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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的时候,蓦然回首前尘,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尘封多年的记忆里,总有一些人,是我们一直隐隐约约惦记着的;总有一些事,是我们一直想忘却又偏偏忘不了的;亦总有一些电影,是我们一旦想起,便会情不自禁唏嘘不已的对我而言,滚滚红尘就是这样一部电影。
电影的主要年代背景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后期,而那时正是近代中国时局动荡不安的年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大环境下,人能活着,已属不易,倘若还想再来谈及什么感情,则似乎是件很奢侈的事情。然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旦动了心,动了情,往往也就身不由己了。
都说乱世莫道儿女情,其实乱世儿女情更深。而滚滚红尘说得正是这样一个乱世情深的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名叫沈韶华,她出身不俗,才华横逸,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她的一生,完全是为了爱而生。如果她爱的是一名寻常男人,或许她就不必承担命运上那凄艳的煎熬,然而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她最终爱上的是那个叫章能才的男人,于是她的人生也随之变得跌宕起伏。
说她幸运,是因为茫茫人海,知音难觅,而能才恰好正是懂她的那个人。韶华之前虽身为千金小姐,但少年丧母,父亲对她又极为冷漠,因此在她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爱与被爱的。章能才温文尔雅,成熟稳重,对她又彬彬有礼,细心体贴,百般呵护,物质上无需她过多言语,便知她的所爱所需,自行悄然买来,给她惊喜;精神上他是她的忠实读者,三言两语,即有共鸣试问这样知冷识热的人儿如何能令她不为之心动?
然而遇上能才,亦是她的不幸。首先是因为前者的身份过于敏感特殊:他是一个“汉奸”;其次是因为他的性格沉稳的有些懦弱,缺乏担当,为了他,韶华曾被千夫所指,遭人欺负;为了他,韶华曾毅然抛下一切,万里情奔她别无他求,她只要他爱她!可是谁料想到头来,他终究是负了她。如梦人生芳心碎,空对落花清泪垂。如果说身体上的创伤可以由药品与时间来治愈,那么心灵上的创伤则不是几句“对不起”就能轻易拂平的。
不过伤的越重,这段情也就越发地刻骨铭心。对于这样一段爱情,韶华爱的热烈且纯粹,犹如扑火的灯蛾,纵是被烧的遍体鳞伤也从不言悔;而能才呢,他不是不爱韶华,只是他远比韶华现实,在成长过程中他所遭遇的沧桑以及本身身份的特殊性令他对未来感到茫然,甚至恐惧——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在乱世之中随波逐流的平凡男人,他如何能负担韶华的如此深情?于是在那场爱情战役里,韶华拼尽全力,勇往直前,而他却节节败退,最终溃不成军。
而与能才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那位余老板。他粗鄙、庸俗、外形委琐远远望之,已令人心生厌恶。然而在韶华受欺负的时候,挥着军刀来保护她的人是他;在韶华穷困潦倒时,细心照顾她的人是他;在韶华受伤时,经常来看望她的人是他;在韶华没能坐上客船的时,毅然跳上岸誓与她同生共死的人还是他!
反观能才,他又为韶华做过什么?!——真是绝妙的讽刺!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其实韶华不是没下过决心要与过去一刀两断的,可是多年后在那条纷乱的街道上,只因能才的一句哑语“我,爱,你”便又令她再次沦陷。不管怎样,她,还是爱他。为了爱情,她毅然把生的机会留给了那个懦弱的男人。
码头人海中的那一放手,对于能才与韶华而言,既是生离,又是死别了。在之后的四十年里,能才是在无尽的回忆以及悔恨中度过的;而韶华呢,她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去独自面对那漫长寂寥的人生的呢?我不得而知。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或许,他们谁都没有错。如果要怪,就怪生错在了那个动荡的年代。在看尽人世间的生老病死,尝尽了红尘中的悲欢离合之后,彼此的生命已经浸透了岁月无力的感伤,唯一的欣慰,或许,就是自己曾真的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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