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简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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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人静,火妮在房里哭得伤心。

    她的手中紧紧握著一只乳白色的贝壳,在过去两个小时里,泪水像泉涌般的滑落,双眼也肿得像核桃。

    “劲哲哥,伯父为什么变了?他要我把地卖给大财团呜呜我真的真的不能理解现在的他

    “因为伯父是你爸爸,所以我也一直把他当成我的爸爸,可是,他今天的作为实在让我失望极了,我真不敢相信,原来他也是那种利字当头的人,我们说好了要让这个我们自小长大的村庄一直都这么美丽又乾净,如果化工厂来了,这里还能像

    现在一样美丽宁静吗?他们实在是实在是太过份了

    “劲哲哥,我好想你”她呜咽地对著贝壳说话。“如果你在就好了,你一定会站在我这边,对不对?如果你在就好了”

    “原来那个村长是你男朋友的爸爸。”

    一道有点冷的声音传进火妮耳里,她带泪的眼惊讶地看着倚在门边的修挺身影。

    奔至美看着她,俊唇不以为然的微微上扬。

    眼睛都哭红了,真是个傻瓜。

    “你男朋友呢?”他神情莫测的看着她。“在别的地方工作吗?既然这么需要他的支持,把他叫回来不就好了,在女朋友需要的时候不在身边的男朋友,算什么男朋友?”

    独自一个人承受压力,这女人还真是笨得可以,而她的男人也逊得可以,竟然把压力都丢给女人,如果她是他的女人,他绝不会让她掉一滴泪。

    “你有什么事?”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没事的话,请你出去,我想静一静。”

    他不置可否的看着她,似笑非笑的说:“我又没进去,怎么出去?”

    “啊?”她愣了一下。

    不理她的错愕表情,他懒洋洋地问:“为什么这么固执,不肯把农庄卖给大财团?”

    “你认为我该把农庄卖给大财团?”火妮惊讶的反问。

    “当然。”他几乎是毫不考虑就给了她答案。

    她气急败坏的再问:“为什么?!”

    他的表情像是她问了个笨问题。“他们给的条件很好,卖掉农庄的钱足够你们不必工作也可以吃穿不愁。”

    “然后呢?”她握起了拳头,扬声道:“眼睁睁看着这片乾净的好山好水被化工废料污染吗?”

    他瞬了瞬眼眸。“那不关你的事,不是吗?”

    “怎么会不关我的事?”她激动的反驳道:“我住在这里,这里是我的家,当然跟我有关系”

    他冷漠的打断她。“等到你把土地卖给财团之后,你跟其他人就必须搬走,到时你跟这里就没有关系了。”

    “你”火妮火大的瞪视著他,心情恶劣极了。“你出去吧!我不想跟你说了,你不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根本不会了解我的心情。”

    “我是不了解。”他的语气充满讥诮。“但是我了解,因为你一个人的感情用事,就必须让大家跟著你一起试凄。”

    她咬著牙,实在听不下去了。“你在鬼扯什么?”

    “不是吗?”他反问她“苗大婶几岁了?阿顺叔几岁了?爷爷奶奶又几岁了?拿了财团给的钱,他们就不必再辛苦工作,可以享清福。”

    火妮哑口无言了。

    她不服气,但又不得不承认,他说了她从没想过的事。

    一直以来,她以为大家都跟她一样,为了这片土地甘之如饴的打拚,为了种出漂亮健康又值钱的有机蔬果再怎么辛苦也不怕,每个人都目标一致的前进。

    然而,他的话一棒打醒了她,让她的心情荡到谷底。

    “难道是我妈还是小叔叔叫你来跟我讲的吗?”她烦躁的问。

    他们也真是的,有话为什么不直接对她讲,派个外人来做什么?

    还有,为什么他的指责会让她的心里那么不舒服?她为什么那么在意他的看法?这没道理啊。

    “不是,没有任何人叫我来。”辜至美直视著她冒火的瞳眸。“他们根本连提都不会对你提,因为他们纵然有此想法也怕说了会伤了你,然而你却没有为他们著想过,只为了自己想做就拖著所有人下水,固执得没有人敢跟你沟通。”

    火妮脸色苍白的瞪视著他,完全被他的话给击倒了。

    “在把农庄转型为有机栽种之前,你曾详细评估利益和风险吗?我所知道的,农庄现在正在负债,如果你把农庄弄垮了,是你要出去赚钱养活所有的人,还是叫他们出去外面找工作,看别人的脸色讨生活?”

    她总算找到一点点可以反驳他的地方了。“谁说我没评估过?我评估过!虽然风险很大,也要费很多心思才能坚持下去,但一旦成功就可以改善蔬果品质,种出让人吃了很健康的有机作物,无毒的事业才能永久的做下去”

    “一旦不成功呢?”他毫不留情的打断她。

    火妮愣了愣。

    一旦不成功?

    不,不会,她不允许自己不成功,那是她对劲哲哥许下的承诺,她一定会做到,无论有多辛苦,她咬著牙也会做到!

    “一旦不成功,你就要把爷爷一生的心血赔掉吗?”辜至美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问。

    像她这样不懂瞻前顾后,只会一味往前冲的火车头个性,如果没有人当头泼她一盆冷水,她可能永远不会停下来想一想,检讨反省之后再考虑要不要继续坚持梦想。

    他愿意扮演那个适时拉住她的人,因为对他而言,她跟苗家所有人都很重要。

    “拜托!你是爷爷吗?”火妮火大的叫道:“爷爷都没说话了,何时轮到你这个外人来发表意见?你只不过是暂时借住在这里的一个外人而已!你有什么资格这样教训我?”

    他的俊颜一沉。“你认为我是外人?”

    她吞了口口水。

    事实上,不是。

    她老早就把他当成家人了,可是他那么冷漠,那么绝情的批斗她,把她批评得一无是处,她本能的?*党瞿切傲恕?br>

    “怎么不回答?”他的表情更冷漠了。“在你心里,我是外人?”

    “你、你本来就是外人”火妮骑虎难下的说著,心里懊悔得要命。

    她干么那么嘴硬啊?她根本没把他当外人

    “我知道了。”辜至美恼怒地说:“算我鸡婆!我是外人,跟你毫无关系、毫无瓜葛的外人,以后我不会再干涉你的事了!”

    他走了,带著一身叫人颤抖的寒气走了。

    火妮沮丧的看着他冷著一张脸走出她的房间,她的心情在瞬间低落到一个不行,眼泪不争气地滚出眼眶。

    她闭了一下眼,感觉到心痛得无法压抑,那酸楚的感觉扩散到她的血液里,成串的泪珠无声的坠落在她的衣襟上

    奔至美心情恶劣的从火妮房间离开,他本来想去外面抽根烟,瞥到苗大顺独自一人坐在小偏厅里喝酒,那寂寥又苦闷的身影令他停住了脚步。

    “阿顺叔”

    苗大顺抬头看到是他,脸部肌肉一下子放松了。“是你啊,光宗,来来来,跟大顺叔喝两杯,一个人喝酒怪没意思的。”

    他不置可否的走过去,在苗大顺对面坐了下来。

    反正他也正好心情超级闷,就喝两杯吧,他已经渐渐习惯啤酒的味道了,其实也还挺不错的。

    “来,喝吧!乾杯。”苗大顺斟了两杯酒,一人一杯。

    奔至美跟他乾了—杯,他也“入乡随俗”了,知道啤酒要大口喝才好喝,最好是每次都乾杯。

    “这么晚了下睡,怎么自己在这里喝酒?”

    “我闷啊!”苗大顺沉重的叹了口气。“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我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你也看到那阵仗了,那些人一定会再来逼火妮的。”

    奔至美看着他那苦恼不已的老实人双眸。“难道你跟苗大婶都不希望把农庄卖给财团、享享清福吗?这样不是对你们比较好?”

    “哎呀,农庄不能卖掉,千万不能卖掉呀!”苗大顺紧张地说:“农庄是火妮所有的寄托,要是卖掉了,等于是逼她去死,所以千万不能卖!”

    “这么严重?”他狐疑的问“火妮不是大学生吗?她难道不能去找一份工作?”

    “唉,这个说来话长”苗大顺摇摇头。“火妮她会一心想搞好有机栽种是有原因的啦。”

    “什么原因?”

    “火妮有个大她五岁的男朋友,叫做劲哲,就是今天来的那个村长伯的独生子,他们交往很久,从高中时候就在一起了,两个人打算等火妮大学一毕业就结婚,没想到三年前,劲哲却突然过世了。”

    奔至美愣住了,他像突然挨了一棍,狼狈、生气、懊恼的情绪同时从四面八方跑出来,包围住他。

    她的男朋友死了,三年前就死了?

    怎么怎么会呢?

    她为什么都没说?她刚刚为什么不说?一任他不留情的批斗她?为什么?她这个傻瓜!到底在想什么啊?

    “劲哲是个好孩子,很孝顺,大学是读农的,毕业后,他主动留在家里帮忙,他不想他爸妈辛苦,自己亲自下田,一个大学生能这样,真的很难得。”

    奔至美不发一语的听著。

    苗大顺继续说下去“可是,喷洒农葯后,他常常会头晕目眩,这本来没什么,我们种田人,都是这样啦,农葯本来就是有害身体的东西,可是劲赵粕能是体质的关系,他比别人晕得厉害,还常要到医院给医生看,那些毒呀,都跑到他身体里去了。

    “不到—年,他脸色泛黄,农葯把他的肝都弄坏了,他自己还没有警觉,有天在喷农葯的时候,他咚的倒下去,从此没再醒过来。

    “那阵子,火妮伤心得不得了,她不相信劲哲就这样走了,我们也舍不得啊,可是有什么办法?

    “劲哲的后事过去之后,好久好久,火妮都待在屋里不肯出去,也不肯说话,饭也吃得少,每天在房里对著劲哲送她的贝壳讲话,我们都担心她是不是疯了。

    “后来,有个很疼爱劲哲的教授来看她,告诉她,可以试著让农场转型为有机栽种,这么一来,不仅农民的健康有保障,消费者也吃得安心,劲哲在天上也会感到安慰。

    “那个教抟说的话,火妮都听进去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火妮每天研究要怎么种出没有农葯的东西,大家都说她走火入魔了,可是我跟她妈反而安心,至少她肯走出屋子,肯说话,肯吃饭,肯看看太阳和月亮和摸摸她养的那些猫拘,这样我们就满足了。

    “所以光宗啊,你千万不要对她提卖农庄的事,今天劲哲他爸那样就已经够伤她的心了人啊,真的是会变,当初火妮决定要做有机时,劲哲他爸还流下两行眼泪,现在却唉,人都是现实的啦,也不能怪人家,那间黏通球出的价钱实在好啊,换做是我,我也会心动”

    奔至美没听进去苗大顺后来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自己错了,完全错了。

    在女朋友需要的时候不在身边的男朋友,算什么男朋友?

    他是这样对她说的。

    原来,她根本就无从叫起,因为他已经死了。

    原来,自以为是的人是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在她面前大放厥词,对她造成二度伤害。

    他真是混蛋,他跟那些来逼她卖农庄的人有什么不同?

    “哎呀,我肚子怎么突然那么痛?是不是下午阿昌请我吃的那几尾虾子不新鲜啊?不行了、不行了,要去拉屎了光宗,你等我啊,我马上就回来”

    苗大顺抱著肚子奔去厕所了。

    奔至美喝完杯中的酒,霍地站起来,心里想的都是火妮,人也不知不觉回到她房门口。

    他举手敲了敲门。

    房里隐约传来哭泣的声音,他心里掠过一抹难以形容的情绪。

    她在想念过世的男朋友吗?所以哭得这么伤心。

    懊死!他干么不把事情搞清楚,无端端勾起她的伤心事,让她在这里为了别的男人而哭!真是该死极了!

    他再也无法忍受她这样了,这个笨女人!他转动门把,闯了进去。

    “你不觉得自己太傻了吗?为了一个死掉的人而努力,你究竟想证明什么给谁看?”

    火妮从书桌上拾起头来,脸上都是泪水,她看到他,还有他眼里那古怪的神情,她的心怦然一跳。

    怎么?他不是说以后不管她的事了,为什么又跑来了?

    “你在说什么?”她哽咽地问。

    “我都知道了!”他目光灼灼地盯著她,声音激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男朋友已经死了,让我像个傻瓜一样的骂你?”

    火妮吸吸鼻子,了解了。

    原来他刚刚跑出去,不知道从什么人嘴里知道劲哲哥已经死了的事,觉得自己被骗了、不被尊重,所以又忙不迭回来质问她。

    炳,她还以为以为他是回来安慰她的,看到他的时候还心跳了一下,她真的是完全想错了。

    一切都以他的感受最为重要,他真的是个很自私的人。

    “告诉你又怎么样?你就可以了解吗?”她冲口而出“像你这种生性冷漠的人,根本不会懂那种失去挚爱的戚觉,就像一瞬间,全世界同时熄灭了所有的灯,他再也听不到我说话,你懂那种深沉的无奈吗?你懂吗?我一直相信,只要我坚持我现在所做的,他在天上就会过得很好,这样也不行吗?”

    奔至美嘲弄地问:“难道你把一个死人当活人,只为了他努力过生活就算是很懂爱吗?你打著为他而活的旗帜过日子是要做给所有的人看,看看你有多重感情、多念旧吗?”

    火妮像触电般跳起来!

    “住口!你住口!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凭什么这么瞧不起我的感情?你试著了解过别人吗?我认为没有失去记忆之前的你,就是一个不带感情、没有温度,不懂爱为何物的人!”

    “那么,你打算把一个死人当成你的护身符到什么时候?”他死盯著她的眼睛,他的眼睛一直看到她眼睛里去。“你打算一辈子不忘掉他?”

    不忘掉他,也不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要这么一直傻下去吗?

    “有什么不可以?”火妮的声音幽冷而清脆。“我忘不掉死掉的人并不丢脸,你从没有打开心房去爱人吧?!那才丢脸,因为你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她的话一字一句,强而有力的敲打在他心上,他浑身震动了一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也越来越怀疑,自己真的是她说的那种人。

    天才刚亮,火妮还在床上正好眠的时候,敲门声就叩叩叩地响个不停,像催命符似的。

    “谁啊?”昨天她哭到睡著,头有点痛,想再多睡一会儿,不要来吵她啦

    “是我。”

    “鬼知道你谁啊?”

    门外的辜至美笑了,语气很冲,看来某人有起床气哦。“我是光宗。”

    没一会儿,房门霍地从里面打开了,一个长发凌乱、穿著格子棉布睡衣的女人光著脚丫子,没好气的瞪著他。

    “干么?昨天没骂够,今天一早想接著骂是吗?”

    “你快点起来,我有东西要给你看。”他扬扬手中的几页纸。“是几个关于有机农场的计划,对你有帮助。”

    听他这么说,火妮精神都来了,也暂时忘了两人的“恩怨”“真的吗?你写的?”

    “你换件比较正式的外出服,我们要去镇上,在车上我—边告诉你。”

    火妮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换衣服,两个人连早餐都没吃就准备要出门了,看得在准备早餐的梅淑珠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两个孩子在搞什么,她连忙在后面喊道

    “你们要去哪里?晚上阿万伯娶媳妇,记得回来喝喜酒啊。”

    “知道了。”火妮跳上载货用的小货卡,纯熟的系上安全带。“我们去镇上干么?”

    这种手排的小货卡,农庄里的女人就只有她会开,是她爸爸留下来的,她可是引以为傲哦。

    “去拜访所有的饭店、民宿和旅社,还有”辜至美站在驾驶座敞开的车门边看着她。“你下来,我来开。”

    她扬扬眉毛。“你确定你会开?”

    “感觉上好像会。”

    她也不跟他争。“也对啦,男人好像都会开手排车,那好吧,你来开,我负责报路。”

    她换到副驾驶座去,把驾驶的大位让给他。

    奔至美发动车子,踩油门,从起步到换档,动作纯熟。

    火妮看着他,肯定道:“你开得很好,你以前一定很会开车。”

    他扬起嘴角,不置可否。“说不定我是个计程车司机。”

    “计程车司机也很好啊,凭自己的劳力赚钱,没什么不好,我这辈子最瞧不起那种游手好闲,给父母养还打父母的人了。”

    “说不定我就是那种人。”他自嘲道:“凌仲凯说的,我像吃软饭的。”

    “他真的对你这么说?哈哈哈”火妮大笑。“那小子说的话不必理他啦,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长大,都是被我们宠坏了不过话说回来,谁叫你长那么美,像小白脸。”

    他板起俊颜分辩道:“我一点也不白。”

    “那是现在啊,你刚来的时候像只白斩鸡,我们都吓一跳,哇,世界上怎么有这么白的男人?”哈哈,给她逮到机会尽情消遣他了厚,好爽!

    他很感冒地蹙了蹙眉心。“皮肤白不代表就是小白脸。”

    火妮朝他扮个鬼脸。“我知道!大、男、人!”

    他呀,绝不可能是小白脸,因为个性太机车了,像个高高在上的皇帝一样,处处要人服侍,说他养了几个嫔妃还比较贴切。

    “对了,你说要去拜访饭店、民宿跟旅社做什么?这跟有机农业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想说服他们跟我们合作,让住宿的游客搭配参观有机农庄的行程,他们只要付微薄的清洁费,比如一个人五十元,就可以到农庄参观种植过程,还可以把有机蔬果买回家。”

    “天啊天啊!我快不能呼吸了!”火妮兴奋极了,她忘形的抓住他手臂。“你是天才!你一定是天才!不是什么计程车司机,不然你怎么想得出这么好的办法?不但可以推销我们的有机蔬果,那些客人买回去吃得满意还会免费替我们宣传,如果喜欢也会再回来买,简直就是一举数得嘛!”

    “所以你必须再去办一支手机。”

    “为什么?”

    “订购专线。”他看了她兴奋得发亮的脸一眼。“游客来农庄时,给他们名片,如果有需要,打你的手机跟你订,因为整个农庄只有你最清楚产品有哪些,才能对客人做最详尽的说明,他们也会食用得比较放心。”

    火妮越听越兴奋,璀璨的大眼闪著欢欣的光芒。“知道了!我回去马上就去办支订购专线!”

    哦!好忙好忙,苗家农庄要展翅高飞喽,好像有好多事情等著她去做,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著手安排了,而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

    昨天他们吵得那么凶,没想到今天他会主动找她,还替农庄规划了未来,这么一来,她不先开口道歉好像太小家子气了。

    “那个昨天对不起。”她别扭地说。

    奔至美深邃的眼眸直视著前方,专注地开著车,淡淡地说:“或许你说的没错,我真的是那种不懂爱又没勇气尝试的人,所以我打算好好从你身上学习我所缺少的勇气。”

    她惊讶的转眸看着他,心蓦然跳快了两下。“所以你才会连夜写了农庄的企划案?”

    他微扬起嘴唇,眼眸瞬了下。“失去记忆的人,本性并不会变,我感觉得到,你会是对的,而我不想当你口中的那种人,我会改变,变成一个懂得爱人、让你信任的人,以后你想做的事,由我来守护。”

    咚!火妮的心忽地重重一跳,她水亮的粉唇微张,方寸大乱。

    他、他说这些是、是在向她告白吗?

    她应该哈哈哈的大笑三声才对,可是要命!她为什么笑不出来,反而心跳得这么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