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二世祖2

冷血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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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追求高玉凤,多次面对高玉凤的冷脸,林枫从不言弃,与几乎所有高家人搞好关系,就连胖子这个高玉凤的远亲,林枫也是好得不得了,这也是他经常敲诈林枫的原因。

    其实高玉凤已经二十多岁了,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这幺多年来她对所有追求她的男生都没有任何回应,甚至还暴力地打伤对方,这让高家人为这个天才着急,女人啊,越是天才,越让人操心,何况还攀上一个强大的宗师做亲家,有林枫这幺个现成的好男人不嫁,高家人可不乐意了。

    “疯子啊,小舅子我也不白吃你的,你追玉凤的事情,我绝对支持你。”胖子也不含糊,好吃好喝的招待了他,他也不会什幺事也不做,至少也给了个空头支票,“高家,有我给你做内应,我会尽量说服大家支持你的。”

    “疯子哪还用你帮忙啊,现在你们高家有谁不支持咱们疯子的啊。”说话的是一个叫雷奇的青年,一下子就转移话题了,“疯子啊,你看哥几个日子可过得不咋样啊,可是你,一个大美女已经搞定了,高家人几乎都看好你与高大美女的婚事,如今看来简直她就是你的囊中之物,还有一个结发妻子,能不能教哥们几招啊。”

    “是啊,疯子,要说其他的,哥们不怕你,但是说到泡妞,哥几个是真的服了你,你得教哥们几招。”林任华也起哄。

    “这个问题啊,其实我也闹不明白。”林枫装傻,突然看到几人欲群起而攻之,林枫忙转口,“我是真没有什幺秘诀啊,要是让我说的话,其实就是一点,那就是运气。我可是认真的,像我,首先就是有了一个宗师父亲,然后是老天眷顾我,当初两个那么小的家伙如今都是天才加美女。”

    “打。”林枫的秘诀显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引起了公愤。

    “啊,我招了,我都招了。”惨遭群殴的林枫终于投降了。

    “我们是兄弟,大家谁也不想为难你,早招了不就不用受罪了,何必呢。”林枫投降后,雷奇很有义气地拍着林枫的肩膀,很和气的道。

    “雷兄说得是,疯子受教了。”林枫口中这幺说,心里却把雷奇上下十八代的女性亲属问候了一遍,你说你安慰我拍肩膀也是可以的,可是你怎幺那幺用力,还尽往老子伤口上拍呢。

    “疯子,对不起啊,没收住手。”却是胖子那个阴险的家伙,刚才因为太胖没有挤进来打林枫几下,趁大家住手的时候,给林枫来了两记重拳,竟然还有脸跟林枫说话,脸皮真够胖的。

    “没关系”林枫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说正事,别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在大家眼中,林枫的泡妞秘诀才是正事,其他事情

    都得靠边站。

    “其实很简单,大陆上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很多,如果不是条件相差太悬殊,只要平等,真心的对待对方,成功的可能是比较大的,当然如果有可以让对方动心的东西就更好了,总之一句话,女人一般来说是比较脆弱的,只要抓住了她的弱点,那么你就成功了一半。”林枫揉着受伤的手臂道。

    “就这么简单?你不会是骗我们的吧。”有人不相信。

    “你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不过事实就是如此,秀云是我的结发妻子,当年也是学院有名的美女,而我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我们能够在一起,除了我本身条件还可以,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我能够平等的待她。”林枫赶忙解释。

    “雪华是堂堂赵家小姐,却在沦落到连林家都看不下去,而出面带走的地步,虽然在她在林家用她的天赋获得了人们的认可,在林家也拥有了很高的地位。”林枫喝口茶,接着说,“但是她内心是孤独的,被家人抛弃,林家人虽然对她不错,但是毕竟是外人。她是一个没有亲人关心,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我给予她关心,给予她安全感,自然会被她接受。”

    “有人说雪华要淡出滕雷商会的事情,你们应该也听到一点风声吧。那就是我的意思,她在商会工作确实非常辛苦,当然她也是喜欢那份工作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为了让她不那么劳累,提出让她不再管商会的事情,这可以说是与家族利益在斗,是与父亲在斗,光凭这一点就足够让她知道我是真的关心她了,女人嘛,其实需要的不多,这份小小的关心就足够了。”林枫说完,转头对胖子说道,“我这可不是开玩笑,虽然你长得很磕碜,但是如果你敢为了一个女人让你家老爷子把你们高家搞得一团糟,那么你即使再磕碜百倍,也会美女追着喊着要嫁给你的,不信你可以试试。”

    “靠,你想要我的命啊,我要是敢开口,老头子还不把我扒皮点天灯啊。”胖子激动地肥肉乱抖。

    “你也知道怕啊,难道我开口就不怕了,现在谁不知道赵雪华是滕雷商会的头脑,我让雪华退出商会,那是肯定会损害到商会利益的,甚至可能导致商会再不复现在的盛况,你以为我轻松啊,我为了她担这么大的风险,雪华明白得很,呵呵。”林枫仍旧嘻嘻哈哈的,但是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是认真的。

    “疯子说得不错,换了我,我可不敢开那个口。”世家子弟自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一切以家族利益为主,让他们做出林枫那样的举动,太难了。

    “那么武学天才高玉凤呢?”这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大家都是知道的,虽然高家众人希望我和她在一起,但是玉凤还没有接受我。其实我没用什么手段,不管是谁,只要人不是太差,舍得像我这样对女方的亲人送出那么多东西,我想,没有多少人会不喜欢的。”林枫道。

    “呃,疯子说得有道理。”一个云家子弟最后做出了结论。

    想想也是,林枫为了高玉凤的事情,那可是花了大代价的,金币不算,林枫甚至送出了等级不错的武器装备,和异常珍贵的丹药,林枫送的礼物如果集中起来,一般的大武师可能一辈子都不一定赚得到,也亏了林滕雷因为觉得亏欠了林枫,很是宠爱他。而且拥有那么多东西的人还是有不少的,但是像林枫这样为了追求一个还不知道结果的女孩子,这样的二世祖非常稀少。

    “不错,如果疯子拿那些东西做嫁妆,我想我是非常愿意把我家的天才小妹家给他的。”雷奇一脸贪婪地道。

    “还有我家老妹。”

    “我家老七也不错啊。”

    …………

    一群人忙着推荐自己家的美女给林枫,其他没开口的几个人也露出了一副“严重同意楼上”的表情。

    “别用那么暧昧的眼神看着我,你以为这么多东西是随便搞得到的啊,高玉凤是老头子给我定下的亲事,如今玉凤对这么婚事不是很满意,再加上我流落在外N多年,老头子觉得对不起我,才会允许我这么干的。要是换个人,估计老头子早就暴走了。”林枫被这些**眼中闪烁的光芒吓住了,赶忙道。

    “呵呵,今天天气真好啊。”也不知道谁转移了话题。

    自从林枫与林滕风说好让赵雪华淡出滕雷商会后,林玄文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商会的管理中,原来的一些有能力的主管的权限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赵雪华处理商会事务的时候也会让林玄文跟着,林玄文没有让林枫事务,他能力很强,进步非常快,很多事情都已经上手了,甚至一部分商务,赵雪华已经完全交给林玄文处理了。

    随着林玄文接手的事情多了起来,赵雪华也越来越清闲了,林枫也没有食言,答应赵雪华建立的商会也初步建立起来了。

    林枫的商会的取名也颇费了一番心思,因为商会是林枫的枫园建立的,商会一部分骨干(林枫在枫园选出的一些会经商的手下)认为商会应该取名叫“枫”,还有一部分骨干(林滕雷从滕雷商会给商会调了几个人才,赵雪华的老下属)认为取名“风雪”商会好,风取自林枫名字的谐音,雪来自赵雪华,林枫是商会的创办人,赵雪华是商会的实际掌控者,这是最合适的。

    最后还是由大老板林枫亲自拍板,就叫“雪华”商会,他与赵雪华份属夫妻,不需要分得那么清楚,何况赵雪华在商业界有了一定的名声,也可以算是一种变相的广告,最重要的是这个商会本来就是为了赵雪华建的。

    商会虽然已经建起来了,但是由于规模不大,由手下人管着就可以了,赵雪华还是坐镇滕雷商会,空闲时间遥控指挥雪华商会就可以了。

    林枫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游荡,认识了不少人,对天剑城也有更多的了解,当然不时骚扰高玉凤MM是林枫的必修课。

    只是在一个人的时候,林枫还是会想起那个让自己几十年不能忘怀的女人,他还是会用她交给他的雕刻术雕刻她,还是会喝加了糖的似乎不伦不类的酒。(未完待续)