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六章 还是故乡好

府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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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李师爷并没有猜错。●⌒差点忽略掉许村那位人瑞许老太公寿辰的,并不仅仅只有汪孚林,叶钧耀这位歙县令,也确实懵然无知。

    后世百岁寿星尚且会受到人们追捧,更不要说如今这人均寿命顶多四五十的大明朝。所以,那对丈夫一百零二岁,妻子一百零四岁的许村瑞侣,不但是整个歙县乃至于徽州府的荣耀,而且也很符合隆庆皇帝推崇瑞侣的价值观,故而去年,也就是隆庆三年,朝廷竟是钦赐双寿承恩坊,对这对百岁夫妇赐官赐封表示嘉奖。正因为如此,此次徽州府从官吏到士绅,头面人物几乎都准备了相应的寿礼,亲自又或者派出代表前去许村,向那位许老太公拜寿。

    叶大炮原本还跳脚于三班六房这么多人,竟是没人记得提醒自己,可汪孚林和李师爷一劝解,说是最近事多,大家未必记得过来,他才悻悻放下原打算敲打上下的大棒。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叶明月早已连贺寿的寿礼以及寿面寿桃都一块备办好了,只准备临到晚上才通知他,这也让他哑巴了。

    叶小胖好动,这次连忙又主动请缨担当重任,叶大炮本想请李师爷同行多加提点,可一想到自己身边没个人帮手,他思来想去,又命人去打探了一番,得知府城县城不少大户人家,有些夫人带着闺秀去拜见许老太公夫人宋氏,他想着女儿行事周到,干脆让女儿带上叶小胖同去,而李师爷留下给自己帮手。

    李师爷对此无可无不可。汪孚林却有些犹豫要不要带两个妹妹。想到许村在府城西北四十里。如果要去拜寿。要么在许村哪里借宿一晚,要不就干脆在松明山停留半日。于是,他就打定主意,带上两个妹妹和金宝秋枫,早一天出发,趁这个机会回一趟松明山。因为考虑到自家房子不大的问题,他原想着干脆和叶明月叶小胖姐弟分开走,谁知道一听说还能去松明山。还能留宿一天,叶小胖立刻软磨硬泡起了父亲。

    于是,叶大炮一点头,汪孚林顿时不得不面对比上次杀向松明山那一行还要庞大一倍的豪华阵容。

    这是去给人拜寿吗?这怎么看怎么像是秋游!

    而临行之前的傍晚,他一时起意去了一下县城中租借给戚家军将兵的祖宅,问了问戚良,这位前悍将竟是点了头,又叫了两个腿脚方便的老卒随行。眇目的戚良看上去并不凶恶,那张憨厚的脸反而显得和寻常乡民没什么两样,但他那戚家军的名头。汪孚林却知道这贺寿队伍的安全性问题就不用担心了。

    程乃轩毫不在意阵容豪华,他恨不得这次去的人越多越好。仿佛这些人全都是给他保驾护航,免得他受未婚妻欺负,当然举双手欢迎。

    汪孚林脚才消肿,勉强走路不太成问题,一路上自然只能坐滑竿。只不过,鉴于之前坐轿子的糟糕体验,他瞅着机会和戚良约定,等回头伤好之后,一定就去和这位学骑马。

    这浩浩荡荡一行人抵达松明山后,村民得知汪小官人回来了,自然是围上来问东问西,一听说来的还有叶县尊家公子小姐,竟都抢着腾出屋子给人住。

    到最后,还是何为代汪道昆的父亲汪良彬出面,请了叶明月叶小胖以及程乃轩戚良等人借住松园。至于汪孚林和汪二娘汪小妹金宝秋枫,却婉言谢绝了住松园,选择了回自己家。毕竟,蜗居虽小,五脏俱全,又到底是自家老宅,比寄居别人家感觉舒坦得多。扑倒在自己屋子里那张斑驳掉漆,一动就会嘎吱作响的床上,汪孚林舒舒服服打了几个滚。好一会儿过后,眼见得门前有人影,他方才懒洋洋地问道:“谁?”

    “爹。”

    “小官人。”

    汪孚林一看是金宝,后头还跟着秋枫,他就笑了起来:“重回老宅,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在县后街住得太舒服,觉得这里又逼仄,又老旧?”

    “没有没有,挺好的。”秋枫赶紧摇头,等发现汪孚林坐起身来,饶有兴致看着他,他才小声说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城里那屋子再好,也是别人的。”

    汪孚林听这小家伙竟然还说大道理,顿时乐了,等看着金宝时,金宝却说道:“我还是觉得松明山好,清净安闲,不像城里,太乱。”

    对于还只有八岁的金宝来说,他不懂那些来回角力,甚至连像秋枫这样当双面间谍,都还绝对没办法胜任,所以他只觉得城里太乱,不如松明山的宁静。而秋枫对此当然不能苟同,他和金宝已经很熟了,不再有之前那些滑稽的妒忌,这会儿就露出了不以为然的表情。

    汪孚林也不说谁对谁错,笑着站起身在每人头上拍了一巴掌,这才说道:“难得回来,吃过午饭之后,你们就在村里四处走走,好好转一转,散散心!”

    住在松园那里的人,午饭自然有那边负责,而汪孚林这边回来得突然,按照汪七的打算,原本是要妻子好好做上一大桌的,汪孚林却制止了老仆,让他尽着厨下那些新鲜采摘的蔬菜瓜果,以及四乡八邻闻讯送来的鸡蛋猪肉等等,做点家乡风味即可。而他虽说随身带着一小包干辣椒末,可要下厨的打算却被汪七给掐灭在了苗头状态,只能怏怏作罢。至于汪二娘,拉着汪小妹久违地喂鸡摘菜,那银铃般的笑声在风中飘荡,仿佛把一切阴霾都给冲干净了。

    一顿饭吃得简单却又舒服,午后,汪二娘拉着汪小妹,又叫上汪七带路,竟是跑去对面西溪南村,找做糖葫芦的松伯,也不知道是否想要顺几支糖葫芦回来。金宝则是想回自家废屋看看,汪孚林不放心。让秋枫跟着同去。因为其他人全都在松园。他就清闲了下来。午后打了个小盹后,出了自家宅子,漫步在田埂上,看着两边已经呈现出一片金黄色的稻田,只觉得心情很好。

    “林哥儿!”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汪孚林回头一看,却见是一个认识的乡民,便笑着叫了一声汪四哥。来人眉开眼笑地上了前来。随即便不好意思地问道:“我只想问问,回头这稻子收割了上来,义店收不收?”

    “当然收。”汪孚林想都不想便吐出这三个字,随即却又补充道,“但这事情是我发起的,却不是我一个人经管的,只能告示出什么价就是什么价。”

    见那汪四哥有些怏怏,他便挤了挤眼睛说道:“不过,汪四哥你家里菜种得最好,要是你愿意。回头进城找我,以后叶县尊家采买菜蔬瓜果。我托人照顾一下你。”

    汪四哥原本还嘀咕汪孚林不照顾乡亲,此刻一听这话立刻喜上眉梢,不消一会儿就步履轻快地走了。

    到底是读书蔚然成风的松明山村,乡民的胃口还不算大,容易打发!

    这一段小小的插曲,丝毫没有影响汪孚林颇为不错的心情。可脚上扭伤既然还没好,他走到村口也就止了步,坐在当初那块汪道贯搁衣服的大石头上,看着丰乐河出神。突然,他只觉得肩膀上被人拍了拍,顿时回过了头,却发现身后站着一身男装的小北。白天的时候,小丫头和戚家军那些将兵一样骑马相随,如今乍一看去,赫然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厮。他多瞅了两眼,突然开口问道:“那只害得我扭伤脚的兔子呢?”

    自从接了叶明月从西干山回来,之后又和汪家姊妹同去水西十寺“还愿”,其实是游玩,小北一直都在避免和汪孚林打照面,更不要说按照叶明月的话,上门赔礼了。这会儿她远远看到汪孚林在丰乐河边,鬼使神差地就过来了,可一巴掌拍醒了人之后,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本以为汪孚林一开口,不是兴师问罪埋怨她不道歉,就是和从前那样捉弄自己,可没想到人家竟是问那只兔子!

    于是,她干脆**地说道:“吃了!”

    “吃了?”汪孚林一挑眉毛,继而慢吞吞地说道,“那我的半只呢?”

    小北顿时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那是我打的,凭什么有你的半只?”

    “就为了你这只兔子,我的脚都扭伤了,就算为了赔礼,你也得留一半战利品给我,这合情合理吧?总之,吃了你就另打一只给我,那样就两清了!”

    见汪孚林说完话就回过头去,继续看着丰乐河发呆,小北顿时快气疯了。她是打算勉勉强强赔个礼算了,可汪孚林这算是什么态度!她好歹还背了他这么远一程路呢!她伸出拳头示威似的在他脑袋上方挥了挥,可终究还是气馁地放了下来,随即没好气地说道:“半只已经吃了,还有半只,张嫂说熏干了做腊兔肉,你要的话,回城就给你送去!”

    “要,干嘛不要?正好打牙祭!”

    哼,大吃货!

    听到身后脚步声蹬蹬蹬远去,汪孚林不禁支着下巴,笑了起来。逗这丫头的感觉和惹毛自家两个妹妹的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是个二十多岁就能够升格被人叫大叔的年头,所以游野泳的闲人汪二老爷有些事不得不背着人才能做,可他就不同了,顶着个十四岁的皮囊,哪怕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最多被人说两句年少轻狂。在城里劳心劳力憋了这么多天,如今回到松明山,他突然有一种忘情宣泄的冲动。于是,他把两只巴掌放在嘴边做喇叭状,扯开喉咙唱了起来。

    “太阳出来啰儿,喜洋洋诶啰啷啰,挑起扁担啷啷采,光采,上山岗吆啰啰……”

    刚走到村口的小北倏然回头,见那扯开喉咙唱着奇怪曲调的果然是汪小秀才,她顿时又好气又好笑。渐渐的,村口有其他松明山的乡民闻听动静出来,探头探脑张望的同时,还笑嘻嘻指指点点说着话。见此情景,她不禁替他捏着一把汗,暗想这家伙别把自己名声给赔进去了。可谁曾想,其中一个中年妇人竟说出一句让她险些一个趔趄的话来。

    “到底是读书相公,唱的歌词糙理不糙,朗朗上口!”

    小北简直纳闷了。这不就是些粗话俚语,哪里词糙理不糙,朗朗上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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