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季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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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十六日?纽约。

    气温三度。

    “生日快乐!单身快乐!”

    在暖气放送的房间内,吕滢滢脱去厚重的冬衣,穿着轻便的粉色无袖短上衣与棉质短裤,微湿的短发乱乱翘着,她戴着黑框眼镜盘腿坐在地毯上,一个人孤伶伶的捧着一个精致的小蛋糕。

    蛋糕上插着一根蜡烛,她坐在落地窗前,望着窗外微暗的天空,与倒映在玻璃窗上的火光,吕滢滢孤单的替自己过生日。

    今天是她二十七岁的生日。

    但身边却没有任何亲朋好友替她庆祝。

    因为她人在纽约,这个月要与此地的医院进行医疗交流,能替她庆生的家人全都在台北哪。

    唉~~只好将就点,自己替自己庆生。

    吹熄生日蜡烛前,她许了三个愿望。

    第一个愿望,希望世界和平!

    第二个愿望,希望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全都身体健康!

    第三个愿望希望早日找到好归宿。

    那是父母亲的愿望,她了解他们的期待,但她这些年一直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因为个性使然,生性孤僻的她,除了工作,其他时间几乎都宅在家里,哪来机会认识异性?

    至于医院里的男同事在那座白色巨塔里,她一直是被排斥的对象。

    因为她光芒太盛、年纪太轻,加上不擅交际、没有人脉,这样的她理应备受冷落,却幸运的一路受到贵人提拔,比别人得到更多机会,其他人只能看她一个人绽放光芒,相形之下变得黯淡无光。

    久而久之,医院里除了少数几个护士跟她较常往来外,没有一位医师肯接近她,只维持平淡如水的同事情谊。

    此外,她不谈感情的另一个原因是她忘不掉已逝的初恋男友——盛允浩。

    那场意外都已经过了六年。

    当年盛允浩死于纽约的暗巷里。

    经过警方调查,他很倒霉地在深夜遇上械斗,成为枪下冤魂。

    得知消息时,她人才刚到澳洲留学没多久,还在适应当地生活的她立即放下课业,飞来纽约帮他处理后事,把他的骨灰带回台湾安葬。

    他都死去那么多年了,可他对她的好,以及过去的甜蜜,她一直无法忘怀

    资质优秀的她,从国中起便跳级升学,进医学院那年,她才刚满十六岁。

    在周围全是二十岁大孩子的世界里,她就像乳臭未干的小女生,被人排斥忽视,但这样的她却有优于他们的头脑,一入校园便受到教授的青睐,延揽在身边特别指导。

    她是教授眼中的天才,却被同学视为眼中钉,取笑她是书呆子,她总是孤单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独自上下课,没有朋友。

    直到有一天,盛允浩出现在她面前,跟她聊天说笑。

    当时,她以为他就像其他人一样,一时兴起又想来寻她开心,但经过好几回的攀谈,加上他的体贴和善意的表现,让她逐渐卸下防备接纳了他。

    他不像其他人一样排斥她、对她冷嘲热讽,盛允浩就像她的保护伞,为她驱走那些异样的眼光,盛允浩是她在大学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然后过了一年,友谊进展成爱情,他们成为一对恋人。

    交往的几年里,他对她总是小心翼翼、疼爱呵护,他对她的温柔体贴还烙在她的心口上噢,别想了。

    生日哪,应该要快乐而非感伤的。盛允浩在天上也不想看见这样落寞感伤的她吧?

    吕滢滢从地毯上起身,将小巧的蛋糕放在玻璃茶几上,一手拿起银制汤匙舀了一口巧克力慕斯送进口里,另一手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有着浓浓果香的红酒。

    蛋糕配红酒,她赤着雪足在房间里晃啊晃,一个人把一瓶红酒喝了三分之一。

    她有点微醺了,脚步有些不稳,步伐轻飘飘的。

    蓦地,房间内传来细微的音乐声。

    她竖直耳朵,赶紧放下酒杯和银匙,跑去沙发拿起公文包,把手机翻找出来。

    “老爸,晚安。”俏臀黏上柔软的米色沙发椅,整个人像猫一样蜷窝着。

    只有跟家人谈话相处的时候,她才能如此放松,展现俏皮可爱的一面。

    “小滢,生日快乐。”吕父爽朗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你后天就会回台北了对不对?有空回家一趟吗?老爸帮你准备了猪脚面线,你有时间一定要回来吃喔。”

    “嗯,明天我一早的班机回台北,回去后可能先进医院开会,没事的话应该可以准时回去吃老爸的爱心猪脚面线。”这是吕家的传统,生日的人都得吃上一碗猪脚面线。

    经营餐馆的老爸手艺了得,猪脚炖得软嫩熟透、入口即化;面线则是挑选纯手工制作的面线,两者搭配起来,除了好吃还是好吃。

    “好,那要早点回来,除了猪脚面线,爸还会张罗一桌好菜,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喝酒了。”吕父平常不太碰酒,但家人生日或有什么特殊聚会时,一定会开心的喝上两杯。

    “老爸,我不喝金门高粱喔,你得帮我准备啤酒。”

    “知道啦,冰箱里的海尼根随你喝。”

    “我又不是酒鬼。”她顶多喝个一、两罐。“那就这么说定喽,有话之后再聊,帮我跟妈和小弟说一声,我好想大家。”

    算一算,加上出差这三个星期,忙碌的她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

    她好想念家人喔。

    “好、好,那我挂电话了。”吕父收了线。

    吕滢滢把手机放回公文包里,抓来米色抱枕抱在怀里,眼色迷蒙的望着窗外夜色,思念家人的情绪在心头累积涨满。

    她跟家人都住在大台北地区,其实要回去一趟并不难,车程顶多四十分钟。

    但身为医师,在医疗人员短缺的台湾,工作量本来就吃重,何况她又深受医院重用,门诊、手术排得极满,有时候忙到连睡觉都很奢侈,更别说休假回家了。

    偶尔想回家一趟吃吃老爸煮的菜、陪老妈逛街、跟小弟斗嘴打电玩,都得趁休长假的时候才有时间。

    如果可以,她非常希望能够多陪陪家人,不过她相当热爱她的工作,两者对她而言都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相信家人会体谅她对工作的付出,因为那是她快乐的泉源。

    她弯起甜唇露出一抹笑。

    可能是喝了红酒的关系,她感觉肩头上的压力减轻了,心情十分愉悦。

    她的头轻靠着沙发扶手,粉唇轻启唱起了生日快乐歌。

    happybirthdaytoyou~~

    happybirthdaytoyou~~

    happybirthdayto滢滢~~

    happybirthdaytoyou

    “滢滢,生日快乐!happybirthdaytoyou”

    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城市街景,盛仕赫身穿家居服,依旧掩盖不了他的英俊挺拔,他对着宽阔的山景低声呢喃。

    今天,是吕滢滢的生日。今年,她二十七岁了。

    盛仕赫从西装口袋掏出一张从网路打印下来的照片,温柔的目光落在吕滢滢那张遮掩在黑色镜框后娴雅柔美的脸蛋

    当年那个古怪别扭的小女生,如今已是颇有名气的心脏科医师

    她十六岁便跳级念医学院,七年的课程她只花五年读完。

    滢滢是个天才,他早就料想到了,以她的能耐绝对能够成功。

    在“盛允浩”死于非命那年,刚满二十一岁的她已经修完课程,提前毕业了,一毕业立即经由教授推荐,前往澳洲深造。

    那年,他在纽约,而她刚到雪梨没多久。

    他们各自忙碌,他忙着打工和读书,而她忙着适应雪梨的环境和学校生活,他们很忙但常保持联系,透过网路和电话传情,分享彼此的生活。

    那年“盛允浩”若没死的话,他们应该会在圣诞假期相聚,度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

    但“盛允浩”却意外身亡,这古怪别扭的小东西一定伤心极了

    以他对她的了解,这倔强的小天才,定是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奋发图强。

    他心疼而苦涩的想着,这六年来,她是多么孤单又辛苦的去撑起自己的世界,即便天分过人,但若非付出极大代价和心力,她绝对无法顺利拥有今天的成就。

    根据资料显示,二十二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归国,放弃在澳洲当地知名医院工作的机会,回到国内服务。

    她甫回国立即被“长辛医院”延揽。

    经过五年的努力,她的表现自然不在话下,短短几年间便从住院医师升任总医师,更于去年一跃成为最年轻的主治医师。

    她发表过的医学论点都深受医界肯定,参与或主导的心脏手术也都相当成功,在在证明她的医术有多精湛,能拥有今天的地位绝对是靠着实力,没有任何侥幸因素。

    她成就不凡,如今已是独当一面的心脏科名医,许多知名大医院争相延揽,但她不为所动,依旧待在“长辛医院”服务。

    如今他亦不再是贫困的盛允浩,而是“盛世皇朝”饭店集团的继承人。

    即便她不是个眼高于顶、计较身分家世的人,但他期许自己能够跟上她的成就,成为比她更强大的男人,替她扛起一片天。

    他会尽全力熟悉盛仕赫的一切,在集团里展现自己的管理长才,等一切稳当之后,他会回到她的身边,用真爱重新掳获她。

    “滢滢,相信我,很快的我会回到你的身边,你要等我。”

    修长手指轻抚着照片上的漂亮雪颜,他低喃着,声音因为过度思念而沙哑,神情紧绷。

    从盛仕赫的身躯醒转过来后,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这段时间,经过精心调养,他的恢复状况十分良好,几个星期前正式返回工作岗位,开始熟悉集团业务。

    一个如此庞大的集团管理起来着实不易,他早有心理准备。

    可真正接触后,他惊觉自己即便有了心理准备,却仍旧困难重重,几度令他感到无比挫败,濒临放弃阶段。

    若不是他的信念够坚定,十分盼望能和吕滢滢重新展开新人生,因而咬牙支撑下去的话,可能早已放弃了。

    所幸,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最艰辛困难的阶段撑过之后,一切开始倒吃甘蔗般的顺利进行。

    如今,他已能初步掌握相关事务,并积极投入事业版图的拓展计划。

    他的办公室在“盛世皇朝”饭店三十七楼,顶楼三十八楼则是他的私人住所,也就是此时他身处的地方。

    这间处所宽敞华丽,家具、家饰全都是进口货,昂贵而精致,还有独立出入口,十分隐密。

    这里的一切豪华气派,但却是一间华丽的牢笼,没有半点温馨感。

    每当身处此处,他总觉得特别孤寂。

    从这里,可以近看一一大楼,欣赏繁华的台北都会景致和淡水河暮色。

    他就像这个城市的王,将一切踩在脚下。

    他一直梦想能成为上层社会的菁英,如今竟不可思议地实现了。

    那么接下来,他要实现另一个梦想而那个梦想,已经越来越近了。

    甩去孤寂,他不自觉扬起唇角,冷沈的脸庞因为浮上笑意而柔和了几分。

    “少爷,你要的白酒。”仆妇端着酒杯过来,将白酒递给主子。

    “李婶,谢谢。”盛仕赫将照片放进口袋里,转身接过酒。“很晚了,你先去休息吧。”

    李婶,是他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在盛家大宅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他感觉李婶是个认真工作又不会乱嚼舌根的人,值得信任。

    因此,当他决定搬出盛宅,入住这间私人寓所时,他要求李婶跟着过来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少爷,喝完酒也快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呢。”李美蓉关心着,能受到少爷的信任,她工作更加努力。“明天给少爷准备烧饼夹蛋当早餐,少爷要喝豆浆还是咖啡?”

    “豆浆,我要喝老王豆浆店卖的豆浆。”

    “我知道,除了老王豆浆店卖的豆浆,少爷一律不喝。”少爷醒来后改变很多,现在的饮食习惯也和以前南辕北辙,过去非豪奢大餐不吃,现在则十分平实。“我明天会早起张罗,一定让少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