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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查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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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沈其琛看着那个女人的脸上带着明晃晃的炫耀,还娇滴滴地向大家介绍自己:“嗨,我是谢朝金屋藏娇的女朋友诺拉。”语气要多无耻就有多无耻。

    震惊得无以复加的沈其琛把目光挪到谢朝身上,心里期盼着他给个回应,明确地表示这个女人只是在开玩笑而已。然而他什么也没有说,脸上幸福的笑容几乎晃花了他的眼睛,就连注视着女人的眼神也是脉脉含情。

    沈其琛坐在包厢的角落里忍了又忍,嘴里有无数句话想问谢朝,这才几个月,你难道忘记了么?那天晚上,你躺在床上不是说爱我么?还哑着嗓子,软着声音,乖乖地喊我“老公”。

    他怔了半响,不,这些话都是他逼着谢朝说的,那天他抓住人家的要害,下流无耻地强迫着人家说出任何自己想听的话。

    到现在安格斯的脑海里还能勾勒出那副画面:谢朝躺在白色床单上,眼角泛红,泪眼朦胧,无措地摇着头,汗湿的头发贴在白玉般的脸颊,像撒娇一样哭着喊他老公。

    所以这些话,沈其琛根本问不出口。而且他同为男人,十分清楚男人在床上说的话多么地不靠谱,再说那些话也不是谢朝的本愿……

    那场聚会,沈其琛还是没能坚持到最后就退场了。他应该识趣点儿,谢朝叫了这么多人,还带了自己的女友,完全不想和他单独地共处一室,这摆明了是无言的拒绝。他要是再不看懂,就是个傻子了。

    然而这么年午夜梦回之际,沈其琛总是梦见谢朝那副模样,那么可怜,那么乖。醒来之后,只剩下流于唇齿的叹息,还有不能说出口的……

    安格斯立在沙发后头,目光锁着谢朝看视频时开怀大笑的侧脸,记忆透过现在,飘荡在过去。他情不自禁地想伸手抚摸谢朝的脸颊,是不是和那一晚一样带着高热的温度?如果朝朝一直和那天一样乖就好了,乖得让人想含在嘴里,揉在怀里,舍不得放手……

    尽管七年之前,谢朝已经拒绝过一次了,但现在他身边不还是只有一个人么?这不就意味着自己还有追求的机会,安格斯沉着目光思忖道,谢朝曾经接受过他,那么以后他就有信心让他永远接受他。

    安格斯强迫地把自己从回忆里□□,状似随意地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对混血儿感兴趣了?”

    而且谢朝的前女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女郎,难不成是因为喜欢混血儿,所以交往个外国人,想要生个混血小宝贝?

    谢朝抬起头来,回道:“没啊,就是感觉很可爱。”

    安格斯奇怪道:“你之前不是说喜欢黑发黑眼睛的亚洲人吗?”

    谢朝挠挠头发,回忆了一会儿,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他回过头来看了安格斯一眼:“你是不是记错了,不是我和你说的吧?”

    安格斯顿了顿,你明明就有说过。

    大概那是在一次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说的,谢朝他们学校为了与国际接轨,收了不少留学生,这次活动就有很多国外留学生来一展歌喉。

    还顶着沈其琛名字的他刚好和谢朝一起去看了这个比赛,旁边还有谢朝的三个室友。他们几个也是闲来无事,坐在观众席上对着舞台上的人评头论足。

    沈其琛默默地在一旁听着,谢朝一个微胖的室友说:“有着异域风情的女孩子真好看,将来我就想找个这样的老婆,生个漂亮的混血儿,走在大马路上回头率都是别人的几倍。”

    另外两个人都齐声吐糟:“就胖子你这样,还是算了吧,人家国外美女看不上你!”

    只有谢朝当即反驳:“我觉得还是我们中国美女好看,黑头发黑眼睛,清纯得不行。”

    他这话与其他人截然相反,所以沈其琛格外印象深刻,而且他本人还是个有着欧美面孔的混血儿。

    随后话题便变得污起来了,重点完全从十佳歌手偏离到片子里的妹子怎么怎么清纯。

    沈其琛有轻微的近视,150度左右,不戴眼镜也能看见,但不是那么清晰。他只有看书或者看文件的时候才戴眼镜,平时出门习惯性地不戴。

    他和谢朝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地戴了双黑色美瞳。那是他第一次戴美瞳,以前都是戴框架眼镜,偶尔戴戴隐形眼镜。

    出门前照了照镜子,沈其琛觉得黑色美瞳很衬乌黑的头发,索性便戴着它出门了。没想到一出门,便遇上了两个莽撞的新手司机,出了个不碍事的车祸。其中一个呆头鹅后来还不止一次地夸他眼睛好看,就是因为这个,他每次出门都“顺手”戴上了这款美瞳。

    其实亚洲人的眼睛有点发深棕色,并不是那种纯黑色,而沈其琛买的隐形眼镜却是纯黑色的,只要细看便能看出差异。

    安格斯淡淡地扫过浑然不知的谢朝,只可惜这只呆头鹅已经完全记不得了,估计他根本就没有仔细看过我的眼睛,当时只是随口一夸。正常人的眼睛怎么可能那么黑,黑得不正常。

    罢了罢了,他觉得好看就行。

    而且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只有现在的光阴是被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的。

    谢朝不知道又看见了什么,笑得前俯后仰,后牙槽都露出来了。

    安格斯不由自主地帮他顺顺后脑勺那里翘起来的一缕头发,好笑地问:“这么搞笑?”

    谢朝大笑着躲开他的手,擦擦眼角笑出来的泪花:“笑死我了。”

    安格斯手一僵,随后便若无其事地放在了沙发扶手上。

    谢朝根本没注意到他这细微的动作。

    崽崽小时候真是太逗了,谢朝捂着笑疼的腮帮子说:“你要不要看看?”他把视频的进度往前调,“不过你大概听不懂,崽崽说的是中文。”

    安格斯骤然字正腔圆地读出了谢朝的名字,口齿清晰,发音标准,毫无挑剔之处。

    谢朝被吓了一跳,惊讶地用中文道:“学习能力贼好,这么快就能标准地说出我的中文名字了。”

    “贼?”安格斯纳闷,虽然他大部分中文都会说,但是这种方言还是不了解的。

    谢朝愣了愣:“你听懂了?”这句话他换成了英文。

    “听得懂一点,因为要去中国做活动,所以学了中文。”

    “那你也很厉害。”谢朝称赞道,刚刚那个“贼”和“谢朝”这三个字的发音都特别准。

    谢超把视频往他跟前凑:“那你看看这个,能听懂吗?”小孩子说的话都比较简单,有过中文基础的人应该能明白意思。而且这个视频也是崽崽在学中文的期间拍的,因为刚开始系统性地学语言,他闹出了不少笑话。

    安格斯绕到沙发前坐下,近距离地看这个短片。

    一个可爱的混血小朋友正在吃早饭,餐盘子里放着几块面包,他似乎觉得面包里面没有夹心不好吃,嘟着嘴和拍视频的人撒娇:“朝朝,我想要那种黄色的酱。”

    画面外的男声问:“什么黄色的酱?”视频里出现了一只白净的手,那只手指了指餐桌上的草莓酱,“家里就只有这个酱了,粉红色的草莓味。”

    安格斯听得出来,这是谢朝的声音,清润得像大珠小珠落玉盘,个个都敲在他的心里。

    小朋友依旧不死心:“不是这个,我前几天还吃过的那种黄黄酱。”

    谢朝无奈道:“家里确实就只有这一种草莓酱。”

    小朋友不开心地戳戳面包,面包软软的,瞬间便戳出一个大洞来。

    对面的人握住他的小手:“哎呀,你都把面包给戳疼了。”

    小孩子嘟囔着说:“待会儿我还要把它咬疼。”

    他的脸颊气鼓鼓的,很生气的样子。

    “那崽崽你好好想一想,那黄色的酱叫什么名字?”温柔的声音又说,“我实在是不知道家里有什么黄色的酱。”

    被叫做崽崽的小朋友便歪头思考起来了,眉头紧锁,眼神专注,好像在思考国家大事一样。

    好一会儿,他似乎是想起了酱的名字,兴奋地抓住了谢朝的衣角,把他的白色衣角都拖进了视频一角。

    “就是!就是我们前几天吃的蜜蜂!好多好多黄色的蜜蜂!”

    崽崽说得有点急促,口齿也不清晰,但谢朝还是听懂了,爽朗的笑声立马透过视频传了过来。

    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视频也跟着他手上抖动的频率在晃动,小孩子的脸也模糊不清起来。

    “哈哈哈!我们崽崽厉害了,还吃了好多蜜蜂!”无良的家长继续调侃道,“你是吃的炒蜜蜂,还是吃的炸蜜蜂?味道怎么样,好吃吗?是不是嘎嘣嘎嘣脆,蛋白质是牛肉的五倍?”

    足足一分钟过去了,视频这才停止了羊癫疯一般的抖动。

    崽崽小朋友一脸茫然:“朝朝,你笑什么?”

    谢朝这才平息了笑意,认真地解释:“崽崽,前几天吃的那个不叫蜜蜂。”

    小孩子纯真地看着他,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那叫蜂蜜,是蜜蜂采花酿成的。”谢朝揉了揉崽崽的小卷毛,“下次记住了,蜂蜜才好吃呢,蜜蜂不怎么好吃。”

    “蜜蜂不好吃吗?那蜜蜂是不是也可以吃?”崽崽嘴馋道,“突然想吃!”

    谢朝被他问住了:“额,我也不知道,但我感觉应该不好吃。蜜蜂是大虫子,别想着吃了,小心它们合伙来蜇你!”他敲了敲崽崽的碗,“你赶紧吃饭,我去给你拿蜂蜜。”

    视频到此便结束了,安格斯看完后,点评了一句:“小朋友挺可爱的。”

    谢朝有荣俱焉:“那是,我们家崽崽超级可爱!”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