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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这个月打戏的任务颇重,有一场连环镜头足足拍了半个月才好。谢朝和剧组所有人都累得要死,一下戏回来倒头就睡。尤里卡虽然早说要请他们吃饭,但大家都没能抽出空来,这场饭局便一拖再拖。
然而雷打不动的就是谢朝总能抽出空去安格斯屋子里蹭饭吃。没办法,自己不会做饭,还矫情得不想吃快餐,最后只能厚着脸皮蹭了。谢朝暗搓搓地想,幸好一般时候安格斯的脾气都很好,他还能趁他开心的时候点个菜。
谢朝躺在安格斯客厅里长长的流苏布艺沙发里,透过厨房磨砂的玻璃门就能看见安格斯劳碌的修长身影。
谢朝感慨道:安格斯真是居家好男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而且精力十足,他每天拍戏累得半死,只能撑着一点儿精神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连澡都不想洗,只想瘫在软软的床铺上长眠不醒。看人家安格斯还龙精虎猛的,天天早上起床跑步。要是中午和晚上不需要在剧组里吃盒饭,还回来自个儿烧饭吃。人比人,气死人呐。
谢朝翻身抱住沙发上的长条抱枕,美滋滋地闻着牛腩煲的香气,蹭了蹭抱枕上毛茸茸的穗子。安格斯勤劳点儿好,不然自己哪里有饭蹭。将来要是哪个美女嫁给安格斯,那可真是福气不浅。
今天中午两人在剧组里吃的统一发放的盒饭,安格斯晚上便多炒了几个菜,好好犒劳一下谢朝的胃,而且谢朝最近的工作确实太累了。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道菜,他手脚利落地捧着盘子端进餐厅。
路过客厅的时候,安格斯一眼就看见团在沙发里的谢朝,刚想叫他去洗手吃饭,结果走进一看,这人已经睡着了。
恬静的侧脸贴在抱枕上,眼睛闭着,鸦羽般的长睫毛密密匝匝的。先前被发胶固定住的刘海儿已经松散下来,稀稀疏疏地掩在额前。可以看出来谢朝睡得很安详,呼吸浅浅的,胸口正有规律地微微起伏。
安格斯把手里的菜盘子顺手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陶瓷的盘子和透明的茶几玻璃面发出轻轻一声脆响。
谢朝似乎被惊动了,乌黑的长睫毛扇了扇,扇得安格斯手心痒痒的,他情不自禁地伸手碰了碰谢朝的睫毛。
谢朝敏锐地感觉到了这陌生的触碰,睫毛扇动得更加厉害,仿佛是在拒绝这无端的骚扰。
安格斯收回了手,指间还残留着睫毛刷动时的痒意,痒到了心坎里去了,仿佛有只不安分的猫爪子在使劲地挠来挠去。
没了骚扰,谢朝挪了挪身子,把脸埋进了抱枕了,只露个后脑勺,睡得更舒服了。
安格斯叹了口气,把中央空调的温度调高了点儿,再回卧室抽了条羊毛毯子出来,盖在谢朝身上。
也不知道谢朝什么时候能醒,安格斯干脆把他点名要吃的牛腩煲一直温在锅里,其余的菜没办法了,他直接端在桌上,只能等谢朝醒过来给他热一热再吃。
做完这一切,安格斯便坐在谢朝旁边的懒人沙发上看剧本。他不像谢朝,怎么方便怎么来。谢朝嫌弃纸质的剧本又厚又重,喜欢电子版的,用起来快捷,为此还专门买了个kindle。
安格斯偏爱纸质的书籍,助理总会帮他打印好几份备用。
尽管安格斯看起来很像是那种走在潮流尖端的人,而且经常奔走于各大秀场,代言各大顶尖品牌,但是助理西蒙还是忍不住想吐糟。他真的没见过这么老古董的人,如果没有戏拍,安格斯的生活简直规律得像个机器人,每个时间段做什么,他都计划得有条有理,而且严格按着计划来执行,刻板到可怕。
有时候西蒙实在是感到很无力,安格斯自己什么都制定了,那还要他这个助理干嘛,他如同一个出门撑场子的摆设一样。
安格斯到现在还在用羽毛笔,刚开始西蒙以为影帝嘛,总要艹艹人设装装逼,这样说出来才有范儿。然而工作了一段时间,西蒙发现这位主儿是真的没装,而是习惯性这样。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思想上还十分古板,仿佛大山里出来的一样。西蒙本人生性风流,有空就去泡泡吧,把把妞儿,小日子过得不要太爽。而且他还没结婚,为什么不趁着这年少时光好好潇洒潇洒?但人家影帝从来不去,真的是从来不去,有空就在家里陶冶情操,还练什么中国书法!
西蒙实在是搞不懂安格斯,照理说安格斯的年级比他还小上两岁,应该更加年轻活泼才对,结果和中世纪的老头子过得一模一样,老头子过得说不定还比他爽。哦,安格斯还热衷于国际象棋,不时去下下棋,听说他的棋艺不输专业选手,不过西蒙无法考证,因为他根本不会。
西蒙第一次看见安格斯练书法的时候,眼珠子都快吓掉了。不过安格斯安静练字的样子也是帅气得不行,随便拍几张照片上传到INS上就引起了女粉丝们的欢呼。
然而安格斯这种老古董是不会用这种社交网络的,现在都是交给西蒙全权处理。不过西蒙觉得就算安格斯会用,他也不屑用,他老人家的爱好是看看财经新闻、锻炼锻炼身体,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八卦上。
谢朝在旁边安稳地睡着,安格斯掏出纸质剧本的手顿了顿,还是把厚厚的本子放了下去。翻书的声音太重了,他怕吵着他。
室内出奇地安静,橘黄色的夕阳透过落地窗斜射进房间,轻轻浅浅地落在谢朝毛绒绒的发顶,原本黑色的头发都带上红棕色。
安格斯慢慢踱步过去,缓缓拉上了乳白色的纱质窗帘。酒店的设计师设计这处落地窗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客人赏景的,所以制作窗帘的材料摒弃了传统的厚重布料,选择了薄纱。这会儿,安格斯即使拉上了这层软纱,阳光还是大大咧咧地透了进来,不过到底被过滤了一层,变得浅淡起来。
外面的晚霞绚丽多彩,金黄的暖光透过云层晕染了整片天空。大约今天有什么活动,漫天的气球随着微风飘飘荡荡,景色美得如同一幅油画般明艳。
安格斯站在窗户前看了一会儿。曾几何时听谢朝提起过,他将来想在海边买一栋房子,随手撩开窗帘,便能看见“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
当时的沈其琛想象了一下,确实觉得挺美的。可是等他真正一个人搬进了海景房,看着晚霞染红了幽蓝的海水,心里却怎么也泛不起一丝涟漪。大约是年纪渐长,性子越来越稳重,内心越来越古井无波了。
而且一住进那海景房,安格斯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谢朝来,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真是让人暴躁。尤其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哪里会生出什么喜山河之壮丽的心情,反倒是无端忧愁,徒生“今日乱离俱是梦,夕阳唯见水东流”的怅惘之情。
安格斯挺喜欢古诗词,有空没空就捧着读一读。
不过安格斯现下又重新觉得晚霞海景也许并没有以前那么不堪入目,他注视着粉红色的气球,听着谢朝微不可闻的呼吸声,突然觉得现在这样就挺美的。
天边的气球荡来荡去,眨眼之间居然飘到这里来了。大概是风转了方向,呼啦啦地把这几个红通通的气球吹了过来。这是一束气球,一束上有八个,绑在了一块儿。
风吹得有些急,这气球就顺着风向往落地窗的玻璃上撞。撞的声音还挺响,吓了安格斯一跳。他下意识地往谢朝那里看去——谢朝睡得死沉,这么大的声音也没听见,一动不动地摊着手脚。
又来一阵大风,那气球像是认死理般拼命地往安格斯这块窗户上撞,撞玻璃窗“噼里啪啦”地作响。
安格斯索性打开窗户,风顺势一吹,那一束粉色气球便晃晃悠悠地进了客厅,大摇大摆的,像是个趾高气扬的客人。
安格斯徒手揪住了气球的尾巴,把它们往自己这边儿拽。一时不察,一个小气球猛然刮到了身旁装饰物上的凸起上,“砰”地一声巨响,爆炸开来。
安格斯心里一跳,坏了!
果不其然,谢朝从沙发上蹦起来:“怎么了,打雷了?”动作大得像只被踩着尾巴的猫儿,明明睡得好好的,结果却被个碍眼的熊孩子踩着了尾巴。
安格斯失笑,摇摇手上的气球:“气球爆炸了。”
“哪里来的气球?”谢朝惊讶地问。他这会儿被吓醒了,睡意全无。
安格斯指指落地窗,谢朝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晚霞红透半边天,还有数不清的气球漫天飞扬。
谢朝“哇”了一声,扑到落地窗前,赞叹道:“真好看呐!”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