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涮了我一回

东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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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来,我至少接了三、四十个电话,都是亲戚、朋友打来的,电话头一句话就是:“xx日xx日报上的xx文章是你写的吗?”在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紧接着第二句是:“你也太大胆了,还敢署真名,就不怕人家找你事?”我只能报以苦笑。

    这一切都源于我在xx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

    还是先来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我,一个在政府部门上班的普通国家公务员,因实在熬不住机关“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悠闲生活,便毅然走上了业余撰稿人这条路。一为排解寂寞,充实自己;二为出于一腔正气,抑浊扬清,惩恶扬善;三为扩大知名度,顺便赚点稿费补贴家用。初入道时,一些行家和前辈反复告诫我,写文章要多写好的,别写坏的。即使要写批评类的文章也只能是对事不对人,万不可指名道姓,言语过激,最后最好署上自己的笔名,以免惹火烧身。我连连点头称是。自从今年五月份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我写作热情大增,陆续在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省、市报刊上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在本单位也算小有名气。此时,被成绩冲昏了头脑的我早把前辈们“多写好的,少写坏的”的告诫抛在了脑后,自以为文笔犀利,便针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大写起评论之类文章来。好在最后还未忘记署上自己的笔名,所以至今平安无事。可前几日,当看到我写的一篇针对我地一些单位和部门办事不力的文章在xx日报上发表后,我不禁大吃一惊。该报不仅把文中xx县改成了笔者所在的县,更把我的笔名隐去,署上了我的真名。此文一经发表,便掀起了轩然大波。不仅单位领导找我谈话,指出此举的严重性;一些年长的、要好的同事也告诫我别写这样的文章,切不可因此而毁了自己的前途;一些亲戚朋友也纷纷打电话劝我小心点,以后别写或少写此类文章。我自己也是被搞得心惊肉跳,坐卧不安,惟恐麻烦上门。

    我真想不通。作为一名业余新闻工作者,在对社会上一些好的现象进行歌颂和赞扬的同时,有责任也有义务对一些不良、丑恶的现象进行大胆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这样不仅有助于一些单位和部门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更能起一种监督和督促其改正的作用。现在不是正在提倡舆论监督吗,求真务实,抑浊扬清,这也是一名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的品质。可如果因为说了几句实话就要受到追究,受到牵连,影响了前途,这算得上是哪门子的道理呢?同样让我想不通的还有报社。署笔名与署真名,是作者的自由,报社无权干涉。而且,作者出于一种对社会的责任感,写了一些身边比较敏感的、鞭挞社会不良现象之类的文章,报社应能理解作者的处境与难处,出于对作者的保护和爱护,报社也应该隐去一些关键词,免得给作者带来麻烦。可是,xx日报社不仅将笔者所写的xx县改成笔者所在的县,更将笔者的真名署上,好在没出事,若是真的出了事,报社该怎样面对作者呢?它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一家报社的报纸发行量的高低、受欢迎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稿件的数量和质量,而这些又与该报撰稿人的多少和素质的高低密不可分。可以这么讲,撰稿人才是一家报社的命脉。可现在个别报社的编辑,热衷于发一些关系稿、有偿稿,对有关系的或是掏钱赞助的人的稿件多发,对一些无关系的人的稿件少发或不发,有时还存在经常拖欠作者稿费,擅自修改稿件,歪曲作者本意,对撰稿人不进行必要的保护和爱护等。所有的一切,真让我等业余撰稿人寒心!虽有一腔对新闻写作的热情,也只有叹口长气,徒唤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