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记

电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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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序

    如果有人问学生什么时候最轻松,不少都会回答是考试以后,因为只有在这段时间中不会有繁重的作业,可以让学生细细地“享受生活”往日里风尘仆仆地赶去学校的学生在考试之后到底是怎样“享受生活”的呢?别人我不清楚,但我可以说一下我“最轻松”的一天。

    二、晨思

    早晨是一天的开始,也是一天最清静的时候。很奇怪,尽管是星期六,尽管考试也已经完毕,可是我却在很早的时候突然之间惊醒。

    很早的时候,我不知道别人把它定为哪一个时段,我是把它作为早上5时的时候。也许对一些人来说是太早了,我的父母就是一例——那时的他们还在北京等车回来呢,可我似乎是司空见惯,因为这种惊醒的次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当然这个“很早”是我看窗外而判断出来的,揉揉眼睛,抬起手:4时50分。“好像是早了一些啊”我睁着朦胧的眼睛,告诉自己“继续睡觉?根本就不符合实际,哪有醒了再睡的道理啊!”自己什么时候学会自言自语的?天知道!想那么多简直就是浪费脑细胞,还是想想自己可以干什么吧,反正不去晨练就是了,因为我连衣服都懒得穿。

    按照往常,我一定会打开音乐,弄得整楼都不得安宁。但是今天不了,以为我在桌上看到了一本似曾相识的书。说似曾相识好像并不贴切,毕竟房间里所有书都是经过自己这个严格的督察官的,只是这本书的确有些陌生。

    这是丁天写的玩偶青春,看封面就知道是学校借的。努力地回想了一下,才知道原来上个星期没还书,所以还在桌上躺着——尽管除了封面以外我一个字也没看。

    我从来都是认为看书恐怕是我最常见、最有效又最有意义的消遣时间的方法了,当然只包括我要看的书而已。翻开封面,里面有作者简介。我屑于看他那些曲折的经历,眼光落到了中间一段最短的小节,上面说他是北京作家协会的。

    北京的,作家协会的。这短短的7个字让我不至于厌恶他(确切地说是厌恶这本书)。不知怎的,自从去年去了北京以后,就还算喜欢北京。看到北京那些伟大的建筑,那里也有伟大的人物,尽管那是个阿猫阿狗都能去的地方,但是我对住在那里的人都有一种“敬”所以这样一个人自然不会被我“怠慢”了。再者,我很喜欢的一个老师就是作家协会的,对于又一个作家协会的工作者,我又怎么会讨厌呢?

    按照习惯,我又看了书的背面——上面有书的内容介绍。粗粗地看了一下,因为发觉又是关于爱情的。这让我感到有些疙疙瘩瘩的,也让我想起了一件算得上是有趣的事情。

    那是初一上半学期的事情了。那时图书馆刚刚建成,一开始在学校也是有一席只地的。一次我去借书,看到了一本流星花园,便拿起来翻看。不知什么时候,图书馆的老师突然走过来告诉我这书不适宜我们看,叫我放回去。于是我只好悻悻地走开,去了别的书架。

    自从看了热血校园纪事,我对关于校园的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到了小说类的书架旁,随手拿了本名叫电猫骑士的网的书。这本书看上去很有青春的气息,也比较前卫,又是与校园有关的,便不假思索地借了下来。

    到了家中慢慢阅读,才知道这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少都在讲情情爱爱的。

    过了一周,又在那个书架随手拿了本,回家一看,更是不堪入目,让人吃饭都有些倒胃口。这样的情况不禁让我想:流星花园是不让借,这种比它还“色”的书竟然能堂而皇之地借阅,真是世态炎凉啊!

    不过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我借书一定先看好简介。只是这本书似乎疏忽了。老实说,如果这封面上不是写着“一部半自传体的长篇小说”的话,我还真不会去借,这真是玷污了青少年的心灵。

    几乎整个上午就被我这样左思右想地耗费掉了。也许是有些不可思议,但我认为还是不妨相信一下,因为我这人本来就是奇怪,这倒确实是不足为奇的。

    三、车厢里

    对于我来说,双休日最大的无奈与乐趣就是补课了。我挺喜欢补课的,并且我所有的补课也都是我自己选择、要求的,但是让人受不了的是地方都很远。我一向都没有什么耐心,所以去学校的路上是我感觉最无聊的时间,尤其是星期六的补课,得在车上至少呆1小时,真是不被憋死也得闷死,无聊透顶!

    宣泄也没用,谁让是自己的选择呢?

    车子照例很拥挤,而车道上也不干净,有许多大型的货物卡车成了拦路狗,挡住了我的去路。每次都是这样,尽管是习惯了,但心里总是不舒服。如果在我旁边有一个认识的男生的话,我一定二话不说就揍上去!可惜没有。

    车子悠哉地爬着,给人的只有“没办法”

    “倘若车子空一些的话,我一定会看书。”我心里这样想。在我的包里有两本书。这并不是很唐突。了解我的人都清楚,如果他们什么时候无聊,想看书,总可以在我这里借到至少一本。带书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无论如何,在书包里,大人们说的“闲书”总有一本是呆在里面的,不管书包有多重。而我出游,书也是必备物,即使自己不看也一定会带上。

    今天带的书是玩偶青春和傲慢与偏见。也许有人会问玩偶青春你不是不喜欢看吗?是的,关于“爱情”的东西,我都是报以不屑的态度的(即使自己看了也觉得无所谓,反正都是人,多了解些,以后也能防一下色狼),但是这本书我确实想看一下。看了序,知道了这本书里的内容几乎是真实的。记得冰心老人说过:真实就是好文章(也许有些差错,我记性不太好,反正就这意思吧),我比较喜欢“真”的东西,所以考虑再三还是带来了。

    上次上课,老师说今天期中考试。我乐了,知道今天是自修课。若被我来说,是活动课也是正确的,因为即使是“活动”我也是以“静”来动的。恐怕有不少人已经猜到了。是的,我所说的就是这节课是“看书课”

    我相信有人会说我厉害,考试都心不在焉的。其实我干这些都是在自己考卷做好之后的。我成绩算不上好,但还能凑合。而且我考试一向很干脆:会的就会,不会的就不会,从来都不多花什么时间去思考的,这应该就是我成绩总是上不去的原因之一吧。

    另外的就是我和老师的关系还算不错,这样看书就更加不成问题了。我也觉得诧异,我每次补课的老师都对我相当好,有一个老师甚至还在读书的第一天莫名其妙地叫我留下来和她交谈交谈。

    那次交谈的确怪异。那时的我们都刚刚认识,就连老师的名字我都还没记住。本来想当作过眼的云烟的,谁知那个老师让我放学后留下来。我从来都没和这个老师交流过,原以为是说我上课的问题,可到最后她居然会说“你文笔不错”诸类字眼。弄得我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有写过文章给她吗?

    今天天气不热,天气预报昨天说今天最高温度是20摄氏度,可到了晚上说是13。2摄氏度,让人大跌眼镜。听说这可是突破了40年的记录了,要知道昨天的温度已经达到了31摄氏度啊。

    天气是不热,可车厢里太挤,都让我不但感到不舒服,还会热,有些不可思议啊!讲到不可思议,最近闹得轰轰烈烈的“非典”也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据说只要是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的都一律被关进医院两个星期,不管他是不是“非典”

    我感到这霸道了些,但这霸道也是无奈之举,谁让现在已经死了好几个人了呢?尽管中国人口是多的,但是死人总不是一件好事,而且现在国际上也有了这个毛病,可见它的危害之大。

    终于,慢吞吞的车子终于到了。唉我确定,这次一定又迟到了

    四、补课

    不出所料,我果然又是迟到分子之一,不过这次值得庆幸的是第一节英语课的听力还没开始,至少不会无缘无故被扣个20几分。记得前几次迟到我听力都没听见,还好我听力还不错,再加上学校也经常训练的缘故才没有拉下去。

    这次的英语听力像听机关枪一样,若不是学校的期中考试和这一样,都是机关枪型的,我也许还真不能适应呢!

    看来这次英语考得不错嘛!当然不是咯。因为我们区教的是老教材,不是新世纪英语,所以不少语法我是根本没听说。老实说,若不是我听力还行,我一定是“大红灯笼高高挂”了。尽管喜气洋洋的,可家长可不会喜欢这样的红色,这种喜庆还是少来来为好。

    在学校,我和英语老师关系不错,经常“没大没小,没上没下”可这个老师我却不喜欢去接触,因为她太“秀”了:声音细细的,头发长长的,优雅地披在肩上,一看就知道是个“贤妻良母”我这个人大大咧咧,哪会和这样的淑女合得来呢?而她也一定不会喜欢我的嘛。

    第二节课是语文。说到语文,我就不行了。别看我平时没事喜欢写写,但语文的基础实在是差得可以,所以每次语文考试我总是哆嗦。我的记性还行,但就是没什么信心。我的同桌经常安慰我,要我有点自信,可我就是“不听他的劝告”始终没有什么自信心。往常我都不表现出来,其实我的自信心是严重缺乏的。

    这次语文基础还算容易,就是自信心不充足,看到这些题目,心里就会咯哒一下往下掉,这重量可不是盖的,自己有数目。我总发觉这些题目总是喜欢和我作对,我们就好像是仇家一样,心里会无故出现疙疙瘩瘩的迹象。

    说到最让我放心的就是数学了。我的数学一向很不好,但因为因式分解的题目我上个学期就学过了,掌握得也不错,自然不会有问题。90分钟的考试时间,我只用了30分钟就顺利完工:完成了做、检查和复查。

    我想是早交中正确率最高的一个了,至少有一题有许多人错了,但我对了。不过我无心顾及这些我并不关心的东西,我说过,我要看书的,而且我也暗自要求自己要把玩偶青春看完。

    这本书写的是长篇小说,但只有200多页,对我来说,一个小时解决它足够了,况且又有少儿不宜的东西在内,我一定不会很仔细,也许30分钟就足够了。

    这本书其实真的不错,我很喜欢书里面丁天与老师、朋友之间的瓜葛,但是看到第10、11章时,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尽管后面的东西并不怎么样,但是由于前面的东西太会让人起鸡皮疙瘩,以至于让我后面的也无心阅读下去,只好草草收场。不过我之前的内容读得很认真,因为我有些“崇拜”丁天那样的个性。

    从书中看来,丁天是个很漫不经心的人,和我差不多。他平时胆子不大,但是遇到某些事情胆子却特别大,说实在的,我佩服他这种胆大包天的行为。可是让我遗憾的是他做得不够绝,因为我认为如果我是他,那时一定一个耳光打过去了(此人是谁就免了吧,说出来表明了我太心狠手辣了),我有时可是个情绪浮躁的家伙,尤其是我不顺心的时候。这样看来,许多人说我有暴力倾向果然没错(我也从来没否认过)。

    五、逛街

    放学后,母亲带我到四川路买衣服。

    我的衣服算不上很寒酸,但是母亲老是唠叨着说我的衣服太少,许多都穿不下了。于是,没法,只好和她去逛马路了。

    这样听上去好像是母亲自己要花钱的味道。别不信,我对自己的穿着还真没讲究,能穿就行。而且我不喜欢买衣服的理由除了逛街腿酸外就是我对衣服的要求“高”

    时下正在流行紧身的衣服,而好动的我自然不会喜欢穿这么短,这么小的衣服咯(这样母亲又有一个理由说我怪了)。你想想,打篮球衣服那么紧身那么还打什么啊,打得不爽还不如在旁边休息来得自在呢。

    我这人就是爱运动,尤其是出汗的运动。我不认为身上满是汗臊臭很好玩,只是从小我就像只猴子一样停不了,习惯了,长大也就改不掉了。于是我要的衣服至少得符合宽松这个要求,其次也就只有两个,一个是有拉链的,一个是要有帽子。

    如果遇到我哥这样的,一定会去注意衣服的品牌,但我对服装的品牌却特别不感兴趣,认为衣服只要我喜欢,只要能穿,管他什么牌子的。“反正衣服本来就是为了穿的,又不是刻意去给人看的。给人看的我还穿什么,手拿出去不就得了?”

    这次我又尝到了不追随流行的苦头,整条四川路的商业街,可以如我眼睛的都屈指可数。那些因为品牌出名而可以自己出店的地方我都是用走马观花式的观看,因为结论都是一样的:太小,不喜欢。

    母亲一边给我看她看上的衣服,一边摇头,然后会说:你太疙瘩了。接着无奈地走向后面一家店。

    其实几乎所有有名气的店里面的衣服都半斤八两。哦,对了,刚才忘了说,我也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喜欢单一的颜色。所以,这样的衣服就更加少得可怜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有我满意的衣服的地方:一个正在搞促销的廉价商店。

    这样说起来,我似乎很为我母亲节约钱财。事实上不是,只是别的衣服我实在是看不中,只有这里的衣服让我最满意。促销就促销吧,尽管觉得到这里面去买衣服的人都很小气,但小气就小气好了,这样我有衣服穿了啊,对不对?按照我的一个同学的说法,就是:不买白不买。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9时了,算算我们已经走了3个时辰了,商店里的人变得非常少,有些商店也已经关门了。我才管不着,照样乐此不疲地和母亲一起走(与其说是一起走,不如说是母亲带我走)。

    我不知道这样走下去明天的腿会不会酸,就是觉得既然来了就豁出去了。于是便没有反抗,除此之外,我也懒得和母亲争吵,也许是平时吵得太多的原因吧。我说过我“没大没小”反正只要有人和我意见不和,我就是会吵,从来不留什么情面,习以为常了嘛。

    最后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走完的,只知道到家已经凌晨左右了。累,但是难得轻松的“假期”放过了怪可惜的,你说是不是?

    六、后记

    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有时候空血来潮写一天、两天,等到下一次的“涨潮”之前的一般已经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