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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的时候,司马义康终于回了家,和久违的亲人们见了面,大家还来了个炒菜比赛,结果几个妈妈吃得眼泪都留下来了,但是小兄弟们却一个个的吵着说不好吃,反倒是爸爸吃的津津有味。离别了朝思暮想的家庭,再次回到大连,他立时就被学校里热烈的气氛感染,经过一个学期的相处,同学们都非常熟悉了,给彼此起别名、外号,他还是被叫做“司马”这时的“司马”已经赢得了全班同学的尊重。这是有原因的,首先司马比较有钱,不管是出去游玩也好,还是大家一起聚餐,同学过生日请吃饭也罢,他手中从来没有缺过钱,买的礼物虽然也不昂贵,却都比较值钱;其次呢,大家认为他能打架,而且人缘也好,虽然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随和、性格开朗”但是人人都能交往倒是真的;第三就是这次考试的成绩不错,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成绩是最好的表现方式,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最能赢得同学们的尊重,而他正是其中的一个。考试成绩通知单还没有发下来,他就回家去了,当然成绩单也不可能被送到胡家大院去,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知道成绩,虽然班及第五名的成绩不会让爸爸满意,但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大连,还是不错的,这是他的私人想法。对于同学们的捧场,司马义康倒是不好意思,有心请大家吃顿饭吧,好像用不着,何况他一个学期也不能用太多钱的,总是当冤大头也不似乎不合家里的意思。所以“彼此彼此啦”然后就开始了第二学期的高中生活。
由于离学校比较近,司马义康一般都是步行回家的,有时候走得慢,有时候走得快,走得慢的时候能磨蹭将近一个小时,要是想快点儿回家,十几分钟就到了,如果赶上上课要迟到了,最多8分钟就能和校门口的门卫打招呼。这天放学后,他依旧一个人慢腾腾的往回走,刚转过一个街角,就看到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女孩子站在路边,好像在等人,到近处一看,感到有些面熟,可是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也不好意思细看,就快步走了开去。
“喂,司马”司马义康这次听得明明白白,是有人在叫他,而这附近好像只有一个女人,他有点儿疑惑,但还是扭转了身子,可是他似乎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儿呀,有什么事情呢?
“我叫韩筝,在海洋世界那儿见过的!”见对方似乎并不认识自己,女孩儿只好自己表明了身份,希望对方能够回想起来。
“是你!我记起来了,我叫司马义康,高一学生!”司马义康这一招不如他爸爸,某人当年遇到女人的时候,往往是故作神秘的,然后再一步步的把人家勾上手,但是做儿子的显然不知道爸爸的往事“太差劲了”如果某人看到的话。
“我也是高一的,你每天都从这儿过?”韩筝小声问道,因为司马义康简单介绍了自己后就没有下文了。
“是呀,这条路里我家最近,很方便的,有什么事儿?”司马义康越来越不像某人了,现在应该是到了喝茶聊天的时候了。
“没什么事儿,不过,你最近要小心一些,最好经常换条路走!”韩筝赶忙否认,却不忘记善意的提醒。
“哦,谢谢你,没事儿的。‘人不犯人,我不犯人’,不会出事儿的。”再笨的人也知道对方话里的意思,何况他是司马。
“可是他们人多,你打不过的!”韩筝着急的说道,人多力量大,这可是某位老前辈说过的。
“是不是上一次打架的那几个人?”司马义康一听就明白了,虽然他从来没有把那件事情放在心上。
“他们还请了人,听说是他们武馆里的,很厉害的。”韩筝有些着急,不知道为什么,一听说他们的阴谋,她就赶忙来提醒他,可是对面的这个男孩的无所谓的样子, 更让她焦急。
“要不你每天陪我回家,一起见识见识?”司马义康笑着说道,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应该说他不会邀请对方的。
“你家在哪儿,不知道顺路不顺路?”女孩倒是一点也不推辞,似乎正等着这句话。
司马义康很是怀疑对方别有用心,后来一直认为对方是想借机认识他家的住址,但这次还是上了当,一直把对方领到了家门口,然后看着对方顺着原路返回。从此之后,他每天被要求晚一点儿离开学校,放学十分钟后,就会有个女孩到校门口“接他放学”直到有一天,在拐角口,还是在那一天他遇到女孩的地方,几个人在等他!
“朋友,听说你叫司马,身手不错,还当起了护花使者?”其中的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冷冷的说道,而司马义康看见过的那个人好像身份不一般,虽然没有开口说话,但是定定的看着自己身边的女孩,而韩筝好像也有点儿生气的在看着对方。
“我们好像不认识。大家都叫我司马,大哥怎么称呼,找小弟有何贵干!”司马义康的语气也不友善,直视着对方。
“你还是第一个跟我这样说话的人。冲你一生大哥,告诉你今天遇到了谁,我叫侯凡,以后给记着了。”对方冷笑一声,也并不生气,似乎高手都是这么出场的。
“那位同学是谁呢?能否介绍一下?”司马义康转过话来,依旧不卑不亢的问道。他知道这次的事情完全是那个五十中的同学引起的,而看情况,那个人似乎身份不一般,就是这个侯凡也对他非常尊敬。
“本少爷王淳,你也记好了!”司马义康不知道那是谁家的少爷,不过王淳这个人倒是记下了,而且这一记就是几十年!
大家都不打算浪费时间,很快就动上了手,结果司马义康进行了有选择的受伤,败在了侯凡的手下。对方身手不错,虽然不会是他这个无名小卒的对手,但是也差不多,尤其是出手的力量要比他大得多,毕竟他才16岁而已。他一见到对方就想好了,这些人是为了“教训”他而来的,也并不想把他伤的怎么样,对于这种对手,他们还是“能避则避”的,何况这点伤势并不算什么,所以,他很“光荣”的倒在地上,当然显示起来的能力也不弱,把李叔叔他们教的大都用了出来。他这次受伤也不是没有报酬,至少换取了美人流泪,被韩筝亲自送回了家。
司马义康坚持不去医院,回到家后,手脚麻利的为自己上好了药,这些跌打扭伤药是他们每一个人必备的,这让女孩儿感到好奇,尤其是见他一个人住在家里,更是追问不断。司马义康的报酬还不止于此,还享受了一顿“免费”的晚餐,按照他的标准,虽然比不上家里的伙食,但似乎比自己做得要好些。从此以后,几乎每天他都会和韩筝一起放学回家,但是他从来不询问对方的家在哪里,事实上,直到他离开大连,直到他大学毕业,直到他多年后重新回到大连,他都不知道韩筝家住何处。
司马在学校的名声是越来越大,大家不仅知道了他和外校的美女关系匪浅,还知道他为人富有慷慨,而他的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司马的有钱是同学们早就知道的,而他为两个同学垫付学费的事情更是很快就传开了,这对他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但是谁也不能左右他的行事风格。虽然不少人喜欢他,但是他的学习成绩渐渐的引起一些人妒忌,高一结束的时候,司马义康连跳四级,一举夺得了班级第一的宝座,在整个年级的排名也从三十多名上升到了第四名,并在学校大会上被学校领导表扬,这可是一个比较难得的名声,虽然这远远比不上某人在社会上的名声那么响亮。于是,在三十二中,司马是越来越有名了!
“司马,你可给咱们班争光了!”班主任郝老师非常高兴,三十二中是一个重点靠后的学校,而他们一年级七班是三十二中全年级排名靠后的班级,上学期多科平均成绩全年级倒数第一,班级第一名在整个年级的排名才位居第十二位,这个学期能够出现这么好的排名,难怪班主任非常高兴,这好比是一个鸡窝里跳出一只大鸟来,以至于对这个“优秀”学生更为关注。“听你口音,不像是河南人吧!”
“老师,我小时候在北京上学,后来回老家上初中,高中又搬到大连来,家乡口音比较少!”司马义康确实没有一点河南口音,虽然是普通话,但是带有比较多的北京地方口音,这一点也早就被家里人注意到了,谎话都是现成的。
“哦,怪不得,我也感到有些北京口音。在北京上了几年学?”郝老师接着问道,好像对北京比较感兴趣,这也是常理所在,大多数人都对北京有点好奇的。
“从幼儿园就开始在北京了,小学毕业后,跟爸爸回了老家。”司马义康继续编造谎言,这些谎言也是现成的,而且兄弟们的说法都差不多。
“爸爸妈妈是做什么的?”郝老师也对司马的富裕感到好奇,这在学生中已经传开了,连老师们都有耳闻。
“爸爸是经商的,我也不知道做什么生意;我娘是个律师,一年到头难得见到他们!”
“那你是一个人住?”班主任有点吃惊,这话是有原因的,学校召开的两次家长会,司马的父母都没有出席,都是他本人代表父母参加的,以前司马的借口是“父母不在家”可是这一点早已经引起了老师们的注意。
“我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现在我一个人住,这几年已经习惯了。”这句话有点某人的影子,随口就能把一年改成了几年;这中间的学问可大发了,更让老师不至于追根究底,比如你一个人不寂寞么,要不要陪陪你,不习惯的话,住到学校什么的。
司马义康不知道什么人能被够称为“少爷”应该说,像他和他的兄弟们是能够被称为“少爷”的,但是似乎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他们,像他们家都不能有这种称呼,那么谁家会有呢?一年级暑假的时候,他倒是见识到了,放假后,他没有回家,确切的说前段时间没有回家(8月初才回了一趟),就在大连市晃悠。大连市的环境非常好,一点也不比北京差,有些地方还要比北京好一些。他之所以留恋不返,还因为有一个免费导游,韩筝每天带着他逛大连的大街小巷,几乎每一个风景点都去看过,这期间,又遇见了“少爷”这次见面,倒没有上一次那么火爆,只是没想到对方竟然是赫赫有名的千福集团董事长的长孙。在大连,人们可以不知道仙女的某个公司,可以不在乎仙女怎么样,但是没有人不知道千福集团的,可见“少爷”确实有当少爷的本钱。
“王淳家很有钱么?”司马义康不解的问身边的导游,他现在也买了一辆自行车,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虽然大多数学生上学不再用自行车了,校车能够把他们从家门口送到学校,然后再送回家,就是许多人上下班都不用自行车了,像韩筝这样的非常少,那些使用自行车的大多含有锻炼身体的意思。虽然小汽车已经非常普及了,可是未成年人开车还是不被允许的;如今他拥有了一辆自行车,可是人家竟然已经开起了非常漂亮、非常值钱的跑车,要知道“少爷”可是仅仅16岁的。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好像是买不起的,爸爸也不会给他们买!
“你不知道么,千福集团董事长王忠就是他爷爷!”韩筝奇怪他的无知,在大连,没有人不知道千福集团的,就像在中国没有人不知道仙女公司一样。
“千福集团?很大么,很有钱?”司马义康听女伴说的如此认真,相当然的认为是一家大公司,他对这一点比较敏感,总是想拿人家的公司和爸爸的相比。
“当然很大,很有名的,大连人都知道,听说一年能赚很多钱的。”韩筝崇拜的说道,又加了一句“我爸爸就是在千福集团工作的!”
“有多大?比仙女还大么?”司马义康下意识的不服气,也有点儿忐忑不安,仙女可是很大的,难道对方会比仙女更大么?可是他以前并没有听说过。
“好像没有吧!听说仙女公司可是大多了,在全世界都很有名,千福应该比不上吧!”韩筝的情绪有些低落,仙女公司太大了,就是在大连的本地新闻上,人们也能经常看到有关仙女的报道,尤其是在近几年,远远超过了本地的公司新闻。
“我还以为有多大呢,连仙女大都没有,那算什么大公司,王家肯定没有胡家有钱!”司马义康肯定的说道,语气里有些放心的味道,既然王家不是那么有钱,那么王淳开车肯定不正常,要不然爸爸妈妈们也会给他们买车的,爸爸虽然对兄弟们要求比较严格,但还是很爱他们的,这一点儿,大伙深信不疑。
“那是,胡家可是全国首富!”韩筝附和道,即使是再主观的人,也得承认这一点。
司马义康不很确信自己的判断,觉得有必要去千福集团亲自看一趟,于是就央求导游带他去了千福公司,他们也没有进大厦内部,就站在离大厦比较近的地方评论起来。
“千福也不小呀!大厦比仙女大厦还要好!”某人禁不住恭维千福公司,从外面看,千福大厦可要比仙女的高大多了,外表也华丽多了。
“你去过仙女公司,很大么?”韩筝好奇的问道,仙女公司对人的吸引力就是路边的三岁小孩或者八十岁老人都禁不住。
“仙女大厦在北京非常有名,不过比这差远了。千福多少层?一、二二十四、二十五,一共二十五层呢。我在外面数过仙女大厦,才18层,也没有千福大厦这么漂亮!”司马义康禁不住比较起来,他虽然没有进过仙女大厦,兄弟们也都没有去过,不过,大家都对大厦比较了解,更是曾经在大厦外边仔细的看过,虽然那都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对于司马义康的回答,韩筝是比较满意的,不管怎么说,自己的父亲在千福大厦工作,能得到别人的赞美心里总是觉得高兴,只是不知道身边的男孩根本就没有把千福大厦放在眼里,跟本就不在乎千福大厦的壮观。小时候,他们曾经问过妈妈们,为何仙女大厦不修建的高大一些,漂亮一点,却被告知仙女的富有只有到仙女旗下产业才能看得到,即使仙女电子大厦也不壮观,却是国内数一数二的行业大公司。事实上,千福集团也不小,至少比仙女能源、仙女基础部品公司要大一些,虽然比不上其它公司,比如现在的东林房地产公司。这些事情,司马义康并不清楚,虽然通过网络和同学们了解了一些,知道仙女公司旗下有不少产业,但是都是做什么的,还是不清楚。
几乎每学期,明音法师都要到大连看他一次,指点他的武学修习,几位妈妈也来看过他,而他的生活自理能力也提高的很快,过生日请同学们聚餐的时候,还亲自在餐厅下厨,做了一道拿手好菜,吃得大家赞不绝口,以至于被一致要求在家里再做几次,吓的他赶忙拒绝,他的家里可经不住大家的折腾,几十个人不把它拆了才怪呢。假期里,他在一些专业班里上课,都是一些提升个人能力的课程,妈妈们都说爸爸不会跳舞是她们的一个大遗憾,不希望小一辈们走爸爸的老路,为此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就送到舞蹈专业办学跳舞,而为了提升舞蹈水平,他还在断断续续的去舞蹈学校上课,其他的一些班,也去过,反正休息日一个人也闲得有些发慌,像跆拳道了,健美了,不过都是浅尝辄止。几年来,他严格的按照家里(其实是父亲)的要求,不和其他兄弟联络,只是偶尔从家里得到大家的一些信息,但是在高三上学期时,也就是在24年10月份,他意外的见到了五弟德康,现在应该叫做景德康了。
司马义康的学期成绩一直很好,从高一下学期开始,一直都是班级第一名,从来没有人动摇他在班级的位置,而在年级里也从来没有滑出过前五名,多数情况下,还能达到前三名,这使得他倍受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喜爱。他的各科成绩都不错,尤其是物理和化学,还参加了全国竞赛,物理初试成绩非常好,进入了全省决赛的名单,大连总共有6个人参加全省的决赛,三十二中就他一个人,决赛是在省城沈阳举行。原本是一场平常的决赛,却让他见到了一年都没有见面的弟弟德康,而德康也显然没有料到二哥会在大连,更没有想到能够在沈阳相见。在众人面前,兄弟两人像没事人一样,可是到了没人的地方,就激动的搂抱在一起;从小到大,兄弟们的感情比较好,八个大的可以说是一奶养大的,谁也不知道都吃过谁的奶水,或者是几个妈妈的奶水都吃过,又在一起玩耍,然后被一起放出来!人生向来都是祸福相伴的,也不知道兄弟见面太过激动还是什么,两兄弟都没有被选中参加最后的国家级决赛,这让他们有点哭笑不得,想不到入选的几率这么低!兄弟俩人互通了电话,经常一起聊天,这件事并不违犯爸爸的规定“管不着的”两人如是说。这事情最后也确实被允许了,当他们被允许的时候,其他兄弟姐妹也被允许了“互通电话”因此对于这次巧遇,大家非常感激,因为“爸爸终于失败了”!
和几天前兄弟相逢的喜悦相比,司马义康现在显然要失落得多,相识两年的韩筝突然不再理他了。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再也不在放学后陪他了,而他从来不知道韩筝的家在哪里,曾经去五十中找过对方,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对方在哪个班级;等到想起千福集团的少爷王淳来时,却发现王淳正和自己要找的人打的火热,看到他们坐在跑车的说笑的情形,他的心一下子冷静下来。司马义康算什么,他只不过是大连的过客,他的前途到底在哪里,连自己都不明白,又怎么能够去求一个女孩呢?他从来没有向人家许诺过什么,对方也没有对他许诺过什么,两个人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现在又能要求什么呢?17岁的少年,在这北国逐渐寒冷的季节里,很快的冷静下来。他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关心过别人,从来没有询问过韩筝家里的情况,从来没有想到去她家里拜访,不知道她家里的电话,甚至对方在哪个班级都没有询问过,是不是太无情了呢?他是不是太过以自我为中心了呢?还是把自己的家人看得太重了,而忽视了其他人的感受,或者是太过以自己的家庭自豪而忽视了其他人的某种权利?17岁的少年开始认真的反思自身的问题。事实上,他突然发觉,在学校里自己是一个孤独的人,大家都叫他“司马”却一个个得对他恭敬有加,仿佛司马本身就是一个敬畏的称呼。而他还远远达不到父亲的能力,他又如何能够自觉超人一等呢,即使是他的父亲,也从来没有看轻叔叔伯伯们的,他又怎么能呢!
不知道韩筝的离去是幸运还是悲哀,不过,自此之后,三十二中七班的同学们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司马,他的笑容不再令人有拒人千里的感觉,他的热情不再让人有某种恩赐的味道,对别人的帮助也更加真诚没有人知道司马为何会有这种改变,也没有人不愿意和如今的司马交流他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的写入了日记,传回了大院的电脑里,或许,这是他近年来发生的最大的事情了!司马义康的转变确实为他带来了真正的友谊,一起踢球的同学愿意和他配合,同学们愿意向他请教问题,也有人愿意接受他的帮助,更有人愿意为他分担一些事情。司马的名字再一次被同学们传播开来,甚至被一些同学邀请去家里做客;这种变化是司马义康所想象不到的,想不到原来他是那么的伤害别人,他是那么的不可接近,想不到还能如此的被人们接受,如果现在大家知道他的身世,可能会有人愿意和他正常交往吧!或许,这才是父亲的本意吧,这才是爸爸的最终目的吧,逐渐成熟的少年如此想道。
虽然说大院的孩子们并没有受到什么特殊的教育灌输,但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心中有一种奇特的认识,他们是与众不同的,电视上有爸爸的身影,报纸上有爸爸和公司的评论,互联网上有各种各样的言论,住着高级别墅,家里有众多的妈妈,兄弟姐妹很多,这一切都让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特殊的感觉。这种感觉不知不觉的产生出来,让他们觉得自己跟一般人不同,而这不是他们的父亲所愿意看到的,于是,就把他们送出了家门;世界很大,胡家只是海中之沧粟,如果不能够在年轻、身微的时候识的真知,结得知己好友,那么显赫时必将亏空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