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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多喜欢出书,这是一个传统。藏之名山,传之后世么!谁不想百年之后还有人记住呢?正像我的老乡曹丕说的: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也。
现在出书,大致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出版商主动找上门来求作者出书,一种是作者自己联系出版商出书。前一种情况下出版的书,往往一版再版,非常畅销,甚至出现盗版现象。作者也跟着因书而贵,名利双收。后一种情况多发生在无名作者身上,或者著名作家在未成名时。无名作者出书,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所出之书内容确实很好,质量确实很高。还有一种情况是,内容不怎么样,自己没有自知之明,为了装点门面,勉强自己出书。或者为了评职称,不得已硬着头皮出书。不管怎么样,无名作者出的书,因作者没有名气,书也跟着受连累。即使是内容很好也不会有多少人有兴趣光顾,因为不少好书还没时间看呢。
我对出书的观点是:如果不是确信自己的书质量很好,还是能不出则不出。因为我们五千年的文化遗产已经够丰富的了,所出之书也早已汗牛充栋了,完全没有必要再给我们的子孙们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假如我们一不留神又制造垃圾,更是上愧于列祖列宗,下对不起子孙后代,遗害无穷。不仅给别人找麻烦,自己也弄得精疲力尽,何苦来哉?
我虽然没写出什么东西,平时也偶尔舞文弄墨,在我们这里的小圈子中,经常接触一些文友出书的事,虽然自己没出书,但也颇品尝了出书的艰辛。
首先得把自己的东西整理一番,这就要花费不少精力。然后是联系出版社,买书号,找人作序。接着跑印刷厂,一遍遍地校对。找人写序很有讲究。一般人不行,不仅不能为书增光添彩,而且很可能影响书的销售,所以一般要请名人作序。大名人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接触的,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请得动的。所以,往往从小名人中去找。书出来了,拉回家,堆在书房,长出一回气。写了这么多年,把它们聚在一起,别走散了。这样放家里,心里也许踏实些。
经过短暂的兴奋,然后就是长长的奔波。既然出来了,不能总呆在家里,养在深闺不让人识呀?怎么办,找人写书评,联系报社发表。这一切虽都是小事,办起来却很是费神。所以,一般出书的人,除了会写文章以外,往往还必须是社会活动家,要不然,承担这些事务性的东西,还真他妈妈的麻烦!
最后一关,这些书不能总放在家里吧?自己看一本足矣,其他的得抓紧处理掉,不处理掉,看在眼里就象定时炸弹,心里不是滋味。怎么处理?放在书店里,恐怕老板不情愿。拿到市场上和萝卜白菜一起卖,又有点丢身份,咱毕竟是个读书人,还得讲点斯文!怎么办?求人吧,动员亲戚,同学,战友,同事,一起上阵。看看哪个单位有钱,哪个部门有熟人,你三百本,我几十本地推销起来。至于他们拿回去以后看了没有,是转卖给回收公司了,还是当手纸了,就不得而知了。有时,看着一堆堆书堆地墙角,我常常会发出感慨:何必糟蹋那些纸,何必糟蹋那么多字,何必浪费那么多工人的劳动!让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这么被人冷落,于心何忍!你对得起那些长夜孤灯吗?唉!不问了。每想到这些,我就会对自己说:如果所出之书是这样的命运,今生绝不出书。就让那些偶尔聚散的文字,从哪儿来还到哪儿去吧!阿弥陀佛!
说到底,小文人们出书,与其说是给别人阅读的,还不如说是对自己有个交待,这个我也理解。 2005。4。28于红茶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