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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们今天示范的手工草莓巧克力完成了。”三分之二覆盖黑浓巧克力,露出红色的上半身及绿意蒂结,模样十分可口。
“有人想要品尝味道吗?”明茱柔端着银盘,她的语调十分轻快,眉眼微扬,全是笑容。
“我!”一名小男孩活泼的冲到料理台前,接过明茱柔的巧克力就塞进嘴里。
“好吃吗?”她笑得十分灿烂。
小男孩塞满巧克力的小嘴无法说话,只能点头如捣蒜的表示好吃。
“还有人要吗?”
“我。”明明不爱甜食的,但手却有意识的举起来,甚至走到台前。杜克绍一直在观察她脸部的表情,细微起伏也不放过。
他?!真的是他!化成灰她都认得!怎么会这么巧合?!明茱柔不动声色,纵使手中的银盘成了千金重,她也要求自己面带笑容。
“来。”明茱柔将巧克力递给他“咦?你不尝尝看吗?很好吃,不会很甜喔!”看他眼神带着狐疑,她笑着解释后,继续分送给其他人。
十一年,过了这么久再见面,心底除了惊讶还是惊讶,给自己千万次的心理建设,假想再见面的时候,她希望自己还能扬起嘴角说hello。
虽然这声hello没有出口,但至少仍笑着,这样可以了!
他将巧克力放进嘴里,微苦的滋味在舌尖化开,草莓的酸甜融合成另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只差辣味,否则就四味俱全了。
她在群众间分送着巧克力轻盈的体态如彩蝶般,挂在脸上的笑容十分迷人。是的,他们四目相交,却没有任何熟悉的热情,一如对其他的客人。
如果真的是她,又怎么可能做到完全无动于哀?当初爱得这么深,所以才会有后来的憾事,再见面又怎能如此平淡?除非不是同一人但是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相像的人?
明茱柔分送完巧克力,群众对锅子或者巧克力有兴趣的,全让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她的工作到此告一段落,剩明天还有一场,就结束这趟宣传之旅了。
“不好意思,可以打扰一下吗?”
“什么事?”她的目光太清澈,淡然的微笑抚平他心底的激动。
“你是卖瓷器的公司员工吗?”杜克绍不免有些失望,难道世界上真有这么相像的人?
“先生需要什么吗?”秉持顾客为尊,她十分有礼貌的询问。
虽然她真的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遇见他。距离台湾十万多公里的遥远国度,怎么会有这种巧合的事?
杜克绍摇摇头“我只是觉得你的厨艺很好,在这里卖瓷具很可惜。”
“谢谢,我的休息时间到了,就不陪你了,你可以慢慢看。”明茱柔转身离开,留下一缕清香让他独自黯然。
她真的不是她。
拍拍脸颊,试图要让自己清醒一点,造物者的神奇不是在书上叙明了?同样面貌的人它总是制造出三个,存活在相同时空中,却一辈子也不可能让他们彼此相遇。
他算幸运,遇上另一个她,亲眼目睹这种神迹,只是可惜她不是他想的人。
明茱柔几乎是蹑着脚尖走进合作伙伴准备的休息室,跌坐在沙发后,才调回呼吸频率,久久无法自己,抬起手,赫然发现轻轻抖动的手腕无法使力。
太突然了!她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就这么翩然出现。
刹那间,她突然很害怕,所以拚命假装冷静,不让他看出任何端倪,她伪装得很成功,所以他并没有察觉任何异状,甚至无法确定她是不是明茱柔。
老天!这情形可笑到不行,她居然要假装自己不是自己。
原以为再见面,她可以快乐说声“嗨”的;只是她让害怕驾驭行为,所以反射出保护自己的动作。
她不想坦承十一年前的事,她已经守了那么多年的秘密,如果让他知道
不要,她不想。
反正不说也无所谓,都十一年了,说不定他已经有了亲亲女友,甚至是妻子,可能孩子也有了。
不过他居然误以为她是卖瓷器的,没看见台上挂的红布条吗?明明就写着巧克力师傅。
算了,巧克力师傅在他眼底可能也不是什么耀人的职业,她在他眼底,似乎从来就没什么好成绩。
啊!下要再想了,不要再想了,你要振作点,忘记他,快点忘记他!
明茱柔深深吸了一口气,这只是偶遇,不算什么的。
在无法释怀下,杜克绍找了在场服务人员,询问她的名字,他想让自己完全死心。
“她是vivianming啊!你的瓷具包装好了。”服务人员笑容可掬的递上包装精美的瓷具。
ming?明。她真的是明茱柔。可是如果她真的是茱柔,怎么可能看见他却毫无反应?
回到下榻的饭店,他不停思索这个问题,怎么想也想不通。
“叮咚!”电铃声响起。
该死!这么晚会是谁?他在这里根本没有任何认识的朋友,杜克绍原本不想理会,就让对方以为屋子里没有人,久了,自然会离开。
“叮咚!叮咚!”对方似乎笃定有人在屋里,又接着按电钤。
他妈的,该死!他已经够烦闷,到底是谁?杜克绍用力拉开门。
“玛莎露娜,你怎么会在这里?”玛莎露娜是他在哈佛医学院的学妹,当时一头棕发、长相甜美的她可是全校男生都哈得流口水的校花。
“我听说你来参加医疗研讨,怎么没先告诉我?不请我进去坐吗?”
杜克绍耸耸肩“里头没什么好坐,去酒吧喝一杯吧!”他走出房门,顺手上锁。
“你真的一点都没有变耶!”
“什么?”杜克绍挑着眉。
“你是我第一位认识的东方男人,就是土生土长在亚洲的那种。”
“喔!”进了酒吧,他率先选择坐在吧台。“你要什么?”礼貌的示意酒保,女士优先。
“琴酒加柠檬。”
“一杯威士忌。”向酒保点好饮品,转向玛莎露娜,示意她继续说。
“从开学我就注意到你,跟同学总是保持距离,虽然在课业上不吝指教,但在课外的活动,你多半拒绝参加。对于那些送上门的女孩子,你总是严正的拒绝,甚至没有人到过你住的地方。那时候大家都以为你的未婚妻跟你同住,所以你不能带女孩子回去。”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好。”
“对,你总是这么说,害我以为土生土长的东方男性想法都是这样,后来才知道你是特例!”
“每个人观念不同。你特地到纽约找我,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巧合,你相信吗?”
“洛杉矶巧合到纽约?”
“你知道我在洛杉矶?你这么关心我啊!”她喜孜孜的问,带着娇态。
“是帕华说的,你知道他对你十分仰慕。”
“又是那个粗鲁鬼,你还有跟他联系啊?”
“偶尔他会打越洋电话来问些事情,闲聊时,他很爱提起你。”饮料送上来,他轻啖一口。
“你知道我其实——”脸泛着红光,偏偏她滴酒未沾。
杜克绍迅速截断她的话“你年纪也不小了!我觉得帕华人不错,又追着你跑那么多年,如果不觉得讨厌,你试着给他一次机会。”
“那你呢?你明知道我喜欢你,如果不觉得讨厌,也试着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我有未婚妻了!”旧事重提,这就是他不想来美国的原因。
“这是借口。杜克绍,如果你不喜欢我,就直接说不喜欢,不要每次都找这种借口来敷衍我。”压低嗓音,玛莎不停的深呼吸。
“我从来不需要为任何人事物找任何借口。”
在玛莎的耳里,翻译成她还不够格让他可以编借口来哄,好伤人!
“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告白,以后我不会再提。”端起酒,她一饮而尽,酒气冲上大脑,呛得眼睛起雾。
“我祝福你!”
“你不会幸福的!我诅咒你喜欢的人忘记你。”重重放下酒杯,玛莎转身跑出钢琴酒吧。
佣懒的爵士音乐依旧,杜克绍看着离开的玛莎露娜,没有任何反应。
又来了!她总是这样,说要放弃,却又再来,周而复始。
回台湾如果接到帕华来电话,一定要臭骂他一顿,早交代过不准透露他的行踪,结果还是说出来,这种个性要追几百年才会追上玛莎啊?
“我诅咒你喜欢的人忘记你。”这句话如惊雷般闪过脑际,忘记?对啊!他怎么没想到?
当年她的头部受伤,加上心理的创伤打击这么大,如果下意识为了保护自己,是有可能选择性的失忆。
对,她一定是忘记他了,将过去的伤心全忘记,所以展开新生活那么他的出现,会勾起她丧失的记忆吗?如果回忆起来,那些深沉的痛楚不就
不,不会的。
他已经不再是当初十八岁、无法撑起一片天让她依赖的人。
她会想起他,也会记起有多么的爱他,而那些刻骨的痛,将有他在一旁陪伴度
过:他们会一起牵手,创造甜蜜的现在和未来,抚平过去的伤痕。
她不能继续将他遗忘,他无法接受自己在她的脑海中毫无残存,毕竟他已经爱着她十一年,甚至打算独身终老,好不容易知道她还幸存。
感谢上苍,感谢主耶稣!她真的活着!心的悸动让他的身体开始颤抖。
这个消息是近十一年来,唯一让他有活过来感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