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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听到了下沙,那是在网吧里,我正开着qq,对着那只灰色的小狗图标发呆。
忽然,那忧伤的音乐从网吧的劣质音箱中缓缓倾斜而出,潺潺的流过我干枯的心田,那久已被我埋葬的记忆瞬间探出嫩绿的头颅,让我再看到那些刻意逃避的现实,让我更加清醒的意识到:原来,他一直就在那儿,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在我灵魂最纯净的地方。
不知为什么,我从没在qq上遇见过他。不过这也好,不过是一些怅然罢了。若是真的看到那只灰狗亮起来,我倒不知如何是好了。
很多次有一种冲动,想把他从好友中删去。但是始终没有做到。我忘不了。真的忘不了。即使距离最后一次见他已经半年之久,有关他的一切,仍然象我生命中固有的记号,就如同我的dna序列,永远无法改变。
听说心理医生有一种神奇的治疗方式:催眠。它可以让你忘记你希望忘记的事情。就象神话一样。但是我始终没有勇气去查询这方面的知识,因为我不敢。毕竟,在我的生命中,他所扮演的,是一个无比重要的角色,纵然给了我莫大的遗憾和痛苦,却也给了我莫大的快乐和鼓舞。
没有人能明白他对于我来说有多么重要,即使是他自己,也无法完全了解。
基本上,他所扮演的,是一个屠龙英雄的角色。真的。不是小女孩的幻想,不是。曾经,有人问过我和我的朋友们,如果有可能,你最希望自己是什么。我说,我要做巫婆。呵呵。
我从不奢望自己是一个公主,他也不是王子。但是,在爱人的心里,他所爱的人,不就是神话故事中的王子和公主么?一千零一夜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直至白发千古。这是多么醉人的情景,多么美妙的承诺。诗经中也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佳句。更让人感动。那是多么纯净多么美丽的感情,在数千年后的今天,已几乎湮灭在历史的洪流之中了吧。所以,我不是羞涩美丽的古代女子,不能奢望他牵过我的手,抚过我的发,便能和我白发千古。但是,我却是真真切切的如此期望着的。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
怎么能忘记他呢,当他把我从晦暗的生命中解救出来,让我有了一丝丝希望,有了一丝丝勇气。让我久已麻木的感情触角敏锐起来,让我找回了我的泪水,我的感动,和我曾经的信念。
是的,在我迷途于无星无月的夜里,耳边只有幽幽鬼鸣的时候,是他,点燃了一盏希望的渔火,在我麻木的连自己的灵魂都要丢弃的时候,是他,让我听到希望的召唤。我不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他让我找到了自己。
所以,爱上他,也是很自然的事啊。
可是他让我听>,让我别再追寻那看不清的脚印,让我把爱葬在沙里,让我别再想起。
那次我哭了。我无法忘记,也不愿忘记。我宁愿在有他的回忆中过一辈子,也不愿自己去面对漫长的人生。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他,也没有了他的消息。唯一让我觉得能靠近他的,只有我的梦,以及qq上那只永远灰色的狗。
还有,还有这首下沙。
呵。我可以把信仰送人,可以把铁窗删去,可以逃开beyond,可是,却终究没有逃开这偶然间响起的下沙
唉。天空阿下着沙,也在笑我太傻。
呵,笑就笑吧,即使全世界笑我也无所谓。
因为我知道,这不是傻,如果真的忘记了,那才会让我后悔。
因为,心里有了他,才有了斗志和希望。才能在这茫茫人海中找到我的方向。
也许,我仍然在奢望,等哪一天,我真正变得坚强,他将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