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章千里之外

新月狂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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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这话似乎很暧昧,只是想上次被暴风雪困在树洞的时候,娜可露露就那么近地在一米之外的地方尿尿,已让我震惊不已,本想两个女孩子是不是也太开放了,怎么这么一点也不讲究呢,虽说可能当时以为我是睡着了,但毕竟男女有别,不过转念一想,人家女孩儿天生自然,无拘无束地生长在大自然里,又哪里像我这样,被尘世地污染了,心灵尽是一些不纯洁的思想,相比之下,反而觉得她比我们这些所谓的文明人圣洁多了。

    不过话虽如此,当利姆露露这么一说,我还是心里微微一惊,只是嗯了一下,也不知说什么好,也不回头,出于自然而然保护女孩子**的本能想法,继续向前走了几步,这才停步。

    森林里很安静,可以清晰地听到流水哗哗的声音,我仰望着星空,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保持自然的状态,只是还是情不自禁地脑海里闪过一丝不干净的暧昧的想法:才15岁的少女,不知道那里长了毛了没有,如果有的话,应该也是非常稀少的吧,柔柔的,像是茸毛,如果没有那就更美妙了,才15呀,两片唇应该是非常得嫩的吧

    不过这么一想,不由有些走神,下面也似乎有些反应了,唉,可真是不该,真是一个思想不纯洁的男人,像我这样的男人,可真应该下十八层地狱。

    “走吧!”不知什么时候,利姆露露已经在我身边,道:“在想什么?”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闪着灵气和可爱。

    我笑道:“没什么,在听大自然的声音。”

    这句话只是随口而言,话一说出来,立即后悔不迭,什么大自然的声音,可不是正指她尿尿的声音么,要是她明白了我的意思的话,那我岂不是很丢人?

    还好利姆露露虽然聪明,但并非如我一样被世俗污染,并没想到那些不干净的暧昧东西,道:“是吗?什么声音?”竟也侧耳倾听起来。

    “风声?”利姆露露道。

    “风声不存在,”我道“是我在感慨。”

    (莫不是抄袭周董的词千里之外?)

    “感慨?”利姆露露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可思意的表情,道:“感慨什么?”

    我忽然兴致来了,道:“你会唱歌吗?”话一出口,心想这话不对,哪有这么问女孩子的,赶紧改口道:“你喜欢唱歌吗?”

    利姆露露道:“喜欢啊,你呢?”

    我道:“那好,我教你唱支歌吧。”

    “好啊,好啊。”利姆露露欣喜若狂,赶紧拍掌,道:“唱什么?”

    我道:“你先别问,我听着就是了。”

    也许是天意,恰好此时森林时升起缥渺的浓雾,映着这幽蓝幽蓝的天空,星子也渐渐暗淡起来,我培养了一下感情,于是一曲纯清唱的千里之外就这样,在这个森林里被我何某用极为空灵的声音给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诸多感慨,诸多无奈,表达地尽到好处,听得利姆露露如痴如醉,痴痴地看着我,好似我们就是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似的,那份说不清道不明牵肠挂肚穿越时空的爱恋,也在无意中凝聚在她的眼眸里,明亮的眼眸里不知何时渗进了一丝淡淡的忧郁,那样的忧郁,是可爱的,而可爱的东西,往往让人心痛。

    (汗!作者是不是超自恋?哪有这么没命地夸自己的?)

    一曲毕,余音未绝,其实声音并不大,只是那韵味在森林里回荡,反弹回来,再回荡,如此往复,竟成绝响。利姆露露也久久才回过神来,用一种羡慕,不简值就是崇拜的眼神凝望着我,道:“太好听了,是你自己写的吗?”

    我笑而不答,本想说实话,又想反正周杰伦她也不认识,再说她此时望着我的眼神我是非常极其以及特别的欣赏,感觉自己轻飘飘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和自豪感一下子塞满了胸口,作为男人,我也是这么像女人一样的虚荣吗?再汗一个。

    利姆露露向我走过来,干嘛?这丫莫不是一时激动,要献花吧?花,好像没有,难道是要献吻?我心里一阵激动,不过吻还是免了,还是未成少女,虽然那吻一定是满口清香、稚嫩的唇一定是质感柔滑,可还是免了,免是这一吻吻走了我的定力,让我对你魂不守舍,对一个未成年少女动情,那可真有点不道德了。

    意下虽是这么想的,但身体丝毫没有要躲闪或者后退的意思,也当然了,利姆露露这么清纯可爱纯天然的女孩子又怎么会有城市里那些被色情行业污染世俗女孩子的行为举止,她只是走近我,仰望着我,有点出神,有点发呆,下意识地扯着我的衣袖,有种不知道如何表达心里想法的感觉。

    我笑了下,道:“好啦,时间很晚了,我们回去吧。”

    利姆露露狠狠地点了点头,脸上带着满意和幸福的笑容。

    怎么?我们是手牵着手?走了一段路,我才发现这相问题,至于是谁先牵起谁的手,已经没有印象,想放开,侧眼见利姆露露一直侧目望着我,似乎还沉浸在我刚才唱歌给他听的快感(为什么这里不能用快感呢?难道只有那种嘿咻之事才可以用,偏用之)之中,我要是这么一放手,倒是打扰了她,有些不忍了,只是不放其实她十指温玉一般,纤千可握,还是蛮精致的,倒不像是练武的手,这手应该去采莲(余光中的诗?)

    再其实一下,放与不放只是我过于多虑了,如果是我主动牵起她的手,也只是表达喜欢她而已,喜欢一个女孩子是男人的天性,又不是什么错,何况这种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又不会升级为爱情,再说我们有太多的年龄差距,虽说她喊我哥哥,但事实上喊大叔都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她主动牵我的手,也只是她直接表达好感的一种方式而已,并不意味着什么,只是一种很单纯的行为,倒是我想的太多太过于复杂了。

    这么一想,心里倒也释然,不再去想那些很世俗很封建的东西,继续牵着手,大步地往回走。

    正走着,忽然利姆停下来,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好不好?”

    我也停下来,道:“哪里?”

    利姆露露道:“温泉。”

    “温泉?”我一惊,道:“现在去那里干什么?”

    “洗澡啊。”利姆露露道“我陪你一起洗好不好?”

    汗!这这丫莫不是真有有问题吧,我看着她,她一脸的兴奋,我倒有点举足无措了,吞吞吐吐地道:“是不是太晚了?要不明天吧,把大家都叫着,一起去?”

    “不嘛!”不想这丫竟撒起娇来,身体直打着摆子,扯着我的手摇晃着,道:“我就想现在去,陪我去好不好?要不我都睡不好觉了,好不好,何从哥哥?”

    呃这一声何从哥哥叫得我心胆俱焚,又舒服又害怕。

    利姆露露仰脸望着我,眼睛那么明亮,那么清纯,那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