帮我谢谢你妈妈。只是,他走了也好,大家都解脱了。”

    慕风红了眼眶,跪在她面前。“阿嬷,对不起,我回来晚了,我答应过你,会好好照顾子榆的,却让她的人生变调成这样。”

    “哎,这怎么能怪你呢。”来好婶拉起他。

    “我也不是怪你奶奶,毕竟有几个正常的家庭受得了子榆的父亲常常上门这样闹呢?但是阿嬷老了,也不知道还有多少日子可以陪在子榆身边。

    她才二十五岁,身边已经有个六岁的女儿,你想想,她还有很长、很长的人生路要走,我实在不敢多想,她一个柔弱的年轻女孩要怎么过她的下半辈子。我不敢劝她改嫁,怕人家不能接受欢欢。可我又不能叫她回头,你那个家要叫她怎么回去呢?也许,这个难题,阿嬷得交给你来处理了。”

    “阿嬷,我知道我该怎么做,只是请你帮我,千万别再跟子榆偷偷离开了。我七年前承诺过你的事,我再次跟你保证,我会做到的。”

    “好!阿嬷就再相信你一次,希望你不要让我这个老人失望才好。”

    慕风点头。“我明白。”

    “好啦,东西赶紧吃一吃,免得小榆回来问东问西,我们不能让她知道我今天告诉你的事,她会生气的。”

    慕风听话的开始吃起花生糖,只是不知怎地,吃在嘴里总有种苦涩的味道。

    他在四点多离开子榆的住处,独自开着车在附近的街道绕。他不知道子榆心里怎么想,但他确实知道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那就是他不能、不愿、也不想放手。

    可能是危机意识使然,子榆早早下班赶去接孩子;依旧是危机感作崇,她竟然有点担心欢欢昨天接收了慕风一大堆礼物,心里会偏向他,她今天竟破天荒开口问:“今天想吃什么?妈咪请客。”

    “妈咪,你今天中奖了哦?”“没有啊。”

    “今天不是欢欢的生日吧?”

    “不是啊。”

    “是你的生日吗?”

    子榆摇摇头。

    “那我们为什么要在外面吃?”

    她那稚嫩的反问,教子榆听来鼻酸。

    不过就是在外面吃顿饭,孩子还惦念着是不是特殊节日。欢欢原本可是慕家的千金小姐呢,当年坚持要孩子跟着自己,会不会是种太自不量力的决定?欢欢跟着她是不是得到了最好的照顾呢?

    “妈咪,你都没有听欢欢说话!”

    子榆蹲了下来,和女儿平视。“对不起,欢欢公主,请问,你想好要吃什么了吗?”

    欢欢举起手来宣布:“我要吃虱目鱼粥和虾卷!”

    子榆听了,不觉像泄了气的汽球。

    欢欢还很欢乐的说着:“我还要加很多、很多番茄酱!”

    子榆闭上眼睛。这几样食物她能不碰就尽量不碰,因为怕勾起不想忆及的往事。

    可教她最为难的就是这孩子长得像慕风也就罢了,竟连爱吃的食物都一模一样,着实让她有着深深的无奈。

    “妈咪,不可能吗?”欢欢小声询问。

    子榆轻轻吐了口气。“当然可以。我们走吧。”

    母女俩找了一家店,点了欢欢指定的食物。

    她看着欢欢开心地在虾卷上倒了番茄酱,让她忍不住想起第一次和慕风吃虱目鱼粥和虾卷的往事——

    那年,她高二,考完期中考正要放学回家,突然被人喊住“叶子榆,站住!”

    她没理会,继续往前走。

    可是,很快地就有人拉住她的书包,不让她走。

    她用力抢回自己的书包,转过身,看见和她同班的戴雪燕。

    “什么事?”

    站在雪燕旁的慧华说道:“什么事?你还在那边装无辜咧,真是恶心!你锋头很健嘛!又是网球社选手又是模范生,自以为了不起喔,知不知道我们雪燕姐老早就看你不顺眼了?”

    “眼睛不舒服应该去挂眼科,不是找我。”冷冷说完,她就要走。

    有人拉住她的头发不放,她冷静低语:“放手。”

    “我话都还没说完呢,你跑什么跑!”抓她头发的是戴雪燕。

    “我们没什么好讲的。”说完,她用力往雪燕的肚子一踹。

    雪燕痛得叫了出来,一群女生围上去对子榆一阵痛殴,雪燕站在一旁看着,警告她:“离慕风远一点,否则我天天找人打你一顿!”

    “住手!”喊的人正是慕风。

    “喂!这么多人打一个是在干嘛?走开走开!”慕风一下拉开那些围殴子榆的女孩。

    “你不要管这件事,这是我跟她的恩怨。”雪燕说。

    此时,慕风已经看清楚原来被围殴的是他网球社的明星球员叶子榆。

    “她要不是在教室k书就是在网球社打球,她跟你会有什么恩怨?”

    “总之,你不要管啦。”雪燕不想在这种情况下对慕风告白。

    “好啦,雪燕,看在我的面子上,算了。”

    “不成!”雪燕坚持。他的袒护让她更生气。

    “不给慕风哥面子哦?”他低声对从小苞在他身旁的小苞班说。

    雪燕赌气地摇摇头。

    “好吧!那我在这里正式宣布,我要追叶子榆,以后她就是我罩的人,你们谁敢欺负她就是跟我过不去。各位现在明白了吧?”他边说边拉起子榆。

    雪燕气得发抖。“走!”

    一群人都走光了。

    子榆拍拍身上的灰尘,捡起书包,重新挂回肩上,走了。

    慕风跟上她。“喂!不是吧,我刚帮你解危耶,你起码该谢谢我吧。”

    她不以为然地说了句:“多事。”

    “唔,火气很大喔,不然你说说看我是怎样多事。”

    子榆停了下来。“你干嘛骗我说球拍和社团桌上的鲜奶是给球员的福利?让人家误以为你对我有意思,惹得戴雪燕狂吃醋,才会每天找我麻烦。”

    “喔,原来是这么回事。不过这个美丽的误会我看是很难解释清楚了。既然你说这个麻烦是我替你找来的,不如我们将错就错,就当作是真的一对,那么,大家也就不敢动你了,你又可以回复你原本平静的日子了,你看怎么样?”

    “老实说,很烂。”她说,可是又忍不住笑了,真没想到他会想出这么可笑的馊主意。

    他笑着,还是走在她身边。

    她提醒:“我们住的地方是反方向,不顺路。”

    “我知道。可是老羊今天没来,我没人陪怪无聊的,不如我陪你回家。”

    “不要。”

    “别那么拗嘛,我刚救了你耶,你都不必回报一下喔,很没义气耶。”

    “我不想那么早回去。”

    他眼睛一亮。

    “我也是耶!还有,我饿了,你知道哪里有好吃的东西吗?陪我去吃点东西?”

    “好吧,我知道有一个卖虱目鱼粥和虾卷的摊子,东西好吃又便宜,我请你吃,我们就算扯平了,互不相欠了喔。”

    “随便,你高兴就好。”

    他们一前一后的走着,走到座桥上。

    子榆站在桥上望着快要落下的夕阳,久久都不说话。

    “在想什么?”慕风问。

    “我最喜欢站在这里看夕阳了,每次我都提醒自己,一定要努力看个够,因为,只要高中一毕业,我就要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

    “你要到哪儿去?”

    “我要考上大学,将来当个室内设计师,然后找个住的地方,接我阿嬷和我一起住,然后晚上打工,白天读书,永远永远离开这个地方。”

    “真教人佩服。原来你都计划好将来要走的路啦。”可他对将来却还是浑浑噩噩呢。

    她脸一红。

    见鬼了!她干嘛跟他说她心底的秘密。

    “走吧,你看到没?有很多人排队那家,就是那里了。”

    正要走。慕风拉住她。“你看,有人在画素描耶。”

    “那又怎样?”

    “我们请他画一张怎么样?”

    “那要付钱的。”

    “帮他开市一下啦,天都快暗了,都没人捧场,让艺术家饿肚子是很不仁道的。”

    “你不是也饿了?”

    “我可以等。让他赚一笔,也许他的晚餐就可以更丰盛喔。”

    因为喜欢他的说法,她答应了。

    他们就站在那里,让画素描的街头艺人帮他们画了一张素描画。

    画里的子榆穿着水手制服,短发随风飘扬,慕风看着她,两人相视而笑。

    “这张画给你。”

    子榆摇摇头。“带回去会被我爸骂。”

    “我真喜欢这张画,既然你不要,那我带回去了。”

    “嗯。”“走!去吃饭。”

    他们跑下斜坡,来到阿香食堂。

    “香姨,请给我两碗鱼粥,和一份虾卷。”子榆忙着点菜。

    慕风也没闲着,看见一张大桌子上有各式各样的小菜,他每样都拿了一碟,不知不觉整张桌子都放满了。

    子榆看了,有点担心自己的荷包。

    “拿这么多菜,你吃得完吗?”

    “我们不是两个人吗?”

    可她吃一碗粥就饱了,随后想想,算了,钱不够再来帮香香阿姨洗碗抵债吧。

    像是看穿了她的烦恼,他拿了一张千元大钞给老板娘结清了帐。

    “不是说好了我请客吗?”

    “请人家吃东西要有诚意。”

    “怎样叫有诚意?”

    “至少要亲自动手做,才叫诚意嘛。你得花点脑筋想想,要做什么给我吃。”

    她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无非是为了不想让她心里不舒服,她心里不觉有一块地方松了,他竟那么不着痕迹,第一次一起吃饭,就走进她心里。

    “天啦,这虱目鱼粥做得比我家的厨师做的还好吃。可是,你可以帮我拿一罐番茄酱吗?”

    她看着他,豪迈地在虾卷上倒了番茄酱,心里讶异怎么有人这么爱吃番茄酱。谁知,若干年后,她的女儿竟跟慕风对食物的古怪癖好一模一样。

    遗传竟是这般神奇,真叫人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