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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余华是海盐人,因为我们同为嘉禾人,所以我对他多了几分好奇感和探究感。
他的兄弟,我只看了二个章节,尽管朋友对他的评价很高,但我还是放弃了看此书,让它先在我的书架上呆着。我情愿把看此书的时间用来发呆、听音乐。尽管有人说,大俗即大雅,但我终究还是没有看完它。
我知道,我不能从兄弟之一斑,窥余华之全貌。我开始读他的另外一些小说。
他从石板铺成的小街走来,用他的文字,娓娓地叙述了一个又一个发生在江南小镇和乡野里的社会底层人物的故事
当我流着泪看完活着时,我开始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余华和他的文章了。福贵的人生和他一个又一个亲人的悲惨命运,让我的心一阵阵揪着疼,压抑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用一晚的时间看完了活着,当孤独的福贵老汉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我又一次呼吸不畅了。那些名字都是老人已死去的亲人:儿子、女婿、老婆、女儿、小外甥。福贵老人说,说出这大串名字,是为了骗骗老牛,让它知道不是它一个人在干活。可我分明看到了福贵老人对苦难的命运的那种超人的承受能力,对他死去的亲人那种钻心痛骨的思念、对世界对余生的那种乐观的态度。活着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此立意看起来并不很高尚,很积极,但于我而言,有共鸣。在我看来,人生潜藏着的是深深的悲哀和无奈,我们活着,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更好的活着。生命的本质只不过如此。
我不会再说余华的文字很土,我不敢再说余华不是学者型的作家。读了余华的文章后,我不禁联想起了林清弦在生命的化妆里的一段话:写文章的人如化妆师,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我从余华的文字里,看到作家的灵魂深入到他作品的每一个生命的骨髓里,并和他们一起呼吸、萌动、最后破壳而出。说人性本善也好,说人性本恶也罢,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物,在生活中都有他们的原形,让人觉得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真实感。于我而言,这是余华小说的魅力所在。他们来自于生活并超越了生活本身。他的土得掉渣的语言让我更多了一份亲近。小说中展现的人性和生存的细节,让我用自己的生存体验去印证,去寻找共鸣,和他一起在细雨中呼喊着去找寻自己的记忆和童年,去丰富我的内心,去获得阅读的欢悦。
当我看完他的小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后,我不得承认:余华是大师级的。
尽管人们因为他是“傻子”而任意叫他。“他们想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可是他知道他是有名字的,他的名字叫“来发”当镇上开药房的陈先生叫他来发时“我心里就会一跳,我想起来我爹还活着的时候常常坐在门槛上叫我。”来发不是“傻子”他在亲情面前,想起他爹的时候“心里就会一跳”但那些欺凌弱小的人,把来发当玩物,在来发的身上赚取了富足的笑,他们指着一个狗对来发说:“这就是你的女人。你们是夫妻。”来发知道“人和狗是不能做夫妻的,但可以做个伴。” 狗成了来发最好的伙伴。可是人总是那样的惨忍和说话不算数,不到下雪天,狗就被打死了,被人们放上了水,放上了酱油,放上了桂皮,放上了五香吃掉了。来发很自责:“我一个人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是我自己把它从许阿三的床底下叫出来的,它被他们勒死了。他们叫了我几声来发,叫得我心里咚咚跳,我就把狗从床底下叫出来了。想到这里,我摇起了头,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来发!”一声呼喊会触动“傻子”那来最柔软的神经,让他想起他死去的爹,可是“傻子”因为别人叫他几句来发,而把他最好的朋友——狗害死了。
最后一句话,是与世无争、逆来顺受的“傻子”感受到了人性的伪善和丑恶,他对这个世道彻底地看透了和绝望了!所以他情愿装着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来发是“傻子”他可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我不是“傻子”我是“陈先生”之类的人,我从“陈先生”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我注定会永远记住我自己的名字,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悲哀。
以上几句,偶感于读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还有,我有时间一定会重拾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