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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七岁的时候,剪着童花头,穿洗的发白的校服,瘦且平胸,面无表情的时候像只反映迟钝的考拉。
十七岁应该是可以肆无忌惮美好的年纪,我不美好,一点也不。
那时学校里有一条种满樱花的小路,每到樱花烂漫的季节,花瓣纷纷落下如同一场纷纷扬扬的粉红雨,淋湿了一整个春季。透过纷扰的樱花雨,可以看到远处的篮球场,日落余珲中他披着金光奔跑,跳跃如矫健的豹,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一眼就能在人群中让出他。小路上樱落纷纷,花瓣飘落在我的身上,扬起一阵幽香。我莫名感伤。总以外他是我穿不过的云层,天高地远,寄望无望。
他就在我的隔壁班,坐在靠窗的位置,眼神散淡似乎对一切都不感兴趣。其实他是个很闷骚的男生,耍帅,装酷,扮纯情可是十七岁的年纪还无法理解内涵这样的词,我们只是单纯的喜欢些美好的东西,比如一个长得好看的男生。所以十七岁的他光芒万丈。
我时常从他的窗前走过,面无表情,直视前方,偶尔也会眼神散淡,很做作的表演。可是我怕啊,我怕我会忍不住去看他,我更怕他会突然看到我看着他。是喜欢他的,可是我不愿,不敢让他知道这份喜欢,我怕看见他的不屑,看见他的嫌弃,看见自己像个笑话。十七岁的我敏感,脆弱,强烈地知道自己不美好,所以强烈的自卑着,却又强烈的自尊着。
我的喜欢像是开在暗夜里的花再芬芳,再热烈也只能是孤芳自赏。
为他我做过一件最勇敢的事,那是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没想到他也来了,当然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我喝了点酒,没醉,不过我假装醉了,如果不这样我会一点勇气都没有。他正在和一个女生聊天,笑得天花乱坠。我突然走过去狠狠的踩了他一脚,然后飞快的离开生日聚会。又忍不住回头看,他也正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呆傻的样子像只短尾巴熊,好笑极了。
我以为他会记得我了,我也只是希望他能记得我,哪怕只是很浅薄的记得。然而,没有。第二天在学校相遇,我微笑着,他漠然着,从我身边经过时他连头都懒得偏一下。他不记得我了,一点印象都没有。他的漠然不是装出来的。那天回家后,我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很久,仿佛世界末日一样。
以后仍是陌路,只能是陌路。
很多年以后,当我再次走在种满樱花的小路上时,突然微笑,为我曾经的青春时光。我想只有在年少时我才会傻傻的假装看樱花其实看他;只有在年少是我才会假装不屑的从他窗前走过,也不知他有没有看我,但只要能从他的窗前经过便是欣喜万分;只有在年少时我才会为了一个漠视,哭得天崩地裂;只有在年少时我才会喜欢的那么纯粹,那么简单。
只道是年少。
我们曾经的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