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小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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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太喜欢逛街的她,今天在东区走了一整天,什么东西都没买。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可能是潜意识中想搜寻以前的记忆吧!

    那段和他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平淡,但却如此甜蜜。每当他们一起出门时,他总是依着她四处走,一耗就是一整天。现在每次经过便利商店,他淡淡的影子总自然浮现在心头,仿佛看到他俩正在采购泡面一样。

    她究竟怎么回事,怎能又如此想他?她不是答应过自己,不再用女人的身分去想念他吗?

    两年前的夜晚,她独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边吃泡面,边在报纸上看他回到好莱坞复出拍戏的消息。看着他的近照,还是那么的帅气伟岸,笑容满面,她不禁痛哭失声。

    他又回到勒斯的身分了,那个最真实却离她最远的男人。

    她哭,是为自己逝去的恋情伤心,也是为他结束流浪而高兴。

    他回去好莱坞,就代表他已经忘记艾曼达死去的痛楚,不再自暴自弃。那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她也能再看他演戏了!

    他需要在多采多姿的梦工场散发他无限的光芒,而不是窝在台北这弹丸之地,跟她过平凡的生活。

    他就是那样不受束缚的男人,渺小如她,深知自己根本就配不上他,即使她有多么喜欢他,他们也是不同世界的人。

    于是在哭了一整晚后,她决定不再用女人的身分去想念他,而要回复普通影迷的身分,在他背后默默支持着复出后的他。

    这两年来,她都是这样子,像个拾荒者,学习收回那些飘散的记忆。串好这段时间她转变很多,让她很少有机会再去胡思乱想。在他走后的两个月,她就找到正式的工作,然后开始被家人逼着回老家相亲。

    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大胆地和男人同居过,方姐和朋友们亦单纯的以为,当年她曾收留过的,只是纯粹的国外亲戚罢了。

    一向都期望自家女儿在二十五岁前嫁出去的家人,以为她从没交过男朋友,便强迫她回去相亲,而她也顺他们的意,慢慢和相亲的对象开始交往,而且已经交往一年多了。

    对方是个老实的男人,叫林民发,今年三十五岁,机械工程人员,平日常与机械为伍,鲜少接触到异性,所以只好靠相亲讨老婆。

    当她答应和他交往时,他还不敢相信。她小他快十岁,样子条件也不差,竟愿意跟他在结婚的前提下交往,令他大感意外。

    现在回想起来,她也觉得好笑,但看他对自己那么好,她也有点感动。或许她要的只不过这么简单,有人对她不错,而她又不讨厌对方的话,便可以共结连理。

    嗯,其实这样也不错吧

    “芙芙,你在想什么?”

    她从神游中回到现实,看见身旁的林民发正疑惑地看着她。

    “没什么,只是有点累而已。”她挂上微笑,免得对方担心。

    “那我们先回家吧,下次再来买婚礼要用的东西。”他扶她回车上,开车送她回去。

    其实她不说,他心里也明白。哪有准新娘是这样的?一点喜悦也没有,老是若有所思的,连看婚纱也提不起劲,他真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愿意和他结婚。

    “如果你真的不想,我们也可以不结婚。”在车上,林民发忍不住这样说。并不是抱怨她,而是真心想要她快乐。勉强别人的事,他向来做不出来。

    “你在说什么傻话?婚期都订好了,你想反悔吗?”她笑着摇头,明知道对方尊重她,但仍把决定权踢回他身上。她知道民发感觉到她的内心有另一个人,但他从不说破,也甘心跟她结婚,她怎能辜负他?

    “我没有反悔。”他认真看她。“我是诚心诚意想娶你,希望给你幸福。”如果没有这个心,他不会和她交往那么久。

    “谢谢,那就别再问这些有的没的!”如果他再追问,说不定有一天她真的会反悔。

    “我已经买了新房子,以我们可以住在那里,你也可以把现在住的屋子还给你叔叔。我想过了,结婚后你可以不必工作,在家当少奶奶就好。”他的家境尚可,加上他的工作薪资优厚,既然嫁给他,他就要她过得舒适。

    把屋子还给叔叔?她犹豫了。那里有他和她的记忆,她实在舍不得

    可是她都要嫁人了,再傻傻守着屋子也没用,就让他的一切,放在心里吧!

    情缘,要断断不了,牵绊千万缕。

    “芙芙,我在经纪公司拿到三张勒斯维格的新戏电影票,要不要跟我和沁仪去看?”毕业后成了模特儿的侯婉婉,在露天咖啡座对着海芙说。

    听说这部电影——履风主人,是投资上亿的大制作,内容描述十九世纪的欧洲诗人——韩波传奇的一生。听说勒斯维格复出后一直争取拍这部片的机会,还公开表示自己很喜欢这个天才诗人。

    这么传奇的诗人、这么庞大的制作,即使她不像芙芙一样喜欢勒斯,心中也很期待去看看这部提名奥斯卡的电影。

    “好啊!”即使已经叫自己对他死心了,但她还是一直默默支持他。

    “我记得上次勒斯维格来台湾宣传,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侯婉婉舔了一口冰淇淋。“好像很久,但感觉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我还记得你为了要去机场接他,冒着被教授发现的危险跷了一整天的课,真是勇敢!”

    “嗯。”她漾起笑,思绪也跟着好友回到三年前。“现在想起来,我也不得不说自己当时太勇敢、太不顾后果了。”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伤怀经历,令她觉得自己真的很不简单,所有别人认为不可能实现的疯狂都让她经历过了,而她也走过一条崎岖的情路。

    “这次你还会去接机吗?”虽然知道可能性不大,但对象是芙芙的话,说不定还是有可能。

    “哈哈哈,不会啦!我都老大不小了,再也受不了去人山人海的地方和年轻美眉们挤!”

    她从报上得知他下星期会来台湾为新戏宣传,但这一次她不会再去接机了!甚至不会再去强求看他了。

    那段经历,已经美得足以让她回味一生,现在的她,只要能从媒体看看他,知道他安好,就心满意足了。

    再说,他也绝对不会想见到她不,他甚至应该已经不记得她了!那她又何必令自己再伤心一次?

    她没有来接他!

    该死“他从洛杉矶到台北,在飞机里的十几个小时,心里想的只有她。

    他多希望她像三年前一样,来机场接他,而他也准备了许多话想告诉她,谁知她竟然没有来。

    在机场大厅中,勒斯顾不得群众如何挤得东歪西倒,只是不停在人海中搜寻熟悉的身影,甚至怕自己看漏了她而拖延着不愿上车,但他竟然一无所获,一阵无比的失落窜上心头。

    她不喜欢他了吗?她恨他吗?她不想再见他一面了吗?可是他想她!他想得不得了,这两年来他无时无刻都想再见到她!

    可是回复明星身分的他,不能再像当流浪汉时那般自由自在。繁重的工作接踵而至,令他无暇去厘清他俩的一切!不过现在他来台湾,就是想找她,告诉她自己的心意。

    这两年来,她的倩影一直在他脑中,他想忘,但忘不了;想恨,也恨不了。

    他念念不忘当年两人的甜蜜日子,他巴不得自己能够天天过那样的生活,两人彼此牵挂,分享着喜怒哀乐。虽然这两年失去了她,可是每当一想起她,无论再怎样累、心情怎样差,他都会露出微笑。

    刚离开她时,他真的很恨、很气,他觉得自己难得的认真竟然被她玩弄,被她欺骗!

    可是两年的时间过去,他却只能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她,并了解到她其实别无所求,她想要的,只是爱和温暖。她不像艾曼达那种女人,她爱的只是他的人,而不是其他东西。

    如果她那么爱他的名利,她大可在知道他就是勒斯后,要求他回复明星身分,然后缠着他不放,过着奢华舒适的生活,用不着跟他过着平民的生活,甚至自己辛苦的打工赚钱!

    他承认自己其实很笨,要花那么久的时间来想通,所以这次,他绝不再放弃想得到她的决心,他要让她知道他爱她!

    立英见勒斯一抵台就心烦气躁,现在更在饭店房间内焦躁的来回走动,为了一干同仁的安全,他只好不怕死地问:“究竟怎么回事让你那么生气?”

    “不用你管。”勒斯冷冰冰地回答。

    旁人轻而易举地,就能感受到他浑身散发的焦躁,他这个一直在他身边的助手兼好友,又怎会察觉不到?

    “看你快爆发的模样,我又怎能不管?”他向来不是这么心浮气躁的人,一定事出有因。

    勒斯以睥睨的神色扫过房内多余的人,张狂的表情令人望而生畏,工作人员们见状都乖乖退场,留给立英处理。

    “管我?那好!”“一句话,什么要求?”立英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

    “我要出去。”

    立英霍地睁眼。“去哪里?要做什么?”他知不知道以他的身分,是不能四处乱跑的?之前他去世界各地流浪也就算了,现在既然回来继续工作,就应该要有所自觉。

    “我要去找人!”

    他要去她家找她!

    “找谁?”

    此刻迷惘紊乱的心让他无法好好思考。他坐不来,双手掩面而叹。

    “钦钦,你说话啊?”这人怎么那么小气,才稍微刺探一下就要优郁!

    他知道勒斯要找的一定是个女人,也感觉到他为情所困,而且他对那女人好像是玩真的,可是他能怎么帮他?

    “不是想出去吗?那还不快点?”唉,哥儿们除了要一起醉生梦死外,也是要一起分忧解劳的!

    听毕,勒斯立刻兴冲冲的拉着立英,转身走了出去。

    门前的大树,依然茁壮茂盛,房子的铁门亦看得出被重新漆过,玄关的阶梯还是那么的干净,好像才刚被人打扫过。

    这并不是一间空置已久的屋子,可是为什么感觉会这样冷清、毫无人气?

    勒斯走进屋,仔细环视四周,心里就忍不住的激动起来。

    这里的陈设都没改变,他最爱的沙发、厨房内他最常用的冰箱和微波炉,甚至曾经被他霸占过的睡床,都整齐地放在原处。

    可是,就是没有她!没有她以前最爱的vcd,也没有任何属于她的气味。她完完全全的消失了!

    她已经走了吗?

    他紧紧地盯住她的床,所有的恩爱、怨怼忽地涌上心头。他连忙奔出屋外,拍打邻居的门。

    怎样也好,他需要一个答案!

    “那么晚了,谁还这么吵啊?找死啊?”中年妈妈走出来,原想开骂,但一见是个老外,她就吓得不敢作声。

    “我是李维。”

    他说着很久没说的国语,先介绍起自己,希望对方还能记得住他。“你知道海芙去哪吗?”

    “啊,我记得你,你就是两年前寄住在海小姐家的外国亲戚!”妈妈随即放下戒心,露出微笑。“你回来看海小姐啊?可是她前几天已经搬走了。”

    什么?前几天才搬走?

    “我刚刚从美国回来,什么都不知道。”他假如知道的话,也不会急得过来问她了。

    “这样子啊,那你是不是回来吃她的喜酒?我说海小姐也真好命,这么快就嫁人了,对方还是一个稳重的人,她一定会很幸福!”

    什么!?喜酒?嫁人?幸福?他的中文是不是变差了?他究竟听到什么?

    见勒斯脸色大变,妈妈不禁吓一跳,同样懂中文的立英,立刻拍了拍他的肩,要好友振作一点。

    良久,他回过神,眉头打结地低问:“那,她搬去哪了?”

    “好像回宜兰的老家了,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她开始撇清关系,怕这气势凶狠的老外会做出什么事来。

    椅烂?那是什么鬼地方!待嫁?他不准她嫁给别人!

    “既然人也走了,我们也该走了!”立英看向四周,就怕被人认出来。

    可是说也奇怪,为什么这个妇人只当勒斯是普通人般闲话家常?

    虽然“李维”这个结合勒斯母亲的“李”姓和父亲“维格”的中文名,普通的可以,但他毕竟没有乔装啊,她怎么没认出他就是好莱坞的明星!

    勒斯瞪了瞪立英,便对中年女人说:“谢谢。”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没有找到她,让他失望透了,可是知道她要结婚的消息,他却震惊不已!

    她真的不再爱他,不再牵挂他了吗?

    这怎么可以!?他真的很想再见她一面,但却不知该去哪里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