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何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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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主于脱离了“醉生梦死”的生活,摆明了要窝在小茶楼里“混吃等死”那么,就只好继续吃吧!

    问题是,与前几日的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相比,今儿个简直是个灾难!

    小川子觉得眼前主子的脸色就跟盘子里那些菜色一样,瞬间变成了翠绿。

    食篮里的饭菜,与往常一样,照样是热气腾腾,散发着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可是这也太过份了!

    素的!

    是素的!

    全是素的!

    每一道菜肴全是素的!

    从食篮里一样样的将那些菜端出来,这次小川子打死都不敢报菜名了。

    惨了!他在心里后悔莫及,怎么就偏偏忘记告诉那许掌柜,自己的主子自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口味也刁得很,平生最最讨厌的,就是吃素!

    主子对素菜的厌恶程度,非常令小川于记忆犹新;有一回,他与平安跟着主子出京,南下去泷州,那是宝丰隆在骊京城外开设的第一个分号,在路上,平安听说沿途有家寺院的斋菜远近闻名,于是屁颠屁颠地专程跑去寺院给主子弄来一顿斋饭,谁知还来不及邀功,就被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骂得平安,那叫一个狗血淋头!

    “和尚才吃素,你少爷我是和尚吗?”

    “就算是和尚,也还有狗肉和尚,难道你主子连狗肉和尚都不及?”

    “你既然喜欢食素,那不如出家当和尚算了,小爷也不拦你,打今儿起,你就吃一个月的素吧!”

    一个月的素吃下来,平安的脸吃得犹如苦瓜,一脸菜色。

    打从那时候众人就晓得了,自家这小主子,前世应是跟绿色植物们,结下过深仇大恨的!

    可不是吗,小川子听府里人悄悄议论过,主子少年时有一次发神经,好端端的叫人将院子里一株名贵的桂树给砍了,还亲自放了一把火,整整烧了一天一夜;瞧瞧,这会儿都跟树结下仇了,可不是发神经,是什么?

    放眼望去,眼前那一碟碟“翡翠白莲”、“清炒双花”、“香酥瓜卷”、“橘香青笋”、“白玉西柿汤”名字好听,其实就是“莲藕”、“菜花”、“苦瓜”、“莴苣”和“西红柿”居然吝啬到连肉末的影子都没有瞧见。

    难不成,今儿玉陵城中有大户人家做红白喜事,将鸡鸭鹅、猪牛羊这些荦腥都销罄一空了?

    还是说,这分明是那“得味居”不肯抛头露面的女东家在整少爷?

    “少少爷要不要去换、换?”小川子结结巴巴地询问,等待指示,或是一阵训斥?

    谁知

    “这是什么?”

    他看到主子蹙着眉头,板着俊脸,拿起筷子指向那堆绿色食物中,最绿的那一道。

    噢!天地老爷!原来没有更绿,只有最绿!连小川子都忍不住被那恐怖的色彩,刺激得大倒胃口了。

    不会带有巨毒吧?那墨绿色的一陀陀圆形的团子,仅看着就吓人,谁吞得下去?

    偏偏主子又发神经了,竟亲自挟过那团子,似乎是想以身试毒?

    小川子猛地扑上去抱住主子的胳膊,哆哆嗦嗦地提议:“少爷还是、还是让小的试试看,万一”

    万一少爷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恐怕也活不了啦,不如就来个“以命护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万古流传。

    “你?”不料云墨一点也不体会这用心良苦,眼皮抬了抬,俊脸跩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冷冷地哼了声“你自己去买。”

    这是樱姊姊亲手为他做的,只要是樱姊姊为他一人做的饭菜,天王老子都不能觊觎!

    樱姊姊那样聪明,怎么会不知道这日日窝在小茶楼,财大气粗且不爱吃蔬菜的京城公子哥儿就是他?

    可她还是做着他喜欢吃的菜,像在他年少时,变着花样让他多吃蔬菜

    原来不管她理不理他、嫁不嫁他、喜不喜欢他,至少、至少她是关心他的。

    想到这里,云墨心里一阵窝心,眼眶一热,差点就飙出男儿泪,又担心被小奴才看见太丢脸,猛地将脸埋在碗里,一顿狼吞虎咽。

    “少爷,要不要紧,难不难吃?”

    “老天爷呀少爷?”

    “少爷!”

    小川子惊恐万状地小声唠叨着,生怕主子会突然因食物中毒倒地不起。

    云墨终于被刁嘴滑舌的小奴才念得烦不胜烦,只好忍痛割爱,挑肥拣瘦地施舍了一个绿团子给他。

    小川子泪流满面,硬着头皮捧起,小心翼翼地咬上一口。

    第一口,外层的皮儿滑溜溜,十分弹牙黏韧;第二口,是艾草的味道,浓郁却没有苦涩;第三口,芝麻和砂糖拌好的馅儿甜而不腻,恰到好处;最后一口吃尽,艾香、米香与清油香混合成异香扑鼻,那奇异的口感足以令人回味无穷。

    天!这也太好吃了!小川子觉得自己的舌头几乎都要美掉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心灵手巧到这种地步?小川子突然对“得味居”的女东家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

    那个从来不轻易在前厅露面的女子,总是待在后院厨房里,总是静静地做着事情,饭馆里的人都尊敬地称呼她一声“樱姑娘”私底下都发自肺腑地夸她有一双巧手,做出来的菜肴,堪称一绝!

    还不仅是这样咧!这向来不喜素的主子,此时此刻,竟然对那满桌的“绿”毫无惧意,埋头猛吃,生恐被人抢了去,那模样,简直与府里最受主子喜欢的小白狗儿如出一辙!

    一顿风卷残云,酒足饭饱后,云墨端起精致的白瓷茶杯,掀盖,瞅着被滚水冲泡得舒展开来的淡绿色叶片,浅啜一口,心满意足了!

    正在这时,隔壁间,突然脚步纷杂,接着传来一阵笑声,其间还夹杂着粗鄙的话语。

    本来就应该清雅幽静的地方,倏忽地被人打扰,实在是叫人不快。

    云墨皱了皱眉。

    “少爷,我去叫阿大赶他们走。”小川子也颇为气愤,不知道是哪家不懂事的公子哥儿,竟敢打扰主子。

    “算了。”这茶馆他也没包下,人家做生意,开门自然是要迎客的,反正这会儿也用完了膳,云墨也懒得计较,起身便朝外走。

    小川子赶紧跟上,问道:“少爷,您是要回郡守府吗?”

    “我去军营。”

    城外的局势,很有点不妙,称霸一方的“乌皖”因畏惧“虎豹骑”和“苻家军”的威名,倒是收敛锋芒,安分了;谁知道,不知又从哪里冒出个不知死活的“羯族”不知是受人唆使,还是想趁乱大捞一笔。看着城中大军一动不动地缩在玉陵当乌龟,每日便在城外挑衅,扯着嗓子叫骂。

    瑛王犹若不闻,按兵不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苻少将军这边却已然是按捺不住,若不是云墨极力阻止,早冲到城外杀了个十七八回。

    既然“虎豹骑”不动,那“苻家军”亦不动,不如藉此机会休整士卒,待城外番族气衰,再出兵好了。

    就是不知道那智勇兼备、多谋善断的瑛王,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出了雅座的门,刚刚走到隔壁间,云墨的脚步却骤然停了下来。

    隔着门帘,有四个穿着体面、模样放浪的纨绔子弟,加上两个跟班,正在其间大放厥词。

    “喂,朱兄!听说倚翠园新来的嫣然姑娘,比那醉红楼的小桃红,还要媚上几分呢!”

    “真的吗,马兄,那今儿个晚上,咱们可要瞧瞧去了。”

    “唉,这玉陵城虽然有塞上江南的美誉,但比起真正的江南可要差多了;公子我喜欢南方女子,这城中青楼女子多鄙俗、骨架又大、皮肤粗糙,哪儿像南方佳丽那般水灵?公子我啊,只要在这儿憋上三个月,一到江南,看母猪都成了貂婵!”

    “哈哈看杨兄这话说的。”

    “其实呀,你们是有眼不识金镶玉,这玉陵城里,也是有真正的貂婵呢!”

    “哦?牛兄,此话怎讲?”

    “喏,就对面得味居的樱姑娘,那才是真正的尤物呢!不仅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生得又美,可惜就是年纪大了点”

    “对了,听人说贾公子最近看上那樱姑娘了,还有心娶她进门呢!”

    “是啊,我也不明白,那樱姑娘一向为人冷淡,从来不肯跟咱们多说一句话,怎么就被单单愿意理那贾仕呢?两人热乎着呢!说起那贾仕,除了家中有钱,无论是相貌、人品还是才学,还不如我呢,可不正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吗?”

    “嗳哟,快别这样讲,说不定那樱姑娘看着清高,骨子里说不定多贪财呢!要不怎么都眼看成老姑娘了,还没嫁出去,肯定是左挑右选,想找个有钱人家嫁,贾公子虽说不学无术,可人家有钱呀,不比自己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开饭馆来得强,再说哪个女人不爱金龟婿呀?”

    “这话没错,不过那樱姑娘。肯定是比不了醉红楼的小桃红的,贾公子怕是玩腻了小桃红,才又肖想良家妇女了。”

    “此话差异,朱兄不知道,越是看起来冷若冰霜的女人,上了床,嘿嘿,可浪着呢!”

    “没错没错,老子就想上了她,瞧那小蛮腰细的,不知道扭起来如何”

    那姓马的越说越猥琐,越说越兴奋,简直不堪入耳,不料话音还未落,就感到身后有一股莫名的杀气,接着被人狠狠地从背后踹了一脚,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来人正是云墨。

    他在听到“樱姑娘”三个字时不由自主地驻足,又听到她竟与姓贾的纠缠不清,俊脸更是乌云密布,最后那姓马的那下流胚子嘴中吐出的话语,更是叫他勃然变色,铁青着脸,一扯门帘,骤然就冲了进去,抬腿就是一脚!

    那朱、马、牛、杨四人着实吓了一跳,不知道是何人闹场,定睛一看,发现只有云墨一人,加上看上去生得斯文俊秀,又一身贵气,压根不像练家子,当下就纷纷叫骂起来了。

    “妈的,敢打老子的兄弟,不想活了你?”

    “你这小子他妈的是哪里冒出来的?知不知道公子我是谁?”

    云墨在屋中站定,好整以暇地挡在门口,不慌不忙地开始折起袖子来,那眼神像要射出火花一般!“小爷是谁,你们不配知道,总之今儿个,你们一个都跑不掉,说吧,是一个个儿的上,还是一起来?”

    “他娘的,好大的口气!”姓朱的气得骂娘。

    “操!你们还杵在那里当木头,还不快把那小子往死里打!”姓牛的回头骂跟班们。

    “咱们一起来,就怕你嘿嘿,受不住”那姓杨的颇好男风,见云墨生得俊秀,风姿清朗,就往那歪处想去了。

    “既然想死!”云墨冷冷一笑“那就一块儿上吧!”

    屋内瞬间闹腾成了一团,打斗声、叫骂声,桌椅摔落倒地、碗盘掉落破碎的声音,以及掺杂在其中的尖叫声、痛骂声劈里啪啦、稀里哗啦,一时间好不热闹。

    小川子缩在门后,看得是心惊胆跳。

    他家这位小爷,几时亲手动过粗啊?先不提他的身份,仅是跟随他的阿大、阿二、阿三,别看这名字一个个取得不咋地,这可是轩辕侯府的铁血护卫,世代忠于云家,身手了得,都是万中挑一的好手。

    打架嘛,一向是他们来,主子只要瞧瞧热闹,凭心情瞎指挥两下就成了,可这今儿个又是哪根筋不对,要亲自上阵打架?难道说刚才那“绿色盛宴”里,真的被投了毒?

    “阿大阿二阿三”小川子当机立断地迅速跑到楼梯口,扯开嗓门喊“快来人啊!”话音未落,从茶楼外就传来气势磅礴的脚步声,救兵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了。

    “少爷呢?”为首的阿大最沉着。

    “在里面”小川子见来了靠山,放下心,伸手朝屋里一指“打架。”

    话音未落,阿二已经闪身进了屋,阿三却没见踪影人家直接施展轻功,从窗户飞进屋子里了。

    茶馆的老板愁眉苦脸地站在楼下,抑头观望楼上,见上面战况越发激烈,一阵鸡飞狗跳,夹杂着数声哀号和惨叫,心里头开始一面滴血,一面精打细算着战况后的损失;又过了一会儿,才看到那个京里来的俊秀少爷,被一个小厮拚死拚活地给拦腰拖了出来。

    只见那位少爷原本迷死一票妇孺的俊脸上挂了彩,左边眼角一团瘀青,右边的嘴角还淌着血丝,更别提一身上好质地的锦袍已经变成灰色,以一敌多,应该是没占多少便宜,不爽的一张脸都是铁青。

    “滚开!当心爷连你一块儿揍!”云墨还没打过瘾,不,应该说,还没消气。

    “少爷,有阿大他们在,您先歇歇呀!”小川子壮着胆子,苦兮兮地劝架“那几个人的确该打,但别脏了您的手您先消消气消消气呀!”

    云墨满脸戾气,深深吐了口胸腔间的浊气,转身冷眼看了看屋内的惨状,掉头就走。

    小川子并没说错,自己已经失去了素日引以为傲的控制力,如果再不走,必定会将那几个混帐东西给活活打死!

    他不知道是因为听到那些人对樱宁的yin言秽语感到生气,还是因为他们说樱宁与姓贾的来往甚密更生气。

    一时间,满心的疲倦、灰心和沮丧向他袭来

    为什么,只要是碰到与她有关的事,就会马上令他失去理智?

    片刻后,在小川子的殷勤伺候下,云墨在另一间雅座换上干净的衣衫,束了发,敷了伤药,洗净了手,又擦了把脸,才慢慢腾腾地冷冷问了句:“人呢?”

    哟!耙情这小爷还没消气哪!小川子赶紧道:“阿二把他们全都丢到后边巷子那里了,少爷,您要过去吗?”

    “走,瞧瞧去,有几个还活着?”云墨语气阴沉。

    小川子打了个激灵,少爷这回恐怕是真生气了。

    一主一仆、一前一后,慢慢腾腾地走到后巷,老远就看到,唉唷。一、二、三、四,再加上两个跟班,一个都不少,全面朝里趴在墙头呢!

    一般在玉陵城里怎么也算有点家世跟地位的纨绔子弟,一个个脸肿得像猪头,不是断了腿,就是折了胳膊,还有的捂着胯下,哭天抹泪,连叫声都跟杀猪似的,却没有一个敢逃走。

    “这位少爷,不,这位大爷!小的们知道错了,以后再不敢了,请大爷饶了咱们!”朱、马、牛、杨四人哪受过这等皮肉之苦,一见云墨来了,立即哭爹叫娘,场面是“眼泪与鼻涕齐飞,哭声与哀号共鸣”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看起来俊秀的公子,实在是太他妈狠了!

    心狠!手辣!不要命!

    打起架来,拳头只往脸上招呼,脚专朝命根子踢,俗话说“功夫高的怕不要命的”他们这些富家子弟,个个养尊处优,也不过就那两下花架子,平日只仗着人多胡作非为,何曾吃过这般苦头?若不是后来从天而降的三个彪形大汉,估计他们这会儿会更惨,有出的气却没有进的气了。

    “错了?”可惜那位公子却还是不爽,不以为意地发出冷嗤声:“你们都知道错了?”

    “是的是的,小的们都知道了”众人点头如捣蒜,又是一阵发自肺腑的忏悔。

    “那就好,说说看,什么地方错了?”云墨眉眼冷沉,淡淡地朝对方扫了一眼。

    “小的们不该去打扰大爷的清静”想来想去,众人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罪了这位公子,挤破脑袋也只能想出这么个理由。

    “还是错了。”

    啥,错了?天啊!那究竟是哪儿惹到这位公子了?谁能跟他们说个明白话啊?

    云墨微微一笑,对站立在一旁的大汉道:“阿大,咱们上回在苗疆带回来的血虫粉,挺有趣的,有没有带在身上?”

    啥?这“血虫粉”又是什么玩意儿?

    “是!”阿大一向对主子唯命是从,马上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瓷小瓶,恭恭敬敬地双手奉上。

    云墨接过,慢悠悠地摇晃了下小瓶,以无比亲切友好的口吻道:“想必诸位不知道血虫粉是什么东西吧?”

    朱、马、牛、杨四人一脸茫然,看着云墨脸上的笑,不约而同地瑟缩了一下。

    “苗人善做蛊,他们将毒蛇、鳝鱼、娱蚣、青蛙、蝎、蚯蚓、毛虫、螳螂、蚰蜒、毒蜂、蝉等这些爬虫类扔进大缸里密封起来,一年之中那些爬虫在缸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剩下一只,这只爬虫吃了其它十一只以后,也就变了形态和颜色。一般来说会变成两种:一种叫做龙蛊,形态与龙相似,是毒蛇、娱蚣那些长爬虫类变成的;一种叫做麒鳞蛊,是青蛙、蜥蜴那些短体爬虫类变成的。”

    一股不太妙的预感,在众人脑子里环绕,每个人的脸色都开始发白。

    “这龙蛊易得,麒麟蛊就较少见了”云墨耐心地说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谁知去年,我去苗寨跟苗王做生意,苗王恰好这两蛊皆得,将其一起磨成了粉,赠了一小瓶给我,说是谁不小心得罪了我,担保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今儿巧了,不如就用几位来做做试验,看苗王那老头儿有没有唬弄我,说得这样玄乎”

    他的话还没说话,就听见“咚咚咚”的声响,趴在墙头的几位连声都来不及出,就直挺挺地栽倒在地,成功地被吓昏过去。

    “少爷”阿大见状,低声问:“这些人如何处理?”

    云墨将手里的小瓶扔回给他,拍了拍手,还弹了下衣衫“把他们各自扔回家门口。”

    阿二与阿三对视一眼“就这么算了?”完全不像小主子素日的作风啊!

    “算了?那也太便宜这些混蛋了”云墨冷哼了声“这几家都是什么来头,全都给我弄清楚,另外,他们口中有个姓贾的人,尤其要查得仔细。”

    “是!”诸人抱拳领命。

    “另外,用来制这血虫粉的活材料想必会令人记忆深刻,少爷我也不能太小气了,干脆就一家送一盅去好了,叫这几个好好瞧瞧,也顺便提醒他们,时时要长记性,千万别再惹到我了。”

    “是!”大家松了口气,都被刚才在茶馆一怒之下亲自上阵打架的主子,吓得有点发懵。

    “记住,材料千万要选活蹦乱跳的,死掉了的虫子,可就不太好玩了”

    话音渐渐远去,忠心耿耿的下属们相互对视一眼,放心了。

    这睚皆必报,绝不手软,不打无把握之仗,方才是小主子的本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