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文学

淡菊如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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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要吃饭,天经地义。就算不是天经地义,不吃肚子也不愿意。可以吃的饭多了去,不说西餐,只说本土的:米饭、饺子、面条、馄饨,粗着数,细着算,手指头绝对不够使。

    不管是北方的饺子也好,南方的米饭也罢,总归是要填饱肚子。这是最基本的,也是人吃饭的最初目的。就像我们的老祖宗,种植、采集、捕猎,圈养,合了归齐,就是为了那张嘴。到了现在,都21世纪了,人类还是改不了吃饭的毛病。饭还是要吃的,只是不再用笨法子了,换了新法子,要工作,挣money,而且还要琢磨着吃饱了饭,物质生活是满足了,还要享受精神世界。

    这精神世界还真不好说呢,因为它不像吃饭那么重要。但是如果压根没有它的话,这个饭还真是不怎么好吃(看,人类从单纯的吃饭到要好吃了,这该是多大的进步啊)。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实在是波澜壮阔,这人类的精神世界当然也跟着发展了不少。在我看来,它主要也就是艺术和文学。

    艺术分音乐和绘画。相对于吃饭来说,音乐就是喝水,自然简单,不可或却。人生下来,会说话。就会唱歌,从远古开始。先是吼,吼着叫着就会唱了,就有音符、有古琴、就有了音乐,人们唱着跳着、载歌载舞,别说,还真少不了,不喝水哪成啊。

    绘画呢,在我看来,就是色彩鲜艳的各种水果(不然,为什么学画的总爱用水果画静物呢,呵呵,看来英雄所见略同了),水果颜色鲜艳、看着养眼、吃着还香甜可口。您看,你吃饱了,喝足了,再来一个饭后水果,那水平整得,一下子就到小康了。

    说起文学嘛,种类多了,小说,诗歌,散文,杂文,呵呵,大餐这才开始呢。

    小说就是口味纯正的一碗肉,喜欢吃肉的人很多,我也是其中之一。或红烧,或清炖,或糖醋,肉的滋味,怕是尝了以后谁也难以舍弃。又是品种各异,猪,牛,羊,鱼,据说,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人类都敢拿来吃的。就像小说,不管哪种,只要你入口,那种醇香,那种浓厚,让你沉浸其中,欲罢不能。一路跟着走下去,和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不知不觉就迷上了这样的滋味,不小心您就吃成了一个大胖子了。

    杂文是一盘菜,比起小说来,实在不够纯正,可倒是什么材料都有。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肉虽然好吃,菜也不能少是吧?况且,菜的种类可比肉还多,吃腻了大鱼大肉,来一盘小葱拌豆腐,或者一盘西芹百合,煞是清爽。即使是一碟子茴香豆,咱也能下酒的不是?何况,您高兴了,尽可以把什么粉条、海带、黄花、土豆,一锅给烩了。这是咱的自由,想嘛说嘛,不用忌口的,忒自由,忒开心。尖酸刻薄是咱的专利,磨牙斗嘴是咱的爱好,保不齐,咱再整一个深刻一点的,就超越了鲁迅他老人家,那还真是说不定呢。

    散文是一道茶,适合于午后,临窗而坐,看外面淅沥的小雨,打了芭蕉。屋内,淡香袅袅,有如水的音乐缓缓滑过。捧一杯沸水香茗,轻啜浅饮:龙井、碧螺春、铁观音甚至茉莉、菊花、玫瑰,无不入茶。素衣女子,纤手轻握,微启朱唇,娓娓诉说:或清丽脱俗,或荡气回肠,或家长里短,或天马行空。字里行间,随意游走。饮罢,唇齿留香,敢情要比吃口香糖的效果还要好上许多。

    诗歌嘛,明明就是一杯酒了。相比其他种类来说,吃肉的多,吃菜的多,喝茶的也不少。可是酒呢,有人滴酒不沾,有人嗜酒如命。这样的反差,决定了诗歌的命运。也许是日日捧在心尖也爱不够的一朵鲜花,也许是墙角路边不屑一顾、任人践踏的一株野草。喜欢它的人,恨不得天天饮、餐餐饮、一杯杯的饮、一碗碗的饮、一坛坛的饮。有人喜欢白酒,绵香醇厚;有人喜欢红酒,甘甜可口;也有人就喜欢整点啤的,您能说不是酒吗?您能说人家写的就不是诗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白是诗仙,也是酒仙,且不管他饮的是什么酒,有好诗、好歌,也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本人喜欢唱歌,但是不喜欢喝水;喜欢吃水果,倒是也喜欢绘画;喜欢吃肉,也喜欢吃菜;茶嘛,只是茉莉、菊花一类的花茶,小女子性情,养颜嘛。对于酒,最爱极品干红,一人独斟,或二人对饮,即使没有烛光,没有玫瑰,微香入口,那也是微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