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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字的标题,实实在在只有三个字:“狗主人”
所以“狗主人”是文章中当仁不让的主角,或称主人公,一号人物。其他则都是围绕着他的配角,甚至是跑龙套的。请记住,这里要说的是一号人物,其他则属于摇旗呐喊和敲边鼓一类的。
看过一则报道:有一位男性公民出于自卫,不慎打死了一只狗。可不得了,狗虽一般狗主人却非同一般。于是人家要动真格的。
狗已经断气,不会汪汪几声提出什么条件,可狗主人是会说话的。于是狗主人“代言”:首先是赔偿经济损失;可不仅仅赔偿经济损失。报道中细节不十分详尽,只是津津乐道那狗发丧出殡时的规模、场面和气派。
从报道中推想,第一是赔偿财产损失,狗是花高价买来的。第二是他的爱犬居然让人家打了,丢了面子。虽然是狗,他家的狗非同一般,要为其恢复名誉,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向狗道歉。
尤其要紧的是第三。俗话说“打狗看主人”打狗是打给狗主人看的,你打了他的狗,他这个狗主人的面子和尊严也受到了伤害。他可不是平常人,位居一镇之尊,哪能马马虎虎的。狗主人的狗有人敢打,居然敢不顾他的地位和脸面!简直是示威,是打狗欺主,欺什么人也不该欺到他的头上。
因此,条件是更要公开向狗主人道歉,最恰当的形式就是在当地公开为狗举行葬礼,他的爱犬发丧时“凶手”要为死去的狗披麻戴孝。
镇子的街上熙熙攘攘大张旗鼓的发丧,有地方叫“发引”“凶手”借了白衣天使的工作服当孝衣穿,在唢呐和锣鼓的吹吹打打中为那只狗送葬。
虎生生的人成了狗的“孝子”一片喧哗;人的尊严受到侮辱、挑战,人们议论纷纷。不知道那“凶手”要不要手持哭丧棒,模仿孝子的涕泪滂沱、如丧考妣。
又不知道那只死去的狗如果九泉有知,会不会也于心不忍,过意不去,汪汪的叫道:“欺人太甚”!
西方新闻理论有一条:“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如果依此演绎便该是:“狗为死人带孝不是新闻,人为死狗带孝才是新闻”这列“浩浩荡荡”的发丧队伍里的孝子居然是人,又居然为狗披麻戴孝。这列“浩浩荡荡”的发丧队伍当然就是新闻了。
看热闹的人特别多,路人如潮。只是有笑眯眯觉得好玩的,有摇头晃脑的,也有怒目而视,用眼神表示打抱不平的。那写报道的记者便像是打抱不平者。
狗主人也许因此而尊严倍增,威望陡起,狗且如此威风,何况是狗主人呢。皇帝时候有“子以母贵,母以子荣”不知道这里究竟是狗以人贵,还是人以狗荣?是人增了狗的志气,还是狗长人的威风?
可喜的是,狗主人算还仁义,或者是说还有点法制观念,没有要求一命抵一命,为狗殉葬。
此狗主人绝对有没有想到,自己的同胞既然为狗披麻戴孝,成了狗的孝子贤孙,自己又是什么。狗主人一定是不晓得古人的教导:“唯人,万物之灵”“天地之性,人为贵”的道理“坐高堂”日子太久了,有些稀里糊涂吧。
有人说西方人是“狗道主义”讲究尊重动物,把狗看得很重,可也并不牺牲人的尊严求得对动物的“尊重”不知道这狗主人是奉行什么主义的。
另见一报道。虽不惊心动魄,然令人心寒、心酸、心碎,尤其是老人。一狗主人,母亲大人辞世时毫无动静,和往常一样悠哉游哉,吃喝兼玩乐。然而他的宠物狗不幸毙命,竟几日唉声叹气,食不知其味,酒不闻其香,玩不知所乐,穿不觉其暖;也许天空也不蓝了,树叶也不绿了,地球也不可爱了。狗主人懒洋洋、昏昏然,不想吃饭,不想喝酒,不想抽烟,甚至不想碰女人了。
年纪大些的人看此报道,一定是心寒、心酸、心碎的。会有人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儿子,还有人会担心自己的孩子也养起宠物狗来。
两回事,一个理,似乎同一狗主人的典型,把狗看得比人更可爱,更至尊。奇怪,既那般喜欢狗,何不便投胎狗的肚子里去为狗传宗接代?何苦让母亲大人辛辛苦苦十月怀胎。
喜欢狗的人愈来愈多,喜欢或不喜欢狗是各人自己的事。只是万万不要伤了别人。关在家里,爱怎样敬重都由自己,日日顶礼膜拜也没什么人反对,不危及他人安全是不会有人多事的。
有人把宠物狗当成“儿子”“女儿”称呼,自己做狗的“爸爸”“妈妈”把自己的父母当成狗的“爷爷”“奶奶”虽然腻味,乱了伦理,却也是各人的自由。
狗伤人的事屡见不鲜,常常有医生为之奔忙。万一自己的宠物意外遭了不幸又该咋办?尤其,如果狗主人乃非等闲之辈,家里的宠物有个意外,总不能效仿那个无法无天的狗主人吧。
关爱动物时千千万万不能让狗居于人尊之上,不管是谁家的狗,包括天王老子家养的狗,至少不能让人为之行披麻戴孝礼。不错吧!望那些狗主人千千万万、谨谨慎慎、宽宽容容。
年纪大了不太看书看报,没出息,尽挑些短小好笑的、稀罕的东西看。
听说有人编假新闻哗众取宠扩大报纸销量,这两则消息不会是编的吧。如果以讹传讹,便只有表示歉意。我相信世界之大无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